书城历史满地江湖吾尚在:章太炎与近代中国(1895~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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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天下有亟事(2)

笔锋常带感情的梁启超在论及其所生之时代时曾写下这样激昂的文字:

今日之中国,过渡时代之中国也。……中国自数千年来,常立于一定不易之域,寸地不进,跬步不移,未尝知过渡之为何状也。虽然,为五大洋惊涛骇浪之所冲激,为十九世纪狂飙飞沙之所驱突,于是穹古以来,祖宗遗传、深顽厚锢之根据地,遂渐渐摧落失陷,而全国民族,亦遂不是不经营惨澹,跋涉苦辛,相率而就于过渡之道。故今日中国之现状,实如驾一扁舟,初离海岸线,而放于中流,即俗语所谓两头不到岸之时也。语其大者,则人民既愤独夫民贼愚民专制之政,而未能组织新政体以代之,是政治上之过渡时代也;士子既鄙考据词章庸恶陋劣之学,而未能开辟新学界以代之,是学问上之过渡时代也;社会既厌三纲压抑虚文缛节之俗,而未能研究新道德以代之,是理想风俗上之过渡时代也。语其小者,则例案已烧矣,而无新法典;科举议变矣,而无新教育;元凶处刑矣,而无新人才;北京残破矣,而无新都城[61]。

科举既废,法典未成,中国在过渡时代付出了巨大代价。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是这样评价废科举事件的:“无论如何,考试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中一项比较重要的制度,又且由唐迄清绵历了一千年以上的长时期。中间递有改革,递有演变,积聚了不知多少人的聪明智力,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发展,这决不是偶然的。直到晚清,西方人还知采用此制度来弥缝他们政党选举之偏陷,而我们却对以往考试制度在历史上有过上千年以上根柢的,一口气吐弃了,不再重视,抑且不再留丝毫顾惜之余地。那真是一件可诧怪的事[62]。”

事实上,我们不能一味否认科举制度在历史上的意义和作用,科举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承负着整合传统社会生活,并维系社会内部的文化生态平衡的功能。它对传统中国的政治、文化、思想、教育、经济与社会生活的运行均起到枢纽与调节作用。

中国传统社会的精英阶层,主要是由地主、士绅与官僚这三部分构成的。这些社会阶层各自在经济、文化与政治上承担着维系社会生命体的组织功能。这三个社会阶层之间事实上存在着一种独特的横向流动。而这种阶层之间的社会流动,主要是由科举制度来实现的。例如,地主与庶民子弟可以通过科举考试,取得秀才、举人这样的士绅身份,士绅则又可以进一步通过更高层次的科举考试而成为官僚政治精英。而官僚精英则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势与影响,通过所授予的职分田以及通过购置田产,进而在经济上成为士绅地主。在传统中国社会里,由于官僚的身份不是世袭的,而一个官僚在退出仕途之后,在传统中国约定俗成的财产继承方式的制约下,他的田产又在几个儿子中均分,这样,其后人则很容易在二代、三代以后又下降为平民。而平民又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进而取得功名,从而再次进入上述地主、士绅与官僚之间的精英循环过程。

据余英时考证,当时朝臣奏罢科举的一个主要理由是说它“阻碍学堂”,当时的社会舆论是以现代学校取代科举制度,士绅基本上都是持这样的看法。事实上,科举的起源与存续正是出于士绅阶层的要求,制度的设计与改进也操在他们的手中。晚清的士绅阶层,无论在政治取向上是渐进的或急进的,都知道传统体制已绝不足应付“三千年未有之变局”。因此他们“求变、求新”的方案,彼此之间虽相去甚远,但在以现代学校取代科举这一具体问题上,却达成了一致。对此,余英时指出:

从社会结构与功能方面看,从汉到清两千年间,“士”在文化与政治方面所占据的中心位置是和科举制度分不开的。通过科举考试(特别如唐宋以下的“进士”),“士”直接进入了权力世界的大门,他们的仕宦前程已取得了制度的保障。这是现代学校的毕业生所望尘莫及的。着眼于此,我们才能抓住传统的“士”与现代知识人之间的一个关键性的区别。清末废止科举的重大象征意义在此便完全显露出来了[63]。

科举制的废除使朝廷失去了官僚体制自身的再造功能,朝野官民之间制度化的流通与平衡机制被破坏了。

1905年,中国历史上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是废止科举,二是同盟会成立。青年才俊纷纷出国留学,天高皇帝远,加上现代西方思想洗礼,海外留学,就不是“留学科学”,而是“留学革命”。事实上,在维新时代就产生了“新的社会类型的人”,他们不同于传统的士大夫和读书人,“他们的出现,与新颖的思想风气、新的变革的组织工具以及正在成长的社会舆论一起,构成了维新时代的主要遗产[64]”。最初的同盟会员,绝大多数是“游学”的新式文人。辛亥革命在一定程度上是留学生与海外移民输入的革命。而革命之后,那些受过西式教育的新兴知识分子,又成为共和政治中活跃的政治家。

废止科举从旧官僚体制中断了传统文人的仕进之路,同时也为新的共和政治准备了现代政治家。传统的知识与道德,不再能为权力提供合法性[65],那么就只有暴力与阴谋了。

袁世凯的保定军校、蒋介石的黄埔军校,培养了一批职业军事冒险家,他们掌握着中国的命运,主宰了军阀混战与国共战争。这正如钱穆在《中国历史上的考试制度》一文中所说,科举制“因有种种缺点,种种流弊,自该随时变通,但清末人却一意想变法,把此制度也连根拔去。民国以来,政府用人,便全无标准,人事奔竞,派系倾轧,结党营私,偏枯偏荣,种种病象,指不胜屈。不可不说我们把历史看轻了,认为以前一切要不得,才聚九州铁铸成大错”[66]。

1904年的上海,一个敏感于时代变化的14岁少年,为了一本书而放弃功名,拒绝参加朝廷的考试。后来,这个叫胡适之的人对那个时代的新风是这样记述的:

这一年之中,我们都经过了思想上的一种激烈变动,都自命为“新人物”了。二哥给我的一大篮“新书”,其中很多是梁启超(1873—1929)先生一派人的著述;这时代是梁先生的文章最有势力的时代,他虽不曾明白提倡种族革命,却在一班少年人的脑海里种下了不少革命种子。有一天,王言君借来了一本邹容的《革命军》,我们几个人传观,都很受感动。借来的书是要还人的,所以我们到了晚上,等舍监查夜之后,偷偷起来点着蜡烛,轮流抄了一本《革命军》。正在传抄《革命军》的少年,怎肯投到官厅去考试呢[67]?

立宪舆论

清末以来,宪法和宪政在成为政治实践和政治现实之前,是在话语的意义上被体验着的,在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大变动的时代,期刊(杂志)既是促成这一大变动的动力,也记载了这一大变动的历程[68]。

据统计,在清末民初创办的期刊中,与法政知识传播和改革变法运动有关的主要有《时报》《时务报》《清议报》《新民丛报》《新译界》《宪政杂志》《中国新报》《法政学报》《牖报》《大同报》《宪法新闻》等[69]。这些期刊的主持及参与撰述者,多是有理想的知识者,想借助期刊传播知识,同时他们也积极从事实际的政治活动,或参与立宪事务,或鼓吹开设国会,期刊正是他们推动宪政实践的有力工具。

美国学者季家珍(Joan Judge)在《印刷与政治:〈时报〉与清末改革文化[70]》一书中,以“中间地带”理论为架构,讨论了晚清报刊在塑造舆论和新国民方面的作用。她认为在清末中国,随着政治性出版物的出现,虽然还未出现西方意义上的“市民社会”,但一部分以“中等社会”自居的知识分子借助于出版物,沟通下层民众与清王朝,推动清政府权力下移的实现:如宣传地方自治、预备立宪,同时培养民众的政治参与意识,开通民众参与国家政治的渠道。

这些知识分子自觉地充当政治改良和社会转型中各方当事人的“启蒙者”、督促者和协调者,形成了一个类似于“公共空间”的中间地带。在报刊舆论形成的磋商场所中,民众是一方,政府是另一方,磋商主题是宪政,协调人则是报人和知识分子。以立宪派为例,他们借助报刊表达对预备立宪的态度:

在他们的话语中,古老的“民本”思想与现代西方的宪政思想有着共同的终极目标,即上下一体、社会福利和普遍政治参与;他们又以民权和公众舆论自由来重新定义“天下为公”。他们试图寻求儒家传统中能够与西方现代政治观念的相通之处,沟通、整合中西文化以形成新的政治话语和社会话语[71]。

清廷走上预备立宪的道路,是以1905年的日俄战争为导引的。在当时的许多中国人看来,这场战争不只是两国之战,更是宪政与专制之争。以此为契机,立宪思想借助新式报刊的影响发展成为一种社会舆论:

泰西各国几绝专制之影迹,以故国无大小,莫不立宪法,设议院,以图议国事,用能合众策,聚众谋,而日臻富强……中国苟能立宪法,其利益岂浅鲜哉。其一能使上下相通……其次能使民调和……又次能使筹款易于措置……此数利者就其小者言,若夫大者,则能公是公非,万人一心,上下同德。以守则固,以战则克,以谋内政,足以泯私之见,以谋外交,足以杜贿赂之源……中国而不欲兴也则已,中国而果欲兴也,舍立宪其曷以哉[72]。

当时的报刊舆论对于立宪一事讨论最多的是清廷决定采行的君主立宪制度。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二月,创刊于日本的《新译界》刊载了末冈精一的《国宪泛论》一文,作者以德国为例,对君主立宪制进行解说,着重强调的还是君主统揽国家大权:

德意志人通例称君主总揽国家全权(即国家统治权)之国,为纯粹之君主国。君主虽总揽国家全权,而亦不能任意滥用,其运用必须确定之方式,与一定机关之参与,且有明定此等权限之典章者,谓之立宪君主国。共和国之国家全权,虽亦由一人之元首,或以数人组成之会议体,统一总揽之。然其国家元首之所以能掌握此权者,由于国民或国民中之占有特别地位者之委任。非纯粹立宪君主国之君主,自能掌握此权,以遂其完全自由之总揽统一者比也,此共和国与立宪君主国差异之要点也。顾纯粹立宪君主国之君主,虽能总揽国家全权,然君主非即国家,国家与君主各为一体,君主不过仅为法人之国家之元首而已,此理论欧洲古代之政理学者已言及之[73]。

不过作者也强调君主的立法权是与国会分享,“立法权者,君主及国会所同有而非君主一人之所能独专者也”,所以,“统治之大权必须行于宪法规定之范围内,系取宪法为君民共守之法典之主义者”。在此意义上,立宪君主制区别于路易十四世所谓“朕即国家”的绝对君主制。

在对君主立宪制的探讨中,被当作“不主张革命的旧立宪派”杨度是一个代表性的人物,他认为中国要实现新的转变,不仅要继承中国作为一个文化帝国的传统因素,还要注意其民族方面阶层的多样性。

1906年,杨度在《中国新报》上先后发表了《〈中国新报〉叙》和《金铁主义》两篇文章阐述其君主立宪观[74]。杨度认为,立宪国家的形态有君主立宪和民主立宪两种,鉴于中国的现状,只有君主立宪制适合中国。原因是从发展阶段上看,汉人以外的各“种族”,国家观念较弱,政治能力不如汉人。所以,现在还无法将议员选举和总统选举同时进行。如果靠最有政治能力的汉人推进国家建设,就会招致别的“种族”的反对和“分裂”,还不如立在历史上有正统地位的满人为君主:

吾人之所主张者,则以为今日中国之事实,但能为君主立宪而不能为民主立宪,此于理无可言,惟据势以为断耳。其势如何?……曰汉人之兵力,不能骤及于蒙、回、藏人,盖共和国民于宪法上有人人平等之权利。今满、蒙、回、藏之人,方言民族主义,国家观念最为浅薄,欲其与汉人并立,五族平等,共选举议员,共选举大统领,此其事他日或能行之,而今时必不能也。今既不能,则汉人组织共和国家……是非谓满人为君主,则可以统制之,汉人为君主,则不能统制之也。又非谓汉人为君主,可以统制之,汉人为民主,则不能统制之也。乃以旧政府初灭、新政府未强之际,其兵力必不能制服各族,使仍为我领土。而蒙、回、藏者,持民族主义者也,无欲与汉人同立于一国家一政府之下,以为生活之心,则必乘此以解纽而各离立。是其时必以汉、蒙、回、藏四族分为四小中国。此四小中国中,其始终能立国者,惟汉人,而蒙、回、藏皆不能,若有一不能者,而为强国所并,则世界诸国中所倡支那领土保全各国势力均等主义必被其所破坏,而生各国之纷争。于时俄必得蒙与回,英必得藏,法、德、日本等必下手于二十一行省,其影响遂波及汉人之国,亦就灭亡。以内部瓜分之原因,而得外部瓜分之结果,此皆欲成民主国所必至之符也。是一言立宪,则以就现有之君主立宪为宜,而以汉、满平等,蒙、回同化,以实行国民统一之策焉。

五位大臣

1905年7月,慈禧太后在召见大臣时表示:“立宪一事,可使我满洲朝基永久确固,而在外革命党亦可因此涡灭,候调查结果后,若果无妨碍,则必决意实行”,并决定派载泽、戴鸿慈、端方、李盛铎、尚其亨为考察政治大臣,考察日、英、美、德、法、奥、意、俄、比九国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