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明之特种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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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喜得兵器

之前的章节里我们提到了, 饶安在出关的路上,遇到了一个山寨和一伙山贼,这个山寨叫圣德庄,最后把一把火烧掉了。其实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山贼,非要标榜什么圣德,这能不死吗。

哎,不多说了,就是这么回事。不过这年代里,忠臣孝子真的不多见,玩了命的想要干点坏事的,却是大有人在。好吧,好良言劝不了该死的鬼,要是一心求死,是救不了的。像圣德庄那样的山贼聚众,绝对不是个例。

饶安在距离山海关最近的一个驿站附近把两名潞河驿的驿卒给打发回去了。他现在还不想直接回关,他在出京之前,已经和周全商议了,动用锦衣卫的力量,全面的封锁消息。饶安在京城的一切活动和归期,山海关方面,别说张监军,就是袁大人,也不知道消息。

所以已经离山海关很近了,饶安还是没有打算直接回去,他想找个地方先休息一天,再做计较。回京返程之前,他已经有了一个详细的调查。在这里有个附近有个镇子,叫做忠义镇。人烟比较稀少,应该是个好去处。不过饶安有些不解的是,这里不是什么京师也不是什么江浙,这里是边城,城内驻扎的是边防军队。周围这些乱七八糟的乡镇和山寨,除了忠就是义的。真是没办法。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毕竟是个镇子,进去以后,至少能先找个小店先住下,接下来的的事情,再做计议。一定要悄悄的毫无生息的回去,不然走露了风声,下面的事情也不是很好安排的。

他打马扬鞭进了忠义镇,忠义镇确实如同情报里一样,人烟稀少的。不足百户人家,他正想寻找一家客栈安顿下来,忽然听到了呜呜咽咽的哭声。这就怪了,谁家的丧事,能够晚上举哀呢。再说,要说是丧事的话,也没有个灵堂什么的。这家的大门竟是开着的,饶安好奇,就拴好马,准备进门看看。还没等进门,就听到一声慌张的喊叫,“老爷,不好了,那响马又来了”。

饶安是学历史的,一些术语还是很门清的,响马这东西,就是强盗,反正不是句好话,饶安也是有点微醺小醉的感觉,自己本来是来看看这家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怎么刚进门就被冠上了一个响马的称呼,难道自己长的就这么像响马嘛,他不禁苦笑一番。

不过这也折射出了一个很明显的情况,那就是关于袁大人对于周边的山贼草寇们太过于宽纵了。像这种流贼草寇,除了剿杀,不应该有第二种解决的办法。

不过那是回到关内,调兵遣将之后再说,现在还是先澄清一下误会,免得人家认准了自 己是山贼响马,那简直是太尴尬了。

他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你喊什么呢,什么响马,你看我像是响马吗,我是过路投宿 的客人,想在你这庄园借宿一晚,竟然被你当成了响马,真是好生无礼,倒不怕我去官服告你一个诽谤之罪名吗。”

家丁有些诧异,这个家伙看起来彬彬有礼,说话倒是一套一套的,单人前来,也没有携带什么武器,确实不像是响马,于是提醒他说,:“你这客人,今天来的不是时候,我看你骑马前来,行动方便,听我一句劝说,离开这忠义镇吧,免得有什么不测之祸啊。”

不测之祸,哪里有的什么不测之祸呢,投身军队,尤其是在这随时面对着强敌压境的山海关,那不仅仅是渴饮刀头血,醉卧马鞍桥来这样的句子能够形容的了的。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样的事情,能够称得上是不测呢。在明代做边军,就需要有一种觉悟,这个觉悟就是,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这个时候,这家的主人出来了。一个头戴员外方巾的人走过来说道:“家福,你和什么人再说话,真的是响马又来了吗。”那个被叫做家福的家丁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饶安施了个礼说,:“这位员外,我是过往的客商,天色已晚,我路过这忠义镇,看到您这里大门洞开,宅院深沉,相必是贵人之家,就冒昧来此,想在您这里借宿一晚,不知道是否方便。”

那个员外面露为难之色,似乎刚刚擦拭过脸色的泪痕,月光照下,隐隐看得出眼色红红的。他很为难,但是不得不直接说,:“这位客官,刚才我的家丁误以为您为响马,我在这里跟您赔罪了。不过他说的,也并不是虚妄之言,如果是平时的话,您要借宿,我这里没什么二话,如今形势不同,您还是赶紧离开这忠义镇吧,晚些,恐怕是来不及了。前面不远,就是山海关重镇,是袁经略袁大人的防区了,我和袁大人有些交情,知道他是一位贤能之将,定能保境内安全无恙的。”

这位员外竟然和袁应文有所交情,看来就不仅仅是一位山野村镇的土财主了,很有可能是一位隐逸的官员。这样一来,饶安心理上的防备略有减少了些,他淡淡笑道,:“员外,您不知道,我这个人呢,有两点,一个就是傻大胆,别人都怕的,我偏偏就不怕,还有一件事呢,就是爱管闲事。您这里要是没事啊,要赶我走,我就走了,您这里要是有事,我就偏偏不走,要在这里管您的闲事。看您面带悲戚之容,不妨和我说说,也许我能帮得上忙。”

那员外长长的叹了口气,说道:“既然如此,那就请厅堂说话吧。”在叙谈中,饶安知道了一些他想知道的情况。原来这个员外果然是一名退休的官员。他是前大理寺少卿,赵钧。老爷子一辈子膝下无儿,只有一个宝贝闺女赵昭祺。今年刚刚十九岁。什么形容好看的词就不浪费篇幅了,反正这闺女长的,那用一句话形容吧,就是“一想之美”,这什么叫一想之美,就是说你觉得这个女孩长什么样最好看,你睁开眼睛一看,嘿,这女孩就长这样。

既然如此,难免就容易被人盯上,要说是自古美女爱英雄,英雄也该得佳偶,这也是在情理之中。不过,盯上这位赵小姐的不是什么英雄,也不是什么才俊,而是刚才家丁提到的响马。

这响马放言,如果不把女儿交出去,不仅要灭赵家的满门,还要杀光整个忠义镇。这些响马究竟什么来路呢。仔细一问,却差点把一口茶喷出来。原来这些口出狂言的不是别人,就是那圣德庄的山贼。原来仅仅以为他们是图财,原来还图色。看来,除恶如果不能务尽,果然是为祸不浅的。

饶安笑道,:“原来您竟然是大理寺少卿,真是失敬的很,灵蛇之珠,荆山之玉,果然不是我等凡俗之人所能轻易辨识的,不瞒大人说,我也不是什么客商,我是山海关兵备道饶安,进京面圣回来,暂时还不便回关,所以想在这小镇暂时歇宿。如今这件事既然被我遇上,也是我和大人的缘分。这事,我必然要管。”

兵备道是文官,这个做过大理寺少卿的赵大人是很清楚的,再看这个饶安,文质彬彬的,也不像是个有武功的人。所以他试探着说,:“饶大人的意思,是要回关调兵?”。

饶安哈哈大笑,“些许草寇,我一人就够了,袁大人的兵都是用来抵挡清军的,杀鸡安能用牛刀?”

不过饶安这次没有带什么随身的武器,袖箭已经用光了,身上没有什么趁手的兵器,这倒是个问题。所以他问,:“这件事就交给在下就好,不过我微服而行,身上没有带什么兵器,这点,大人这里有什么应急之法,随便给我个什么,只有有锋刃就可以。”

赵钧沉思了一下,忽然想到,后院里有一把祖上传下来的三尖两刃刀,这是赵家的传家之宝,他们的祖上是武将,但是后来渐渐的后代都弃武从文了,所以这把刀已经很久没有使用了。最近这把刀忽然经常夜间而鸣,经常放光,莫非是因为要跟着新主人的缘故吗。

饶安听到这话,简直欣喜如狂,这不仅仅是一个兵器和人的感应问题,要知道身为一个武将,一件趁手的兵器究竟意味着怎么样的意义。当年孙悟空大闹东海龙宫的时候,那金箍棒也是只有孙悟空一个人能使用的了的,而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还是干不过小圣二郎还有一条狗(哮天犬)的特殊技能的。而二郎神的武器,就是三尖两刃刀。这个兵器听名字就很牛,所以使用这个兵器的人一般也都是比较猛的。

更重要的是,饶安喜欢这个兵器,所谓冥冥中有天数,这个时候,能来忠义镇,并不仅仅是为了解救赵钧和她的女儿,而是自己和武器的邂逅,当然,救人也是种荷花得荷花,外加一条藕的事情。

最遗憾的是,这把刀不能先饮大将之血,却要先杀毛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