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被书写的物件当中,我只钟爱用鲜血书写的东西,因为,鲜血代表着一种精神,所以,用鲜血书写吧。
要领会异己的血是很难的,我对那些喜欢读书的懒汉深恶痛绝。
谁要是对读者了如指掌,那么,他肯定不是在为读者写作。一篇世纪之作,里面的精神难道还不曾腐朽?
所有的人都能读书,但经常读书不仅会败坏写作,还会把所有的思想毁灭。
过去,精神与上帝一样神圣,但现在,精神已经变成了凡人,甚至,已经成了恶棍。
谁要是用鲜血和格言写作,那么,他一定希望别人背下它,而不是仅仅阅读它。
在绵延的群山之中,一座峰顶到另一座峰顶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但想要过去,还需要有长腿。格言就是一个个峰顶,而能够领会这些格言的,也必然是人类中伟大而强壮的人。
峰顶的空气很稀薄,但也很清爽,危险近在咫尺,精神充满快乐的恶意,这一切都搭配得很完美。
我希望神们能够簇拥在我的身旁,我很勇敢,勇敢让我放声大笑,勇敢让我创造了精灵,一切的邪魅也在勇敢面前烟消云散。
我不再和你们一起感觉,对你们来说,盖压整个天空的是雷雨云,对我来说,不过是在脚下。我嘲笑这片云,真黑,真沉。
当你们要求进步的时候,你们需要仰首,而我要做的则是低头,因为,我已经站在了高处。
你们之中有谁能畅快地大笑着进步呢?
谁要是能够登顶最高的那座山峰,它就有资格嘲笑所有的悲哀的游戏与凄凉的庄重。
智慧是一个女子,她最钟爱的永远都是一位战士。她希望她的战士是勇敢的、强大的、暴力的且没有忧愁的。
你们曾经告诉我,生命委实难以承受,但为什么你们夜晚的时候如此谦逊,白昼的时候又那样跋扈?
生命委实难以承受,却也不要让我觉得它如此软弱?我们不都是可爱的背负着重担的毛驴吗?
我们和那些因为一滴露水就忍不住颤抖的玫瑰花苞有什么相同的地方吗?
的确,我们热爱自己的生命,但这不是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活着,而是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爱。
疯狂往往都包蕴在爱恋中,而理性也通常包蕴在疯狂里。
并且,在我,一个对自己的生命无限珍视的人眼中,世间最懂得幸福的其实是那翩跹的蝴蝶和梦幻的肥皂泡,或者其他与之类似的东西。
看着这些愚蠢的、纤弱的、轻盈且好动的小精灵,查拉图斯特拉也忍不住要为之歌唱、为之落泪。
我只信仰那能歌善舞的上帝。
当我与我的魔鬼不期而遇,我发现它是沉重的、严肃的、深刻的,所有的一切在它面前都会下坠,这代表重力的法则。
站起来,让我们一起杀掉这该死的重力吧。杀死它,不用愤怒的伟力,而只用欢笑的力量。
我早就学会了走路,现在,我要开始奔跑了;我早就能够飞翔了,现在,我只希望不用任何助推力,我就能自己飞。
现在,我的心变得轻盈,我飞翔在天空,我俯视下方,我看到了那个翩翩起舞的上帝,它就住在我的心里。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