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联邦论:美国宪法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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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形成几个联盟的最大危险:彼此为敌*

杰伊

1787年11月10日 原载《独立报》

致纽约邦民众:

1706年7月1日,英国女王安妮致函苏格兰议会,指出:当时正在形成的英格兰和苏格兰的联邦,非常重要。这封信,值得我们注意。我愿向大家介绍其中的两段:“一个完整的完美的联邦,会成为持久和平的坚实基础:联邦会保障你们的宗教、公民权利和财产,消除你们内部的敌意,消除我们两个王国之间的猜忌和分歧。联邦会加强你们的力量、你们的财富、你们的贸易;通过联邦,整个岛会以一种亲切自由的方式联合起来,充分理解不同的利益,有能力抵御联邦的所有敌人。”“我们向你们真诚建议:对这件大事,采取冷静一致的立场,把联邦带进幸福结局,是保障我们现在和将来幸福的唯一有效途径;此刻,我们的和你们的敌人,正在费尽心机,阻碍推迟我们的联合,我们要挫败他们的企图。”

上篇文章,我已指出:国内贫弱分裂,易招外来危险;抵御外敌,保障自身安全,最佳办法,是建立联邦,加强军事,在我们内部建立一个好政府。这个题目,说来话长,非三言两语可以穷尽。

英国历史,我们最熟,提供许多启示。我们可以从他们的经验中受惠,不用再交他们付过的学费。这样一个岛国的人民,本当结合为一个国家,这一点,如人之常情,清楚明白。可是,我们知道,他们长期分成三个国家,彼此不断吵架打仗。其实,为对付欧洲大陆国家,他们的真实利益,完全一致。由于欧洲国家谋划挑唆、变幻策略,看着他们互相猜忌,不断火上浇油,漫漫岁月,彼此难堪,互添麻烦,而非各展其才、相互支撑。

倘若美利坚分为三四个国家,会不会旧戏重演?会不会燃起类似的嫉妒?不是“以一种亲切自由的方式联合,充分理解不同的利益”,而是猜疑和嫉妒横行,很快把信任和友爱消耗殆尽;不是美利坚的整体利益,而是每个联盟的局部利益,成为联盟政策的唯一追求目标。与多数彼此接邻的国家一样,要么,不断吵架打仗,要么,生活在吵架打仗的阴影之中。

使劲鼓吹分为三四个联盟的人,无法回答下面这个问题:这三四个联盟,能势均力敌,长期并存吗?即使它们开始能按这种方式建立起来,以为这种方式可行,可是,人性中的哪种奇思妙想,能使势均力敌持之以恒?且不说地势不同,形成不同环境,总会使某个地方先起称雄,别的地方逐渐衰弱。我们一定会谈论:有些地方,政策优秀,管理良好,优于其他政府。有了优势,原来的势均力敌,就会瓦解。因为,不可预先假定:这些联盟,个个都能长期一模一样,同样的政策健全、深思熟虑、目光长远。

不论何时,不论何因,上述情况,都会发生;一旦发生,联盟中的任何一个,升到政治显要地位,远远高于四邻,届时,四邻就会畏惧和嫉妒:这两种激情,引导四邻支持即使不是促进,任何能削弱强者显要地位的行动;它们也会约束邻邦,再不采取旨在增进,甚至确保其繁荣的措施。用不了多久,强者就会看清这些不友好的倾向,很快,开始失去对四邻的信任,而且,对四邻同样感到不快:不信任,像驴打滚般蔓延增长,招惹嫉妒猜疑,鬼鬼祟祟,或公然指责,或含沙射影;如此情况之下,良好愿望,善意行动,变起脸来,再快不过。

普遍认为,北部最强,许多地方特色,使北部强盛起来。人们设想中的北部联盟,不必等到遥远未来,无疑会比其他可能出现的联盟,更可畏。不久就会明朗:这个北部蜂房,在美利坚偏南的各个部分,会激起同样的想法和感觉,就像它过去曾在欧洲南部激起过的想法和感觉一样:这不是操之过急的猜测:北部的年轻幼蜂,常被引到更为丰饶的邻邦,在鲜花盛开的田野,温暖宜人的空气里,去采集蜂蜜。

认真研究类似的联盟和分裂,会充分理解:想象中的联盟,绝不会成为友邻,只会成为相互接壤的邻邦;它们之间,不会产生信任和友爱,反之,会成为不和、嫉妒、互相伤害的牺牲品;简言之,分为几个联盟,会使我们处境尴尬,有些国家,无疑希望看到我们如此,那就是:彼此畏惧。

由此可见,那些先生,大错特错。他们以为,联盟之间,会建立攻守同盟,会产生意志、武力、资源共享的结合或联合,处于不败之地,威震国外。

当初,大不列颠和西班牙,各自分为几个独立邦国时,何曾结过这样的联盟,能把兵力联合起来,共同对付外敌?人们设想中的联盟,会成为各树一帜的国家。其中每个,都会与外国通商,被不同的条约约束。它们的物产和商品不同,适于不同的市场,条约会有本质差异。不同的商业关注,产生不同的利益。与不同的外国,会产生不同的政治忠诚度和联系方式。可能出现这样的局面:南部联盟,或许正与外国开战,北部联盟,却极力想与这些外国维持和平,保住友谊。因此,一个与眼前利益如此对立的联盟,不易建立,即使建立,也难以维持,更不可能实现当初的良好意愿。

美洲和欧洲一样,更大的可能,是相邻的国家,因利益对立而行动,因激情对立而冲动,常常各站一边。我们远离欧洲,这些联盟考虑外来危险时,自然首先想到来自邻邦的威胁,不会想到来自欧洲的遥远威胁。因此,每个联盟,更着意于互相防范,利用外界盟国的援助;不会彼此结盟,对付外来威胁。我们不要忘记:迎接外国舰队进入我国港口,迎接外国军队进入我国领土,极其容易;劝说或迫使他们离开,那就难了。罗马帝国,摆出盟友身份进军,其实是征服别国,例证不胜枚举。他们以盟友身份,派人假装保护,潜入别国政府,还算创新吗?

谨慎的人,请判断:把美利坚分成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能保障我们的安全吗?能防止外国的敌对行动和不当介入吗?【10】

帕伯琉斯

注释:

*《反联邦论》第5篇,题为“苏格兰和英格兰:一个值得参考的例子”,作者署名“一个观察者”,内容针对杰伊写的《联邦论》第5篇,先发表于《纽约纪事报》(The New York Journal);1787年12月3日,波士顿《美国先驱报》(American Herald)转载。

【10】十三个邦政府:1776年9月3日,特拉华通过邦宪法,建立邦政府。特拉华原来是宾夕法尼亚南部的三个县,俗称下三县,后来宾夕法尼亚让它单立。特拉华面积小,只有5000平方公里,人口在13个邦中最少,当时约4万。特拉华宪法分三十条。简述如下:一、纽卡塞、肯特、撒塞克斯从此正式称为特拉华邦;二、议会由两院组成,每年开会一次或更多;三、第一院称下院,每年每县产生7名议员;四、第二院称上院,由9人组成,每县产生3人,得票第三以后者,为候补议员,若议员死亡辞职等,候补议员依次递补;五、下院发起钱财提案,上院可修正或否决;其他议案,两院可以互相修正或否定;六、两院联合选举,从议员中选出一名邦长,若两人得票相等,议长有权投票,解开死结,邦长任期3年,有赦免权;七、邦长有权宣布禁运,禁止出口;八、邦长去世辞职,由上院议长顶替;九、行政顾问会由4人组成,下院上院各选2人,其中3人构成法定议事人数,他们的建议需记录在案;十、在顾问会的同意下,邦长可担任将军,指挥民兵;十一、两院每年举行联席会议,选举派往大陆议会的代表;十二、邦长和两院联合选举最高法院法官,1名海事法官,4名共同法法院法官,每县1名孤儿法官;十三、两院联合任命民兵军官。

1776年10月,康涅狄格修改自己原有的殖民地宪章,删去其中英国皇家字样,把殖民政府改成邦政府。康涅狄格和罗得岛一样,是“契约殖民地”。早在1638年,当地居民通过各地派出的代表,协商拟订了一份“基本秩序”(Fundamental Order),订出一个建立政府的办法。1662年,“基本秩序”被“康涅狄格殖民地宪章”(Charter of Colony)取代。康涅狄格始终保持着对英国的相对独立。康涅狄格面积1.2万平方公里,当时人口不足20万。康涅狄格到1818年才制定第一部宪法。康涅狄格的做法表明:各邦宪法是对原有殖民地宪章的改造;是英国宪章的北美变体;没有殖民地宪章,衍生不出各邦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