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曼姝摆着手澄清:“喂喂,我可什么都没看见,你不要杀人灭口啊!”
“你还真把我当大魔头了?”萧成蹊哭笑不得,原本紧绷的脸不知不觉松懈了几分。
他想,沈曼姝这厮明明不冰雪聪明,也不古灵精怪,多数时候傻乎乎蠢兮兮的,却总让他忍俊不禁,深具调节心情的功用。也许那只鸟这次终于干对了一件好事吧。
想起那只鸟,萧成蹊的脸重新乌云密布,眼睛变得血红。
沈曼姝觉得,萧成蹊这家伙八成要变身了。
果不其然,萧成蹊以豹的速度向前百米冲刺,以熊的力量把正前方两个男生摁倒在地,拳脚相加。
“快住手!Stop!”她条件反射撵过去,“邪魔外道,你干嘛打人?”
那两个背着书包,手握弹弓的男生,脸上青红蓝紫十分精彩,仰面朝天一副任人宰割相,活像两只翻了壳的乌龟。不约而同期待地看着沈曼姝这个空降兵。
还瑟缩着不停讨饶:“大侠!英雄!别打了,我们再也不打鸟了,打鸟队从明天开始就解散!不,今天就解散!”
“被你们打伤的那只喜鹊呢?”敌弱我强,萧成蹊俨然是一头喷火龙了。
“大侠明鉴,我们可没逮着它,它负伤之后飞出学校,往公园的方向飞走了……”
萧成蹊又一人补了一脚,没收了作案工具,才放“打鸟双人组”连滚带爬逃走。
敢情那血洼是鸟血啊。沈曼姝有感而发:“流这么多血,那只喜鹊该不会飞进附近的公园,然后,死在哪片林子里吧?”
蹲在血洼边的萧成蹊没甩她,不嫌脏地摸着地上那滩粘稠,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
他神情悲壮地碎碎念:“当年说‘苟富贵,勿相忘’,结果还没一起享过福,你就英年早逝了,唉……”
那垂头丧气模样,活像像一只耳朵耸拉,尾巴下垂,毛色灰扑扑,叫声喑哑的大型犬。比如萨摩耶。
“我呸!”突然不知道从哪个旮旯冒出一个花样美男,咋咋呼呼说,“萧成蹊,把你招子放亮了,那一滩血就‘仅仅只是’一只喜鹊的血而已,你才翘辫子了呢!”
萧成蹊嘴巴张成“O”形:“小雷,你没事?”
“当然,小爷我身体倍棒,吃馍馍香。心情一好,还绕去附近小公园,救了那只差点一命呜呼的喜鹊。”
旁边沈曼姝惆怅得快把嘴唇咬破了,他们说的确实是普通话,但为啥自己愣是一句也听不懂?
“我知道你,沈曼姝。”小雷转向她,“我还得谢谢你,那天擦干净了我身上的粉笔灰。”
“啊?”沈曼姝一头雾水,本着“敌人的朋友也是敌人”的原则,她故作冷淡地点了点头。
“那么后会有期,萧成蹊,加嘞个油!”小雷撂下句没头没脑的话,顷刻人间蒸发。
目睹一个美男凭空消失,沈曼姝吓得往后踉跄两步:“妖、妖怪!”
萧成蹊则恢复了一贯的模范生笑脸:“哈哈他还真不是人。古时候人们将雷鸟绘制在建筑物上,因为它有避火的神性——你见过的,在郊外小树林的南宋园林里。”
沈曼姝反方向跳开半米远,确定安全了才开始盘问:“说,你是不是刚才那鸟妖的同伙,你潜伏在市南三中到底是何居心?”
别告诉她妖怪也上学,也有就业压力。再说市南三中并没有开设黑魔法攻击课吧。
“因为……因为……”萧成蹊支支吾吾说不出来,更坚定了沈曼姝“这家伙一定正暗暗图谋不轨”的判断。
风中萧成蹊红着脸抓耳挠腮,迫不得已回答:“你猜。”
第二天上学,沈曼姝中西结合在身上挂了N个护身符。英雄不问出处,坏蛋不看岁数,切不可因为萧成蹊是只青少年妖怪就掉以轻心。
班花芸芸过生日,打算和谷陵过二人世界,班里有好事之徒偏申请当几万伏的电灯泡,逼着人家开生日party。
正义的沈曼姝刚想制止那人的胡搅蛮缠,萧成蹊突然举手:“好啊好啊,人多热闹嘛,我第一个报名。”
她愣了愣:难道萧成蹊这妖怪也喜欢班花?
哼,芸芸和谷陵两个赏心悦目的人站在一起,整一个天作之合,你去瞎掺和个什么劲哟?
沈曼姝没发现,自己的忿忿不平,正朝着一个奇怪的方向转变。
生日宴的最后一站是游乐园,暮色四合,豪华的双层旋转木马灯火绚烂,斑斓流溢。
芸芸和谷陵坐在前面两匹“马”上,不知是不是之前红酒喝太多,芸芸有点醉了,望着谷陵痴痴地笑,连眨眼的频率都变慢了。
不对,芸芸不只今天这样,近一段时间来,她说话要么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要么哈欠连天不停走神……就跟一直在梦游似的。
“注意,好戏要上场了。”一个声音打断她的思绪,沈曼姝才注意到身边坐着萧成蹊这个讨厌鬼。
话音未落,谷陵果然音高八度,又状似羞涩地说:“芸芸,今天同学们都在场,给我做个见证。你,是喜欢我的吧?”
提问像导火索一样点燃了同学们的八卦热情,纷纷起哄:“快表态、快表态!”“就是,爱要大声说出口!”
“我、我当然是……”芸芸嬉笑着翕动了两下嘴唇。沈曼姝预感到大事不好——要是芸芸在“酒醉”状态下稀里糊涂说了违心的话,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酒醒之后也很难挽回吧!
沈曼姝莫名感到一种违和感,又说不上来到底是哪里不对劲。
千钧一发之际,超会添乱的萧成蹊嘴里窜出了一串诡异的哨音,双层的旋转木马骤然开始高速运转起来。
马背上的人都被颠簸得七上八下,头晕目眩,沈曼姝死死抱住木马上的那根细柱子,胃里翻江倒海都快吐了。
我嘞个去,她不是坐旋转木马,而是在坐滚筒洗衣机吧!
芸芸直接给摇晕过去了,那个浪漫的提问也就不了了之。
“萧成蹊!你活得不耐烦了!”谷陵最先破口大骂。
只见被点名的人飞快掏出一把水枪,身手敏捷地对着沈曼姝的木马,和其他同学的木马一通漂亮的点射。
说也奇怪,木马溅到了水枪里红似番茄汁般的液体,立刻就老实下来了,于是只剩谷陵的木马还像打了鸡血一样飞速旋转。
“这不会真的是番茄汁吧?”沈曼姝嗅了嗅衣袖上沾到的红水,嗅到一股植物的芬芳。
“是芑果榨的汁,芑是一种树木的果实,古人用它来驯服烈马。”萧成蹊把水枪扔到一边,说话的空当儿,谷陵的脸变得铁青。
喂喂,就算你们平时交恶,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萧成蹊你别见死不救啊!
沈曼姝在一旁干着急,霎那间,谷陵像武侠片中的轻功高手般,飘到萧成蹊身边,然后抓住萧成蹊的肩膀一提,两人一起从旋转木马上腾空而起!
幻觉吧,一定是幻觉。
不幸的还在于,萧成蹊这时死死拽住了旁边女孩的手,拖着沈曼姝一起升了空!
因为刚才的旋转木马事故,同学们不是奄奄一息,就是气急败坏跑去找工作人员理论了,无人瞥见这灵异的一幕。
游乐场背后的无人空地,基本等同于荒郊野外,三个大活人刚刚瞬移并空降此处。
谷陵不耐地大吼:“该死的犬戎,你为何一再坏我的好事?”
他每说一句话,都有浓黑的瘴气从口腔源源不断往外涌,一开始状如丝线,后来慢慢膨胀变成了一团一团。
犬戎是啥玩意儿?萧成蹊居然还应声了,淋漓尽致表达着自己的不屑:“邪魔外道为祸人间,视凡人如刍狗,你用妖术迷惑班花,跟强抢民女有什么区别?喜欢上了谁,就得像我一样,光明正大的追求。”
“问题是,你根本没追到吧。”谷陵小嘴一撇,扳回一城。
萧成蹊下意识瞅了下旁边正云里雾里的女孩,终于恼羞成怒:“字妖看招!我会让你死得很有节奏感!”
沈曼姝傻眼了,她怎么忽然有一种正邪置换,黑白颠倒的奇怪感觉。
一道柱状的金光投射到萧成蹊身后,犹如变身前的圣斗士星矢,只不过他身后散射万千光矢的庞然大物,不是飞马圣衣,而是一只——狗的幻影。
她想起来了,小时候看过一本以古代神话传说为蓝本创作的漫画,其中提到过犬戎国。
犬戎国,又称犬封国,祖先是一条名叫盘瓠的神犬,在高辛氏“帝喾”为帝时,曾协助平定叛乱立下了汗马功劳,后来被封桂林候。
和阿修罗族如出一辙,犬戎国生男必是狗的摸样,生女则出落成倾国倾城的美人。
萧成蹊跑不掉就是犬戎族的后裔。可是他长得一点也不像狗啊……几千年来,一个种族基因有点变异大概也在情理之中吧,沈曼姝想。
两只妖怪大概张了结界,放心大胆地在半空中斗法,漫天都是星屑般的法术光芒,绵延如风,纷扬如沙。
那场面真是又惊心动魄,又引人入胜。
为了不莫名其妙当了被殃及的池鱼,沈曼姝蜷缩在一棵粗壮的大树背后观战,若不是亲眼所见,她绝对难以置信谷陵的骂人功力是《九品芝麻官》里周星星那个段数的。
他说出的每一个音节都被实体化了,化作蚂蚁般黑压压的文字符号,向萧成蹊蜂拥而去。有的疾如闪电,有的声势浩大。
周星星骂人能使曲木变直,死人复活,大海涌潮,谷陵嘴里泄洪的符号带有巨大的攻击性,所过之处古木拦腰折断,岩崩石裂,好大的动静!
说时迟、那时快,一串字符流弹直冲沈曼姝的脑袋而来,天啊,自己的脑袋不会像钳子下的核桃一样开了花吧?她吓得怔忡原地,无法动弹。
突然身体一轻,沈曼姝双脚离地,萧成蹊拖着她往半空飞去。托这只“人形热气球”的福,她避开了谷陵的攻击。
“有了亲身体会,你现在知道什么是‘字妖’了吧?”萧成蹊说。
她点点头。谷陵的语言和文字拥有如此大的能量,难怪他以前代写的情书,总是事半功倍,手到擒来。
等等,难道他和芸芸相处时,也运用妖力作了弊,蛊惑了心爱的女孩?
沈曼姝恍然大悟,萧成蹊像是会读心术,露出了“你现在才反应过来吗”的嗤笑表情。
“是是是,就算我之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那么泰山大人,我们现在可怎么办?”沈曼姝指指身后完全妖魔化的谷陵。她可不要年纪轻轻就交代在这里了。
“放心吧,我既然带了水枪,怎么可能不带制胜法宝呢。本大仙可是有备而来滴~~”萧成蹊信心百倍地掏出一张帛画,画中有一个长胡子的古装美中年。
“这谁啊?瞅着不像是如来佛主啊……”沈曼姝说,“莫非是玉皇大帝?”
萧成蹊几欲吐血:“你有点见识好不好,这个是秦始皇!”
秦始皇能对付字妖?简直闻所未闻嘛。
“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干了什么?”萧成蹊显得胸有成竹,“是‘焚书坑儒’,所以字妖这种‘高级知识分子’,能不害怕始皇帝吗?”
那不堪回首的一天最后,犬戎妖萧成蹊用秦始皇的“照片”打败了字妖谷陵,让可怜的字妖沾到了帛画的碎屑。听说这样一来,谷陵至少小半年身体虚弱,内外空虚,使不出一分一毫妖力。
这样就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感化谷陵,让他做一只“好妖”争取到充足时间。
沈曼姝回想,怪不得谷陵的历史书上面,但凡有秦始皇画像的地方,都扣了洞开了天窗。
犬戎妖还坦白,野营时大家喝的问题溪水,其实是被雷鸟动了手脚。
沈曼姝万万想不到,她好心替雷鸟擦掉字妖写上去的粉笔字,却因为这份善良被雷鸟相中——准确说是替单身已久的朋友犬戎相中。
雷鸟就是阎王奶奶绣荷包——鬼花招最多的那一个。为了让萧成蹊取得沈曼姝的好感,雷鸟往溪水里撒了妖界的违禁药物:勾魂散。
妖算不如天算,最后全班都喝了溪水,偏偏除了目标沈曼姝。
听到这里,沈曼姝暗暗攥紧了水缸大的拳头,油然而生一种去把雷鸟绑来,做成烤鹌鹑的冲动。这货真不是啥好鸟啊!
这以后阳光暖软的某一天,市南三中鸡飞狗跳的课间十分钟。
谷陵诧异得犹如发现新大陆:“你、你居然指使犬戎妖为你做事?”
沈曼姝拨拨头发,不以为意地回答:“瞧你那没出息样儿,还能再大惊小怪一点吗?”
“可是,你不知道吗?”谷陵捧着一本布满虫蠹,翻一页能往下掉两页的古本《山海经》,幸灾乐祸说,“据可靠的文献记载,犬戎国的男人都有大男子主义,每天吃饭时妻子都要跪在地上,手捧食物向丈夫进献。”
“陈规陋习阻碍社会进步,应当废除掉。”她点评。
一旁的萧成蹊点头哈腰:“可不是吗,曼殊你说得对,我坚决拥护你的观点,谁要说你说的不对,我跟谁急!”
沈曼姝满意地点头,细嚼慢咽着萧成蹊偷偷剥了一节课的糖炒栗子,顺便拍拍忠犬的头,萧成蹊那条旁人看不见的狗尾巴立即抖得欢实,活像个震动的鸡毛掸子。
谷陵痛心疾首地看看女王样的人类少女,和或许早已基因变异的某忠犬,觉得大男子主义神马的,对萧成蹊来说,已经是地平线上最远最远的那朵浮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