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民族的来源,有助于理解其社会情况和法律——美洲是唯一一个能够查明一个伟大民族源流的地区——早期移居英属美洲的人有哪些相似之处——他们又有哪些不同之处——对于早期定居在新大陆海岸的欧洲人的评论——弗吉尼亚殖民地——新英格兰殖民地——新英格兰首批居民的性格——他们抵达新英格兰——他们的首批法律——社会契约——借鉴摩西立法的刑法典——宗教热情——共和精神——宗教精神和自由精神的严格一致。
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他的童年是在无忧无虑中悄无声息地度过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长大并开始步入成年;最后,世界的大门才正式向他敞开,他开始和成年人打交道。直到这个时候,他才首次被人关注,被人注意到他在成年后才冒出的恶习以及德行的萌芽。
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我认为以上这种看法是个非常大的错误。
应该了解他的过去,应该追溯他的婴儿时期,应该考察他在懵懂时期所接触的外部世界,应该考虑他最先目击的事物,应该听一听启动其思维能力的母语,最后,还应该看一看他在奋斗初期的表现。只有这样做,才能理解他的偏见、习惯以及激情的来源。可以说,人的一切始于他的襁褓时期。
一个民族也是如此。任何一个民族都留有他们起源的痕迹。他们最初所处的环境,有助于他们的发展,影响着他们的一切。
倘若我们可以查明社会成员的来历,考察他们最初的历史,我确定我们能够从中找到他们的偏见、习惯、主要情感以及民族性的形成主因。如此一来,我们便可以解释为什么早先约定俗成的惯例与现今的流行风尚相抵触,为什么有些法律与公认的原则相对立,为什么社会上会存在一些不相连贯的见解。这些见解就像勉强吊在旧建筑物窟窿下的破链子,因为禁不住重量而断成数段,怎么也连接不到一起了。由此也不难知道,一些民族为什么会被一种似乎不可知的力量推向他们本身也意想不到的结局。可惜的是,现实中一直缺乏这方面的研究。直至民族衰败的时候,人们才会用分析的眼光去研究这个民族;而当民族终于想要反省和回顾时,时间已然将过往的岁月蒙上一层乌云,而无知和傲慢又会用一些离奇传说将其包装起来,让人无法见到它的本来面目。
美国是唯一一个可以让人看清其来龙去脉的国家。在这里,也能够清楚地看到各州的起源对各州的影响。
当欧洲各族人民抵达新大陆时,他们的民族特点已经非常明显,各个民族都有不同的相貌;而且因为他们的文明程度已经达到了可以研究自己的地步,所以能够给我们后人留下关于其观点和法律的真实记录。如此一来,我们对生活在15世纪的人的了解,几乎和我们对同时代人的了解一样清楚。所以,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美国的起源,而不被无知和愚昧所制造的假象蒙蔽。
美国社会还没有建立多久,这为我们详细了解它的各项因素提供了方便,虽然短期内还不能够判断这些因素的发展结果,但我们这一代人好像注定要比前人更能看清人世的沧桑。上帝赐予我们一束我们祖先不曾拥有的火炬,用它照亮我们的智慧之路,使我们得以找到决定各族人民命运的基本原因,而这,是我们祖先因为愚昧而无法得知的。
仔细研究美国历史之后,再深入了解它的政治和社会情况,便能够肯定:在美国,每一种见解,每一种习惯,每一项法律,甚至每一个事件,都可以从这个国家的起源中找到解释。所以,本书的读者将在这一章看到此后所要叙述的一切的萌芽,找到可以开启全书的钥匙。
于不同时期迁居现今美国境内的人们,有很多不同之处;他们各有各的目的,并且用不同的原则治理自己。
当然,这些人之间也有某些共同的特点,他们发现大家都有相似的遭遇。
语言,或许是能够将人们联合起来的最有力且最持久的纽带。当时,全体移民都说着同一种语言,他们都是同一个民族的儿女。许多世纪以来,他们的祖国一直鼓动教派斗争。在这样一个国家,各个教派不得不把自己安置在法律的保护伞下,它们的教徒在激烈的宗派斗争中接受了政治教育,他们比当时绝大多数欧洲人更了解权力观念和真正自由的原则。在移民初期,自由制度的蓬勃兴起(也就是地方自治),已然深深扎根于英国人的习惯之中,而人民主权原则的思想也跟着地方自治进入都铎王朝的核心。
那时,宗教纷争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基督教世界动荡不安。英国也几近狂热地参加了这一新的角逐。英国人的性格原本审慎持重,但是现在却变得苛刻严厉且喜好争论。人们的知识在这一智力竞赛中大大增加,头脑也受到了深刻的训练。在争论宗教问题的这段时间,他们的民情变得越来越好。英国民族的这些一般特点,也或多或少地体现在那些登陆大西洋彼岸开拓新未来的英国移民身上。
此外,我们以后还会谈到的一个特点,不但适用于英国人,而且也同样适用于法国人、西班牙人以及陆续移居新大陆的所有欧洲人。如果说欧洲人新建的殖民地未能使刚刚萌芽的完全民主得以发展,但至少没有抑制这种萌芽。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有两个:移民在背井离乡的时候,一般都没有谁比谁优越的想法,他们觉得幸福的人或有权有势的人都不会移民,贫穷和灾难是平等的最佳保障;然而,也有一部分富人和大领主由于政治或者宗教纷争而流亡到美洲,他们在那里制定了一些等级分明、贵贱有别的法律,但没过多久他们就发现这种领主贵族制度难以在美洲的土壤上生存。人们认为,要想开发这块不易开发的土地,只能依赖土地所有者的不懈努力和持续投入。尽管有了土地,但土地的出产并没有多到可以使地主和农民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土地被细分成了很多小块,由土地所有者自己耕种。然而,土地又恰恰是贵族制度的基础,贵族只有依靠土地才能生存,而这个地方既没有贵族赖以生存的特权,又没有贵族赖以存在的身份制度。一旦土地依赖继承制度相传下去,那么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贵族。一个民族可能同时存在大量富人和很多穷人,但如果这种穷富差距不是因为土地造成的,则只能说这个民族贫富不均,而且严格地说,这个民族内部不存在贵族阶级。
因此,在建立初期,所有的英国殖民地之间都很像一个大家族。从它们所坚持的原则来看,它们似乎注定要去发展自由,但这种自由不是它们祖国贵族阶级的自由,而是世界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平民的、民主的自由。
即使在这样的清一色中,也能够看到一些必须加以说明的细微差别。
可以将英裔美国人这个大家族分为两大支:一支在南,一支在北,到现在,这两大支仍是各自发展,并没有完全混合在一起。
弗吉尼亚是第一个英国殖民地。1607年,移民到达这里。当时,欧洲痴迷地认为开采金银可以使国家致富。这是一个非常致命的想法,它曾给醉心于此的欧洲各国带来了巨大的贫困,这种破坏是战争和全部坏法律加在一起也无法企及的;而在美国,这种错误思想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一些怀有此种想法寻找黄金的人,都被送到了弗吉尼亚[20]。这些人既没有才干,又缺乏素养;他们暴躁喜欢闹事,在初建的殖民地制造了不少混乱[21],这使得殖民地发展时缓时快。这之后,工农业者才到来。他们虽然性情温和,比较讲究道德,但是综合来讲并没有比英国的下等阶级[22]强到哪儿去。他们既没有高尚的观点,也没有详细周全的设想来指导建立新制度。殖民地建立后不久,又引进了蓄奴制[23],这对整个南方的性格、法律以及未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正如我们此后要说的,蓄奴制是对劳动的侮辱;它让好逸恶劳的恶习在社会滋生,而紧随这种恶习而来的,是无知、高傲、浮夸和奢侈。它使人们思想消沉、行为懒散。通过考察蓄奴制的影响以及英国人的性格,我们不难解释南方的民情和社会情况的由来。
同样来自英国,但北方却出现了完全不一样的情景。在这里,请容我对此略作详细说明。
在北方的几个英国殖民地,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新英格兰的诸州[24],产生了几个主要思想,它们是当今美国社会学说的基础。
这些主要思想首先传到了相邻的各州,随后又扩散到比较远的州县,最后覆盖了整个联邦。如今,这些思想的影响已经超出国界,遍及美洲世界。新英格兰的文明,就像高地燃起的熊熊烈火,不仅照亮了周围地区,而且还照亮了遥远的天边。
新英格兰的建立,呈现出一片新的气象。这里发生的一切,都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
通常来说,殖民地的早期居民,不是那些未受过教育、没有家业、因为贫穷或行为不端而被赶出家乡的人,就是那些贪得无厌的投机家和包工头。有些殖民地的居民还没有这样的出身。比如圣多明各这一殖民地的早期居民就是海盗。而在当今,英国的刑事法庭也在为澳大利亚提供人口。
相较之下,定居在新英格兰海岸的移民,在祖国时都是一些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人。这些人汇聚在美洲的土地上之后,立即使当地社会呈现出独特的景象。在这个社会里,既没有大领主,也没有属民;甚至可以说,既没有穷人,也没有富人。按百分比来说,他们中,文明程度高的人,多于当今欧洲的任何一个国家。这些人,几乎毫无例外地受到过良好的教育,而且有许多人因为才识出众而闻名于欧洲。其他的殖民地,都是由没有携带家眷的冒险家们建立的;而在新英格兰定居的移民,则带着良好的秩序和道德因素,与妻儿一起来到荒芜凄凉的土地。
尽管如此,能明显将他们与其他所有移民区分开来的,还是因为他们自身具有创业的目的。他们并不是被迫离开故乡的,而是主动放弃了在祖国的显赫地位和优渥生活。他们之所以要远渡重洋来到新大陆,绝不是为了改善境遇或发财致富;他们之所以离开舒适安逸的家园,是为了满足单纯的求知需要;他们甘愿忍受流亡生活的种种苦楚,去实现心中的理想。
这些移民喜欢称自己为朝圣者,他们属于英国一支名为清教的教派。清教的教义严格,它不但是一种宗教学说,而且还在很多方面包含有非常绝对的民主与共和理论。所以,该教派给自己树立了一些极为危险的敌人。清教徒在国内受到政府的迫害,觉得自己所处社会的日常生活破坏了清教教义的严格性,因而决定背井离乡,去寻找世界上人迹罕至之处,以便在那里严格执行教义,按原来的方式生活,自由崇拜上帝。
摘录几段引文,这比我的叙述更能说明这些虔诚的朝圣者的精神。
研究新英格兰早期历史的纳撒尼尔·莫尔顿曾直截了当地说[25]:“我一直觉得,用文字记录下我们祖先在建立这块殖民地时所受到的上帝周到而仁慈的关怀,让后代永远记住上帝的仁慈,是我们神圣的职责。凡是我们所见,凡是我们从祖先那里听到的,都应该让我们的儿女知道,以使他们懂得赞颂上帝,让上帝的仆人亚伯拉罕的后代以及上帝的选民雅各的子孙永远记住上帝的所作所为(《诗篇》第105篇第5、6节)。应让他们知道上帝是怎样将葡萄带到荒野,怎样栽种上葡萄,怎样撵走异教徒,怎样整理出种葡萄的土地并把秧苗深植于土壤内,最后又怎样让葡萄爬蔓生长(《诗篇》第80篇第13、15节)。除此之外,还应让他们知道上帝是怎样引导他的子民走向他的圣所,并定居在他赏赐的山间(《出埃及记》第15章13节)。一定要让他们知道这些事实,以使上帝获得他应有的荣誉,让他的荣光得以普及,使‘上帝’二字成为圣徒们心目中可亲可敬的名字。”
看完这段开场白,心中会留下一种宗教的庄严印象,似乎从中感受到了一种古风和嗅到了一种来自《圣经》的馨香。
这不仅更加坚定了这位作者的信念,同时也加强了他语言的分量。如今,和作者一样,在读者的心目中,这些人已然不是为了撞大运而漂洋过海的冒险家,而是上帝亲自撒在特定地点上的伟大民族的种子。
这位作者紧接着又以这样的方式描述了头几批移民离开祖国故乡的情景[26]:
“于是,他们离开了自己所生活成长的城市(德尔夫特-哈勒夫特),但他们是心甘情愿、问心无愧的,因为他们深知自己这辈子注定要扮演朝圣者和异乡人的角色。他们不留恋世间的一切人事,而是眼望上苍,觉得那里才是他们可亲可爱的故乡,上帝早已在那里为他们安排了神圣的城市。他们终于抵达停靠船只的港口。很多不能与他们同行的亲朋好友,也陪同他们来到这里。大家一夜无眠,互相倾吐友情,诚恳地交心,表达作为基督徒的真正慈爱。第二天,他们登上了远行的船,亲友们依依不舍,还想在船上陪伴他们一会。离别的时刻,大家都深深叹息,泪如雨下,那些深长的拥抱和虔诚的祈祷,让陌生人都为之感动。即将起航的时候,他们双腿跪地,他们的牧师热泪盈眶,仰望天空,祈求上帝赐以福泽。最后,他们互相道别,而这次离别对于他们中间的大部分人来说都是永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