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总结:毛姆写作生活回忆(名作家文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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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将不可避免地在本书中说很多之前就已经说过的事,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将此书取名为《总结》的原因。法官在总结一桩案子的时候,会扼要重述摆在陪审团面前的事实,并发表对律师陈词的评论。他并不提供新的证据。既然我已经将自己的整个生命写入作品中,那么很多我要说的话自然也能在那些作品里找到。在我的兴趣范围之中,很少有过去从未曾触碰过的话题。我现在所能尝试做到的全部,就是将自己的感受和意见合成一幅连贯的图画;在书中的各处,我或许还会更加详尽地阐述某些观念,之前由于受小说和戏剧体裁的限制,这些观念我都只是点到为止。

本书一定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书中所写对我而言是重要的,是关于我自己的,因为我只能探讨这些影响过自己的主题。本书非关我的所作所为。我无意赤裸裸地袒露心迹,并对希望读者进入自己内心的亲密程度做了限制。在某些事情上,我还是愿意保留自己的隐私。没有谁能讲出自己的全部真实情况。不仅仅是虚荣心让那些曾努力向世人展露自我的人无法讲出全部的真实情况,兴趣的方向、对自我的失望,以及因做出看似不正常举动的惊骇,都使得他们过分强调那些比他们的预想更加普通的事情。卢梭在他的《忏悔录》中叙述了曾强烈震撼人类情感的一些偶发事件。他的描述那么直白,以至于歪曲了他的价值观,这些偶发事件在书中也被赋予了比在他的生活中更高的重要性。这些偶发事件以外,还有大量的合乎德行或至少中庸的事件,卢梭省略了它们,因为它们太过普通,看上去根本不值得被记录下来。有一种人,对自己的善行不加注意,却深受自己恶行的折磨,这是经常书写自我的一种人。他略去自己的可取之处,因此表现出来的只是软弱、无原则,以及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