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在读者面前的,是一本在英美长期遭禁的世界文学名著。直到1960年代终于被英国宣布开禁后,这本小说一度洛阳纸贵,高踞畅销书排行榜数周并长销至今。比畅销和长销更重要的是,它的开禁标志着人类的宽容在劳伦斯苦恋着的祖国终于战胜了道德虚伪和文化强权。从此,劳伦斯作为二十世纪文学大师的地位得到了确认,劳伦斯学也渐渐成为英美大学里的一门学位课程和文学研究的一门学科。时至2000年代,劳伦斯研究早已演变成一种“工业”,得其沾溉获得学位、靠研究和出版劳伦斯作品为生的大有人在。劳伦斯若在天有灵,应该感到欣慰。
在中国,这部小说问世不久,诗人邵洵美就撰文盛赞。随后几个杂志上陆续出现节译,译者中包括大文豪林语堂先生。其后出版了饶述一先生翻译的单行本,但因为是自费出版,发行量仅千册。当年的中国内忧外患,战乱频仍,估计人们都没了读小说的雅兴,这个译本就没有机会再版。光阴荏苒,五十年漫长的时间里中国读者与此书无缘。到1980年代,饶述一的译本在湖南再版,不久就被禁,长达二十年。但幸运的是,中国的学术界与出版界对劳伦斯早就有了一个全面公正的认识。
除了这部小说,劳伦斯还著有另外十一部长篇小说,五十多部中短篇小说,多部诗集、剧本、游记,大量的文学批评、哲学、心理学和历史学方面的著作和散文随笔。他还翻译出版了俄国作家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及意大利作家乔万尼·维尔加的长篇小说等,仅凭这些译文就足以称他为翻译家了。这位矿工的儿子,以自己非凡的文学天赋、敏感的内心体验、坚持不懈的毅力和顽强的生命力,拖着带病之躯,在短短二十年的写作生涯中,为后人留下了卷帙浩繁的文学经典遗产,这不能不令人肃然起敬。不少研究者称其为天才和大师,是不无道理的。
大师自有大师的气度和风范,他的四大名著《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和这本《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可说部部经典。《儿》被普遍认为是文学史上印证弗洛伊德“恋母情结”学说的“原型”之作。《虹》和《查》屡遭查禁和焚毁,惹出文学和政治风波来。作者本人虽未遭“坑”,却也在长时间内遭受监视和搜查,心灵备受煎熬,以至于对他“爱得心头发酸”的祖国终于失望而自我流放,最后病死他乡,做了异乡鬼。我们甚至无法断定他是因了文学的孽缘才遭此厄运,还是厄运专门来锻造他的文学魂。
然而,在1985年出版的《现代英国小说史》中,这位旷世奇才的作品仍然被指责为“黄色淫秽”,并把开禁这本书作为“当前西方社会的道德风尚已经堕落到何种地步”的标志。这也难怪,不用说当年,即使是目前,我们许多读者也仍然停留在那个人云亦云的阶段,甚至不少知识分子一提起劳伦斯的名字,仍想当然地一言以蔽之曰“黄色作家”。这归根结底是眼光的问题,偏见往往比无知更可怕,此言极是。
于是,当我们无法要求大多数非文学专业人士去一部部死啃劳伦斯作品而后公正以待之时,我们只有对这部家喻户晓的作品作个“眼光”上的评说。艺术的眼光往往需要靠一个人较为全面的发展来培养,需要时间。或许随着时光的推移,随着文明的进程,终于有一天对这本书的争议和赏析都成了一种过时和多余。
当历史毫不留情地把我们置于一个尴尬的叙述语境中时,我们只有毫不尴尬地直面历史。
1984年笔者完成国内第一篇研究劳伦斯的硕士论文时,国内还没有劳伦斯作品的译本(只有个别短篇小说的译文),这个领域还被认为是禁地,因为他在非学术领域仍被看作是“黄色作家”的。八十年代后期,劳伦斯作品开始大量出版,便有了三五成群突击抢译劳伦斯作品的壮观场面。三十年代的旧译《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重印上市后,黑市竟出现高价抢购的热潮。在这种尴尬的阅读环境中解释劳伦斯的这部最有争议的小说,颇令人生出滑稽之感。
称之为废墟上生命的童话,是一种久经考量的体认——是理性认识与情感体验交织积淀的结果。我无法不这样认为。
小说伊始,即是一场浩劫之后的一片废墟。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满目疮痍的象征,也是大战后人之精神荒原的写照。
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了野林子和林中木屋,里面发生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生命故事,一个复归自然的男人给一个寻找自然的怨妇注入了崭新的生命,这怨妇亦焕发出女人之本色,唤起了这个近乎遁世的男人身心遥远的无限的温情,激发出他身上近乎消失的性爱激情。他们在远离工业文明的地方体验着自然纯朴的爱情,体验着创造的神奇,双双获得了灵与肉的再生。浪漫而美丽,不乏乌托邦色彩,这简直是一部成人的童话。
劳伦斯生前好友理查德·奥尔丁顿曾长期从事劳伦斯作品的编辑和评论工作,他说过,这本书根本算不上一本性小说,因为它其实是“关于性的说教……是一种‘精神恋爱’”[1]。中国文豪林语堂早在三十年代就指出,劳伦斯的性描写别有一番旨趣:“在于劳伦斯,性交是含蓄一种主义的。”[2]这真是一种林语堂式的“会心之顷”的顿悟。时至今日,普遍的研究认为,劳伦斯对性持一种清教徒的观点:“他之所以常常被称作清教徒,就是因为他认为性是生命和精神再生的钥匙,也因为他认为这是极为严肃的事情。”[3]1960年伦敦刑事法庭审判这本书时,文化学家霍嘉特就特别说这书“讲道德,甚至有清教之嫌”。此言令检察官困惑不解,转而问询文学家福斯特,福斯特抑扬顿挫地回答说:“我认为那个描述是准确的,尽管人们对此的第一反应是觉得自相矛盾。”[4]看似如此的矛盾,造就了劳伦斯这部小说之性宗教的特质。因此,霍嘉特在他那篇具有历史意义的《查》1961年版序言中称这本书是“洁净、严肃的美文”,“如果这样的书我们都试图当成淫秽书来读,那就说明我们才叫肮脏。我们不是在玷污劳伦斯,而是在玷污我们自己。”[5]
查泰莱爵士因伤失去性能力,本值得同情,但他的内心十分麻木,对工人冷酷无情,对夫人康妮感情冷漠。他认定矿工只是工具,非用鞭子驱使不可。康妮只要能为他生个儿子继承他的事业和爵位就行。至于同谁生育,他倒不在乎,但绝对要求孩子的父亲来自上流社会,以不辱查家门楣。同他在一起,康妮虽生犹死。
正因此,当康妮遇上一身质朴但情趣脱俗的猎场看守梅勒斯时,便自然流露出了女性的软弱与柔情,备受失败婚姻折磨和工业文明戕害的梅勒斯立即情动于中,双方情色相生,一发而不可收。
梅勒斯与康妮的丈夫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他是一个根植于自然、富有生命力的“下等人”。他受过教育,但厌恶了他认为腐朽的文明生活,选择了自我流放,自食其力,寄情山水。
劳伦斯对现实的选择令人深思:他选择了森林为背景,选择了一个猎场看守而不是他情感上最为依恋的矿工来作故事的男主人公。猎场看守这种职业的人游离于社会,为有钱人看护森林和林中的动物供其狩猎,也要防止穷人偷猎或砍伐树木。这样的人往往过着孤独的生活。他们是有钱人的下人,是劳动者,但又与广大劳动者不同。在劳伦斯看来,这类脱离了俗尘的阶级利益、一身儒雅同时又充满阳刚气的男人最适合用来附丽他的崇高理想。而从根本上说,矿主和矿工虽然是对立的,但他们又是统一的:双方都受制于金钱、权力和机械。在劳伦斯眼里,他们都是没有健康灵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