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毛姆短篇小说全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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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

这是我短篇小说集的第一卷。很年轻的时候,我也写过几个故事,但现在读来太过稚嫩,我还是选择不再将它们重印了。有几个是在早已绝版的书中,还有几个散落在不同的杂志里;它们被忘掉最好。这个集子里第一个故事《雨》是我1920年在香港写的,但最初有想法是1916年冬天去南太平洋的一次旅途之中。我最后一个短篇写于1945年的纽约,当时在文档中偶然发现的一条简短的笔记给了我灵感,但那条笔记却能追溯到1901年。以后我应该不会再写短篇了。

作者要将一定数量的短篇归拢成一本书,最大的困难莫过于安排它们的顺序。如果故事长度相仿,也发生在相同的地点,那就省力得多,因为更容易形成一个脉络。作家将自己的作品交到读者手中,如果他能将其中的材料安排出一个脉络来,那即使读者不察觉,他心中依然可以为此而得意。长篇小说的脉络自然是显见的,它总归有开头,有中间段落,再加上一个结尾;其实要说的话,一个构思精良的短篇应该也是如此。

可是我的短篇长度相差太大。有的短到只有一千六百字,有的却是它十倍不止,比如有一个故事就写了足足两万多字。世界上大多地方我都曾驻足过,不管在哪里创作,不管停留时间的长短,总有另一个或更多故事的材料会出现。我写过悲惨的故事,也写过好笑的。这么多的故事,长短不一,发生在这么多不同的国家,本身又气质迥异,要将它们结集时权衡好轻重或者整理出勉强可称之为脉络的东西,诚然不易。更何况你还要将读者所可能遇到的麻烦降到最低。虽然写作并非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读者,但写完之后,一个作者总渴望被更多人阅读,而要达成这一目的,他就必须尽力让他写下的文字更易读。

出于这个想法,我尽量在一组长故事之后安排一组短故事,有时候短到只有五六千字;而为了让读者不用突然从中国跳到秘鲁,再突然跳回,我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将同一地点的故事放在一起。这样我希望不管我把读者带到哪片遥远的土地上,他都能或多或少感知自己身在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