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情到浓时情转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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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男人可以相信,但不能高估(2)

爱是爱消失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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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说,她们女孩子就是天生异想天开,心中早已有一匹白马王子的形象,都曾在内心勾勒出了一个轮廓,一份感情的质理。

他要干净,要漂亮,要温柔,要侠肠。他要对她千般好万般爱,他舍下千军万马只做她一人的盔甲,他颠覆整个世界的伦常,只为换她一笑。日风磨砺,秋寒盖瓦,他都会为她掖好被角,倒一杯暖茶。

她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但她面对的现实,也是真的现实。可是,那样的男人只存在于童话之中,生活终归只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现实生活中的男人,都是什么样的呢?世界上所有的男人其实都是陈奕迅。因为陈奕迅在演唱会上说:“我只爱一个人。”全场大叫:“徐濠萦,徐濠萦,徐濠萦。”他假装没听到地说:“是我自己。”陈奕迅的优点是他坦白,他明白一个男人的人性,也明白一个男人的劣根性——男人确实只爱自己,不说或说不出口,都是因为你虚伪胆怯。

我曾经看过一个小说,是前前女友推荐我的,她跟我说的时候,我嘿嘿一笑:“收藏了,分手后再看。”没想到一语成谶,后来在分手后的一个夜里,我静静看完这个网络小说,我不得不说的是,虽然很黄很暴力,但是写得很悲伤、很真诚。

作家的书,太技术,太有意为之,难免为惊天下而曲笔。这正因为不是一个作家写的书,所以才真实、生活,我们才能参照,才有坐标。

分手后的男人,又能怎样呢,是不是都像小说的那个男主角一样,想着终于没人管天管地了,解放了,自由了,潇洒了,可以晚上想玩到几点就几点,终于可以肆无忌惮地泡妞,终于可以专注地工作,不用整点电话报到了?还是可以在办公室逗留到11点,一边在网上和众多MM逗乐子耍贫嘴,一边把AV电影存硬盘上了?抑或是可以和她禁止交往、爱搞一夜情的哥们去泡吧蹦迪了?

也许这些你都会做,而且也许你都能做到,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当你午夜梦回的时候,当你翻检旧物的时候,那些再妖娆的身段和幻想,也永远不敌她的一张旧照、一双拖鞋,能把你击到溃不成军。

我始终相信,再贱的男人,在情到伤心处的时候,泪水也会像马头琴一样呜咽!就像张信哲说的:“好像很多男人在面对感情时都会有坚强的表情,好像分手就像挥一挥手那般的容易。后来我才知道,那挥一挥手的刹那,耗尽了我所有的力气,也伤了好久的心。”

像所有恋人一样,我跟前前女友的邂逅一样甜蜜,甚至比很多人更甜蜜,她会天天念叨养过的大金毛列日,做错事了会把头点到我怀里,我们结伴成行,对影成眠,在暴雨如注中真心厮守过繁华沪上的朴素一隅,在春暖花开时流连过白素贞和许仙情结永心的断桥。

然而,我终究犯了天下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误,败给所有男人都会败给的人性。男人想逃,女人想捉,警察与贼的故事演到两人都厌,终于泥菩萨没能过成河,纸包里的火烧了纸。

我不敢说,分手后我的一些情绪、一些伤感、一些怀念就是真爱,而不是形单影只时冒出来肆无忌惮地啮噬心骨的小虫子,或者见到街头情侣甜蜜拥吻回到家之后顾影自怜的惆怅,但是凡人、俗人、世人、男人如我者,愁肠如此,思念如此,恐怕也就是真爱了。

你说,在这样缺乏肌肤之痛和切肤之爱的流年,对平凡如蚁的世间凡人来说,还有什么能比这更深刻的?还有什么比这更像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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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一个朋友跟我畅谈分手。

她跟我说,分手后第一年没什么感觉,第二年才是最难过的,因为第一年是排空,是遗忘,是寻找,第二年才是排山倒海的重来。

这感觉我也有,但我的时间单位不是一年,而是一个月,第一个月为重归自由、如鱼得水而兴奋,第二个月则开始辗转反侧夜夜梦回。

有人说,分手后才开始怀念的多半是男人,因为一半是出于当年真心,一半是出于当时真欲,两样中有一样是真的就行。我哑然失笑,也许我两者都没有,也许只是当初寂寞空撩人,事后还想再撩。

而对女人来说,分手后几乎没有谁会怀念那个他,即使在一起时再幸福,女人分手一次是死一次,生命只有一次,死过就不会复生了,所以不会缱绻前朝,女人如好马,不吃回头草,她们知道那草的味道再吃还是老味道,再恋千百回还是旧时伤心事,索性不如另觅草丛。

女人的逻辑是,一旦有闺蜜,姐妹排第一,男人九十七。

而男人呢?游戏排第一,女人排到九十七?还是妹子排第一,女朋友排到九十七?也许都不该是,男人的人生账簿也不是集邮册,记录爱与被爱,两数相加就是成就。

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了;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不该看见的,看见了;应该遗忘的,记住了。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走散的,是不是此生不会再见?

不是,不是,你看《春娇与志明》,耍过暧昧后的张志明,为什么还是要找回余春娇?因为他知道,他最爱吃的永远是便利店的车仔面,虽然有些咸;他最适应的也还是余春娇的脸,虽然有些怨。

也许就像别人说的,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然而我想说,世界上最凄绝的距离,却是我们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我们相识相爱了,距离变得很近很近,然后慢慢步入歧途,有一天又不再相爱了,本来很近很近的我们,变得很远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更远……

爱是爱消失的过程。分手之后,杜拉斯这句话让你如梦方醒。

当你翻开书,看到某一页夹的她的照片时,你会想,到什么时候才能重新拥有那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能再相逢!

人往高处走,欲往低处流

有人说,男人只分为两种:一种是好色,另一种是十分好色。

这是金句,男人的色其实跟道德无关,而是一种基本人性和动物性。一头健硕公牛到处留情找母牛交配,是色吗?不是。人也一样。

作为雄性,只要够优秀就有更多交配机会,它就会去接受,一切动物世界都是这样。它们都在努力使自己获得交配机会,以繁衍后代。男人的一大本性,就是动物的繁衍需要,注定其具有花心的劣根性。

这也就是弗洛伊德说的:男人的本质,是人性其本,流氓其质。

有人问李碧华:你最喜欢什么颜色?她答:男色和女色。事实上,不色的男人没女人要,张爱玲就说过:“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女人对男人,永远停留在一个暧昧模糊的定位里,既想要他色,又不想让他色。

如果说骚是女人的通行证,那么色和贱就是男人的墓志铭。

男人先是好色,然后才是贱。他喜欢一个玩具,会想方设法地弄到手,即使倒地打滚儿、哭闹撒泼、撒娇卖萌,手段在所不惜、无所不用其极,然而等玩具到手之后,玩上一阵就撒手了,他不玩还不许别人玩,因为那是他专有的,别人拿去了,他会心慌会嫉妒,日思夜想着怎么拿回来,拿回来后捧在手、含在口,过几分钟又弃之不顾了。

以此观照男人对女人的态度,几乎完全是如出一辙的。所以当一个男人喜欢上一个女人,会死缠烂打,也会花前月下,只是为了得到,得到之后就荷尔蒙退去,所以他不再爱一个女人时,对她没有兴趣的时候,她哭闹是错,静默也是错,活着呼吸是错,死了依然是错。

但如果是别人要拿她而去,他是断然不干的,他虽不爱她,还是想要她忠于他,要她在他身边,即使是分手,她和别人在一起了,他依然觉得她是他的,一朝为他的,世世为他的,总想趁机再温存一把。一方面他觉得她是他自己的,他占有是理所应当;另一方面他觉得她是别人的,自己占有了就像是占了便宜。这是男人色完之后的贱。

但是,即使是再色再贱的男人,女人也依然要喜欢要爱,一辈子永远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恨的是男人,即使一见倾心之后是万箭穿心,但她最想的还是男人,永远永远,地老天荒。女人对男人,就像张爱玲对书,书虽然好,但是会加深近视,但终归值得的。女人对男人,缺点是他会让女人伤心,但她们还是觉得值得。

男人多色,但是色也有色的不同,有人上流,有人风流,有人下流,有人不入流。男人最可怜的色,分为两种,一种是想色而色不起来,是白天看着女人云鬓花颜金步摇,晚上却不能芙蓉帐暖度春宵;另一种是什么时候想色就色,拿着风流当个性,拿着龌龊当人生。

对爱情来说,男人的色貌似是一个大敌,所有的男人都抵不过流年惨淡、人老珠黄,都想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就像周国平说的:“确切地说,爱情不是人性的一个弱点,爱情就是人性,它是两性关系剖面上的人性。凡人性所具有的优点和弱点,它都具有。人性和爱情是注定不能摆脱动物性的根底的。在人性的国度里,兽性保持着它世袭的领地,神性却不断地开拓新的疆土,大约这就是人性的进步吧。就让艺术天才保留他们恶魔似的兽性好啦,这丝毫不会造成人性的退化,这些强有力的拓荒者,他们每为人类发现和创造一种崭新的美,倒确确凿凿是在把人性推进一步哩。”

人往高处走,欲往低处流。这是男人身上最大的道理,你要懂得、理解进而忍受,当然你忍受不了也可以换一个,但会发现还是一样。

好男人多久偷一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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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二十世纪六七十年出生的一代港台男人开始在内地不断走俏。

梁文道、林夕、蔡康永、张大春轮番登陆,各领风头。远去的前辈们邵逸夫、何鸿燊则英雄迟暮撒手江湖,老的老死的死。

八九十年代盛行香港电影,黑帮警匪枪战一度热到爆,万梓良、刘德华、周润发无论反派正派皆是偶像。而没过几年,台湾来袭,人人文艺,年轻人中间开始流行的是李安,是杨德昌,是侯孝贤,是钮承泽,文武之间,性情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