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万寿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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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的故事还有一种开始,这个开始写在另一叠稿纸上。如前所述,香案上下堆了不少稿纸,假如写的都是开始,就会把我彻底搞糊涂──晚唐时,薛嵩在湘西的山坡上安营扎寨。起初,他在山坡上挖掘壕沟,立起了栅栏,但是只过了一个雨季,壕沟就被泥沙淤平,变成了一道环形的洼地,栅栏也被白蚁吃掉了。那些栽在山坡上的树干乍看起来,除了被雨水淋得死气沉沉,还是老样子;仔细一看,就看出它半是树,半是泥。碗口粗细的木头用手一推就会折断,和军事上用的障碍相差很远。因为白蚁藏在土里看不见,所以薛嵩认定,这山坡上最可恨的东西是雨水。

旱季里,薛嵩从远处砍来竹子,要在壕沟上面搭棚子,让它免遭雨水的袭击,来解决壕沟淤平的问题。等他把架子搭好,去搜集芭蕉叶子,要给棚子上顶时,白蚁又把竹子吃掉了。薛嵩这才想到,山坡上最可恶的原来是白蚁。于是,他就扛起了锄头,要把山坡上所有上午白蚁窝都刨掉。这是个大受欢迎的决定,因为白蚁可以吃:成虫可以吃,蛹可以吃,卵也可以吃。特别是白蚁的蚁后,是一种十全大补的东西,但是白蚁的窝却被一层厚厚的硬土壳包着,很需要有人出力把它刨开。所以薛嵩扛着锄头在前面走,方圆三十里之内的苗族小孩全赶来跟在他身后,准备拣洋落──他们都知道,汉族人不知道怎样吃白蚁。而白蚁也动员起来,和薛嵩作斗争,斗争的武器是唾液。一分白蚁的唾液和十分土掺起来,就是很硬的土,一分唾液和三分土掺起来,就像是水泥,一分唾液掺一分土,就如钢铁一样坚不可摧。自然,假如纯用唾液来筑巢,那就像金刚石一样的硬,薛嵩连皮都刨不动。但是这样筑巢,白蚁的哈喇子就不够用了。

薛嵩用锄头刨蚁巢的外壁,白蚁在巢里听得清清楚楚,就拼命吐唾沫筑墙;薛嵩的锄头声越近,它们就越拼命地吐,简直要把血都吐出来。所以薛嵩越刨,土就越硬;满手都起了血泡。最后他自己住手不刨了。白蚁用自己的意志和唾液保住了蚁巢,而那些苗族孩子看到薛嵩是这样的有始无终,都拣起地上的碎土块来打他,打得他落荒而逃。等到第二天早上,薛嵩又出现在红土坡上,扛着锄头,而那些苗族孩子又跟在他身后准备拣洋落。这件事周而复始,好像永无休止。这件事的要点是:一个黑黝黝的人,扛着锄头在红土山坡上奔走,搞不清他是被太阳晒黑的,还是被热风吹黑的。他想把所有的白蚁巢都刨掉,但是一个都没刨掉;还锛坏了很多锄头,打了很多血泡。事情为什么会是这样,薛嵩自己都不知道。

我清楚地记得那片亚热带的红土山坡,盛夏时节,土里的砂砾闪着白光──其中有像粗盐一样的石英颗粒,也有像蝉翼碎片般的云母。这种土壤像砂轮一样,把锄头磨得雪亮。新锄头分量很重,很难使,越用越锋利,分量也就越轻。它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薄,最后在锄头把的顶端消失了。在烈日下挥锄时,汗水腌着脖子,脖子像火鸡一样变得通红。这是否说明我就是薛嵩?

在这个故事里,薛嵩在山坡上年复一年地忙碌,只留下了一些浅浅的土坑,还有一些被白蚁吃剩的半截柱子,雨季一到,这些柱子上长起了狗屎苔,越长越多,好像一些陆生的珊瑚。到雨季到来时,薛嵩急急忙忙地给自己搭了个小棚子来住,这种小棚子挡不住瓢泼大雨,所以里面总是湿漉漉的,而且雨下得丝毫不比外面小。久而久之,他脸上长了青苔,身上长满了霉斑,腿上得了风湿病,好像一棵沉在水底的死树。旱季一到,这个地方没有一棵树,又热得很,棚子里比外面似乎一点都不见凉快;薛嵩呆在棚子里,两眼通红,心情很坏。一阵风吹来,棚子立刻塌掉,因为支棚子的竹子已经被白蚁吃了,只剩下一层皮来冒充竹子。此时我们才知道,棚子里比烈日下还是凉快一些。像这样下去,薛嵩要么在雨季里霉掉,要么在旱季里被晒爆,这个故事就讲不下去了。

后来有人告诉薛嵩,白蚁什么都吃,就是不吃活的草木,所以他就在壕沟边上种了一些带刺的植物,比方说,仙人章、霸王鞭之类,在栅栏所在之处载了几棵母竹,引山上下来的水一灌,很快就是葱茏一片──寨里寨外,到处是竹丛、灌木丛,底下沟渠纵横。从此,薛嵩被解脱了在山坡上刨蚁巢的苦刑。他就这样扎下了寨子,但他不像是大军的营寨,倒像一片亚热带的迷宫。从实用的角度来看,它的防御力量并不弱,因为在草丛和灌木丛里,有无数不请自来的蚂蚁窝和土蜂窝,还有数目不详的眼镜蛇在其中出没。除了猪崽子,谁也不敢钻灌木丛。但是薛嵩有一颗装满军事学术的脑袋,因为在“野战筑城”这一条目之下,出现了蚂蚁、土蜂、甚至猪崽子这样的字眼,薛嵩觉得自己彻底堕落了。既然已经堕落,再堕落一点也没有关系。所以他准许自己抢苗女为妻。

在我的手稿中,薛嵩抢老婆的始末记载得异常的简单明快:薛嵩身强力壮,胆大妄为;他在树林里遇上了红线,后者正在射小鸟。他喜欢这个脖子上系着红丝带的小姑娘,马上就把她抢走了。至于抢法,也是非常简单:一手抓脖子,一手钳腿,把她扛上了肩头,就这样扛走了。红线尽力挣扎了一下,感觉好像是撞上了一堵墙:薛嵩的力气大极了。红线想道:既然落到了这样的手里,那就算了罢。她伏在薛嵩的肩头不动;在林间阴冷的潮气中,想着自己会遇到什么样的对待。这个讲法太过简单,这就是我不喜欢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