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悲剧不在于女人要求或必须要求得到一个女性的模式。这不是悲剧的根本。悲剧的甚至不是男人给予她们那么多可怕的模式:少女型妻子,男童脸型的姑娘,完美的女秘书,高尚的配偶,自我牺牲型的母亲,处女般生儿育女的圣洁母亲,低三下四取悦于男人的妓女。这些可怕的模式都是男人加给女人的,这些模式没一个代表真正完整的人。男人乐意把女人等同于什么,如穿裙子的男人,天使,魔鬼,孩儿脸,机器,工具,胸脯,子宫,一双腿,一个佣人,一部百科全书,一种样板,或某种淫秽的东西,独独不把她看成是一个人,一个女性的人。
另一方面,女人当然喜欢使自己符合一些奇怪的模式,怪诞的模式,越不可思议越好。还有什么比现在这种模式更神妙的?女孩子个个儿剪了短发,肤色如花似玉但透着假气,纯属怪模怪样。女人就喜欢这个样子,还有什么比这种男童脸的模式更可怕的?可女孩子们就是贪求这个样。
即便如此,这还不是悲剧的真正根源。像但丁-比阿特丽丝这种荒诞不经、毫无人味的模式,也算不上最悲剧(但丁的模式规定,比阿特丽丝一辈子都得保持贞洁,而他却在家中藏娇生子)。最悲惨的是,一旦女人照男人的模式做了,男人就会因此而厌恶她。男孩子们就极讨厌那种像伊顿公学里男童的女孩子,可这种模式的的确确是男人们制造出来的。不错,女孩子以这副模样出现了,可“制造”了她们的年轻男人却私下里厌恶这种模样,甚至对此感到恐怖。
一到结婚,这模式就全然土崩瓦解了。若一男子娶了个伊顿男童式的女子,他会立即恨之入骨。随之他会疯狂地想念别的类型的女人,如高贵的阿格妮斯们,贞洁的比阿特丽丝们,小鸟依人的朵拉们和快活的妓女们。他心无定准,不管可怜的女人变成哪种模式了,他都会马上想到别一种。这就是现代婚姻的境况。
现代女人并不是真傻。可男人是真傻无疑。这似乎是惟一明白的说法了。现代男人已够傻的了,而现代年轻男人则是大傻瓜。他比任何时候都更把握不住女人。因为他绝不知道他想让她变成什么样。我们会看到女人的模式走马灯似地变幻无穷,因为年轻的男人根本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样的。两年后女人可能会穿上有衬架的裙子,或像中非裸体女人那样给私处盖上珠子帘。没准儿她们会穿上铜甲或像保镖一样穿制服。她们不定变成什么样呢,全因为男人失了理智,根本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
女人并不笨,可她们非得比照着什么模式活着不可。她们知道男人是傻瓜,也并非尊重男人给定的模式,可她们离了模式就无法存在。
女人并不笨。她们有自己的逻辑,尽管与男人的不尽相同。女人有的是感情的逻辑,而男人有的则是理性的逻辑。这两者是相反的,但也相互补充。女人的感情逻辑绝不比男人的理性逻辑更少真实性,它只是与后者运作起来不同。
女人从未真正失去这逻辑。她可以花许多年时间去做得符合男人的模式。但神奇而可怕的感情逻辑却会因为得不到满足而最终粉碎这种模式。这可以部分地说明女人为何会有惊人的变化。她们许多年中可以是贞洁的比阿特丽丝或少女型妻子。可突然,这贞洁的比阿特丽丝会变成一头咆哮的母狮!因为,这模式并不能在感情上满足她。
男人才是蠢货。他们的根是理性逻辑,可他们在行为上,特别是在对待女人的行为上,却表现得还不如缺少理性的女人。他们花上许多年“培养”小男童脸的女孩模式,直到教这模式完美。可一到结了婚,他们就开始想另外一种类型的女人。年轻的女人们,你们可要警惕那些追你们的年轻男人哟!一旦他们得了手,他们就会幻想与你截然不同的女人。他们一旦娶了小男童脸的女人,他们就会马上想要高贵的阿格妮斯,她纯洁而庄重,或有着宽大胸怀的母亲,或完美的女商人,或躺在黑绸子上俗艳的妓女。最傻的是,他们会想念这些类型的混合体。这就是理性逻辑!一到女人问题上,现代男人就犯傻。他们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所以他们永远也不要他们已经得到的。他们想要一份奶油蛋糕,同时又想让它成为火腿、煎蛋和粥。他们是一群傻子。但愿女人不要命中注定去逢迎他们!
可生活事实是,女人非逢迎男人们定好的模式不可。只有当男人给女人一个满意的模式供她去逢迎时,女人才能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给予男人。可如今,能提供给女人的只是些呆傻、陈旧的模式供她去逢迎,在这种情况下,女人除了奉献其感情糟糕的一面外还能奉献什么?对一个只想要男童脸女子的男人来说,女人还能给他别的吗?除了给他一个口淌涎水的痴呆模样还能怎么样?女人并不蠢,也不会一次上当受骗得太久,因此让她用自己的利爪给男人挠上几下让他去哭爹喊娘吧!一爪下去就会马上让他换个模式。
男人是蠢人。如果他们想从女人那里得到什么,就该给她们一个有关妇道的体面而满意的观念,而不是玩点儿过了时的呆傻模式。
《三色紫罗兰》自序
这一小束花朵就是一串思绪(pensées),英国式的三色紫罗兰(pansies),一串思想。如果你从panser—思想这个词中衍生出别的意思来去抚平一道伤口,这束三色紫罗兰就是用来治疗我们精神和情感的伤口的。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拥有“内心平静”这种三色紫罗兰(heartsease),反正现代人的心是可以承受它的[37]。
每一首诗都是一个思想,而不仅仅是一个想法或一种见地或一种说教。它是一种真实的思想,它不仅来自头脑,还来自心灵,来自生殖器。大胆地说吧,一种思想,它身上流淌着自己的感情之血和本能之血,它就如同火蛋白石中的火一样。或许,如果你举起我这束三色紫罗兰,把它正对着光线看,你能看到花瓣上火样的血脉。至少,它们没有冒充美国式半生不熟的田园诗或小曲儿。这是流动在现代人头脑和肉体中的思想,各自有着自己的存在,但每一种思想又结合了所有别的,从而形成一种完整的思想状态。
现代人的脾性是让自己的心态由指向不同方向的显然无关的思想组成,可它们又属于同一个归宿。每一种思想都像一个独立的动物在纸上跳跃,它有自己的小脑袋和小尾巴,按自己的方式跳跃着,然后蜷起身子入睡。我们喜欢这样,至少年轻人喜欢这样胜过沉重的大书中的那些枯燥文章,其粗硬的大段落像麻袋一样挤在书页上。我们甚至喜欢这个胜过那些轻微的说教和小小的机智,后者可以在巴斯卡尔[38]的《思想录》或拉布吕耶尔[39]的《品格论》中找到,排得一行一行的,间距细得像苍蝇爪或芹菜筋。让每一种思想都在自己的爪上跳跃吧,而不是切成薄片,再用苍蝇爪梳理开。
自己活也让别人活,每一种思想都会分别冲你眨眼睛。世上最美的东西是鲜花,它的根也是扎在粪土中;花香中仍萦绕着淡淡的土香,土之下是潮湿与黑暗。同样,三色紫罗兰的味道亦如此,清晨的蓝色伴随着的是黑色的腐殖泥土,否则那花香就甜得有毛病了。
就是这样,我们的根都在泥土中扎着。正是这根现在需要点照顾,需要坚硬的土质松动松动,透透新鲜空气,这样它们才能呼吸。因为我们装作无根的样子,从而把脚下的土地踩得太实,以至于这土地受着饥饿,几近窒息。我们有根,它就根植于我们肉感的、本能的和直觉的肉体中,正是我们的肉体需要一点开放意识的新鲜空气。
我因为使用了所谓的“淫秽”词语而大受诅咒。谁也不知道“淫秽”这个词意味着什么,或者它打算意味什么。但是渐渐地,所有那些描述肚脐眼以下部分的古老词汇全变成淫词了。今天,淫秽就意味着警察认为他有权力抓你,没别的意思了。
至于我自己,我对这种仅仅为一个字引起的恐惧感到困惑,那不过是一个代表普普通通一件事的普普通通的一个字。“太初有道,道即上帝,道与上帝同在。”[40]如果这话是真的,那么我们离那“太初”可过远了。字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堕落”的?从何时起“肚脐眼以下”的字词变脏了?在今天,如果你试图暗示说屁股(arse)这个词是太初的上帝并且与上帝同在,你马上会锒铛入狱。而医生则可以用坐骨结节这样的词表达同样的意思,老女人们则虔诚地默默自语“很对”。这种事好不愚昧,好不叫人耻辱。无论那创造了我们的上帝是谁,他是把我们创造成了一个完整的人。他绝不是只把我们做到肚脐眼而住了手,把肚脐眼以下的部分留给魔鬼。这样想太天真了。对于字词这个上帝来说也一样。如果说字词是上帝,你绝不能说关于肚脐眼以下部位的字词都是淫秽之词。屁股(arse)这个词与脸(face)一样是神性的。必须是这样,否则你干脆在肚脐线上将你的上帝一刀两断。
很明显,这些词是被人的头脑给弄脏的,被人的头脑肮脏的联想弄脏了。这些词本身是干净的,它们的所指也是干净的。可头脑却将它与肮脏的东西做了联想,唤起某些厌恶感来。那么,就该清洗一下头脑了。头脑才是奥基斯王的牛厩(Augean stable)[41],而非语言。屁股(arse)这个词是很干净的,甚至它所指的那一部分肉体也像我的手和我的大脑一样是我。如果我是什么,那么我就是它的一切。我不能与我的自然构造发生争吵。可是那无耻肮脏的头脑却不肯承认它。它仇视肉体的某一部分,从而叫表示这些部位的字词当了替罪羊。它把它们猛烈轰出意识之外,把它们弄脏,随后它们盘旋在上,永远不死,再滑入意识中,再次被弄脏并被轰将出去,它们便像豺或鬣狗一样盘踞于意识的边缘了。可它们所指的是我们活生生的肉体,是我们最基本的行为。就这样,人把自己贬为某种耻辱与恐惧之物了,而他的思想又不禁为自己对自己做下的恐惧打一个寒战。
那种事该有个完了。我们的思想不能继续让那些可鄙的幽灵缠绕着了,这些幽灵不过是些个表示人体部位的字词,可怜巴巴的替罪养罢了。这些字词被懦弱而不洁的头脑逐入潜意识的黑狱,并由此夸张地返回到我们意识中,显得无比庞大,把我们吓得灵魂出窍。我们必须让这种状况结束。自我分裂、相互对立是顶危险的事。那简单而自然的“淫秽”字词,必须要洗去其堕落的恐惧联想,必须要叫它重新进入意识中并占有其自然的位置。现在它们被无限夸大了,它们所代表的精神恐惧也同样被夸大了。我们必须要像接受脸面(face)这个词那样接受屁股(arse)这个词。我们都有屁股,永远会有。我们可不能像伏尔泰故事中的淑女那样因了精神上对屁股这个词的厌恶就削掉不幸的人类的屁股。
替罪羊的勾当对头脑做下了巨大的祸害。不妨停下来读读斯威夫特的一首诗,是写给他的赛利娅的,每一段的结尾都是这样发疯的副歌:“可是,赛利娅,赛利娅,赛利娅会大便!”这种赤裸裸的表述太可笑了,几乎是滑稽。可是一想到连斯威夫特这样的大伟人都被诸如此类的想法弄到咬牙切齿发疯犯狂的地步,这事儿就一点也不好笑了。是这种想法毒害了他,就像可怕的大便干燥一样。这想法荼毒了他的头脑。天知道这是为什么呀?拉屎这事实本身是不会令他苦恼的,因为他本人也要这么做,我们都要这样。赛利娅大便并不会令他发狂,令他发狂的是这种想法,他的头脑无法容忍这想法。尽管他算个大智者了,他并不明白他对这事的反感有多么荒唐。他那傲慢的头脑令他负担过重。他并不懂如果赛利娅不大便该有多么惨。他对肉体的同情过于漠然,他的心肠太冷,无法同情可怜的赛利娅顺其自然的动作。他那无礼、病态且神经质挑剔的头脑把她变成了一件恐怖之物,仅仅因为她顺其自然地去上厕所。这太可怕了!你会感到像是要倒退绵绵岁月对可怜的赛利娅说:这没问题,别理那个疯子。
时至今日,斯威夫特式的疯病仍很流行呢。有着冷酷心肠和过于挑剔头脑的人总想那些事,为此辗转不安。可怜的人是他自己那小小的厌恶之心的牺牲品,是他自己把这种厌恶夸大成巨大的恐惧,弄成吓人的禁忌的。我们全是野蛮人,都有禁忌。澳大利亚的黑人可能会把袋鼠当成禁忌。于是,如果一只袋鼠触摸他一下他就会吓死。我称之为全然无谓的牺牲。但现代人有更危险的禁忌。对我们来说,某些特定的字词,某些特定的想法是禁忌,如果我们让它们缠绕住无法自拔,无法驱赶它们,我们要么死去要么因了某种堕落的恐惧而发疯。这正是斯威夫特的症状,他还是个大才子呢,而现代人的头脑也全然坠入这种堕落的禁忌疯狂中了。我称之为人类理性意识的浪费。这对个人来说颇危险,对社会整体则全然危险。群体文明中再也没有什么比我们这种群体疯癫更可怕的了。
对这两种病症,药方只有一个:解除禁忌。袋鼠是一种无害的动物,大便也是个无害的词,把哪一个变成禁忌,它就成了一个危险的东西。禁忌的结果就是发疯。疯狂,特别是群体的疯狂更是可怕的危险,它危及的是我们的文明。有那么一些人带有狂犬症,他们活着就是为了传染大众。如果年轻人不警惕,他们不出几年就会发现自己也卷入了群体疯癫的狂呼乱叫之中。这境况一想就叫人打心眼里害怕,宁死也不愿看到这一幕。理智和完整,这才是一切。可是在虔诚和纯洁的名义下,又有多少恶心的疯癫话出了口,成了文字?我们必须与乌合之众斗才能保住理智,才能使社会保持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