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珍不偏不倚、好奇地仔细观察着这些人。她把每个人都整体地观察一通,把他们看作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一幅画中的主体或剧院中的活动木偶,总之,把他们看成是一件完成的作品。她喜欢辨别他们不同的性格,还原他们的本来面目,给他们设置自我环境,在他们从她眼前走过的当儿就给他们下了个永久的定论。她了解他们了,对她来说他们是些定了型的人,已经密封,打上了烙印。在克里奇家的人开始露面之前,再也没有什么未知、悬而未决的问题了。克里奇家的人一到,她的兴趣才被激发起来,她发现这里有什么东西是不能提前下结论的。
那边走过来克里奇太太和她的长子杰拉德。尽管她为了今天这个日子明显地修饰装扮了一番,但仍看得出她这人是不修边幅的。她脸色苍白,有点发黄,皮肤洁净透明。有点前倾的身体线条分明,很健壮,看上去像是暗暗鼓足了力气要去捕捉什么。她一头的白发一点都不整齐,几缕头发从绿绸帽里掉出来,飘到罩着墨绿绸衣的褶绉纱上。一看就知道她是个偏执狂,狡猾而傲慢。
她儿子本来肤色白净,但让太阳晒黑了。他个头中等偏上,身材很好,穿着似乎有些过分讲究。但他的神态却是出奇地警觉,脸上神采飞扬,像是泛着光晕,那神情让他看上去似乎与周围的这些人根本不同。
戈珍立即打量起他来,他身上某种北欧人的东西迷住了戈珍。他那北欧人纯净的肌肤和金色的头发像透过冰凌的阳光一样闪着寒光。他看上去是那么新奇的一个人,毫不做作,像北极的东西一样纯洁。他或许有三十岁了,或许更大些。他丰采照人,男子气十足,恰像一只脾气温和、微笑着的幼狼。但这副外表无法令她变得盲目,她还是看得出他的静态中蕴含着危险,他那扑食的习性是无法驯服的。“他的图腾是狼,”她心里重复着这句话,“他母亲是一只毫不屈服的老狼。”想到此,她一阵狂喜,好像她有了一个全世界都不知道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发现。一阵狂喜袭上心头,她全身的血一时间猛烈激动起来。“天啊!”她自己大叫着,“这是怎么一回事啊?”一会儿,她又自信地说:“我会更多地了解那个人的。”她要再次见到他,她被这种欲望折磨着,一定要再次见到他,这心情如同恋旧一样。她要确定自己没有错,没有自欺欺人,她的确因为见到了他才产生了这种奇特而振奋人心的感觉。她实实在在地弄清楚了他,深刻地理解他,“难道我真的注定是他的人吗?难道真有一道淡淡的金色北极光把我们两人笼罩在一起了吗?”她问自己。她无法相信这个,她仍然沉思着,几乎意识不到周围都发生了什么。
女傧相们来了,但新郎还迟迟未到。厄秀拉猜想可能出了点差错,这场婚礼弄不好就办不成了。她为此感到忧虑,似乎婚礼成功与否取决于她。主要的女傧相们都到了,厄秀拉看着她们走上台阶。她认识她们当中的一个,这人高高的个子,动作缓慢,步态矜持。她长着一头金发,脸型狭长,脸色苍白。她是克里奇家的朋友,叫赫麦妮·罗迪斯。她走过来了,昂着头,戴着一顶浅黄色天鹅绒宽檐帽,帽子上插着几根天然灰色鸵鸟羽毛。她飘然而过,似乎对周围视而不见,苍白的长脸向上扬起,并不留意周围。她很富有,今天穿了一件光滑的浅黄色软天鹅绒上衣,亮闪闪的,手上捧一大捧玫瑰色仙客来花。鞋和长筒袜也是灰褐色的,颜色很像帽子上羽毛的颜色,但发型显得沉重。她走起路来臀部收得很紧,这是她的一大特点,步态出奇地矜持。她的衣服由浅黄和灰褐色搭配而成,衣服漂亮,人也很美,但就是有点令人生厌。她走过来时,人们都静了下来,看来让她迷住了,继而人们又激动起来,想调侃几句,但终究不敢,又沉默了。她高扬着苍白的长脸,样子颇像罗塞蒂[12]画里的人物,似乎有点麻木,似乎她黑暗的内心深处聚集了许许多多奇思妙想,令她永远无法从中解脱。
厄秀拉出神地看着赫麦妮。她了解一点她的情况。赫麦妮是英国中部最出色的女人,父亲是达比郡的从男爵,是个旧派人物,而她则全然新派,聪明过人且有着深谋远虑。她对改革充满热情,心思全用在社会事业上。可她终归还是嫁了人,仍然得受男性世界的左右。
她同各种身份的男人都有过从。厄秀拉只知道其中有一位是学校监察员,名叫卢伯特·伯金。倒是戈珍在伦敦见到过别的一些男人。她同搞艺术的朋友们出入各种社交圈子,已经认识了不少名流。她与赫麦妮打过两次交道,但她们两人话不投机。她们在伦敦城里各类朋友家以平等的身份相识,现在如果以如此悬殊的社会地位在中部地区相会,将会令人感到异样。戈珍在社会上一直是个佼佼者,与搞点艺术的小贵族们交往密切。
赫麦妮知道自己衣着得体,知道自己在威利·格林可以平等地同任何她想认识的人打交道,或许想摆摆架子就摆摆架子。她知道她的地位在文化知识界的圈子里是得到认可的,她是文化思想的传播者。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思想意识方面,甚至在艺术上,她都处在最高层次上,木秀于林,与这些方面的先锋们很是默契。没有谁能把她比下去,没有谁能嘲弄她,因为她总是高居一流,而那些与她作对的人都在她之下,无论在等级上、财力上或是在高层次的思想交流、思想发展及领悟能力上,都自愧不如。因此她是冒犯不得的人物。她一生中都努力不受人伤害或侵犯,令世俗无奈。
但是她的心在受折磨,暴露在外。别看她在通往教堂的路上如此信步前行,确信庸俗的舆论对她毫无损伤,深信自己的形象完美无缺,属于第一流,但是她忍受着折磨。自信和傲慢只是表面现象而已,其实她感到自己伤痕累累,受着人们的嘲讽与蔑视。她总感到自己容易受到伤害,她的盔甲上总有一道隐秘的伤口。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这是因为她缺乏强健的自我,不具备天然的自负。她心里有一个可怕的空白,缺乏生命的底蕴。
她需要有个人来充溢她生命的底蕴,永远。于是她极力追求卢伯特·伯金。当伯金在她身边时,她就感到自己是完整的,底气很足。而在其余时间里,她就感到自己摇摇欲跌,就像站在沙子上,像建在断裂带上的房屋一样。她表面上安富尊容,但任何一位自信、脾气倔强的普通女佣都可以用轻微的嘲讽或蔑视的举止将她抛入无底的深渊,令她感到自己无能。但是,这位忧郁、忍受着折磨的女人一直在用美学知识、文化、处世见解和无私公正来为自己设置保护墙。可她怎么也无法越过这道可怕的沟壑,总感到自己没有底气。
如果伯金能够同她建立起密不可分的关系,赫麦妮在多愁多忧的人生航行中就会感到安全。伯金可以让她安康,让她成功,让她战胜天使。他要是这样做就好了!可他没有。因此她担惊受怕,受尽折磨。她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竭力达到能令伯金心动的美与优越。可她总感到不如意。
他也是个变态之人。他把她击退了,总击退她。她越是要拉他,他越是要击退她。可他们几年来竟一直是恋人。天啊,这太令人厌倦痛苦了,她太累了。可她依然很自信。她知道他试图离她而去,知道他努力要摆脱她以最终获得自由,但她仍然自信有力量守住他。她对自己高人一筹的智识深信不疑。她在智识上高人一筹是真理的试金石,她要的是伯金跟她一条心。
他像一个有变态心理的任性孩子一样要否认与她的联系,否认了这个就是否认了自身的完美。他像一个任性的孩子,要打破他们两人之间的神圣联系。
他会来参加这场婚礼的,是来当男傧相。他会早早来教堂等候。她一来,他就会知道。赫麦妮走进教堂大门时又怕又期待,心里打了一个寒战。他会在那里的,他肯定会看到她的衣服是多么漂亮,他肯定会明白她是为了他才把自己打扮得如此漂亮。他肯定会明白,他能看出她是为了他才把自己打扮得如此出众,无与伦比。他最终会认可自己最好的命运,不会不接受她的。
渴望令她疲倦地抽搐了一下。她走进教堂后左顾右盼着找他,苗条的躯体不安地抽搐着。身为男傧相,他应该是站在祭坛边上的。她缓缓地把目光投过去,但心中不免有点迟疑。
他没在那儿,这让她感到一阵风暴袭来,似乎自己要沉没了。毁灭性的失望感攫住了她,她木然地朝祭坛挪过去。她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彻底毁灭性的打击,它比死还可怕,那种感觉是如此空旷、荒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