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斯卡尔说:“人是能思想的苇草。”拥有思想让人高贵,每个人拥有思想于是就成了一个独特的“我”,进而带着思想去自由飞翔。可是现实的生活中,“我”却变成了集体的“我们”,他们不再发出自己的声音,因而也从来不知道自己的歌喉是如此动听。
评论就是要发出属于你自己的声音,就像一把伞,你只有撑开它,伞才具有了意义和价值。阳光下总有阴影,面对阴影,与其等待,不如行动;与其沉默,不如对真善美进行捍卫;与其孤独地舔舐伤痛,不如通过你的文字联结起你的学友。
细读鲁迅的时事评论,我们会懂得评论不是情绪的发泄,而是人高贵的理性;不是篇幅的长短,而是思想的深度。鲁迅用他手中的笔杆对抗黑暗,更促使我们国人去反思国民性格,当蒙蔽被豁开一个口子的时候,我们便会看到光明。
如果有时间,再细读一些王小波的评论,又会有另一种风景。
他总是依靠一种严密的逻辑推理,推导出结果的荒谬,进而让每位读者对他的建议心悦诚服。有人说王小波“从毫无诗意的世界找出诗意,就是从悲剧性现实中提炼出喜剧性,就是从合理性世界中挖掘出荒诞性”。对于一个写评论的知识分子来说,我们就是要成为“思维的精英”。
名师点评
评论的灵魂就是真理的力量、逻辑的力量、认识的深度。所有这一切,都会让你的评论拥有大山般的稳重。但是能够再有一些水的灵性,就妙不可言了。真希望在你们的评论中能看到一些上下千年、纵横古今、各个学科的材料来验证你们的真理,真希望你们的评论能够多一些联想和形象来把道理讲通讲透。讲道理,不一定总是要板着面孔的。
最后,期待你们能找到评论中文字的力量,在人文精神流离失所的今天,可以把光明、力量、勇气、坚强、未来注入人类脆弱的躯体。
郑国民教授
管贤强博士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官二代”标签的贴上与揭下
崔立一
《安徽官二代追求美女遭拒泼洒火机油点燃致人毁容》这则消息一出,社会惊愕,媒体哗然。2011年9月,合肥市17岁少女周岩因拒绝同学陶汝坤求爱,被男生尾随至家用打火机点油烧伤毁容,惨不忍睹。
此事之所以引起网络上热烈的讨论,原因有二:一方面,它击中了人类心底最柔软的一部分——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被人毁去了姣好容貌,无论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留下了一生磨灭不掉的伤疤,令人扼腕。另一方面,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因为求爱被拒而这般不择手段,其心理之促狭、恶行之严重,令人发指。
但是点燃众多网民心中堆积已久的稻草、引发燎原之势的,无疑是新闻标题中的“官二代”。
对我们来说,“官二代”一点也不陌生:平心而论,任何行业都有二代、三代。但是“李刚门”一出,将官民之间明显的不公平和两者日益恶化的矛盾体现得淋漓尽致。自此以后,“官二代”愈发臭名昭著,成为了众矢之的。人们下意识地认为,司法最后可能因为这种特殊身份的存在而扭曲。
而这次,由于陶汝坤父母分别为合肥市审计局和规划局官员,“官二代”又浮出水面,而且似乎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可当真是这样吗?我认为,关注无罪,但必须厘清因何关注。
在议论之前,我想先谈一下近来流行的一个名词——“贴标签”,意为对问题不做具体分析,只根据教条或固有观念对人或事物生搬硬套地加上一个名目。我认为,陶汝坤,在某种程度上,被社会舆论强制贴上了“官二代”的标签,进而被群起而攻之。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陶汝坤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官二代”——他的父母只不过是科级干部,并非权倾朝野的大官。而且他犯下的恶行多归咎于他不健全的心理,与他的身份并无直接关系。
公众舆论没有保持应有的客观立场,仅出于同情心、出于对弱势群体的悲悯,无条件地选择站在受害者一方,且因为“官二代”这枚标签对犯罪者深恶痛绝。这与前不久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有着惊人的相似。两者不禁使人发问:陶汝坤及其家人,是否会沦为舆论的受害者?
如果“官二代”这枚标签不被理性地揭下来,那么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官二代”并不是一枚理性的标签,更像是一个发泄情绪的外壳。如果只是拘囿于“官二代”,把事件解读为“‘官二代’对‘穷二代’的野蛮欺压”,很可能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遮蔽了少年心性残忍的原因和教育的失败,不利于我们的反思与自省。舆论狂欢之后,除了社会戾气的累积,少女的苦难换不来任何指向进步的省思。
既然公众舆论对“官二代”的仇视是出于因他们特殊身份而不公平的司法,那么就应紧盯司法,做到法律的准绳不因违法者的身份而扭曲,法律的程序不因其而更改;监督犯罪者是否尽到了应有的责任、表达了足够的歉疚与负罪感。做到这些,正义和公正也就得到了伸张,问题病灶也就得到了梳理和反省,公众舆论也就发挥了其正面作用。
反之,当社会舆论冒进而不审慎地使用其权利和影响力,因为他所处的社会群体而用有色眼镜看待整个案件、为他贴标签,不就事论事,那么付出的代价将是巨大而沉重的。药家鑫案就是现成的例子:混淆视听的“药家有军方背景、四套房产”,是“官二代”、“军二代”、“富二代”等说法,后一一被证伪。不知当药家鑫被执行枪决,是否有人会为当时自己的随波逐流和情绪化而自责?
所以我认为,务必要堵住这个事件“官二代”这一情绪的宣泄口,将公众的视野引到家庭、学校、社会对青少年心理建设健全的责任和做法上,这才是当务之急。
当然,作为与受害者同龄的人,虽谈不上感同身受,但能够体会她的绝望和无助,对她的同情和关心也是油然而生。但是撇去这些感性因素而理性地分析,我认为整件事不能任凭“陶汝坤罪该万死”这股风在网络上掀起大片赞同声。试想,如果舆论带来的压力影响到了司法途径的客观和有序,犯罪人得到了不公正的裁决,即使他犯下的罪行再恶劣,那这个社会还能称得上是法制社会吗?舆论“伸张正义”的本意达到了吗?
越来越多的公民学会了通过网络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这是时代进步的体现。但是如果将一些个案上升至某种高度,继而妖魔化一个群体,这是不合理的,也是缺少理性认知的。对于这场到现在为止都不能盖棺定论的悲剧,我们需要了解更多真相,我们需要听到更多人的声音,我们更需要反省,舆论在社会中到底扮演了一个怎样的角色,我们怎样才能将其作用发挥到最大值。
给胡兰成唱衰
毕炀
在这个世界上,评价一个人,我们当然应该就事论事,但是,总有一些东西是高于这一准则的、绝对含糊不得的,比如最基本的正义、公德和国家的尊严。
——题记
日前语文课上老师讲作文谈及高考判卷,谓某生因在作文中说了赞美胡兰成的话,而被判卷老师直接一笔从五十分划为二十分,结果便有同学(主要是女生)开始大哗,不以为然。
于是本人觉得很奇怪,胡兰成不是汉奸吗?怎么会有人对这样的事表示这种态度?
后来看到很多刊物比如《南方周末》和《读者》上出现有关胡兰成的文字:《南方周末》谓之曰“一代才子”、“不可以‘汉奸’一语简单概括”;《读者》则全文照录胡兰成写给张爱玲的一封情书,并且刊载石述思文章《情书四种》中讲张胡之恋一节,倾向上大有赞美之意。我开始觉得有些诧异了,胡兰成真的应该得到这么高的评价吗?
我要给某些陷于胡氏的那些所谓“优美文字”和浪漫故事的人泼泼冷水了。答案是否定的,而且是不容翻案的。事实上,适用于这位胡先生的称呼只有一个——“人渣”,如果你为赞美他得了一个不及格的作文分数,其实是便宜你了。
其一,胡兰成是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汉奸,没有最最基本的忠诚和廉耻,公然为汪精卫集团叛国活动张目,影响极其恶劣,应该受到每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的坚决谴责。
这并不是我跟着以往的说法人云亦云,人家号称汪伪政府“文胆”,没有几两干货可是享受不到这种级别的“荣誉”的。在查询资料的过程中,我找到了胡的一系列社论——《战难,和亦不易》,其内容,相当相当之说明问题。
胡兰成在1939年的《我们的郑重声明》中公然宣称“汪先生‘艳电’(汪精卫臭名昭著的卖国投敌通电),完全根据去年国民党临时代表大会原则”。
而事实上,1938年国民党临时代表大会通过的四项决议中,最重要的就是所谓《抗战建国纲领》,从篇名上就表明了要抗击日寇侵略,具体的内容更明确以军事和民众运动等手段展开抗战,受到人民的拥护。至于汪精卫的“艳电”则恰恰相反,臭不可闻,公然宣称“日本不但尊重中国之主权”还将帮助中国“能完全其独立”,与国民党的抗战建国纲领完全背道而驰,更为中国的广大人民和多数政治人物所不齿。胡兰成公然为此电张目,无耻可见一斑。
同一篇文章中居然又把共产国际扯出来,谓其“以虚惠许西班牙,而促共和政府排斥异己,残杀惨烈引以为快”,公然污蔑西班牙共和政府和国际正义力量抗击佛朗哥***势力的英雄斗争,又称“其于中国,以莫须有之名,辗转污蔑,挟持玩弄,亦非以今日始”(事实上,没听说共产国际操纵中国,只听说他们扶持国民党北伐),还把国共合作抗击日寇的行为称作“共党匪徒对外交政治军事经济,要挟特甚”,胡说八道、乱戴帽子的“能力”,令人叹为观止。
而后的《和与战》,他又胡诌说中国抗战是受美英愚弄为其卖命,有脑子者皆知其不可理喻,恕不赘言。在《当前的选择》中他又污蔑说中共“抗战就是一切”、“拥护人民阵线,联合行动”的方针是“让中共要人攒进国民党里去做分化的工作,攒进军队里去做挑拨的工作,攒进国民政府去做捣乱的工作”,而实际上,国共第二次合作采取的是党外方式,名义上红军变成“国军”,蒋介石也给共产党要员如朱德等封各种官位,但是实际上还是各管各的事,共产党军队打仗自己打,编制自己搞,给养主要自筹(国军给共军提供的最大的一笔补给是卫立煌私自批的,只有子弹100万发和一些罐头、被服,卫还为此被蒋训斥),胡兰成先生却睁着眼睛说瞎话,排除他的意识穿越到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可能,我们只好管这种行为叫做满嘴喷粪。
此外种种,不一而足,鉴于其无耻言论过于恶心,就恕不一一解读了。
不过仅仅由这么一点内容,我们已经可以看到这位所谓才子的某些确实很出众的才能了——颠倒是非、恶毒污蔑、卖国求荣。
仅仅说他是汉奸还是不够形容其无耻程度的,毕竟诸如出卖二十九军的潘毓桂这样的逆贼也还有过无私爱护李香兰(后者是电影明星,视潘为父)之类的行为,换句话说,私德还算勉强。但是胡先生就不一样了,在道德堕落方面,他本着要么不做要么做绝的原则,政治公德一点没有,私德也一样滑坡到底,从他的《今生今世》中可以略识一二。
这部书,就是他和各种女性交往的回忆录,人称“群芳谱”,凡十六章,每章是一个他和一个女子交往的故事。其中《民国女人》一章为他和张爱玲交往的故事,具体内容我没兴趣,就不说了。不过从这个目录我们就会发现,仅仅他自己公开承认的历任老婆和情人就多达16个,如果算上70年代在台期间吸引来的女学生等其他没有计算的还会更多。胡兰成活了75岁,就祸害了16个女性,胡的为人可见一斑。
关于这方面还有个很生动的范例:抗战胜利后,国民党立刻宣布通缉汉奸,已经没钱没势的胡兰成没有门路可走,只好逃亡(当汉奸到头也只有虚名,都没捞着什么实在的)。当时他还保持着和张爱玲的关系,于是利用她家族的名头跑到武汉暂且偷生(堂堂男子汉居然混到要靠老婆)。
然而就是在这靠着张的关系才得以保全狗命的时候,无耻的胡兰成竟然又结识了两个女性做情人(下限何在啊),居然还为此写文章拿给张爱玲看……这件事让张爱玲彻底看清了胡的真面目,此后她就逐渐和胡断绝了关系。
不言而喻,一目了然。
至于胡的文字,我不想说什么,这是基于两个原因:
首先,他的文章写得并不算特别好,优美拼不过朱自清,深刻比不过鲁迅胡适,比起同一时代真正的高人压根不是一个量级。但是讲文学我比不过那些狂热挺胡的小资青年们,所以就不说了,自己品读去吧。
而第二点,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在于,一个没有基本的忠诚和正义感的民族罪人、一个没有基本的廉耻和道德的衣冠禽兽,没有资格也没有理由,受到世界上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人的任何赞美,哪怕他写的文章真的很好(虽然很显然不是这样)或干出过业绩(汪精卫还曾经参与反清革命、谋刺清朝摄政王)。这是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是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不过我还是希望,看到我这篇文章的人不会再加入到给胡兰成之类汉奸辩护的行列中去,更不要出现说胡某人好话的数典忘祖行为,那是对自己民族祖先的不敬,更是对基本的人类良知的侮辱和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