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谁述天下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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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凌山打猎

李启明身高有一米八,从小就力大无比,举重队一眼看中了他这棵奇苗,练了两年举重后,父母担心他长不高,便不准他再练举重,转而练习击剑,苦练十年,后来又参军入伍,成为军队击剑队一员,在二十三岁时一举夺得全国佩剑冠军。

我是草原的王,我是草原的希望,感谢草原的马儿,感谢草原的风俗,感谢草原的射箭习俗

虽然不知他所说硬弩的意思,但李启明还是点了点头,他想试一试。

“好!跟我来。”

一群唐军浩浩荡荡跟着荔非通达上了戍堡三楼,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流露出了期盼之色,他们都知道乌主要做什么,那具伏远弩可是从来没有人能单独拉开过,尘封了几十年,难道今天要出山了吗?

众人上了三楼,这里是附近的最高处,四周开有射击孔,视野开阔,烽火锅还在顶上,从一架楼梯可以上去。

荔非通达指着角落一具硕大无比的弩道:“你拉拉那个。”

李启明慢慢走上前,拎起这具布满灰尘的大弩,弩架比他手臂还粗,弓臂长足有两米,上面的弩机都有点生锈了,不知放了多少年。

“乌主,我不会用弩。”

“很简单,我教你一下。”

荔非通达取过一把小一半的普通弩,给李启明做示范,“你看,就是这样,用腰部和腿部的力量,踩住弓背,两手向上拉开弦,把弦卡在牙机上就可以了。

弓箭要的是精准,而弩箭要的是射程,所以弩箭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有足够力量就可以了,李启明手上这具伏远弩一般是三个人才能使用,因为乌堡人少,所以就闲置不用了,如果李启明能一个人拉开他,那就是一个顶三个。

李启明一点就透,学着他的摸样,将弩弓放在地上,用脚踩住,双手抓住弓弦,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双臂慢慢使劲,只听见“吱嘎嘎!”的声响,弓弦渐渐被拉开了,周围唐军的眼睛猛地瞪大了,不可思议地望着他,这可是十石硬弩,居然也被他拉开了。

李启明将弦扣在牙机上,递给了荔非通达,“戍主,这样可以了吧!”

荔非通达目光复杂地看了一眼李启明,取出一支弩箭装进槽内,指着两百步外的马桩道:“你再射一弩箭试试。”

其实李启明也练过弩,只不过他知道唐朝的弩是军器,严禁普通百姓使用,如果他一上来就表现高明,那就和他的身份不符了。

现在他已经过了笨拙初期,可以表现一番了,一种争强好胜之心使他勇气大涨,他伸出长臂托住弩身,手指勾住悬刀,慢慢瞄准了远处一个小黑点似的马桩。

唐军们都屏住了呼吸,一个个紧张地望着他,李庆安扣动了悬刀,“咔!”地一声轻响,弩箭强劲射出,呼啸着直扑马桩,准确地钉在马桩之上。

蒙古草原大神保佑了你,启明!

一名唐军跑去察看,他大喊道:“射中了!”

唐军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这一次荔非通达终于心服口服了,他重重一拍李启明的肩膀,咧开大嘴道:“从现在开始,你就是第五火的火长了,我会替你补上军籍。”

他回头令道:“来人,给他一套盔甲。”

有位先哲说,政治是经济上的建筑,这句话对,但也不完全对,至少用在李启明的身上就不算对,火长也就是今天的班长,管十名士兵,虽然小,但毕竟是一个官了,政治地位得到了改善,可李启明的经济地位却和他的身份大大不符。

他现在还是乌堡中最穷的人,虽然有块无名宝石,但那块宝石就仿佛现在的一处房产,不卖掉就永远体现不出它的价值,他总不能用宝石去换酒喝吧!

事实上除了那块宝石,他的全部家产就只有五百文钱,从荔非通达那里得到了射鹰钱,黄澄澄的五百文钱装在一只陶罐里,拿这五百文钱去拔焕城,可以买一百张夹肉的大胡饼,可以买十瓶上好的高昌葡萄酒,可以逛二次半青楼。

但如果李启明想买一副趁手的弓箭,就像荔非通达那样的六石弓,那就需要十个五百文钱才够。

“火长,喝一口酒!”

这是他荣升火长后,手下小兵燕山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他的酒基本上都孝敬给了自己的新上司,这也算是李启明某种福利补偿吧!

“小燕,有没有什么办法弄点钱?”

小燕是李启明发明的新称呼,不过在乌堡却不新奇,他的父亲原本就是乌堡的老兵,燕山崎接父亲的班,被称为小燕也理所当然。

燕山崎虽然只当了一年的兵,但从父亲那里却得到不少宝贵的经验,听李启明想弄钱,他立刻笑道:“火长,靠山吃山,既然在乌堡干,想弄钱的话,自然就得从往来胡商身上剥皮了,大家都这样干呢!”

那些胡商个个腰缠万贯,富得流油,从他们身上刮点油水下来也没什么不可以,可问题是他们在哪里?

李启明眉头一皱道:“我来乌堡一个多月了,连胡商的影子都没看见。”

“这倒也是,今年胡商好像格外少。”

燕山崎挠了挠头皮,忽然想起一事,连忙笑道:“还有一个办法,而且很适合火长。”

李启明精神一振,“你快说,什么办法。”

“去打猎!”

李启明眼睛一亮,这倒是个好办法,南面有草原,可以去试一试。

燕山崎仿佛知道李启明的心思,摇摇头笑道:“草原上无非是獐子、野兔之类的野味,值不了什么钱,真想弄值钱的东西就得进凌山,我爹爹每年都会在凌山打几只盘羊,羊头卖上十几贯钱,发一笔小财。”

十几贯钱,足够可以买一把好弓,李庆安动心了,他一口将酒葫芦喝干,狠狠将酒壶摔在地上,“干!明天就去打几只盘羊卖钱。”

凌山也就是今天的天山,延绵数千里,将将大唐安西一隔为二,北面是北庭都护府,南面是安西都护府,在凌山中生活中无数的野生动物,狼、盘羊、马鹿、狐狸、鹅喉羚等等,其中比较值钱的是盘羊角,一只上好的盘羊头在拔焕城可以卖到三贯钱。

去凌山打猎也是乌兵们的重要财源之一,事实上胡商来乌堡做生意,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收购唐军手上的猎物。

李启明带领手下在凌山内逛了一天,收获颇为丰富,射获五只盘羊、六只马鹿和十几只鹅喉羚,这些猎物的肉可以改善唐军伙食,头上的角可以卖上几十贯钱。

天色渐渐黑了,他们路过一座山坳,这里没有阳光照射,显得寒冷而阴森,巨大的山石上依然被厚厚冰雪覆盖,在一些石缝里散乱地丢弃着动物的骨头,战马开始不安,拼命仰头嘶叫,一名老兵韩平富经验比较丰富,他立刻察觉到了不对。

“火长,快退!退出这里。”

但已经晚了,一株松树掉下几堆雪,松树的缝隙里露出了一双冷酷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