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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韩非子,法家的集大成者

在本章里,便以韩非子作为法家的思想代表。他是韩国(今河南西部)皇室后裔,《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称他“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韩非子以著书立说见长,著有《韩非子》五十五篇。具有历史讽刺意味的是,战争时代,秦国采用了韩非子的主张,得以兼并六国,成就霸业;韩非子因而声望日隆,由此遭到秦国宰相、他的旧日同窗李斯嫉妒,被陷害下狱,最终死于秦国狱中,时在公元前二三三年。

韩非子是法家的集大成者。在他之前,法家分三派。一派以慎到为首,慎到和孟子是同时代人,他主张在政治和治国方术中,“势”,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第二派以申不害(死于公元前三三七年)为首,强调“术”,即政治权术。第三派以商鞅(又称商君,死于公元前三三八年)为首,强调“法”,即法律和规章制度。

韩非子认为这三者都必不可少。他在《韩非子·八经》篇中说:“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逆而不违,……然后一行其法”。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的作用。他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从捉摸,这是“术”。他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三者“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韩非子·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