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自由的基因:我们现代世界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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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盎格鲁-撒克逊式自由(1)

我想申明一点。后期的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是一个民族国家,是一个拥有有效的中央政权、统一的组织架构、统一的民族语言、国家宗教和固定疆界(尽管北方边界还可能有变)的整体。最重要的是,它具有强烈的民族认同感。

———詹姆斯·卡博尔,2000

英国法的存在,不是为了控制个人,而是为了使个人得到自由。

——罗格·斯克鲁顿,2006

英国人是谁?

我们从来不知最早的英国人到底是什么人,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来到这里。或许,他们来到这片陆地是为了做生意,用自家林屋粗糙的出产交换罗马时代不列颠的精美制品。或许,他们是一批好运的士兵,按照古罗马军团传统,在服役20年后梦想着稳定的退休金和土地的美好前景定居于此。当然,在那些最早的辰光,他们也可能就是一伙强盗——对于来自寒冷北疆的汉子们来说,抢掠从来都是一笔过活的好营生。

无论动机如何,他们带来了比日耳曼军事首领所能获得的战利品还要宝贵的东西。他们拥有一套与其他民族的习惯做法完全不同的事务管理方法,发展出一套个人与部落关系的观念,而这套观念成为英语文明为人类福祉所做的最大贡献,同时也是英语文明最伟大的出口产品。在潮湿的绿原上,有他们的新家。他们创造出了王室和政府的理论、财产与契约的理论、法律和赋税的理论,这些理论改变并最终提升了我们。

彼时,这样的观念一定显得非常可笑。不列颠岛不过是众多繁荣有序的罗马行省中的一员。横掠整个北海地区的条顿部落沦为遭人嘲笑和令人胆寒的“绿林豪客”,而更高的文明则视其为野蛮人。

但是,随着罗马的衰落,这些部落的力量日渐强大。起初,罗马军事长官沿着不列颠东海岸线建起了座座堡垒,以保卫富饶的平原免遭海上漂来的野蛮人的劫掠。但是,一旦保卫者的决心稍有松懈,劫掠就会变得更加频繁。遍及全欧的条顿部落,无论是作为反叛者的雇佣军,还是作为入侵者,正在全面颠覆罗马确立的秩序。公元410年,罗马军团被召回帝国首都,独剩下不列颠行省自求安宁。

岛上的基督教信众发现他们正受到三面攻击的威胁:西面是爱尔兰部族,盎格鲁-撒克逊人自东而来,皮克特人(他们在更早时被不列吞人和罗马人赶到苏格兰北部和东部定居)踞守北面。如果罗马-不列吞人雇佣盎格鲁-撒克逊士兵的话,那么,他们几乎可以轻而易举地以一敌而御其余二虎。这是一种相当传统的考虑,尽管这种策略考虑要到很久以后才会形诸文字。

有一点可以确定,在整个5世纪,来自现在的德国、丹麦和低地国家的那批人作为英国人的先辈开始大量定居下来。他们来此的动机,也已显而易见。他们是奔着领土而来。移民者的数量现已无法统计,大约有2万到20万人口在5—6世纪期间,离开纷乱的森林,来到这片新大陆。他们携带的物品与易北河沿岸的墓葬中发现的一样。此外,他们还带来了后人称为盎格鲁-撒克逊式自由的种子。

今天,生活在英格兰土地上的人们,他们的先辈们身上都发生过什么?过去的一切是灭绝了还是被吸收了?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恰恰是因为它涉及盎格鲁圈价值是否从最开始起就是在多民族背景下形成的?!历史学界对此问题长期以来争议不休,直到最近十年间才取得了明确的共识。

人们一度相信这样的观点:盎格鲁-撒克逊人几乎全部取代了本土原住民。据说,幸存的不列吞人被赶到了威尔士、康沃尔、英格兰西北部和苏格兰西南部。当然,还有布列塔尼,在那里,盎格鲁-撒克逊人和不列吞人轮流为治。

支持这一说法的两个主要证据前面都已提及。第一是语言。不列颠岛西部使用的语言,早先是不列吞本地语言,后来是盎格鲁-撒克逊语。其中一个语支,被称为坎伯兰语,直到11世纪或12世纪的不列颠斯特拉思克莱德王国仍在使用(这个地区主要在今天的苏格兰西南部)。另一个语支,是康沃尔人说的凯尔特语,直到19世纪依然没有完全消失。大概有五分之一的威尔士人,今天还在说威尔士语。

这些古老的语种被语言学家们通称为不列吞语或者凯尔特语。然而,不列吞语在英语中似乎已难寻踪迹。如果说,如某些历史学家所说的,两种语言间还存在什么族群上的亲缘关系,那么,我们大概可以寄望在我们今天的谈话中,找出一些凯尔特来源的词汇。然而,事实上,这样的词几乎很难找到了。即便有极少数量的,比如峭壁、突岩、深谷,也只有一些标示英国西北部独有地理特征的专有词汇。这些地区如今已经成为讲英语的天下,盎格鲁-撒克逊遗风已成绝响。

第二个证据是一部6世纪以来的英国史史书《不列颠的颠覆与征服》,由威尔士修士吉尔达斯所著。

吉尔达斯记载了一场种族屠杀。他引用了一封不列吞人向罗马求援的信,信中叙述了不列吞人的处境:“野蛮人把我们赶进海里,海浪又把我们推回野蛮人那里。两头都是死:要么淹死,要么断头。”然而,吉尔达斯写下这本书时,已是他所记载的事件发生一个世纪以后。他在书后加了一个年表,像那个年代的所有编年史家一样,吉尔达斯相信上帝眷顾或惩罚所有国家。既然耶和华发动亚述人反对以色列人,那么,吉尔达斯也支持异教入侵者声讨已经堕落的不列颠基督徒。这与他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是上帝之鞭,是一支无情的、势不可挡的力量一脉相承。

常识还提供给我们更加意味深长的画面。一部分不列吞人作为被征服的属臣,不仅留在了岛上,还与新来的征服者结成了同盟。我们知道,数世纪之后的威尔士和英吉利联盟也是如此。类似情形在欧洲本土不乏其例,日耳曼战争时期德国就与本地巨头联手而治。每当两民族之间存在显著的技术性差距时,人口迁移就会发生(不过,在前述例子中,不存在这样的差距)。

当然,这些语言学上的证据也不能说明:英语中不列吞词汇的消失就意味着其使用者也灭绝了。这和我的母国秘鲁的情况一样。在秘鲁,大约有40%的人口是本地原住民,20%是白人,剩下40%是混血。本地原住民中的一部分(大约占人口总数的15%)仍然说他们的本土语言克丘亚语和艾玛拉语,其余部分,包括几乎所有的梅斯蒂索混血族群,都说西班牙语。秘鲁西班牙语比起当代伊比利亚人说的西班牙语还要纯正,它也包含极少量克丘亚词源的词汇,就像英语还保留部分不列吞词汇一样。

将来的历史学者,如果也只是依据语言学证据立论的话,很可能得出本土秘鲁人已经被屠杀或驱赶殆尽的结论。这样的结论肯定有问题。尽管这些人沿袭了征服者的生活习俗,以及更多的征服者的语言、法律、宗教和民族意识,但他们过去是、现在仍然是本土族裔的主体。我们不难想象,类似的情况同样发生在五到六世纪的英格兰。

甚至早在它可能成为DNA样本之前,历史学家们就已经开始讨论灭绝的问题了。那些地点名词显示出英吉利人的生活足迹甚至到了日耳曼腹地。举例而言,有几个英语市镇的名字中带有“eccles”的词干,这个词干来自拉丁词的“教堂”。在诺福克现在还有“海上教堂”(Eccles-on-Sea)的地方,显示出即使在英格兰最东边,也曾有大量的基督徒(当然也是罗马-英吉利人)会集在此举行敬拜活动。

此外,英语中还有一些双音词地名,也就是将不列吞词和盎格鲁-撒克逊词叠加在一起来表达相同的意思。比如,在白金汉郡,有两个相邻的村镇叫“布瑞尔”(Brill)和“切特伍德”(Chetwood)。“布瑞尔”的词根来自凯尔特与“白瑞格”(breg),意思是“高山”(hill)。而切特伍德一词,则来自凯尔特语“切特”(cet),意思是“林地”(woodland)。于是,上述两个地理名词就成了“高山高山”和“树林树林”的双拼了。

从这两个词,或许可以推测出撒克逊入侵者对了解本地原住民大概没什么兴趣,以至于连本地词汇中最基本的“山”或者“树林”都不知道,还以为“布瑞格”和“切特”就是某座山或者一片树林的名字。不过,如果把这两个词视为两种独立的语言共存的地方出现的联合命名的产物,也未尝不可。比方说,你在比利时,看到某些路标,就能知道这个城镇曾经有截然不同的法语和荷兰语名字,像卑尔根等。又比方,法国和荷兰两国交界的边境地区保留了极少数相当独特的外来词,这些联合词语清晰地显示出两大语种的共存。

(《指环王》的粉丝们或许会发现“布瑞尔”“切特伍德”这样的词相当眼熟。当霍比特人离开夏尔郡,他们投奔的第一站就是切特森林外、布瑞山下的布瑞镇。要知道,托尔金可是牛津大学的盎格鲁-撒克逊语教授,他对英语地名命名学当然颇有造诣。)

很长时间以来,物种学方面的研究毫无进展,甚至至今仍无定论。尽管越来越多的历史学者倾向于人种混合说,还是有些历史学家仍然坚持灭绝论的说法。过去15年间,人口遗传学这一相对年轻的领域开始向我们展示越来越清晰的图景。

大量研究表明,现代英国人的祖先,不仅来自古撒克逊人,而且来自古凯尔特人。现代不列吞人的基因排序和他们石器时代的祖先有着惊人的相似性。1997年,传来令人振奋的考古发现,在萨默塞特郡的切达地区出土的一具最早的英国人(被称为“切达人”)骨架,测定为公元前7150年;并且,这具“切达人”骨架的DNA与两位切达现住居民的DNA完全匹配。

2007年,牛津遗传学教授布莱恩·赛克斯主持的一项研究对超过6000份样本进行检测后,宣布:“现在的英格兰南部人中,只有10%是撒克逊人或者丹麦人的后裔……英格兰北部,这个比例上升到15%,东英格兰是20%。”另一位遗传学家斯丹芬尼·奥本海默则认为80%的英国人的DNA可上溯至公元前四千年左右的早期农民,其中大部分农民来自伊比利亚。

其他研究,尤其基于Y染色体(也就是只在男性遗传基因中携带的片段)的,显示出英国男人的遗传基因中有着明显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成分融入。2002年的一项重要研究成果发现,英格兰中部男性在生物遗传特征方面,与来自荷兰沿岸的弗里斯几乎无法分辨,但与威尔士人却存在明显不同。伦敦学院2011年的一个项目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结论。他们发现,50%的不列颠人携带的Y染色体片段与丹麦和德国北部的人几乎一样。

如何看待这些数据间存在的差异?部分解释是这个学科仍在发展中,各项研究所使用的方法也不尽相同。然而,有一个结论渐已浮现,那就是:Y染色体调查(也就是父传子序列)显示出了强烈的日耳曼血缘延续,从中我们大可推导出盎格鲁-撒克逊男人们娶了当地人为妻——这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区都是最常见的婚姻模式。我们也可由此证据合理地推定,当你自东向西横穿英国旅行,日耳曼祖先的血统逐渐稀释。

我们也可看到,虽然英国人的后代热衷于追寻他们种族起源,但,上帝保佑,他们从未采用过欧洲大陆当代人的做法。在英国内战中,有一些议会的支持者乐于将他们自己视为真正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他们在为推翻衰落的、诺曼底后裔的专制制度而战。在他们心目中,法律、自由和代议制政府是他们作为盎格鲁-撒克逊人生而具有的权利的一部分,是塔西佗笔下远古的日耳曼部落会议的祖传家产。

圆头党人约翰·埃尔在1640年说:“我们的先辈继承了日耳曼一支传下的血统,他们没有将自己混同于不列吞的原住民,而是把后者赶了出去。他们取得了绝对的土地所有权,因而得以保全他们的血缘、法律和语言不被破坏。”

类似论调在革命时期的美国爱国者中也能听到。托马斯·杰斐逊将美利坚人视为真正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称他们为新世界带来自由,并且使自由具有了比在旧世界更为纯粹的形式。(必须要申明一点,本杰明·富兰克林则持完全不同的观点,对日耳曼一系评价甚低。)。

将自由视为一种传自先辈的习惯性权利,这一观念可以一路追溯到古日耳曼部落最早的森林集会。这样的自由观直到1930年代,依然极大地激励着整个盎格鲁圈的作家们。其后,纳粹的疯狂举动使得种族理论声名狼藉,英吉利与日耳曼的血缘联系说也随之失宠。

从各种遗传学证据可以看到:即使不是毫无依据,这些理论也有颇多夸大之处。英国人从来不是一个完整的日耳曼种族。最早的盎格鲁-撒克逊人,起码在某种程度上,与古不列吞人相融合。他们的后代后来又与丹麦人、诺曼底人、弗莱芒人、胡格诺教徒、犹太人、克什米尔人、孟加拉人、牙买加人相互融合。在新世界,他们更吸收了来自各个大洲和群岛的人群。心智的交流,胜过了床笫之欢,最终铺就了关于组织社会的思想体系的坚实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