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结婚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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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橙(4)

意外撞见的三个男人

跟云洋的恋爱是秦然感觉最受伤害的事,但任何人,只要受伤的次数多了,也就不知道痛了。这事要是放在以前,秦然可能会伤心很久,可这回她的伤口修复得很快。她跟云洋自2013年8月底相识,到2014年6月结束,总共不到一年。而这期间,他们真正在一起只呆了16天。

2014年8月初,已经从恋爱痛苦中走出来的秦然,受邀去参加由《中国青年报》举办的“大学生记者训练营”活动,深入基层体验石油工人的生活。在活动上,她认识了一个成都男孩,是电子科技大学的学生。此人能说会道,机灵鬼怪,也很有才华。活动最后一天,组办方搞了个分享会。她跟男孩共同导演了一个小品,且二人扮演一对夫妻,展示石油工人风采,该小品受到一致好评。分享会后,秦然跟此男孩心心相映,形影不离。当时参加活动的其他人都看出了他们两人有事,有人还故意开玩笑撮合,他们也不反对,任凭大家取笑。

活动结束后,男孩还留到重庆,陪秦然玩儿了几天。这一玩儿,秦然又没有把持住自己,陷入了感情的漩涡而不能自拔。那男孩也表示对秦然很有感觉,已经爱上她了。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男孩回成都后的第二天,就提出要跟秦然分手。对方的理由很充分,说自己要专心学习,他的梦想就是当个科学家,目前没有心思和精力来谈恋爱。秦然听得一头雾水,不相信男孩说的话,非要冲到成都去找他面谈。秦然到成都后,男孩的态度又变了,他带秦然吃好吃的,逛宽窄巷子,而且,搂着秦然的腰说:“亲爱的,见到你,我又好喜欢你,要不,我们合好吧。”秦然同意了,也放心了。可当秦然回到重庆的第二天,男孩又说他俩不合适,还是要跟她分手。秦然再次打电话跟男孩想问个究竟,对方却无论如何不接电话了。

同年11月1日,秦然又代表学校去参加一个“绿放音乐节”活动,期间,她认识另外一个男人王一飞。此人比秦然大7岁,自称是某网站创意总监。他俩一见面就觉得投缘,王一飞阅历丰富,见多识广,跟秦然聊文学、聊音乐……这让秦然觉得他本领非凡。之后,王一飞加了秦然的微信,随时随地都给她发信息。令人吃惊的是,11月5日晚,王一飞居然专程跑去学校找秦然,手里还捧着一束玫瑰花。那天,他陪秦然坐在校园的足球场上。秦然如痴如醉地靠在他肩上,望着满天的星星,夜风轻轻地吹拂过来,四周安静得只有王一飞的呼吸声。

从此,只要有空,王一飞就来约秦然出去吃夜宵。半个月后,秦然便跟王一飞去宾馆开了房。开房后,秦然对王一飞动了真情。她想,今生她活是王一飞的人,死是王一飞的鬼。秦然至今忘不掉王一飞躺在床上抱着她说的那些话,他说自己从来没见过秦然这般温柔、漂亮、善良的女孩,他会一辈子待秦然好的。

可男人的嘴是最信不过的,他们需要你时,含的是蜂蜜;不需要你时,含的就是蜜蜂屁股上藏的那颗针。锋利不说,还有毒。这点秦然最有体会,当王一飞跟他开完房后,第二天早上送她到地铁站时,昨晚的甜言蜜语就随风幻化了,剩下的仅是他那双冷冰冰的目光。

随后的日子,秦然每次给王一飞打电话,他都借故没空,不愿见她。有一次,秦然因相思成灾,从王一飞曾给她的名信片上按图索骥,找到了他的家庭住址。王一飞听到门铃响,开门一看,见是秦然,脸色都变了。他先是对秦然一通怒吼,接着警告说:“这种事情,以后绝对不能再发生。”王一飞的态度让秦然感到后怕。那天晚上,秦然坐在王一飞家中,哭得像个泪人儿。王一飞见秦然赖着不走,声色俱厉地告诉她:“我明确跟你说,我是有女朋友的,她跟我一样,都是搞音乐的,我心里只有她,你懂吗?”秦然气坏了,起身要走,王一飞趁势将秦然抱住,并附在她耳朵边说:“我们可不可以最后来一次。”秦然简直崩溃了,她扇了王一飞一耳光,转身摔门而去。

2015年1月23日,秦然从超市买了两箱酒回来,一个人在那里喝闷酒。王一飞给他造成的创伤和羞辱令他倍觉不安。她想通过酒精的作用,使自己变得轻松一点。秦然边喝酒边把自己的状态发到微信上,刚一发出,她一个小学同学(如今也是大学生)就跳出来不停点赞,秦然似乎一下子又找到了分担自己忧愁的朋友。她跟这个同学已经10多年没见过面了。第二天,那同学就约秦然出去吃饭。餐桌上,秦然发现,他这同学比以前变得健谈了,也更加成熟了。待喝过一阵酒后,两人都有些微醺。那同学突然拉着秦然的手说:“读小学时,我就暗恋你,你知道吗?”秦然反问:“那10多年没见了,你想过我吗?”同学说:“你还是这样没有变。”于是乎,二人抱头大哭,把餐馆老板和旁边的客人都吓着了。

那晚过后,秦然便跟这个同学好上了。据说,同学对她不错,他们把自己的未来都计划好了。只要他们大学一毕业,就登记结婚。

6.菲菲:爱情呼叫转移

人物:菲菲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81年7月

职业:保险推销员

采访背景:

我在杂志社附近找了家餐馆,吃鱼的,新开张,叫“太翁鱼府”。这店名,让人想到“姜太公钓鱼”的典故。顾客吃鱼,商家吃顾客,这怨不得谁,都是自愿的,就像人人都晓得“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青年男女们还是要往坟坑里跳,还是要“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当然,我选择这家店,还有个原因,菲菲喜欢吃鱼。据说她爱上吃鱼,是因为她的前夫第一次为她做饭,就是弄的一条红烧鱼。尽管,菲菲现在已经离婚了,但喜欢吃鱼的习惯却没有变。

或许是我来得早的缘故,餐馆还不到上生意的时间,店里冷冷清清的,几个服务员聚在一起闲侃,聊着聊着就发出一阵朗笑。我点完鱼,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等菲菲。大约半个小时过去,菲菲来了,开着一部白色别克轿车。她刚一下车,我就认出了她,圆圆的脸盘,双眸炯炯有神。一头齐耳短发,很有职场女性特有的气质。甫落座,菲菲将手提包一搁,说:“我刚跟儿子吵了架,心情有些郁闷。”我问啥原因,她说:“他爸爸带他去玩,玩儿高兴了,竟然不愿意回我这里了。”菲菲说的他爸,就是他前夫。离婚时,菲菲要求要孩子,法院判给了她。可她前夫有钱,隔三差五接孩子去玩,每次都给孩子买高档玩具,吃海鲜,购名牌服装。久而久之,孩子就被他爸爸给收买了。

菲菲说:“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跟了个狼心狗肺的老公。”我注意到,她说的是“跟”,而不是“嫁”,这其中必有隐情。吃完鱼,由菲菲开车,我们去了一家咖啡厅。她要了一壶水果茶,我刚替她倒上一杯,还没来得及喝,她就向我讲述了起来。

那一刻,我看到了一个女人内心的柔弱和沧桑。

17岁少女偶遇薄情郎

菲菲永远都无法忘记十多年前那个有月亮的夜晚。那晚,对于她来说,经历了好几个人生的第一次——第一次领工资;第一次喝酒;第一次认识她老公……

那会儿,菲菲刚满17岁。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有到过大城市,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跟很多农村姑娘一样,菲菲高考落榜后,选择了一所职业学校读书,她学的是当年最吃香的“寻呼专业”。如果你是一位出生于70年代或80年代初的人,大概对“传呼机”都不会感到陌生。而菲菲所学的“寻呼专业”,就是为当时的寻呼台定点培养“寻呼小姐”的。她们在学校集训半年后,就可以顺利上岗。这对于家庭贫困或急需找份工作的学生来说,选择此专业,无异于是最好的出路之一。

菲菲当年就是为尽快找份工作以减轻家里的负担才来学“传呼”的,培训合格后,在校方的统一安排下,菲菲被输送到重庆当时最大的一个寻呼台工作。上班没几天,她利用所学知识,迅速熟悉了业务,深得领到赏识。一个月后,她领到了人生第一次薪水。一张张钞票拿在手里,菲菲热血喷涌。从今往后,她觉得终于可以不依靠父母而能自己养活自己了。为纪念这一人生的重要起航,当天晚上,她买了几样菜,约了几个朋友到自己的住处庆祝。其中,有个姓刘的同事还带来了她的男朋友。她男朋友是开中介公司的,菜刚端上桌,她同事男朋友的传呼机就响了。下楼一回复,是他另一个哥们,找他耍。于是,他便将这哥们叫来,一起在菲菲处吃饭。

这哥们叫韩童,1974年出生,身材不高,但穿得西装革履,戴副眼镜,看上去倒也英俊。跟随韩童一块来的,还有个女孩,跟他年龄相仿。据韩童自己介绍,这女孩是他的女朋友。韩童很健谈,说话也幽默。一顿饭从头到尾,都是他在那里高谈阔论,让菲菲等几个初出社会的女孩子听得津津有味,菲菲还差点几次喷饭。

韩童对他女朋友非常体贴,又是跟她夹菜,又是跟她舀汤。饭吃了一会儿,她女朋友要上洗手间,韩童怕她的高跟鞋踩住裙子,便一直跟在身后将其扶住,这让在场的人都很感动。尤其是菲菲,她当时就在想,如果今生也能嫁这样一个男人,也算知足了。

吃罢饭,大家见菲菲喝了酒,有点醉意,便各自散去了。由于出租房的楼梯坎没有路灯,韩童出门时,一直拉着他女朋友的手,小心翼翼地摸着下楼,这让菲菲觉得奇怪。事后,她才听朋友说,韩童的眼睛高度近视。

一个月过去,菲菲的工作越来越顺心,每天都按时上下班,她很珍惜这份工作。菲菲是个孝顺的姑娘,她觉得父母以前供她上学,吃了不少苦,故自她第二个月领工资起,都要给父母寄几百块钱回去。每次去邮局寄钱,她都有种成就感和幸福感。越有成就感,她工作就越卖力,经常主动请求加班。一次,菲菲正在台里上班,她的传呼机突然响起。电话号码是外地的,这让她纳闷。从读书到参加工作,她没有一个异地朋友。处于礼貌和好奇,利用工作间隙,菲菲回了电话。对方一接,传出一个男声:“你猜我是谁?”菲菲猜了半天,对方才主动报上姓名,说他是韩童。菲菲深感意外,心想他怎么会给自己打电话呢?韩童到底是个社会经验丰富的人,一阵问寒问暖之后,他主动向菲菲表白:“菲,其实我从第一次见到你那天,就对你有意思了。只是当时我有女朋友,不好妄想。现在我跟女朋友分手了,我可以光明磊落地追求你了,请答应我的请求,好吗?”韩童的一番话,让菲菲既感到突兀,又感到温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男人这么向她表达过爱意。那天,菲菲既没有拒绝韩童,自然也没有同意。

又过了几天,韩童再次给菲菲打传呼,说目前自己在成都一家日用品公司上班,诚恳邀请她过去玩儿。因韩童曾在菲菲住处的表现,让其觉得这个男人可靠,有责任感,加之韩童的催促,菲菲利用休假的时间,独自去了成都。

在成都的几天,韩童对菲菲照顾得挺周到,带她到处去逛,看杜甫草堂,游青城山,观都江堰。而且,还亲自买菜做给菲菲吃。自从离开父母后,菲菲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被人照顾得感觉了,韩童给了她家的感觉。

一天晚上,韩童特意买回一条草鱼,还弄个两样小菜,开了一瓶红酒款待菲菲。菲菲本来不喝酒的,但面对此情此景,她也想享受一下属于自己的幸福,便放开胆子喝了起来。他俩边喝边聊,谈工作,谈人生,不多一会,菲菲就出现了状况,想吐。韩童见菲菲作呕,赶紧跪在地上,伸出双手替她接着。再后来,菲菲就真醉了。她依稀感觉韩童烧了热水,给她洗了脸、脚,并扶她到床上睡了。睡至半夜,菲菲被胃痛醒,她发觉自己赤身裸体躺在韩童身旁。这下,她浑身发冷,心里感到后怕,但又不敢做声,只好佯装睡着了。

就这样,她把自己的初夜给了韩童。

第二天,菲菲要回重庆上班,韩童提出送她,并说他也正好要回重庆办事。于是,二人结伴同行。一路上,韩童都对菲菲关怀备至。一直到下车,他们才恋恋不舍地分开。从此,菲菲上班开始走神儿,她脑子里闪现的全是韩童的影子。一下班,她就忍不住跟韩童打电话。两个星期后,韩童告诉菲菲,为了能跟她在一起,已经辞去成都的工作,回到重庆来了。并且,他还极力怂恿菲菲从集体出租屋搬出来跟他一块住。菲菲想都没想,就同意了韩童的要求。但令菲菲生气的是,她搬去跟韩童居住的第二天,就发现了韩童其实并未跟她的女朋友分手。菲菲还了解到,他俩一起从成都回重庆那天,便是韩童的女朋友到火车站来接的他。

知道这一真相后,菲菲怒火中烧,她质问韩童,是不是跟他女朋友没有断交。韩童见事已败露,只好坦白了。菲菲虽深感上当,但生米已经煮成熟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