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佛祖都说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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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外篇之一:坏人捐钱也能得福报?(1)

【一】

我们这一章讲讲佛教的戒律问题。

释迦牟尼传法的时候,没有制定戒律。后来有些僧众做了有一些出格的事,释迦牟尼就根据这些具体的行为,提出了一些规定。同时又说,这些戒律并不是必须教条遵守的,而是可以因地制宜更改的[1]。也就是说,佛教的戒律是随事制戒,遇到新的问题,就临时制定新的规定。这有点像西方国家的判例法。

因此从理论上说,戒律有无数种。就像佛教认为有八万四千种法门一样,佛教认为也有八万四千种律法。所以《四分戒本》里说:“戒如海无涯。”

因为戒律是随事制定的,所以在佛教里,没有一个能完全涵盖一切情况的权威律法。只要是有助于修行佛法、弘扬佛教这个大前提,戒律可以因地制宜,随意更改的。

这听上去挺好,能够避免旧戒律跟不上时代变化的问题。但是显然,这种自由只能是理论上的,从实际需要考虑,还是要有权威。

《大品涅槃经》中有一句话:

“善男子,护持正法者,不受五戒,不修威仪。”[2]

这话是说,只要你是为了维护佛法,那么什么戒律都可以不遵守。举止乖张,不像个僧人的样子也没关系。这话倒是符合上述原则,但真要这么做能行吗?任何一个僧人不就都能以“护持正法”的名义肆意妄为了吗?

《大品涅槃经》还说:“若有众生谤大乘者,即以鞭挞苦加治之,或夺其命,欲令改往遵修善法。”[3]说只要为了维护佛法,就可以打杀对方。

这能真的实现吗?

所以,仅仅是为了维护佛教僧团在世俗社会的生存,也不能给予僧众随便开戒的权力。在现实中,还是需要一个不能轻易更改的戒律作为权威的。

中国僧团遵守的戒律,大概有这么几个来源。

一个来源是印度的小乘戒律。小乘戒律比较详细,分成出家人的戒律,和未出家人(在家众)的戒律。有一条特殊的规定是,在家人不能看出家人的戒律[4]。我个人觉得,制定这条戒律的一个原因可能是为了避免教外人士拿着戒律去对出家人的行为说三道四。因为这个规定影响到佛学研究,很多佛学家认为这条规定可以不遵守了。

一个来源是大乘戒律。中国僧团遵守的大乘戒律,是在小乘戒律的基础上进行一些修改。因为大乘修“菩萨行”,所以大乘戒律又称为“菩萨戒”。这就不分出家人和在家人了。

另一个来源,是中国禅师百丈怀海制定的《百丈清规》。前面在介绍禅宗的时候说过,《百丈清规》是为了规范当时比较混乱的禅宗僧团而制定。结合了传统的佛教戒律,还加上了必须每日劳动等等符合中国社会的本土戒律。

和佛学理论不同的是,中国僧团遵守戒律并不分大小乘。各宗遵守的律法,基本都是上述多个戒律的混合,再进行一些因地制宜的修改。

佛教戒律还有几个特别之处。

一是,戒律并不只是禁止信众不能做某些事,还包括要求信众多做某些事。所谓“诸恶莫做,众善奉行。”

二是,制定戒律的目的是规范指导信众,让信众的行为有助于修行,所以戒律的主要目的是教育人,而不是惩罚人。

所以在寺庙生活中,一般的小错,只要当事人诚心忏悔就可以了。如果是极大的错,会影响到佛教的声誉、僧团的发展和其他僧众修行的,那就要开除出僧团。

还是那句话,僧团更像是学校而不是政权。对出家人的惩罚就像学校那样,除了规劝就是开除,不会有判刑、流放这类世俗的惩罚。在古代的寺庙里,棍打之类的体罚有时也会有。这是因为那时的学校里就存在体罚,也就是说在当时体罚被认为是教育手段的一种。在今天,体罚就不应该存在了。

第三特别之处,是大乘对戒律的要求比较松。佛教戒律很多,信众可以选择其中若干条来遵守,不用全都遵守。如果你觉得其中有几条遵守不了了,也可以临时放弃这个戒律,叫做“开戒”或者“舍”。以后觉得自己能遵守了,再去受戒也没关系[5]。甚至有的经文认为,比丘(出家的成年男子)七次舍戒都可以再出家[6]。

总之,遵守戒律是为了信众自己好,你是为了你自己守戒,能遵守多少就遵守多少,没人强求你。特别是针对不出家的人,佛教戒律的基本原则是,让人尽力而为,不遵守也不会责骂你。

比如,佛教禁止杀生、不正常的男女关系、造酒卖酒。而圣严法师在《正信的佛教》中就说,如果猎人不杀生、妇女不卖淫、卖酒的人不卖酒就不能生存,那么佛教也允许他们不改变自己的职业来信佛。当然有机会能换个职业的话,还是尽量要换[7]。

【二】

佛教的戒律很多,各宗的说法也不一样。我按照主流说法,给您介绍一些比较有意思的地方。

先说出家的问题。

前面介绍过佛教对出家和未出家人的各种称呼(具体年龄各经有出入):

沙弥:7岁至20岁的男性出家者。

沙弥尼:7岁至18岁的女性出家者。

式叉摩那:18岁至20岁的女性出家者。相当于从沙弥尼到比丘尼的考察期。

比丘:20岁以上的男性出家者。

比丘尼:20岁以上的女性出家者。

优婆塞:在家修行的男子。

优婆夷:在家修行的女子。

佛教戒律对出家有一些限制。一般来说,7岁以下,70岁以上不能出家。当然,如果在70岁之前已经受了比丘戒(或者比丘尼戒),那么过了70岁后是不需要退出的。

犯过五逆重罪的,性器官不健全的(比如双性人),同性恋,也都不许出家。

还有一些小问题,改正了才能出家。

如果是盗贼,所犯的罪应当距出家地千里之外(可能是怕和世俗社会引起纠纷),同时本人得改过向善。

如果欠债,必须先还清。

有皮肤病,要先治好。

为什么女性出家者要多一个“式叉摩那”的阶段呢?

其中一个原因是古代的佛教对女性有一些歧视,认为女性比男性的意志更不坚定,在正式出家前需要多一个考验的阶段。另一个原因是,这段时间是用来检验出家的女性是不是已经有了身孕[8]。因为这个原因,圣严法师认为,式叉摩那的阶段并不能只限于18岁的女性,而是所有的成年女性都应该经过两年的式叉摩那的考察期[9]。

前面说过,不固定住在寺院里,靠乞食为生、刻意苦修的出家人,又称为“头陀”。就像大乘修“菩萨行”一样,头陀修的是“头陀行”。

因为是苦修,戒律中对头陀有一些比一般出家人更为严格的规定。包括只能乞食,人家给什么就吃什么。每天只吃一顿饭,中午之后不仅不能吃饭,连饮料都不能喝。晚上要住在墓地里,必须“目视死人骸骨”。休息睡觉不能躺下只能打坐。必须独处,不能群居,连寺庙都不能住。这些都是为了让修行者抛弃一切世俗的享乐,专心修行。

头陀行是自愿的,所以这些额外的规定更像是一种方法上的指导。比如每天只能吃一顿饭,为的是保持饥饿感,让人保持清醒。看死人骸骨,是为了时刻意识到世俗荣华最终不过是一堆骸骨而已,等等。不是为了故意折磨人。

说到“目视死人骸骨”,顺便讲一下佛教一种修行方法。

破除欲望是佛教修行的主要目的之一。而人的绝大部分欲望都是基于肉体的,因此佛教有一种修行方法叫做“不净观”。通过厌弃肉体的方式来抛弃欲望。

比如说,观想自己的肉体,想想肉体中比较“脏”的部分:身体中充满了恶心的血肉、恐怖的骸骨、肮脏的粪便。对自己产生肉体厌弃,相应的,对世间的留恋也就减轻多了。

佛教很通情达理,佛教知道人最难放弃的欲望之一是情欲。比如男子想修行出家,可是见到漂亮的女子,肯定有情欲啊。佛教并不是像卫道士那样绷起脸来,怒斥这些男子“无耻!”,而是想办法帮助他们弃绝情欲。怎么弃绝呢?其中一招就是“不净观”。要修行者去想这个女子,是不是性感的皮毛之下,分布的都是恶心的血肉、恐怖的骸骨、肮脏的粪便?想到这些恶心的东西,情欲也就减轻了。

另外,“不净观”还有揭示世事无常的效果。修“不净观”,还可以去想象,人体总有衰老、疾病、死亡、腐烂的一刻,再漂亮的美女,也会变成佝偻老妪,皑皑白骨。自己的肉体也终究会成为一堆骸骨,所以不值得留恋。

《法句譬喻经》中有这么一个故事:说有一个妓女,长得特别漂亮,有一天发了善心想要出家。走到半路上遇见了泉水,看到泉水中自己的倒影。她看到自己长的这么漂亮,产生了对红尘的留恋之心,心想:我这么漂亮,干嘛要抛弃快活的生活出家呢?

于是她放弃了出家的念头。佛知道了这件事,化作一个妇人,坐在这个妓女身旁歇息。佛把自己的头枕在妓女的腿上,突然死了。身体膨胀腐烂,肚子烂掉虫子从里面涌出。妓女看到这个景象吓坏了。这时佛点化妓女人体终将腐朽,红尘无常的道理。妓女就出家了[10]。

这个就是“不净观”的应用。

大众对于僧人还有一个印象:觉得出家人的头顶都要烧两排小圆点儿——烧戒疤。

烧戒疤的习俗并不是来自印度,而是从中国元代开始的。因为那时只有汉族僧人要烧戒疤,所以有些学者认为,烧戒疤带有种族歧视的成分,是“带有一些侮辱性的标志”[11]。今天大部分学者认为,这是一种陋习。全国佛教协会已经明文废止烧戒疤[12]。

另外,既然这个习俗是从元代才开始有的,那么在历史片里,唐宋时候的僧人,比如《西游记》里的唐僧、《水浒传》里的鲁智深,头上都不应该有戒疤的。

下面来细说各条戒律。

居士戒是各种戒律中最“松”的,也是最基础的。

居士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妄语、不邪淫、不饮酒。这是所有修行者都应该遵守的基本戒律。

我们大略说说。

对于不杀生,有些人会问,我洗手、吃药,会杀死体内体外的很多细菌,算不算杀生呢?一般的说法是,细菌没有记忆和思想,所以细菌不是有情众生,杀菌不是杀生[13]。

同样是杀生,有的大师认为,杀生的对象不同,罪的轻重也不同。在六道众生里,杀人是最重的[14]。

我们在讲十二缘起的时候说过,从“识”进入胎儿的那一瞬间,胎儿就算有了生命了。因此在佛教看来,堕胎就和谋杀一样,也是禁止的。

不杀生也包括禁止自杀。但是,如果是为了帮助别人,或者为了弘扬佛教而牺牲自己的身体、生命,这是可以的。佛经中就有很多菩萨、罗汉牺牲自己身体的记载。当然,出于对生命的尊重,现在一般不鼓励这么做了。

因为不杀生,所以佛教信徒很重视放生、护生。

从佛教的立场讲,放生肯定是好事,放总比不放好。但有些佛教宣传文字特别强调放生的种种好处,让有的人把放生当成了某种积累功德的捷径,当成一种和神佛之间的交易:我完成了这个放生的仪式,你就得拿功德来奖励我。

既然是交易,那当然是怎么出价低怎么划算。有的人就开始琢磨怎么节约成本了。

有些人觉得,把动物一股脑扔到野外,念几句“阿弥陀佛”,这就算完成放生的仪式了,功德就到手了。至于那些动物后来怎么样,在这些人看来,已经不属于“功德交易”的一部分,不需要自己费心去管了。

乌龟长寿,所以中国人很喜欢放生乌龟。有些人买了堆乌龟,往大海里一扔,看到那乌龟在海里翻腾,心里还挺高兴:“你自由啦,快乐的生活吧!”殊不知他买的是陆龟,扔海里其实是在杀生。还有的人在市场上买了鸟,把笼子一开,就觉得积累大功德了。然而很多鸟是没法在城市里生活的。还有些动物是被抓捕后长途运输来的,就算在当地的野外放生,因为气候环境不同,也活不了。

还有人放生的是对本地自然环境有严重威胁的入侵物种。这本身不算杀生,但是对于自然界来说,会造成生态灾难。有些寺庙里,放生池中最后只剩下凶狠的巴西龟,其他的鱼虾都被吃掉了。还有那种买了一麻袋蛇,随便往郊区一扔,搞得附近居民不堪其扰集体出来打蛇的。甚至还有人往郊区、往村子附近放眼镜蛇,放毒蛇的。这简直让人无话可说了。

前面说过,行为的善恶主要以动机考察。以善心放的鱼虾,如果被大鱼吃掉,或者吃掉其他小鱼,这也不能算是杀生。

这道理是没错的,但前提是鱼虾被大鱼吃的恶果,是正常人力不能控制的。要是有能力避免的恶行没避免,光强调自己是好心,那就不成立了。比如说故意把毒蛇放到一个人身旁,那个人被毒蛇咬死了。你摊摊手说sorry啦,我是好心啦,我没预测到后果啦,所以这种行为不算恶行不用受恶报?这说得通吗?同样的道理,把毒蛇放到人类村落的附近,这也能受善报?你有钱买动物,有时间大老远走到山林里放生。那你在放生之前,多花几个小时时间,学学自然知识,或者给园林部门打个电话,先学习一些生物学常识,这不是很容易做到的吗?

说到这里,我们顺便多说几句。

有些宗教在历史上,曾经对异教徒很残酷,甚至刀兵相见。相比之下,佛教和其他宗教的冲突很少。我们说过,佛教像是个学校。对于其他宗教的信徒,佛教并不认为你就是邪恶的恶魔,就得打杀。佛教只是觉得,你这个人不知道我们佛教这么好的知识,误入歧途,太可惜了。要是你能舍弃原来的知识,学习我们佛教,那该多好啊!好像是老师对待一个不上学的学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