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昙无谶译《优婆塞戒经·净三归品》:“一切众生,皆由修善业因缘故,得受安乐,非年宿也。”释法坚译《阿难分别经》:“世间意,为佛弟子,不得卜问、请祟、符咒、厌怪、祠祀、解奏。亦不得择良时良日。”《般泥洹经》:“一曰邪见,不知今世后世,所作自得,好以卜占享祀求福。”鸠摩罗什译《大智度论》:“问曰:何等是五种邪命?答曰:……三者、为利养故,占相吉凶,为人说。”鸠摩罗什译《佛遗教经》:“仰观星宿,推步盈虚,历数算计,皆所不应。”鸠摩罗什译《梵网经》:“占相男女。解梦吉凶。……犯轻垢罪。”释玄奘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不退转品》:“不行咒术、医药、占卜诸邪命事。不为名利咒诸鬼神令着男女问其凶吉,亦不咒禁男女、大小、傍生鬼等现希有事,亦不占相寿量长短、财位、男女诸善恶事,亦不悬记寒热、丰俭、吉凶、好恶惑乱有情。”另见《第二分转不转品》,《第三分不退相品》。实叉难陀译《大方广佛华严经·十地品》:“菩萨住于正道,不行占卜。”尸罗达摩译《佛说十地经》卷二:“若是菩萨善莹初地欲求第二菩萨智地,……舍离种种占卜吉凶邪戒者。”释明旷删补《天台菩萨戒疏》中:“第二十九邪命自活戒。……三仰邪仰观星宿。”释印顺《印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1版,第129页,《契理契机之人间佛教》:“‘佛法’是彻底否定了占卜、咒术、护摩、祈求——印度神教(也是一般低级)的宗教行仪。”李炳南《李炳南老居士全集·佛学答问类编上·通问》,第8页:“业占相吉凶之事,而维持生命者,佛家谓之邪命。四众弟子,皆不应为,以其涉迷途而背正觉也。”另见第162页。李炳南《李炳南老居士全集·佛学答问类编中·析疑》,第599页:“扶乩属于鬼神之事,佛教最禁忌之。”但要说明的是,就像佛经中的其他一些矛盾一样,佛经中也有一些占卜的记录。“工巧明”是佛教允许和鼓励学习的一系列教外知识,其中就包括了“占卜”。各类中国的佛教文献更是记录了大量僧人占卜灵验的神异故事。甚至于《苏婆呼童子请问经·下钵私那分品》中还有具体如何占卜吉凶的办法讲解。释赞宁《宋高僧传·唐百济国金山寺真表传》还记载了寺庙把求签占卜和寺庙的戒律结合在一起,占卜已然成了寺庙生活的一项固定内容了。就连玄奘本人也善于占卜。释赞宁《宋高僧传·唐京兆大慈恩寺窥基传》:“复念在印度时计回程次,就尼犍子边。占得卦甚吉。”释慧立,释彦悰《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九:“窃以八卦垂文,六爻发系,观鸟制法,泣麟敷典,圣人能事,毕见于兹。”慈恩寺内就有专职负责相面的“气色僧”。还有一部正经教占卜的佛经《占察善恶业报经》。对于这两类说法的矛盾,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虽然佛教承认占卜,但是根据因果报应说,佛教显然是反对宿命论的。在佛教概念下的占卜,预测的不是人的宿命,而是根据该人之前的所为来预测他未来的果报。这个预测的结果是可以更改的。按照佛教的说法,可以通过多做好事和念经拜佛来更改。很多算命先生为了“改运”所做的各种神秘仪式,特别是不花钱就无法完成的仪式,是不符合佛教教义的。第二,中国历史上,多有一些僧人喜欢迎合大众而不顾忌戒律。与俗讲对大众的迎合一样,大众喜欢占卜祈福,自然有僧人逢迎而上。佛教在中国本地化的过程中,也有大量吸收中国本土占卜术的痕迹。第三,结合两种不同观点所出经文的权威性、历史地位、写作的动机不难分辨,反对占卜是主流观点。而对僧人占卜灵验的记录,恐怕多半是出自佛教自我宣传的需要。如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一百五十九载唐玄宗批评弥勒教的诏书中,说弥勒教徒“称解禅观,妄说灾祥,别作小经,诈云佛说”。固然这是基于意识形态的攻击,但是所批评的也未必就是捕风捉影。至于《占察善恶业报经》,此经虽然收于《大正藏》,但来历还有一些争议,学者之间辩不清楚,暂且不提。特别要说明的是,密宗对占卜也有大量的阐述,对此不做评价。从传统佛教理论上说,佛性超越时间,可以预知未来,占卜未来自然也不在话下。但既然按照因果报应,一个人的遭遇是由他的所作所为决定的,那么就算有人能占卜,这个占卜也不能决定当事人未来的吉凶。所以,就算不给钱,“得罪”了占卜的人,也不会给自己带来坏事。如果担心未来会遭遇坏事,按照佛教理论,应该多做善事,多念经信佛,求助于算命先生是没用的。
[92]《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问佛事品》:“问:‘比丘卖佛像有何罪?’答:‘同卖父母。’”
[93]驮跋陀罗译《华严经·离世间品》:“闻一切菩萨行香,摄取如来智也。”
[94]李炳南《李炳南老居士全集·佛学答问类编上·通问》,第2页,第77页。
[95]李炳南《李炳南老居士全集·佛学答问类编上·通问》,第180页。
[96]释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随戒释相篇》:“《律云》:供养佛塔食,治塔人得食。《善见》云:佛前献饭,侍佛比丘食之。若无比丘,白衣侍佛亦得食。”另见释圣严《学佛群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版,第9页。
[97]但有的大师对供奉的要求严一些。比如圣严法师认为,出家人进食不能忘了供佛(释圣严《律制生活》,华夏出版社2010年第1版,第181页—第182页)。如果供奉的是鲜花、水果、茶水,必须每天更换(释圣严《学佛群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版,第9页)。因为佛陀只在中午进食,所以下午供奉食物也是不妥的。更不能把食物供奉过夜(释圣严《律制生活》,华夏出版社2010年第1版,第177页)。进食前供奉一律,可见昙无谶译《优婆塞戒经·受戒品》:“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得新谷、果、菰、菜、茹,不先奉献供养三宝,先自受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说居士在进食前,也要先供奉三宝。但这条规定实行起来太麻烦,遵守的人恐怕不多了。
[98]释圣严《学佛知津》,华夏出版社2010年第1版,第204页。
[99]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二:“若如释氏所言,昔为张甲之父,今为李乙之子,风牛马不相及矣,何以祭为?”
[100]释圣严《学佛知津》,华夏出版社2010年第1版,第100页—第101页。释圣严《学佛群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版,第29页—第30页。
[101]释圣严《学佛群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版,第29页。
[102]李炳南《李炳南老居士全集·佛学答问类编上·通问》,第243页。
[103]释不空《瑜伽集要焰口施食仪》:“阿难独居静处,念所受法即于其夜三更已后,见一饿鬼名日焰口。”
[104]释圣严《学佛知津》,华夏出版社2010年第1版,第97页。
[105]释圣严《学佛群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版,第34页。
[106]释玄奘译《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忏悔品第五》:“哀愍济拔我等当来恶趣、苦报,我等今者,还愿受行先所修习声闻乘行。唯愿世尊!哀愍教授。”
[107]释印顺《观世音菩萨的赞仰》:“一般人崇敬观世音菩萨,往往多为功利的交易,如向菩萨许愿,如菩萨佑助我,那末我来还愿。如:‘重修庙宇,再塑金身’等等。这种贿赂式的祈求,即是毫无真实信仰,是非佛法的!”
[108]李炳南《李炳南老居士全集·佛学答问类编中·析疑》,第600页:“有谓在月经期内不能诵经礼佛者,是心存愚敬,而不明事理之论也。”
[109]释圣严《学佛群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版,第8页。
[110]李炳南《李炳南老居士全集·佛学答问类编上·通问》,第180页:“此事(引注:指月经)系生理使然,并非有意不洁。但求意净便可承事三宝。”
[111]李炳南《李炳南老居士全集·佛学答问类编上·通问》,第212页。
[112]释圣严《学佛群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版,第10页。
[113]李炳南《李炳南老居士全集·佛学答问类编上·通问》,第56页。
[114]昙无谶译《大般涅槃经·圣行品》:“终不瞻相手脚面目。”
[115]释法坚译《阿难分别经》:“世间意,为佛弟子,……亦不得择良时、良日。”昙无谶译《大般涅槃经·梵行品》:“如来法中无有选择良日吉星。”支娄迦谶译《般舟三昧经·四辈品》:“不得视吉良日。”
[116]释玄奘译《瑜伽师地论》卷七:“今应问彼,汝何所欲,世间兴衰等事,为是日月薄蚀,星度等作?为净、不净业所作耶?若言日等作者,现见尽寿,随造福、非福业。感此兴、衰、苦、乐等果,不应道理。若净、不净业所作者,计日等作。不应道理。如是日等作故,净、不净业作故。不应道理。是故此论非如理说。”瞿昙般若流支译《正法念处经·身念处品》:“是诸外道婆罗门论师,邪见倒说星曜所作,非业果报。若星曜所作,非业果报。日月胜故,善、不善时节流转。一切时节,而有华果。日月若胜,何故日月为余曜所覆?所谓日莎婆奴月罗睺,一切星宿为曜所覆。曜为余覆,以是善不善故。宿曜亦有善不善业。是故善不善业。众生自业,非星曜作。”
[117]李炳南《李炳南老居士全集·佛学答问类编中·析疑》,第600页:“符咒治病,这是外道方士伎俩。”
[118]释道世《法苑珠林》大正新修大藏经第53册:“亦不得烧故经,得重罪如烧父母,不知有罪者轻。”
[119]李炳南《李炳南老居士全集·佛学答问类编上·通问》,第25页,第89页,第150页。
[120]释圣严《学佛知津》,华夏出版社2010年第1版,第9页。
[121]李炳南《李炳南老居士全集·佛学答问类编上·通问》,第128页。
[122]葛兆光《中国经典十种》,中华书局2008年第1版,第21页。
[123]提雲般若译《佛说大乘造像功德经》卷下:“若彼众生作诸罪已,发心造像,求哀忏悔,决定自断,誓不重犯,先时所作皆得销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