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首届世界华语悬疑大赛优秀作品选集(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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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祁开镇(3)

已经记不起那是几岁时的午后,我扎着两个小马尾,裹着大红色的呢子外套,脖子上是毛茸茸的兔子毛领,暖烘烘的,坐在爸爸自行车的前杠上,紧紧地靠进他的臂弯里,缩成一只胆小的小兔子。不知道要从哪里骑到哪里去?只知每年最冷的时候,要到一座四季如秋的城,光而不耀的日光穿过举过头顶的双手指间温暖眼眸,金色森林里的枝子随风摇曳着裙摆,缓缓褪下华丽的衣裳,潺潺流淌的溪水边墨绿的青苔滑腻,小草清新……

似乎小时候的天比长大后的要蓝,小溪水也更澄澈。那时的城,那城里的人,也更安详纯粹。

我喜欢踮起脚去使劲够牛叔叔的那对角,他也总会双眼眯成一条线,一把搂我入怀里,食指刮我的鼻尖,然后粗糙地说着:“你这丫头!咋这么奸(机灵)哪?”然后长耳朵阿姨就会给我端上来一碗加辣的饺子面,笑魇如花。

之前从未感觉到这座城里中人的与众不同,一直到我上学,开始与校园里的伙伴接触,开始学习书本上的条条框框,我便渐渐意识到他们与城外人的不同,但这并未妨碍我们之间的往来,每年的春节,我都会和父亲回到那座小城,和城里的村民一起过年。

我10岁那年的除夕夜,哥哥和一群男孩子们一起放炮仗,窜天猴,二踢脚,火花四溅,声如天雷,好不热闹。我既想玩,又害怕,于是就现在不远处,看着他们玩耍,时不常地捂住耳朵大声欢笑。

突然,一个男孩僵直着倒地,面朝下。哥哥起初以为他摔倒了,想拽他起来,可怎么使劲也拽不起来,于是,他把那个男孩翻了个身——男孩子白眼双翻,嘴巴大张,七窍还在往外流淌着紫黑色的血。

哥哥瞬间被吓得一屁股摔坐地上,又急促往后退了好几步,嘴里惶恐地喊着“哎呀我的妈呀!”其他的小伙伴见此情景也都害怕地向后退,也没人放炮仗了,瞬间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附近的村民过来了,包括我的父亲,他蹲下来,仔细查看那个男孩,然后眉头紧蹙:“不好!”我们都大失所措,忐忐忑忑,他站起来环顾四周,眼睛定在了东南方向,那是一场十年一次的远古祭祀,这个孩童的魂灵已被选去作人祭,这是他们的祖先和上天神灵的契约,每十年敬供最聪明的孩童的灵魂,以保村人永生。

“是人祭”父亲无奈地低下头,村民们也都各有所思,而这时,男孩的父亲跑了过来,见了孩子更是抱孩子痛哭,那夜之后,孩子父亲杳无音讯。

不久后,化疗,呕吐,脱发,浑身都疼,每天内脏都像被人生拽出来,用棍子打,用刀子绞。

我生命的最后一段日子里,每一个夜晚都会从梦中疼醒,每一次疼醒,我都想了结我自己,结束这苟延残喘的枯槁余年。

可只要陈七来了,我还是会笑着跟她聊天,跟她说:“别想太多,继续跑!”真是可笑,这些所谓励志名言,只会是旁观者旁观的证词,只有当她亲身经历过才会发现,这渺茫的希望,要比绝望更令人绝望。

每当她走后,我都会背对着门口方向,露出我最痛苦狰狞的样子。那时的我,只想死。

“你陪我出去走走呗!”我虚弱地跟陈七说。

她惊愕:“能行吗?”

“没问题,我太久没出去了,快长床上了。”

“呃,那行吧!”

于是,她推我出去,在医院的后花园里转了转,那天阳光正好,没有雾霾,天蓝蓝的,云朵白白的,风儿也轻轻地。

至今同样的天气下,风儿轻轻地吹,也会让我想起那天的感觉,那天的陈七。她喜欢我,我也喜欢她,就这么简单。

我沉沉地睡去,终于没有了那恼人的疼痛,只是单调的黑暗,无尽的黑暗,伸手不见五指,没有情感,没有呼吸,没有触温觉,没有任何人,安静而孤独。

突然,仿佛只是普通的一眨眼,我又看见了这个世界,金色的秋叶在风中摇晃,沙沙作响,在重生林里。我疲惫地坐起来,下意识地摸了下我的额头,密密麻麻,感觉不妙的我,赶紧跑到溪水边——我的额头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眼睛。

这就是我永生的代价:成为一个畸形人。但这并不会减轻我身体的痛苦,每天夜里,我旧疾的疼痛都会流连忘返,一夜夜地折磨我到几乎要被撕碎。

这一切,都要拜我的天才医生父亲所赐。

第六节 独白日记

我承重两个头颅的肩膀好沉重,就像我沉重的脚步,踩得这所经之处刺金秋叶粉身碎骨,每一步都发出撕心裂肺的痛苦呐喊。

我偷偷地看她的侧脸,阳光微微斜刺她紧皱的眉间,右眼球侧面布满血丝,时不时鼓动的颞侧和时不时的咬牙切齿,我感受到了她的疲惫与无奈,还有愤怒。

并未走太远,我们穿过重生林,眼界开阔到满目麦田,金灿灿中独立一房,猩红的砖墙,铁青的大门,与这欣欣向荣的田地竟也十分匹配。

她径直朝房子走去:“一会儿不管发生什么,你都别说话,能记住不?”

“为什么?你现在用的是我的……”未等我话音落下,她拧过僵硬的脖子直视着我:“因为你必须要活着,我必须死!”

她必须要死?我们现在可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她要是死了,我还能活?

“我说,你可别瞎搞,咱们可是一个身体,你死我还能活?”

“只要你别插嘴就有可能。”她狠狠地说。然后我的左手食指指着我的鼻尖,距离只有几公分,此时的我,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我翻了个白眼,用力地拉开了门——熟悉的来苏水气味扑面而来,比阳光更刺眼的冷昼白光扎在身上,一个白大褂背对着我们,在为手术刀具消着毒,他低语道:“你们回来了。”

“把我们分开,放她走。”她不客气地先入为主。

白大褂转过身,一张干净帅气却又挂满沧桑的脸,布满血丝的双眼囚进黑色框眼镜后,白齿白唇张口一句:“不可能。”

“没什么不可能,不可能的已经实现了,你也看到了,所以,请你放了这个局外人,积点阴德。”

“积德?”他放下手中的手术刀具,向我们走近,双眼直视着她的双目:“我这么做就是在积德,我救自己的女儿就是在积我这辈子最大的德!”

“你这是在救我吗?你是在折磨我!我只是你的实验品,你要是真想救我就杀了我!”她歇斯底里,青筋暴出。

“停!”他似乎瞬间又恢复了镇定,转过身走回去,端起手术刀具又从我们身旁走过,离我们有一段距离,背对着我们“我对你的爱,你永远都不会懂。”她疯狂地冲向他,抢过手术刀:“你放不放她?信不信我自己放她走?”

白大褂十分镇定地瞅着她:“别傻了,你释放她只会手刃她,她会因为全身循环衰竭,失血过多而死,而她则成了你的刀下魂;况且,即使你死了,我也会救活你,我能让你复活一次两次,就能让你复活一百次一千次,你永远都别想死。”

说着,她的手开始颤抖,她的脖颈淌下一行鲜血,白大褂轻轻地挪下她手中的刀,轻轻地丢进垃圾桶里。

忽然,她开始狂笑,笑得放肆,笑得抓狂,又于笑面中跌出泪水,来势凶猛,滔滔不绝,摔跌在地上。

我尝试跟她沟通,可是插不上嘴,无奈于她,无奈于我。

此后,她失常了,我向来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也习惯了坐看每天的日出日落,习惯了她的时不时发疯,身体不受控制抢地撞墙,左耳朵被她咬下来然后再去白大褂那里缝合,没等拆线又惨遭她的毒口。

但这些都不是最恐怖的,最绝望的,是她偶尔的清醒,哭着对我道歉,自己抽自己耳光,可又不知哪一刻开始,她又会继续发疯。

几乎每个无眠的夜里,我一歪头,便能看到她死死盯着我的,布满血丝的眼。

她的眼神每一刻都在筹划着同归于尽

不论清醒亦或是癫狂

我这人逆来顺受、随遇而安

不知何时我会寿终正寝

亦不知体面死去和苟且偷生

那种方式是最好的结果

天快亮了,她快醒了,就这样吧!

不知今夕是何年

陈七

写于畸形镇

第七节 预言家

我是预言家,畸形镇里土生土长的人。我外形与常人一样,但我有预言能力。只需要你我对视,我便能知晓你的人生走向。但这并不绝对,如果加以干预,一个点偏离轨道后,之后的轨迹都会有所不同。

我最值得骄傲的是我的儿子,继承了我预言家的能力,而且青出于蓝胜于蓝。他不仅能预知未来,而且有超群的记忆力和读心能力,虽然他不会说话,不过暖心的是他对我的爱。

不知什么时候他读了我的心,知道我特别喜欢鸟,在我过生日时,抓来了好多鸟,关在笼子里送给我,我感动得不得了,过了几天,他又把鸟儿又都放了,我问他为什么要把这些鸟儿都放了呀?

他笑呵呵地,把手捂在了我的心上,我又笑了,抱起他一起哈哈大笑——他读出了我的想法,知道我觉得鸟儿不自由,却又怕放了鸟儿惹他伤心,于是自己动手放了鸟儿。

可这一切,都在祭祀那天都终结了。我从来没有预言到这人祭会落到我的孩子身上,因为这是上天的旨意,我无法预言。

当他小小的身子僵硬地躺在地上,脸上再没有往常的微笑时,我的心都碎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永远无法体会到的。这世上我最亲最爱的人,离开了,他还不会说话,从未喊过我一声爹就走了。这种亲情的殇,让我无法再在畸形镇待下去。连夜埋葬好儿子后,我一个人离开了畸形镇,走过烟雨婆娑的小巷,穿过人山人海的街市,横渡过重洋,穿越过荒漠,以为洗尽铅华后可以释然一切,诚然,释怀了很多,可我仍然无法回头,没有办法让自己回到那个生我养我的小镇。

一列再普通不过的火车,坐到一半时,我察觉到了异常——这列火车将路过畸形镇,我十点钟方向的姑娘,会去畸形镇,会和她曾经的闺密成为一个双头女,她闺密是……张浔,等等,还有不到一个小时,张浔就会来卧轨,哦!天哪!她爹还是这么疯狂地想让张浔活着。

想到张浔,又想起了我儿子,或许儿子早就预知了自己的未来,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所以,不想我以后常常想起他喊我爹的样子心碎,于是故意不说话。

或许吧!

其实,像我儿没有痛苦地离去,要比像张浔那样痛苦地活着好太多了。最起码我们对彼此都还有着最美好的回忆。

这样想着,我戴上墨镜,走到陈七旁边,等待下车。

我希望我的话能改变她的人生轨迹,她本不应该在畸形镇苟延残喘。心里这样想着,火车到了站:“姑娘,记住,千万别随便下车!”

我知道,她一定狐疑地看着我。我一步一步地走,走向下一个远方,放逐自己,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