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千山万水,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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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青春蹉跎,白绢新裁且放纸鸢

沈南晞高中一年级时,程聆以已经从原本的实习生转正成功了,年龄上的悬殊差距令人不忍直视。

那年十七岁,是沈南晞暗恋程聆以的第二年。

在程家里渡过的时光竟也如白驹过隙,大概是过于平淡,毫无波澜,沈南晞觉得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自己就已经告别了十四岁时的伤悲。

尽管偶尔会回想起入狱的母亲,可她从没去探视过。不是不想,而是母亲被转去了遥远的城市,她还过于年少,无法独自一人去远方。尽管程聆以对她承诺过,等她十八岁那年,他会带她一起去看望她母亲。

而自从转正之后,程聆以在家中的时日也越发减少。有时一连好几天,沈南晞都很难和他打上个照面,他总是不分昼夜的执行任务,忙得天昏地暗。

沈南晞在寂寞的同时倒也欣慰,因为这样一来,程聆以没功夫顾虑她,自然也不会有时间去顾及他的那位“爱人”。

彼时的程微枳也是忙碌不已。

到了充满新鲜感的高中校园,他忙着狐朋狗友忙着社交往来。没错,十七岁的他早就已经懂得了人脉的重要性,但在外人眼中,他选择女性朋友的品味有些怪异。

他从不以貌取人。

不管对方漂亮与否,只要是有可取之处,或是令他觉得舒服的,他就会与之走的稍微近一些,可那又绝对不是谈恋爱,彼此之间也没有明确。他在乎的不是脸,而是对方给他的感觉。所以,他选择女性朋友的类型很杂乱,没有规律可循。

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清纯的,妖艳的,或是风评极差又或是长相很男人婆像是和他搞基的。总之,他在短短半年里和许多类型的女生谈心谈天,可即便在最后是他不再和人家往来,对方也会与他好合好散,于是新学期开始的半年以来,程微枳在异性群体中建立起了良好的口碑。

至于沈南晞,她的世界在这个时候仍旧与程微枳保持着最初的平行。

值得令她开心的是她在十七年以来终于交到了第一个同性朋友,那个女孩子叫做路瑶,是沈南晞的同桌。

在彼此刚刚相识的那段时间,路瑶就毫不掩饰的同沈南晞说自己喜欢程微枳,她每次提起程微枳的表情都充满了妄想式的陶醉,以至于沈南晞必须时时刻刻的叮嘱自己——

绝对不能把和程微枳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事情从嘴巴里溜出来,错过了可以说的时机了,那么以后再提起只会酿成大错。

谁让路瑶是沈南晞的第一个朋友,沈南晞格外珍惜她,掏心掏肺的对她好。索性路瑶也是热肠子,与沈南晞如胶似漆,直到她将她暗恋的男生介绍给沈南晞认识。

那个男生是邻校职专的,叫辛雁回,是路瑶从小玩到大的。他的长相非常英俊,一双彰显性感的下垂眼,笑起来的时候,不仅会露出俏皮的小虎牙,还有两个精致的梨涡。

这样一比较起来,路瑶的相貌就有些逊色了。

当沈南晞和他们在学校外面的冷饮店里碰面时,她当真觉得对面坐着的这位男同胞是程微枳失散多年的兄弟。

光是论皮相而言,两人绝对不相上下,难怪路瑶黏在他身边说什么都不肯撒手,活像是在看守着价值连城的古遗迹文物,生怕他一蹬腿跑掉了。

当天,路瑶用一种略显撒娇和发嗲的语气介绍:“阿南,这位是我的青梅竹马辛雁回。这是我的好朋友沈南晞,她的酒量很好哦,不像我,一点点喝下去就受不了了。”

沈南晞的心里有只小兔子跳不停,路、路瑶啊,咱们偷偷喝过酒的事情能不能别这么轻易就泄露出去啊?是,是,他是你亲爱的青梅竹马,可这年头谁是间谍你能看得出来吗?你肯定没看过《潜伏》。再说,你也没比我少喝好吧,干嘛把我说的像是个酒鬼,我才是一杯下去就变番茄的那位!

辛雁回却不以为然的笑的倾国倾城,同沈南晞点头示意,说:“你的名字真好听,我也能像路瑶一样叫你阿南吗?”

“哦,可以啊。”沈南晞很轻松的答应下来,她没觉得有什么不行。

“那阿南,你们学校里面一定很受男生欢迎吧?”

沈南晞立刻笑哈哈的摆手,“没有没有,我像个假小子一样,根本比不上瑶瑶温柔,哪里受什么欢迎啊。你真是运气好,能有瑶瑶这样的青梅竹马。”

路瑶赶忙插嘴说,“阿南是长的好看才不需要温柔,雁回你说是不是?阿南漂亮吧?”

“嗯,阿南是挺漂亮的。”

此话一说,沈南晞的笑意便尴尬的僵住了。比起辛雁回那赤裸裸的示好般的微笑,路瑶则是忍无可忍的拉下了脸,甚至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一直默不吭声。

而后在告别辛雁回各回各家的路上,路瑶气势汹汹的走在前面,沈南晞隐约察觉到了她生气的原因,便加快脚步追上她,拉住她的手臂想要哄她开心。

谁知路瑶一把甩开她,转过头来丢出一句:“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沈南晞诧异的眨眨眼,“我是哪种人了我?”

“你少装糊涂!”

“瑶瑶,你这是干什么呀?”

“什么叫我干什么,我好心带我朋友介绍给你认识,你却和他抛媚眼,我真是看错人了!”

抛、抛媚眼?

“我没有!”沈南晞也怒了,被莫名其妙的冤枉,她很不高兴,“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和他抛媚眼了?我又没病,才不可能随便见到一个男生就犯花痴,何况他还是你的朋友!”

“那他干嘛说你漂亮?你以为我看不到吗?他刚刚和你说的话比和我说的还要多,他盯着你看的眼神绿幽幽的!你还说不是对他有好感,雁回的本性和你不一样,他是好人家的孩子,不像你!”

沈南晞气的就要爆炸了,她简直搞不懂路瑶的脑内结构,竟然相信一个半路冒出来的代号为“青梅竹马”的家伙都不肯相信她,那她解释再多也无济于事。而且……她说“好人家”,没错,沈南晞的确同她讲过自己的家庭,包括母亲入狱的事。

但那又有什么不对的?路瑶是她的第一个朋友,她想要对路瑶坦诚相对,不藏一丝隐瞒,可她并不是想被自己认为是朋友的人把自己的伤疤随手就揭开。

“总之我没有错。”沈南晞一脸严肃的对路瑶说,“他是你的青梅竹马,我对他没半点兴趣。而且就算他不是你的青梅竹马,我也不会和他扯上任何关系。像他那种随随便便就总看着别的女生的人,更不值得你这样死心塌地的喜欢。路瑶,你别自欺欺人了,他根本就没有喜欢你。哪怕我不是什么好人家的孩子,我也懂这个道理,不像你。”

路瑶烦躁的捂住耳朵,她一点都不想再听沈南晞说下去,转过身便飞快的抛开了。

沈南晞蹙起眉,望着路瑶的背影发了一会儿呆,当她掉头离开的时候,她只觉得心里很难受,像是被揉进了一捧细沙,把心脏咯得生疼。

推开程家大门的那一刻,她仍旧一脸的失魂落魄。只是她低下头的瞬间,却看到一双陌生的鞋子摆放在玄关。

家里没人穿这种款式的鞋子。

她在电视上看过,这样的鞋叫做英式女士尖头皮鞋,小巧的坡跟,按扣式的鞋带显现出了复古怀旧的风格。

沈南晞困惑的眯起眼,程太太的脚要比这双鞋的主人大上那么一点,而且她从来不穿红色的鞋子。

这样一双娇艳的红鞋令沈南晞竟心生憧憬与向往,她在想,是有客人来了吗?再偏头一看,发现程聆以的皮鞋就放在鞋架上。

沈南晞心下大喜,他回来的这么早?多亏了她是翘课和路瑶去冷饮店的,这才能赶在这个时间回来,不然她会错过与他见面的机会的!

幸好他在,她今天有好多话想要同他说,她有委屈要倾吐,于是她迫不及待的脱下自己的鞋子跑进客厅,四处寻找程聆以的身影。楼下没有,阳台没有,她“蹬蹬蹬”的跑去楼上,打算去敲他的房门。

然而就在她抬起手并试图敲门的那一刻,有陌生的女性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沈南晞那原本的满心喜悦,被接下来的对话声给一点点的无情解剖了。

“聆以……”女人柔情的唤着他的名字,动听的音质,在无形中渗透出成熟美的气息,“我总觉得我是个罪人,我在做错的事。”

“不,你不是。”他的声音有些含糊不清,还有些沙哑。但那却是沈南晞从未听到过的,另一个他的口吻。

沈南晞在此之前从不知道,他会用那种腔调说话。

充满了宠溺、依赖,以及眷恋,还有一丝若隐若现的撒娇。

“趁着这种时间才能来到你家里,不是罪人是什么呢?我一定会下地狱的,一直以来,我都做错了太多太多。”

“你后悔了?”

片刻的沉默。

“……你明知道我永远都不会后悔。”

“没关系,我这辈子都是你的,你下地狱,我和你一起去。除了和你在一起的时间之外,我感受不到我是活着的。你不能离开我,我也不可能允许你离开。”他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像是在叙述往事,“当年第一眼见到你时,我就知道是你了。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体会到那种感觉,但你出现了。你跳芭蕾的样子真美,我当时从不敢想象,会有一天像现在这样把你抱在怀里。”

“我……”

“嘘——别说了,我懂。”

对白停止,房间里传来微弱的华尔兹的背景曲,好比在衬托着一场华美的盛宴。

沈南晞转过身,背靠在门上,她可以清楚的听到屋子里传来的声声喘息。那个女人在一遍又一遍的呢喃着他的名字,“聆以,聆以”,放佛在强迫沈南晞记住这屈辱的一刻。

她遗世孤立般的站在原地,慢慢的蹲下了身,将整张脸埋进了双膝之中,她维持了那样的动作很久很久,久到她快要忘记自己听见了什么。

直到房内传来窸窣的异样响动声,她才如梦初醒,猛地站起身来跑掉。

她始终都不敢回头去看,她只能像个战败者一样落荒而逃。

这是第一次,她意识到自己会输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