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苏漠北昏迷了三天,终于彻底脱离危险,清醒过来。
我守在房门外,看见穿着雪白护士服的实习护士安静地站在门口,她轻声问,“有没有一个叫林默的人?病人醒了,想见她。”
我走上前,越过护士的肩膀看着病床上那张苍白疲惫的脸,心底突然寂静无声。
我说,“我就是。”
静静地坐在苏漠北身旁的椅子上,犹豫良久,我还是开口问他,“苏漠北,我一直不明白,你既然想和我分手,直接说就是了。为什么要背地里跟吴希悦搅和到一块去,而且还不让我知道?是还没来得及说,还是压根就不打算告诉我?”
他定定望着我,起初沉默,半晌,终究还是轻轻开口。他说,“林默,说实话,你对我来说是不一样的,分手之后我也后悔了。可是你也知道,我已经过惯了那种来去自如的日子,行走太久,停不下来了。我害怕自己会渐渐厌倦这种感觉,所以,我只好用新鲜感来填补我们之间的寂寞和空虚。林默,我不想分手,可是我心底总是有个声音一直重复着对自己说,苏漠北,你不适合谈这种长久的恋爱,要么趁早收手,要么再去找点新乐子。否则,你们的感情很快就维持不下去了。”
那一刻,我终于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无助和失望。
苏漠北,你自己适应不了这种长久维系的恋爱方式,就要我陪着你玩这一场又一场的游戏?如果我还要和你继续下去,是不是就应该乖乖等在某个地方,看着你流连花丛,还要嘱咐你早点回来?
你是天涯浪子,你说你玩完了就会回家。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当你想要回家的时候,你的家还在不在,而我,还愿不愿意守在这里等你?!
我起身冷冷地笑起来,我说,“苏漠北,你他妈就一混蛋!如果我在外胡搞乱搞,回来还想让你为我守身如玉,你愿意吗?”
Paradise酒吧,我坐在角落里抽烟。雪白的大卫杜夫,一根接一根,像在宣泄一场诉不尽的离觞。
乐队在唱歌,男子反串王若琳的Lost in Paradise。新来的主唱有种颓唐而邪魅的气息,像极了苏漠北。
我拍拍脑袋,强烈鄙视自己,好端端的,怎么又开始想那个男人?!
招手向Waiter要了杯酒,整整一杯的长岛冰茶,我仰头灌下去时眼都不带眨一下。
Long island ice tea,长岛冰茶,cocktail里的Chanel No.5,成分是Vodka,Rum,Tequila,Gin,Triple Sec,Sweet and Sour Mix,Coca-Cola。
明明没有半点茶的成分,却伪装得柔情似水,一杯入喉,才知那深藏的诱惑与狂野,让人一点点地沉沦。
记得有一个很喜欢的写手说过:自卑,自恋和自虐如同一杯鸡尾酒,混合成一种品格。
如同苏漠北——外表温和光鲜,内心尖锐凛冽。
眼睛涩涩的,心口闷闷的。忽然又想起某个女歌手那首哀婉绵延的歌——用尽我所有去爱,等待只有空白。胸怀温热还在,情怀却已不再。
大概是好久不喝酒,一下子又灌得太猛,没一会儿,胃里突然开始翻江倒海,我单手扶住吧台的一角,还没酝酿好,便“哇”的一口吐了出来。
好心的Waiter递给我一张纸巾,我捂住嘴,却发觉一股浓烈的咸腥味在口腔内渐渐蔓延开来。
我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洁白纸巾上的那抹殷红,吓得差点晕过去。
神啊,不是吧,吐血了!
未等我直起身来,一双臂弯突然从后将我拦腰抱起。我的脑海中立刻上演出一副怪叔叔猥亵儿童时的淫笑表情,于是我开始反抗,以行动抵制酒吧咸猪手,竟敢趁老娘手无缚鸡之力时吃我豆腐!
挣扎着双臂狠狠挥舞向他,却在下一秒钟,闻到他身上的那股熟悉气味时渐渐安下心来。
那个人身上有我从小闻到大的阳光的味道,混合着他新买的史密斯男士古龙水,那种味道,名叫“安心”。
我呢喃着开口,伸出手想要触摸他的脸,手指却在离他脸颊还有一公分时顿住。然后,眼前渐渐模糊,我终于陷入一片深不见底的黑暗之中。
04
醒来时是在医院。暖暖的阳光透过窗玻璃照射进来,我一愣,居然已经第二天了。
周朗坐在我身边淡淡地看着我,没有什么太大的情绪。见我醒了,他冷哼一声,“林默你挺能耐啊!为了那么个贱男人就这么作践自己,呵,空腹喝酒抽烟,真他妈把自己当垃圾场呢!”
这是周朗第一次当着我的面说脏话。也是他第一次对我说脏话。
我愣了一下,看着他那副明明愤怒却又强忍着不去发作的表情,心口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扯住一般,痛得我快要窒息。我伸出手轻轻拉住他,轻声说,“周朗,对不起。”
他扯开嘴笑了一下,可是那种笑容却分明未到达眼底。他依旧是那副不冷不热的表情,说,“你跟我倒什么歉呢,跟苏漠北道歉去啊!他住院了,你非但没有死乞白赖地跟着伺候他,反倒把自己整病了。你说你怎么这么不负责任呢,啊?!”
最后一个字他几乎是隐怒地吼了出来,带着丝丝痛楚。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砸在自己和他的手背上,一阵滚烫。
周朗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似乎是犹豫了一下,他将手指从我掌心中轻轻抽出。我一阵慌乱,刚想去拉他,整只手却已被他的温热手掌紧紧包裹住。
他看着我,如星子般漆黑的眼底似有支离破碎的星光,倒映在我眼里,那么温柔,那么无奈,却又是那么坚定。他缓缓开口,“林默,这是最后一次。如果还有下次,我绝对不会再管你。”
我抬起头直直迎上他的目光,然后看见了他眼中无可抗拒的坚决。半晌,我终于缓缓点头,我说,“好,这是最后一次。”
听完这句话,周朗仿佛放下了一个巨大负担一般,长吁一口气,笑了。他知道,我向来说到做到。因为敢于承担,所以,才敢于承诺。
窗外天光明亮。午后的阳光清浅温煦地照射在他身上,像个毛茸茸的光球,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温暖。
认识这么久,我还是头一次这样近距离地观察他,那双漆黑清亮的瞳仁,仿佛一个包罗万象的黑洞,所有的杂念都会被清空,所有的东西都能被吸纳进去。
心跳突然漏掉了小半拍,我就那么傻乎乎地看着他,活脱脱一只下不出蛋的鹌鹑。
见我这副呆头呆脑的花痴样,周朗无奈而又宠溺地摸摸我的头,得意洋洋地笑,“林默,你不会是突然爱上我了吧?赶紧擦擦口水,都能接一盆出去浇花了!”
当我意识到自己居然在周朗面前失掉了面子,一边痛心疾首地在心底谴责自己没出息,一边又埋怨周朗,闲的没事干嘛要出卖色相!
喝了一碗粥,精神已经好了很多。最痛的那股劲大概已经过去了,想起自己还有一些事没有跟家里交代,我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看着他,“周朗,我妈那边……”
“放心,我已经给她打过电话了。我说咱学校跟一中有个学生交流周,你被选上,得呆个四五天。一会儿我去给你拿衣服,就说你学校里的事还没忙完。”他一边耐心地给我削苹果,一边冲我温宠地笑,“没啥问题。我办事,你放心。”
面前的这个男孩,周朗。他不计一切代价地宠我护我,哪怕再生我的气,也不忍看我自甘堕落,独自悲伤。他有着世界上最有力的臂膀和最温暖的胸膛,他的话语在任何时候都是能够轻易令我安心的力量。
我下意识地抱住他的胳膊,轻轻靠了过去。我说,“周朗,谢谢你。”
谢谢你无条件地为我付出,谢谢你这一路的陪伴。
我知道,周朗迟迟不肯向我表白,不过是怕拒绝,因为他也有他的底线和尊严。
人不能总是停留在原地等待别人来救赎。我们都要长大,都要学会取舍。就如同爱情,总要等到对的时间和对的人,才能开出最绚烂的花朵。
其实,我对周朗不是完全没有感觉。我能够感知到自己对他的紧张和在乎,只是,这种感觉始终被深深隐藏,因为我的心里还有一个未删除干净的苏漠北。
记得高一运动会的时候,周朗报名参加了男子3000米长跑。前面的七圈他都坚持跑了下来,直到最后冲刺的100米时,他的对手突然伸出腿使了个绊子,于是正在加速的周朗因为这突如其来的障碍狠狠摔了出去,头部撞击到地面,像是从天空掉落而下的断了线的风筝,无牵无挂,却带着钝重的,而又凛冽的疼痛。
那一刻,我的心前所未有地揪了起来。仿佛被连根拔除的植物,稍稍一碰,抽搐这生疼。
我当着全校同学的面横穿整个操场跑道他面前,紧紧抱住他,颤抖的手捂住他血流不止的头部,然后像个无助的小孩子一样,毫不顾忌形象地、惊慌失措而又歇斯底里地哭了起来。而在我哭得快要喘不过气的时候,突然一只温热的手掌轻轻地捂住了我的眼睛,我听见周朗虚弱的声音,他说,“别,别看。”
就那么一霎那,我哭得更厉害了。
我晕血,从小到大,一见到血我便会呈现不同程度的晕眩。这事就周朗和吕筱然知道,所以,除了每月的例假期,每当看见有血出没的地方,他们总是会下意识地捂住我的眼睛。这样的细心和呵护让我感动,我想,在我所有的朋友里,除了他俩,便再不会有人如此待我,毫无怨言,义无反顾。
那天喧嚣躁动的操场,我以为我会晕倒,可是没有。那个时候,我什么感觉似乎都消失殆尽。大脑里一片空白,身体内所有的感官系统只充斥成两个血淋淋的字:恐惧。
有人过来拉我,我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是倔强地抱着他,仿佛在抱着我最心爱的珍宝。后来,因为事情闹得有点大,那个罪魁祸首的竞争者不得不顶着压力跑来道歉。周朗尚未开口,我却冲上前狠狠甩给他两巴掌,那种劲道之大,大得我自己都被震得摇摇欲坠。
那时我只知道,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我的朋友,哪怕让我失去一切都无所谓,我只保护我最亲近的人。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渐渐明白,如果不是因为爱,我也不会如此恐惧,如此在意。
只是,这个简单的道理我明了得太晚。等我回过头想要好好守住自己的幸福时,那一扇已经悄悄关闭,将我层层阻隔在温暖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