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老舍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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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梦想的文艺(1)

你的自由,闲在,正是对你的刑罚;你一分钟一分钟无结果的度过,也就每一分钟都如坐针毡!你不但失去工作与报酬,你简直失去了你自己!

◎写字

假若我是个洋鬼子,我一定也得以为中国字有趣。换个样儿说,一个中国人而不会写笔好字,必定觉得不是味儿;所以我常不得劲儿。

写字算不算一种艺术,和作官算不算革命,我都弄不清楚。我只知道好字看着顺眼。顺眼当然不一定就是美,正如我老看自己的鼻子顺眼而不能自居姓艺名术字子美。可是顺眼也不算坏事,还没有人因为鼻子长得顺眼而去投河。再说,顺眼也颇不容易;无论你怎样自居为宝玉,你的鼻子没有我的这么顺眼,就干脆没办法;我的鼻子是天生带来的,不是在医院安上的。说到写字,写一笔漂亮字儿,不容易。工夫,天才,都得有点。这两样,我都有,可就是没人求我写字,真叫人起急!

看着别人写,个儿是个儿,笔力是笔力,真馋得慌。尤其堵得慌的是看着人家往张先生或李先生那里送纸,还得作揖,说好话,甚至于请吃饭。没人理我。我给人家作揖,人家还把纸藏起去。写好了扇子,白送给人家,人家道完谢,去另换扇面。气死人不偿命,简直的是!

只有一个办法:遇上丧事必送挽联,遇上喜事必送红对,自己写。敢不挂,玩命!人家也知道这个,哪敢不挂?可是挂在什么地方就大有分寸了。我老得到不见阳光,或厕所附近,找我写的东西去。行一回人情总得头疼两天。

顶伤心的是我并不是不用心写呀。哼,越使劲越糟!纸是好纸,墨是好墨,笔是好笔,工具满对得起人。写的时候,焚上香,开开窗户,还先读读碑帖。一笔不苟,横平竖直;挂起来看吧,一串倭瓜,没劲!不是这个大那个小,就是歪着一个。行列有时像歪脖树,有时像曲线美。整齐自然不是美的要素;要命是个个字像傻蛋,怎么耍俏怎么不行。纸算糟蹋远了去啦。要讲成绩的话,我就有一样好处,比别人糟蹋的纸多。

可是,“东风常向北,北风也有转南时”,我也出过两回锋头。一回是在英国一个乡村里。有位英国朋友死了,因为在中国住过几年,所以留下遗言。墓碣上要几个中国字。我去吊丧,死鬼的太太就这么跟我一提。我晓得运气来了,登时包办下来;马上回伦敦取笔墨砚,紧跟着跑回去,当众开彩。全村子的人横是差不多都来了吧,只有我会写;我还告诉他们:我不仅是会写,而且写得好。写完了,我就给他们掰开揉碎的一讲,这笔有什么讲究,哪笔有什么讲究。他们的眼睛都睁得圆圆的,眼珠里满是惊叹号。我一直痛快了半个多月。后来,我那几个字真刻在石头上了,一点也不瞎吹。“光荣是中国的,艺术之神多着一位。天上落下白米饭,小鬼儿的哭;因为仓颉泄露了天机!”我还记得作了这样高伟的诗。

第二回是在中国,这就更不容易了。前年我到远处去讲演。那里没有一个我的熟人。讲演完了,大家以为我很有学问,我就棍打腿的声明自己的学问很大,他们提什么我总知道,不知道的假装一笑,作为不便于说,他们简直不晓得我吃几碗干饭了,我更不便于告诉他们。提到写字,我又那么一笑。喝,不大会儿,玉版宣来了一堆。我差点乐疯了。平常老是自己买纸,这回我可捞着了!我也相信这次必能写得好:平常总是拿着劲,放不开胆,所以写得不自然;这次我给他个信马由缰,随笔写来,必有佳作。中堂,屏条,对联,写多了,直写了半天。写得确是不坏,大家也都说好。就是在我辞别的时候,我看出点毛病来:好些人跟招待我的人嘀咕,我很听见了几句:“别叫这小子走!”“那怎好意思?”“叫他赔纸!”“算了吧,他从老远来的。”……招待员总算懂眼,知道我确是卖了力气写的,所以大家没一定叫我赔纸;到如今我还以为这一次我的成绩顶好,从量上质上说都下得去。无论怎么说,总算我过了瘾。

我知道自己的字不行,可有一层,谁的孩子谁不爱呢!是不是,二哥?

◎读书

若是学者才准念书,我就什么也不要说了。大概书不是专为学者预备的;那么,我可要多嘴了。

从我一生下来直到如今,没人盼望我成个学者;我永远喜欢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可是我爱念书。

书的种类很多,能和我有交情的可很少。我有决定念什么的全权;自幼儿我就会逃学,楞挨板子也不肯说我爱《三字经》和《百家姓》。对,《三字经》便可以代表一类——这类书,据我看,顶好在判了无期徒刑后去念,反正活着也没多大味儿。这类书可真不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犯无期徒刑罪的太多;要不然便是太少——我自己就常想杀些写这类书的人。我可是还没杀过一个,一来是因为——我才明白过来——写这样书的人敢情有好些已经死了,比如写《尚书》的那位李二哥。二来是因为现在还有些人专爱念这类书,我不便得罪人太多了。顶好,我看是不管别人;我不爱念的就不动好了。好在,我爸爸没希望我成个学者。

第二类书也与咱无缘:书上满是公式,没有一个“然而”和“所以”。据说,这类书里藏着打开宇宙秘密的小金钥匙。我倒久想明白点真理,如地是圆的之类;可是这种书别扭,它老瞪着我。书不老老实实的当本书,瞪人干吗呀?我不能受这个气!有一回,一位朋友给我一本《相对论原理》,他说:明白这个就什么都明白了。我下了决心去念这本宝贝书。读了两个“配纸”,我遇上了一个公式。我跟它“相对”了两点多钟!往后边一看,公式还多了去啦!我知道和它们“相对”下去,它们也许不在乎,我还活着不呢?

可是我对这类书,老有点敬意。这类书和第一类有些不同,我看得出。第一类书不是没法懂,而是懂了以后使我更糊涂。以我现在的理解力——比上我七岁的时候,我现在满可以作圣人了——我能明白“人之初,性本善”。明白完了,紧跟着就糊涂了;昨儿个晚上,我还挨了小女儿——玫瑰唇的小天使——一个嘴巴。我知道这个小天使性本不善,她才两岁。第二类书根本就看不懂,可是人家的纸上没印着一句废话;懂不懂的,人家不闹玄虚,它瞪我,或者我是该瞪。我的心这么一软,便把它好好放在书架上;好打好散,别太伤了和气。

这要说到第三类书了。其实这不该算一类;就这么算吧,顺嘴。这类书是这样的:名气挺大,念过的人总不肯说它坏,没念过的人老怪害羞的说将要念。譬如说《元曲》,太炎“先生”的文章,罗马的悲剧,辛克莱的小说,《大公报》——不知是哪儿出版的一本书——都算在这类里,这些书我也都拿起来过,随手便又放下了。这里还就属那本《大公报》有点劲。我不害羞,永远不说将要念。好些书的广告与威风是很大的,我只能承认那些广告作得不错,谁管它威风不威风呢。

“类”还多着呢,不便再说;有上面的三项也就足所证明我怎样的不高明了。该说读的方法。

怎样读书,在这里,是个自决的问题;我说我的,没勉强谁跟我学。第一,我读书没系统。借着什么,买着什么,遇着什么,就读什么。不懂的放下,使我糊涂的放下,没趣味的放下,不客气。我不能叫书管着我。

第二,读得很快,而不记住。书要都叫我记住,还要书干吗?书应该记住自己。对我,最讨厌的发问是:“那个典故是哪儿的呢?”“那句书是怎么来着?”我永不回答这样的考问,即使我记得。我又不是印刷机器养的,管你这一套!

读得快,因为我有时候跳过几页去。不合我的意,我就练习跳远。书要是不服气的话,来跳我呀!看侦探小说的时候,我先看最后的几页,省事。

第三,读完一本书,没有批评,谁也不告诉。一告诉就糟:“嘿,你读《啼笑因缘》?”要大家都不读《啼笑因缘》,人家写它干吗呢?一批评就糟:“尊家这点意见?”我不惹气。读完一本书再打通儿架,不上算。我有我的爱与不爱,存在我自己心里。我爱念什么就念,有什么心得我自己知道,这是种享受,虽然显得自私一点。

再说呢,我读书似乎只要求一点灵感。“印象甚佳”便是好书,我没工夫去细细分析它,所以根本便不能批评。“印象甚佳”有时候并不是全书的,而是书中的一段最入我的味;因为这一段使我对这全书有了好感;其实这一段的美或者正足以破坏了全体的美,但是我不去管;有一段叫我喜欢两天的,我就感谢不尽。因此,设若我真去批评,大概是高明不了。

第四,我不读自己的书,不愿谈论自己的书。“儿子是自己的好”,我还不晓得,因为自己还没有过儿子。有个小女儿,女儿能不能代表儿子,就不得而知。“老婆是别人的好”,我也不敢加以拥护,特别是在家里。但是我准知道,书是别人的好。别人的书自然未必都好,可是至少给我一点我不知道的东西。自己的,一提都头疼!自己的书,和自己的运气,好像永远是一对儿累赘。

第五,哼,算了吧。

◎谈幽默

幽默是一个外国字的译音,正像“摩托”和“德谟克拉西”等等都是外国字的译音那样。为什么只译音,不译意呢?因为不好译——我们不易找到一个非常合适的字,完全能够表现原意。假若我们一定要去找,大概只有“滑稽”还相当接近原字。但是,“滑稽”不完全相等于“幽默”。“幽默”比“滑稽”的含意更广一些,也更高超一些。“滑稽”可以只是开玩笑,而“幽默”有更高的企图。凡是只为逗人哈哈一笑,没有更深的意义的,都可以算作“滑稽”,而“幽默”则须有思想性与艺术性。

原来的那个外国字有好几个不同的意思,不必在这——介绍。我们只说一说现在我们怎么用这个字。英国的狄更斯、美国的马克·吐温,和俄罗斯的果戈里等伟大作家都一向被称为幽默作家。他们的作品和别的伟大作品一样地憎恶虚伪、狡诈等等恶德,同情弱者,被压迫者,和受苦的人。但是,他们的爱与憎都是用幽默的笔墨写出来的——这就是说,他们写的招笑,有风趣。

我们的相声就是幽默文章的一种。它讽刺,讽刺是与幽默分不开的,因为假若正颜厉色地教训人便失去了讽刺的意味,它必须幽默地去奇袭侧击,使人先笑几声,而后细一咂摸,脸就红起来。解放前通行的相声段子,有许多只是打趣逗哏的“滑稽”,语言很庸俗,内容很空洞,只图招人一笑,没有多少教育意义和文艺味道。解放后新编的段子就不同了,它在语言上有了含蓄,在思想上多少尽到讽刺的责任,使人听了要发笑,也要去反省。这大致地也可以说明“滑稽”和“幽默”的不同。

幽默文字不是老老实实的文字,它运用智慧,聪明,与种种招笑的技巧,使人读了发笑,惊异,或啼笑皆非,受到教育。我们读一读狄更斯的,马克·吐温的,和果戈里的作品,便能够明白这个道理。听一段好的相声,也能明白些这个道理。

幽默的作家必是极会掌握语言文学的作家,他必须写得俏皮,泼辣,警辟。幽默的作家也必须有极强的观察力与想象力。因为观察力极强,所以他能把生活中一切可笑的事,互相矛盾的事,都看出来,具体地加以描画和批评。因为想象力极强,所以他能把观察到的加以夸张,使人一看就笑起来,而且永远不忘。

不论是作家与否,都可以有幽默感。所谓幽默感就是看出事物的可笑之处,而用可笑的话来解释它,或用幽默的办法解决问题。比如说,一个小孩见到一个生人,长着很大的鼻子;小孩子是不会客气的,马上叫出来:“大鼻子!”假若这位生人没有幽默感呢,也许就会不高兴,而孩子的父母也许感到难以为情。假若他有幽默感呢,他会笑着对小孩说:“就叫鼻子叔叔吧!”这不就大家一笑而解决了问题么?

幽默的作家当然会有幽默感。这倒不是说他永远以“一笑了之”的态度应付一切。不是,他是有极强的正义感的,决不饶恕坏人坏事。不过,他也看出社会上有些心地狭隘的人,动不动就发脾气,闹情绪,其实那都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解决的,用不着闹得天翻地覆。所以,幽默作家的幽默感使他既不饶恕坏人坏事,同时他的心地是宽大爽朗,会体谅人的。假若他自己有短处,他也会幽默地说出来,决不偏袒自己。人的才能不一样,有的人会幽默,有的人不会。不会幽默的人最好不必勉强要俏,去写幽默文章。清清楚楚、老老实实的文章也能是好文章。勉强耍几个字眼,企图取笑,反倒会弄巧成拙。更须注意:我们讥笑坏的品质和坏的行为,我们可绝对不许讥笑本该同情的某些缺陷。我们应该同情盲人,同情聋子或哑巴,绝对不许讥笑他们。

◎神的游戏

戏剧不是小说。假若我是个木匠;我一定说戏剧不是大锯。由正面说,戏剧是什么,大概我和多数的木匠都说不上来。对戏剧我是头等的外行。

可是,我作过戏剧。这只有我和字纸篓知道。看别人写戏,我也试试,正如看别人下海,我也去涮涮脚。原来戏剧和小说不是一回事。这个发现,多少是恼人的。

“小说是袖珍戏园”。不错。连卖瓜子的打手巾把的都有地位。形容那位睡着了的观客,和他的梦,都无所不可。一出戏,非把卖瓜子的逐出去不可,那位作梦的先生也该枪毙。戏剧限于台上加点玩艺,而且必定不许台下有人睡觉。一些布景,几个人,说说笑笑或哭哭啼啼,这要使人承认是艺术;天哪,难死人也,景片的绳子松了一些,椅子腿有点活动,都不在话下;她一个劲儿使人明白人生,认识生命,拿揭显代替形容,拿吵嘴当作说理,这简直不可能。可是真有会干这个的!

设若戏剧是“一个”人的发明,他必是个神。小说,二大妈也会是发明人。从头说起吧。立意有了,人物,地点,时间,也都有了,这不应很乐观么?是。于是提起笔来,终于放下,让谁先出来呢?设若是小说,我就大有办法。我能叫一混成旅一齐出来,也能叫一个人没有而大讲秋天的红叶。戏剧家必是个神,他晓得而且毫不迟疑的怎样开始。他似乎有件法宝,一祭起便成了个诛仙阵,把台下的观众灵魂全引进阵去。并且是很简单呀,没有说明书,没有开场词,没有名人的介绍;一开幕便单摆浮搁的把阵式列开,一两个回合便把人心捉住,拿活人演活人的事,而且叫台下的活人郑重其事的感到一些什么,傻子似的笑或落泪。这个本事是真本事,我只能使眼前的白纸老那么白着吧。请想,我面对面的,十二分诚恳的,给二大妈述说一件事,她还不能明白,或是不愿听;怎样将两个人放在台上交谈一阵,就使他明白而且乐意听呢?大概不是她故意与我作难,就是我该死。

勉强的打了个头儿。一开幕,一胖一瘦在书房内谈话,窗外有片雪景,不坏。胖子先说话,瘦子一边听一边看报。也好。谈了两三分钟,胖子和瘦子的话是一个味儿,话都非常的漂亮,只是显不出胖子是怎样个人,瘦子是怎么个人。把笔放下,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