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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局外人(1942年)(5)

阿拉伯人慢慢向前走来,他们已经大大逼近我们了。我们仍不动声色,但雷蒙发话了:“如果打起来,你,马松,你对付第二个家伙,我收拾我那个对头。如果再来一个家伙,默尔索,那由你包了。”我应了一声:“行。”马松则把双手插进衣袋里。这时我觉得滚烫的沙子就像是烧红了。我们步伐一致地朝阿拉伯人走去。双方的距离愈来愈近。当我们离对方只有几步的时候,阿拉伯人停下来,不再往前走。马松与我也放慢了脚步。雷蒙则直奔他的那个对头。我没有听清他朝那人说了句什么,但见那人摆出一副不买账的样子。于是,雷蒙先发制人,出手一拳,同时还招呼马松动手。马松也向派给他的那个对象扑上去,重重地给了那人两拳。那人被打进水里,头朝下栽,好几秒钟没有动静,只见脑袋周围有一些气泡冒出水面,又很快消失。这时,雷蒙也把他那个对象打得满脸是血。他转身对我说了一句:“你盯住他的手会掏什么家伙。”我朝他喊道:“小心,他有刀!”说时迟,那时快,雷蒙的胳臂已给划开了口,嘴巴上也挨了一刀。

马松向前一跳。被他打的那个阿拉伯人已经站立起来,退在手里拿刀的家伙身后。我们不敢动了。对方慢慢后撤,仍然紧盯着我们,靠那把刀造成威慑。当他们看到自己已经退得相当远了,扭头飞快就逃,而我们则仍在太阳下原地未动,雷蒙用手按着他流血不止的胳臂。

见此,马松说,正好有一个来这儿过星期天的大夫,就住在高坡上。雷蒙想立即就去找那大夫。但他一张口说话,嘴上的伤口就冒出血泡。我们搀扶着他,很快地回到了木屋。雷蒙说,他只伤着了皮肉,能够走去找医生。在马松的陪同下,他走了。我留下来把打架的经过讲给两位妇女听。马松太太听后吓哭了,玛丽也脸色煞白。给她们讲这桩事真叫我烦,讲着讲着,我就不吭声了,望着大海,抽起烟来。

将近一点半钟,雷蒙与马松回来了。他胳臂上缠着绷带,嘴角贴着橡皮膏。大夫说小伤算不了什么,但雷蒙的脸色很阴沉。马松试着逗他笑,他仍然一声不吭。后来,他说要到海滩上去,我就问他要去海滩什么地方。他说只想去透透空气。马松与我都说要陪他去,他听了就发起火来,把我们骂了一通。马松说还是别惹他生气吧。即便如此,我仍陪着他出去了。

我和他在海滩上走了很久。阳光炙热难耐,它照射在沙砾与海面上,金光闪烁。我隐约感到雷蒙知道要奔哪儿去,但这肯定是我的错觉。在海滩远远的尽头,看见有一眼泉水在一块大岩石后面的沙地上流淌。正是在那儿,我们又碰见交过手的那两个阿拉伯人。他们穿着油污的蓝色工装躺在地上。他们的样子看来很平静,甚至很高兴。我们的出现并未惊动他们,那个伤了雷蒙的家伙只是一声不吭地盯着他。另一个家伙则一边用眼角瞟着我们,一边不停地吹一小截芦苇管,那玩意只能发出三个单音,重复来重复去的。

此时此刻此地,只有阳光与寂静,伴随着泉水的淙淙声与芦苇管的三个单音。雷蒙的手伸进口袋去摸枪,但他那个对头并没有动,他俩一直对视着。我则注意到吹芦苇的那小子的脚趾大大地叉开着。雷蒙紧盯着对手的眼睛,问我:“我要不要把他崩了?”我想如果我说不,他反而会心里恼火,非开枪不可。我只是说:“他还没有向你表示什么,这时向他开枪不妥。”在周围一片静寂与酷热之中,还听得见泉水声与芦苇声。雷蒙说:“那么,我先骂他,他一还口,我就把他崩了。”我说:“就这么办吧,但只要他不掏出刀子,你就不能开枪。”雷蒙开始有点儿发火了。一个阿拉伯人仍在吹芦苇管,他们两人都紧盯着雷蒙的一举一动。我对雷蒙说:“不行,还是一个对一个,空手对空手,你先把手枪给我,如果他们两个打你一下,或者那个家伙把刀掏出来,我就替你把他崩掉。”

雷蒙把他的枪递给了我。阳光在枪上一闪。不过,双方都原地不动地站着,似乎周围的一切已把人严封密扎了起来。每一方都眼皮不眨,紧盯对手,在这里,大海、沙岸、阳光之间的一切仿佛都凝固不动,泉水声与芦苇声似乎也听不见了。这时,我思忖着,我既可以开枪,也可以不开枪。但是,突然间,两个阿拉伯人往后倒退,很快就溜到大岩石后面去了。于是,雷蒙和我也掉头往回撤。他显得高兴了些,还谈起回城去的公共汽车。

我一直陪伴着他回到木屋,他登上木台阶的时候,我却在最低一级的前面站住了。我脑袋已被太阳晒得嗡嗡作响,一想到还要费劲地爬上台阶,然后又要去跟两位妇女周旋,心里就泄气了。但是天气酷热,刺眼的阳光像大雨一样从空中洒落而下,即使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也感到很难受。待在原地或者到别处走走,反正都是一样。稍过了一会儿,我转身向海滩走去。

海滩上也是火热的阳光。大海在急速而憋闷地喘息着,层层细浪拍击着沙岸。我漫步走向那片岩石,感到脑袋在太阳照射下膨胀起来了。周围的酷热都聚焦在我的身上,叫我举步维艰。每一阵热风扑面而来,我就要咬紧牙关,攥紧裤口袋里的拳头,全身绷紧,为的是能战胜太阳与它倾泻给我的那种昏昏然的迷幻感。从沙砾上、从白色贝壳上、从玻璃碎片上,投射出来的反光像一道道利剑,刺得我睁不开眼,不得不牙关紧缩。就这样我走了好久。

我从远处看见那一小堆黑色的岩石,阳光与海上的尘雾在它周围笼罩着一层耀眼的光晕。我一心想着岩石后那清冽的泉水。我挺想再听听泉水的潺潺声,挺想逃避太阳的炙烤与步行的劳顿,离木屋里妇女的哭泣远远的,得到一片阴凉的地方,好好休息休息。但当我走近时,却发现雷蒙的那个对头又已经回到那里了。

他只一个人。仰面躺着,双手枕在脑后,面孔隐在岩石的阴影中,身子露在太阳下。他蓝色的工人装被晒得直冒热气。我颇感意外。对于我来说,刚才打架的事已经了结,我后来就没有把它再放在心上。

他一看见我,稍稍欠起身来,把手伸进口袋。我呢,自然而然就紧握着衣兜里雷蒙的那把手枪。这时,那人又恢复原状躺下去,但仍把手放在口袋里。我离他还相当远,约有十来米。我隐约看见他的目光不时在细眯的眼皮底下一闪一闪。但更多的时候,我感到他的面孔在眼前一片燃烧的热气中跳动。海浪的声音更加有气无力,比中午的时候更为沉稳。太阳依旧,光焰依旧,一直延伸到跟前的沙滩依旧。已经有两个钟头了,白昼纹丝未动,已经有两个钟头了,白昼在沸腾着的金属海洋中抛下了锚。在天边,有一艘小轮船驶过,在我视野的边缘,我觉得它像是一个黑点,因为我一直正眼紧盯着那个阿拉伯人。

我想,我只要转身一走,就会万事大吉了。但整个海滩因阳光的暴晒而颤动,在我身后进行挤压。我朝水泉迈了几步,那个阿拉伯人没有反应。不管怎么说,我离他还相当远。也许是因为他脸上罩有阴影,看起来他是在笑。我等他作进一步反应。太阳晒得我脸颊发烫,我觉得眉头上已聚满了汗珠。这太阳和我安葬妈妈那天的太阳一样,我的头也像那天一样难受,皮肤底下的血管都在一齐跳动。这种灼热实在叫我受不了,我又往前走了一步。我意识到这样做很蠢,挪这么一步无助于避开太阳。但我偏偏又向前迈出一步。这一下,那阿拉伯人并未起身,却抽出了刀子,在阳光下对准了我。刀刃闪闪发光,我觉得就像有一把耀眼的长剑直逼脑门。这时聚集在眉头的汗珠,一股脑儿流到眼皮上,给眼睛蒙上了一层温热、稠厚的水幕。在汗水的遮挡下,我的视线一片模糊。我只觉得太阳像铙钹一样压在我头上,那把刀闪亮的锋芒总是隐隐约约威逼着我。灼热的刀尖刺穿我的睫毛,戳得我的两眼发痛。此时此刻,天旋地转。大海吐出了一大口气,沉重而炽热。我觉得天门大开,天火倾泻而下。我全身紧绷,手里紧握着那把枪。扳机扣动了,我手触光滑的枪托,那一瞬间,猛然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一切从这时开始了。我把汗水与阳光全都抖掉了。我意识到我打破了这一天的平衡,打破了海滩上不寻常的寂静,在这种平衡与寂静中,我原本是幸福自在的。接着,我又对准那具尸体开了四枪,子弹打进去,没有显露出什么,这就像我在苦难之门上急促地叩了四下。

第二部

我被捕之后,立即就被审讯了好几次。但都是关于身份问题之类的讯问,时间都不长。头一次是在警察局,我的案子似乎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兴趣。过了八天,预审法官来了,他倒是好奇地打量了我一番。但作为开场白,他只询问了我的姓名、住址、职业、出生年月与出生地点。然后,他问我是否找了律师。我说没有,我问他是否一定要找一个才行。“您为什么这么问?”他说。我回答说,我觉得我的案子很简单。他微笑着说:“您这是一种看法,但是,法律是另一回事。如果您自己不找律师,我们就指派一位给您。”我觉得司法部门还管这类细枝末节的事,真叫人感到再方便不过。我把自己的这个看法告诉了这位法官,他表示赞同,并认为法律的确制定得很完善。

开始,我并没有认真对待他。他是在一间挂着窗帘的房间里接待我的,他的桌子上只有一盏灯,照亮了他让我坐下的那把椅子,而他自己却坐在阴影中。我过去在一些书里读到过类似的描写,在我看来,这些司法程序都是一场游戏。在我们进行谈话后,我端详了他一番,我看清楚他是一个面目清秀的人,蓝色的眼睛深陷在鼻梁旁,身材高大,蓄着长长的灰色唇髭,头发浓密,几乎全都白了。我觉得他很通情达理,和蔼可亲,虽然脸上不时有神经性的抽搐扯动他的嘴巴。走出房间的时候,我甚至想去跟他握手,但我马上想起了我是杀过人的罪犯。

第二天,有位律师来狱中探视我。他矮矮胖胖,相当年轻,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天气很热,我没有穿外衣,他却穿着深色的套装,衬衣的领子硬硬的,系着一根怪怪的领带,上面有黑白两色的粗条纹。他把夹在胳臂下的公文包放在我的床上,作了自我介绍,说他已经研究了我的案卷。我的案子很棘手,但如果我信任他的话,他有胜诉的把握。我向他表示感谢,他说:“现在咱们言归正传吧。”

他在我的床上坐下,对我说,他们已经调查了我的个人生活,知道我妈妈前不久死在养老院。他们专程到马朗戈做过调查,预审推事们了解到我在妈妈下葬的那天“表现得无动于衷”。这位律师对我说:“请您理解,我实在不便启齿询问此事,但事关重要。如果我作不出什么解释的话,这将成为起诉您的一条重要依据。”他要我帮他了解当天的情况。他问我,当时我心里是否难过。他这个问题使我感到很惊讶,我觉得假若是我在问对方这个问题的话,我会感到很尴尬的。但是,我却回答说,我已经不习惯对过去进行回想了,因此很难向他提供情况。毫无疑问,我很爱妈妈,但这并不说明什么。所有身心健康的人,都或多或少设想期待过自己所爱的人的死亡。我说到这里,律师打断我的话,并显得很焦躁不安。他要我保证不在法庭上说这句话,也不在预审法官那里说。我却向他解释说,我有一个天性,就是我生理上的需要常常干扰我的感情。安葬妈妈的那天,我又疲劳又发困,因此,我没有体会到当时所发生的事情的意义。我可以绝对肯定地说,我是不愿意妈妈死去的。但我的律师听了此话并不显得高兴。他对我说:“仅这么说是不够的。”

他考虑了一下。他问我他是否可以说那天我是控制住了自己悲痛的感情。我对他说:“不,因为这是假话。”他以一种古怪的方式看了我一眼,好像是我有点儿使他感到厌恶了。他几乎是不怀好意地对我说,无论如何,养老院的院长与有关人员,将作为证人陈述当时情况,那将会使我“极为难堪”。我提醒他注意,安葬那天的事与我的犯案毫无关系。但他只回答说,显而易见的是我从未与司法打过交道。

他很生气地走了。我真想叫他别走,向他解释我希望得到他的同情,而并非他的强硬辩护,如果我可以说的话,也就是自然而然、通情达理的辩护。特别是,我看出了我已经使他感到很不自在。他没有理解我,他对我有点反感。我挺想向他说明,我和大家一样,绝对和大家一样。但是,说这些话,实际上没有多大用处,而且,我也懒得去费口舌。

过了不久,我又被带到预审法官面前。当时是下午两点钟,这一次,他的办公室亮亮堂堂的,只有一层纱帘挂在窗口。天气很热。他要我坐下,很彬彬有礼地告诉我,我的律师因为“临时不凑巧”而不能来,但我有权对他提出的问题保持沉默,等我的律师将来在场时再回答。我对他说,我可以单独回答。他用手指按了按桌子的一个电钮。一个年轻的书记员进来了,几乎就在我的背后坐下。

我与预审法官都端坐在自己的椅子上。讯问开始了。他首先说人家把我描绘成一个性格孤僻、沉默寡言的人,他想知道我对此有何看法。我回答说:“这是因为我从来没有什么值得一说的,于是我就不说。”他像上次那样笑了笑,承认这是最好的理由,马上,他又补充了一句:“不过,这事无关紧要。”他沉默了一下,看了看我,然后,有点突如其来,把身子一挺,快速地说了一句:“我感兴趣的,是您本人。”我不太明白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也就没有回答。他又接着说:“在您的行为中,有些事情叫我搞不明白。我相信您会帮助我来理解。”我说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很简单。他要我把那天枪杀的事情再复述复述。我就把上次曾经给他讲过的过程又讲了一遍:雷蒙,海滩,游泳,打架,又是海滩,小水泉,太阳以及开了五枪。我每讲一句,他都说:“好,好。”当我说到躺在地上的尸体时,他表示确认说:“很好。”而我呢,这么一个老故事又重复来重复去,真叫我烦透了,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的话。

他沉默了一会儿,站起来对我说,他愿意帮助我,说他对我感兴趣,如果上帝开恩的话,他一定能为我做点什么。不过,在这样做之前,他还想向我提几个问题。没有绕弯子,他直截了当问我爱不爱妈妈。我说:“爱,跟常人一样。”书记员一直很有节奏地在打字,这时大概是按错键盘,因而有点慌乱,不得不退回去重来。预审法官的提问看起来并无逻辑联系,他又问我,我那五枪是否是连续射出的,我想了想,断定先是开了一枪,几秒后,又开了四枪。对此,他问道:“您为什么在第一枪之后,停了一停才开第二枪?”这时,那一天火红的海滩又一次显现在我眼前,我似乎又感到自己的额头正被太阳炙烤着。但这一次我什么也没有回答。接下来是一阵沉寂,预审法官显得烦躁不安,他坐下去,搔了搔头发,把胳臂支在桌子上,微微向我俯身过来,神情古怪地问:“为什么,为什么您还向一个死人身上开枪呢?”对这个问题,我不知如何回答。预审法官双手放在额头上,又重复了他的问题,声音有点儿异样了:“为什么,您得告诉我,究竟是为什么?”我一直沉默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