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一种起源于音乐的抒情文学,宋词最根本的艺术特性就在于以委婉之笔,抒内心之思,体现出“言长”的艺术特征。宋词的音乐性、宋代的时代风气和社会习俗以及词人的创作动机和审美心理,决定了宋词的艺术风格必然是“以婉约为宗”。
关键词:宋词;艺术风格;婉约
中图分类号:I207.23文献标识码:A
说起唐诗,我们便会联想到雄伟的气象、宏阔的境界,产生激情勃发、奋发向上的理想式体味;而说起宋词,我们则会联想到缠mian的心事、柔婉的情致,产生挥之不去、整理不清的内心之思。这种阅读中的感性体验提示我们:宋词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具有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这就是:宋词“以婉约为宗”。
一、宋词“以婉约为宗”的提出
自从词产生以后,表达上多采用精美华艳之语,极尽委婉柔美之姿、绸缪婉转之态。经过晚唐五代以来的长期培育,词体日趋成熟。宋初晏殊、欧阳修等人奉五代词为圭臬,将其风格沿继发扬,凝淀成一种“花间”传统。柳永的作品以浅近卑俗而自成一格,苏轼的创作以“词为诗裔”作理论指导,分别给北宋词坛以巨大的冲击,使文人们纷纷对词的体性、风格、功用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李清照《词论》提出词“别是一家”[1](P195)的观点,堪称北宋词学观念的代表性意见。她主张维护词作为独立文体的特性:首先,词由于与音乐异常紧密的联系,在艺术形式上有着不同于诗的要求。其次,通过对北宋词坛名家的批评,提出了词“尚文雅”、“主情致”、“尚故实”和“典重”等一系列审美标准,明确了词之“本色”的理论内涵。北宋词追随花间传统,词作内容多为离情柔思,风格专主委婉含蓄,在大量词作中表现出“以婉约为宗”的特点。
靖康之后,宋词的主题更多的以忧时、愤世、哀时为主,词风悲慨激越,与传统的深婉凄绵各擅胜场。但在论究到宋词本身,却仍然推重花间、南唐,以周邦彦、姜夔、吴文英以来的传统词派为规范。这种情况集中反映在张炎的《词源》中。《词源》探讨词的本体特征,立足于能唱以美听的角度,提出谐和音律的标准,指出:“词以协音为先,音者何?谱是也。古人按律制谱,以词定声,此正‘声依永,律合声’之遗意。”[2](P255)由于词唱出的声音善于表现情感,因此,与诗相比,词更多赋情之作,风格也更加委婉深致。张炎强调以“雅正”作为寄意命思的旨归,来节制情的泛滥放纵。因为“词欲雅而正,志之所之,一为情所役,则失其雅正之音”[2](P266)。年代较早于张炎的,有沈义父《乐府指迷》。其中有关谐音合律、忌俗尚雅、遣辞设意须求含蕴委曲的法则,与张炎的理论基本一致。沈义父还特别强调:“作词与诗不同,纵是花卉之类,亦须略用情意,或要入闺房之意。……又有直为情赋曲者,尤宜宛转回互可也。”[2](P281)这些话鲜明地道出了词在题材风格上不同于诗的特点。至此,以温庭筠、韦庄为首的花间词派所建立的传统得以系统化,而且更具有典范意义,占据着词坛主流。
元明以后,词体衰落,而对词的探究并未终止。明王世贞认为:“词须宛转绵丽,浅至儇俏,挟春月烟花于闺襜内奏之,一语之艳,令人魂绝,一字之工,令人色飞,乃为贵耳。”[2](P385)清彭孙遹指出:“词以艳丽为本色,要是体制使然。”[2](P723)清王国维则强调:“词之为体,要眇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之境阔,词之言长。”[2](P4258)现代学者缪钺也认为:“诗显而词隐,诗直而词婉,诗有时质言而词更多比兴,诗尚能敷畅而词尤贵酝籍。”[3](P56)可见,传统学者与现代学者普遍认为诗词之间存在区分,相对于唐诗,宋词更擅长于以委婉深致的笔触,来抒写缠mian悱恻的情思,表现出“言长”的特性。所以,清蒋兆兰便在《词说》中明确提出:“宋代词家,源出于唐五代,皆以婉约为宗。”[2](P4632)
二、宋词“以婉约为宗”的原因
为什么宋词“以婉约为宗”呢?究其原因,主要有下列三个方面。
首先,音乐对词的艺术特性的形成与宋词“以婉约为宗”起着重要作用。词是随着隋唐时代燕乐的兴盛而兴起的一种音乐文学。词调由乐曲转化而来,词的产生须以乐曲的繁盛和流行为之先行。词体确定前曾经有过一个声诗阶段,而声诗整齐的五、七言句式,同参差不齐的乐曲始终是个矛盾,乐曲愈复杂多变,这种矛盾就愈难克服。于是便依乐章结构分遍,依节奏均拍为句,依乐声高下清浊用字,即完全依据音乐的曲律确定相应的词律。经过晚唐五代到北宋,依谱填词的方式日趋复杂和完善,终于形成了一整套与诗律不同的词律,词体与声诗之间的区别也就判若鸿沟了。
音乐性作为词突出的艺术特征之一,必然对宋词风格的形成产生直接影响。音乐在表达情感上,有着言语无法比拟的优点。音乐所表达的,是歌词中所不能容纳的感情最细微的变化。人们力图将音乐与语言完美地结合起来,由此发现语言的声调与音乐的密切关系。声调以无限多样化的方法表达出人们的感情,按声调来判断语句的真实意义并不是偶然的,因为最大的直接性和对情绪的鲜明渲染是声调表现力的重要特征。由宫羽相交、低昂互节的自然法则,经过无数作家的长期实践,最初是组成了奇偶相生、声情和谐的五、七言律诗,这种形式富有高低抑扬的音节,可以在整齐的格局和平仄的规律性排列中表现出浩荡的气势。但是,如果要表达人类起伏变化的感情,这种形式还是过于整齐。词在这种情况下兴起,说明它比诗更有利于配乐,更有利于用某种类似于音乐的方式来表现情感或情绪的波动。因而,在词的形式上,首先是作词要讲究审音用字。由于每个词调的声调组织不同,所表现的感情自然不同,因此,词要与乐曲的音律符合,字的声调就要与乐的曲调吻合,根据乐曲所属的不同宫调灵活地运用四声。词中长短参差的句法、轻重疏密的韵位以及平仄四声的配合,都要从每个字的安排得当开始,才能从整体上掌握各个词调不同的节奏声情,巧妙地表达作者的喜怒哀乐各种情感。而词这种接近自然抒发的音乐声情的特点,使它即使在脱离音乐之后,也比诗更加适合惆怅抒情,杳眇写心。在结构上,词也与音乐有着相似之处。某种情绪状态从开始到结束都是在一个持续的时间中流动变化的,它是一个有始有终的相对完整的过程。音乐就是将感情的起伏和发展的整个过程以持续的方式表现出来。既然词更多的是反映一种情绪的变化过程,那么,词在结构上便会受到音乐的影响而展现出不同于诗的风貌,即:“诗常一句一意或一境,……词则常一首(或一阕)才一意或一境。”[4](254)这就是说词体结构类似于音乐,自然合乎情绪流动的过程,比诗更具浑成的整体效应。五代、宋初的小令词多采用一种直线式的结构,围绕情感主线将作品因素一次性展开。小令发展为慢词以后,叙写也变得多层次、多角度和多侧面。乐曲为了深入表现情感,往往一起再起,一承再承,一转再转,词正是吸取了这种特点,在结构上曲折回环,纵横交错,将心绪的绵长、细腻、深邃的特点,错落有致、层层深入地体现出来,使词呈现出委婉深沉的审美效果。
其次,宋代的时代风气和社会习俗也是造成宋词“以婉约为宗”的重要原因。一种文学艺术体裁的特质,不仅取决于内因,也取决于其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外在条件。就宋词而言,则其演唱的场所、演唱者和听众以及更广大的时代氛围,构成了词之特质所赖以形成的音乐与社会背景。燕乐乃宴享之乐,在宋代不复限于朝廷,它已经扩大应用到一般的公私宴集和大众化娱乐场所,成了雅乐之外的俗乐的总称。唐五代词所用词调近一半出自教坊曲。作为一种教习音乐歌舞的伎艺之所,教坊不仅创造了许多新曲,而且包容了许多来自域外和边州的胡夷之曲和来自民间的里巷之曲,这些都迎合并推动了崇尚声乐、竞逐新声的时代风气和听歌观舞、侑觞劝酒的社会习俗。于是,处处绮罗香风,歌宴舞席。这种音乐环境,影响了词调的取径。教坊曲中还有二百余曲没有被选择用作词调,除了一些朝廷正乐和遍数甚多的大曲外,有些则是如《拾麦子》、《锉锥子》等劳歌以及《卧沙堆》、《回戈子》、《怨黄沙》等戍边之歌。吴熊和先生在探讨词人选声择调时曾指出:“大概是这类民间曲子的情调,同词体流行所依赖的檀板金尊、浅斟低唱的气氛不合;同时,大部分民歌仍为五、七言句式,同词调所特需的抗坠抑扬、曲折宛转的音乐要求不合,因此,词家选声择调,就摒而不取。”[5](P139)为了满足娱乐者的审美要求,无论是在达官贵人的歌筵酒席,还是在街头巷尾的歌楼舞榭,歌词入乐,必须显得语娇声颤,娉娉袅袅,而且必须由有姿色、善歌唱的妓女来演唱。宋代这种“重女音”“尚婉媚”[2](P79)的歌坛习尚,孕育了宋词的基本风貌。
再次,词人的创作动机与审美心理也决定了宋词“以婉约为宗”。从时代心理和审美趣味来说,中唐以后,经历了安史之乱的唐王朝从盛世走向衰世,整个社会文化在发生着嬗变与转化,文人的心理状态、精神面貌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时的“时代精神已不在马上,而在闺房;不在世间,而在心境”[4](P253)。晚唐文人们不仅不敢梦想兼济天下,有时甚至连独善其身也难以如愿,于是,他们的注意力更多地转向了自己的内心世界。因而出现了浓厚的伤感情绪、秾艳的抒情笔调与深静的艺术境界。盛唐文学表现的是人的意气与功业,晚唐文学呈现的则是人的心境和意绪。它“不是对人世的征服进取,而是从人世的逃遁退避;不是人物或人格,更不是人的活动、事业,而是人的心情意绪成了艺术和美学的主体”[4](P253)。在词里面,中、晚唐以来的这种时代心理终于找到了它最合适的归宿。与诗境截然不同的词境,能够更为具体、更为细致、更为集中地刻划和抒写出创作主体的某种心情意绪。经过五代文人的创作实践,词的委婉深致的特点基本固定了下来,总是若隐若现地凝固在词作者与欣赏者的头脑中。尽管苏轼在北宋有开拓题材、推衍词风之功,辛派词人更是在南宋词坛鼓荡起时代风云之气,然而,词人们多数似乎无意于自觉迎合外部世界风云变幻的时代脉搏,而更愿意徜徉于个人心灵世界之中。因此,正如郑振铎先生所言:“他们的不能诉之于诗古文的情绪,他们的不能抛却了的幽怀愁绪,他们的不欲流露而又压抑不住的恋感情丝,总之,即他们的一切心情,凡不能写在诗古文辞之上者,无不一泄于词。”[6](P477)即使有一部分词人想要表现世事变幻、人世沧桑,也总是通过幽微的心理感受和纤柔的物象意境来表达。
同时,中唐以后,审美心态的转变使文人具有无限的情思需要倾吐,太多的心曲需要抒发,词体的形式特点完美地适应了这种需要。经过五代词人的创作实践,将这种特色固定下来,形成了一种惯例。到宋代,这种传统得到了继承与发展,向人们充分证明了:宋词不是社会诗,不是伦理诗,而是探索情感和知觉的文体。词中表达的这种情感大部分以男女爱情为主体呈现出来,使读者从中深深体会到词人内心深处那种怅惘、凄迷、孤寂等等很难说清为什么,而又需要表达的真挚情思和细腻感受,从而开拓出唐诗所未达到的领域和深度。
在中国文学中,诗歌与散文的地位是最早奠定的,因而诗文成了文学王国的中心文体,它们都具有被中心意识形态所赋予的功能:诗言志、文以载道。词与传统文学观的某种偏离可以视为对诗言志、文载道传统的某种补充。所以词之言情,正可补充诗言志的不足;词的情感表现理论和阴柔美感批评,显示了为诗论所不能替代的独创性特色。
不过,固守词为婉约的特色,排斥别的风格,也不利于对词的正确认识。音乐表达人的情感比较细腻,并不意味着只有柔和委婉的方式。苏辛词的出现,使豪放风格成为词的特色向外冲击的一个延伸点。宋词的本色“以婉约为宗”,这是一种文体所具有的美学风格上的显著倾向,没有必要去争论婉约、豪放孰轻孰重。豪放风格的真正意义,在于促进人们来关注词,用另一种眼光来看待词。我们不能因为词中反映社会重大题材的作品少就将其鄙视为“小道”,也不能因其本色为婉约就排斥其他发展的可能。
参考文献:
[1]王仲闻.李清照集校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
[2]唐圭璋.词话丛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6.
[3]缪钺.诗词散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4]李泽厚.美的历程[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
[5]吴熊和.唐宋词通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6]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原载《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7年9月第9期,署名陈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