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夜吃完饭之后杨宁没有回家,天太晚路又滑,我没让她回去。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一类人,既能风liu满天下又能坐怀不乱。我就是那样的一类人。那晚我和杨宁睡在同一张床上,可是我们谁也没有碰谁,君子的不得了。我成了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平生还是第一次。那晚我们和衣而卧,我搂着杨宁,很自然的亲昵的动作,她没有拒绝,偎依在了我的怀里。我们紧紧相拥,乱七八糟的使劲抱在一起。
那夜我们两个聊了好久,说了好多的话,几乎一夜没睡,她一个劲地跟我道歉,说今晚她误会我了。她以为我把她的生日给忘了。没想到我还记得,并且冒着那么大的危险赶回来替她庆祝生日,她很感动。我呵呵一笑,就知道这小妮子的心思被我猜中了,她也太单纯了。
我假装洒脱的摇摇头,内心却苦涩的要命。我是一个很惜命的人,要是能让我预知路上会有危险发生,我不知自己是否还有回来的勇气?哥可是胆小如鼠的。
写到这儿笔者的思维出现了暂时的混乱,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把这个故事续写下去。或许那时的男主人已经爱上女主人了吧?或者根本没有爱,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罢了。在最后的结局里他们回到了最初。现在对于描述男主人公的感情,对于刚开始搞创作的我这个菜鸟来说,是很难的。我对于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是很看重的,即使是一个不务正业游戏于人间的小痞子,我也觉得他的情感是真挚而热烈的。即使是世界上最坏的人,也有他善良和感性的一面。我愿在这个故事里,让大家知道另类的一种情感,一种不予常人理解的情感。
那晚就那样稀里糊涂的在我们两个连续不断的哈欠声中结束了。我搂着杨宁,内心平静,没有任何的私心杂念和****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我久经情场的缘故吧。我以前是那么的潇洒风liu,什么样的女子还能对我造成诱惑呢?
说起哥的风liu韵事来那可三天四夜都说不完。要说我从一开始对女人就是抱着玩完就甩的态度的话,那也不完全正确。我是曾经有过一段真爱的。我的爱,也就是我的初恋,发生在我初出道的时候。
那时我还在南方一个有名的大城市里闯荡,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女孩是一名幼师。我们相爱了,爱的死心塌地。我很幸运自己能遇见她,她给了我很多欢乐。可是我们的相爱遭到了她家里人的一致的激烈的反对。毕竟我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市井混混,而她的家庭在当地是很显赫的。我可不管那一套,依然约她见面。而她,总能背着她家里人偷跑出来和我约会。她告诉我她今生都不会和我分开的,我听了,得意而骄傲。
那晚我和弟弟们参加一个婚宴,她也在场。我们几个被安排到一桌,嬉笑怒骂喝的不亦乐乎,闹得很是起劲。可是不胜酒力的我喝着喝着有点多,最后散场时隐约记得她扶着我上了小弟的车。
等我醒来时已是午夜时分,我渴的喉咙冒烟,准备起来找点水喝。等睁开眼看清周围的环境才知道我不是在自己住的地方,而是小弟租的房子里。我揉揉像要被撕裂开一般疼痛的头颅,努力瞪大了眼睛在黑暗里寻找电灯的开关,准备起来喝点水。我的动作幅度太大把她给惊醒了,原来她就睡在我的旁边。她坐起身来悄声问我在找什么,我告诉她我渴了。她在黑暗里摸索着,最后摸出一瓶可口可乐递给我。我二话没说接过来一仰脖“咕咚咕咚”就给喝了个底朝天。
她接着告诉我我醉的不省人事,于是我弟弟只好把我弄到他家里来了。她不放心,就也跟了过来照顾我。
“他把床让给我们两个睡,他自己在打地铺呢!”她说着朝黑暗里小弟躺的地方努了努嘴。
这时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我能看见不远处地上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大概就是小弟吧。我也能看清她穿着薄薄的纱裙的俊俏模样,因为时值盛夏。她说话时嘴里哈出的气吹进我的脖子,痒痒的,腻腻的,令我心神荡漾。我一把把她搂进怀里,她没有半点反抗,温柔的像一滩水。那晚,我们彼此拥有了对方。
世界上有多少种人,就有多少种爱情,此话一点都不假。我们的爱情就是每天她都会送饭给我这个有上顿没下顿的混混吃,然后帮我整理打扫房间,给我洗衣服,帮我喂我养的狗线球。而我,只负责整天出去跟着他们打架斗殴和招摇撞骗的混吃混喝,我继续逍遥着,堕落着,而她,对我没有半句怨言。我们的爱情从开始到夭折都是她在付出,而我为她什么都没做过。
我们在属于我们自己的爱情方式里游弋,乐此不疲。
可惜好景不长,她家里还是知道了我们的事情。他爸的决定干脆而果断,直接把她关在了家里,不能出大门半步。甚至连班都不让她上了。他爸后来几经辗转找到了我,把我好一顿痛打,说什么我拐带坏了他女儿,骂我臭流氓,还威胁说如果我再和他女儿来往就把我送到派出所去······
我的初恋眼看就要夭折了。
我愤恨万分。决定去找那个老头评理,挽回我的爱情。我唱着“那一夜你没有拒绝我,那一夜,我伤害了你”找我的小弟们商量去了。
说实话,我是一个非常色厉内荏的人。我平常没事时是最张狂的一个,既吹又擂,世上就没有自己摆不平的事情!但真正遇到事情了,哪怕是一点小小的事情,我都惧怕的要命,只能打电话向大哥小弟们求救。甚至有时还得打SOS寻求“国际援助”。
现在我的爱情眼看不保了,可惜我没有办法来捍卫我的爱情。我找我的小弟们商量如何和那老头评理,让他们想办法。但我没有把我挨打的事情告诉他们,肯定不能告诉他们,事关国家威严民族自尊,我当然要做一个坚强的**员,对此事守口如瓶了。
那时我收的小弟都是只会起哄耍派的人物,没有一个货真价实的干事的。亡命之徒和我们这帮人也是绝缘的。可是当得知他们的大哥——我的爱情被锁住了以后,他们还是表现出了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纷纷表示为了挽救大哥的爱情而甘愿两肋插刀。我让小弟们想办法对付老头,集思广益嘛。虽然俗话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但我的小弟们叽叽喳喳商量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一点好的可行的方案。我郁闷!心像悬在半空,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来。
我万分的思念和牵挂我的“初恋”。尤其是吃泡面的时候。我觉得如果再见不到“初恋”的人影,我就会魂不附体了。就在我快绝望崩溃的时候,“初恋”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她是趁家里人不注意的时候偷跑出来的。几天不见,她憔悴了很多。眼睛也肿肿的,很红。看见我,只是低着头用脚玩弄着地上的小石子,不发一言。看见她我很高兴,看来我在她心目中是很重要的。于是我鼓动她别回家了就和我一起住得了。但是她摇了摇头拒绝了。自始至终,她也没有说过任何话。我知道这样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她是肯定轻易不会放弃她的父母亲情和我在一起的,于是我假装很通情达理很沧桑地对她说你是应该回去的,我给不了你幸福,和我在一起你会很委屈的。
她猛然抬起红肿的眼睛看着我。
“我不怕吃苦的,我也不怕受委屈。我今天出来就是要问问你你爱我吗?你要说真心话。”她狠狠的盯着我,急促的问我。
我望着那双清澈的眼睛,无法回答。是的,我是爱她的,我爱我的初恋。可是,我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我不能答应。离开了这个环境,要我怎么生存?我爱她的另一大部分原因是她不限制我现在的生活!不干涉我的自由!如果脱离了现在的环境,我还能干什么呢?我什么都不会,没有文凭,也没有一技之长,更没有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精神。要是让我去工厂上班,那还不如杀了我。我的未来,还剩下什么呢?还有多少是属于我自己的呢?于是我最终的决定只能拒绝,我无奈的摇了摇头。
她大概没料到我会否认对她的感情,愣住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吓了我一大跳。
应该说我哄女孩子是很有一套的,但我没有哄她。我只是一支接一支的抽烟。烟雾缭绕里,我看见我的初恋抽泣着离我而去,她的单薄的背影瑟缩在黄昏的光晕里,渐行渐远了。
我没有给她把那个要求说出口的机会。因为我知道我不会为了任何人而改变。伊始,我的家里人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告诫过我了。我那孱弱多病的母亲更是苦口婆心,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着劝诫我求我别走邪路,她甚至都要跪下来求我了。但我意已决,是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况且,从踏进黑社会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自己选择了一条不归路。于是我毅然决然的离开了我的父母独自出来闯荡了。
现在初恋跑来要我改变,怎么可能呢?太不了解我了。但是,为什么斩钉截铁的拒绝了她以后心会如此的痛呢?我又燃起了一支烟,吞云吐雾了起来。
我找了几个小弟陪我喝酒,我们边喝酒边神侃。不对,严格说应该是我在神侃他们在听。一边听还一边附和我,大力拍我的马屁。我告诉他们我和初恋的故事。我说那晚是她主动*勾引的我,我开始对她没有什么兴趣的,最后禁不住她脱guang了衣服诱惑我我才碰了她。为了表现那晚我的不情愿,我还特意做了一个夸张的动作以示那晚我是多么的勉强。小弟们听了哄抢着叫好,包房里闹成了一团。我一昂头又干了一杯酒,醉眼迷离地继续胡吹,我让小弟们把脑袋聚成一圈,把我围在中心,然后神神秘秘地压低嗓门说你们知道吗?那妞还是个雏呢!被我这个风尘浪子给玩了嘿嘿。哥那晚便宜占大发了哈哈哈哈哈。接着人群又爆发出一阵响雷般的大笑声,还有呼哨声,乱成一团。小弟们纷纷佩服我的手腕和魅力。又请教我泡妞的手法,“王哥,教我们一手吧!”他们崇拜又羡慕的一遍遍请求。“哈哈哈哈,这没有什么的,什么妞用什么方法,不同的妞要用不同的方法来泡嘛。”我禁不起他们的吹捧,假装行家里手经验十足的教导他们,我眨着微醉的眼睛,很猥亵很龌龊的样子,十足的一个登徒子。但我眼前总是浮现出初恋那晚摸黑给我递可乐的情景,并且也只有我自己的内心最清楚,我和初恋那夜,我们都是第一次,货真价实的情窦初开的第一次。我们在那晚把彼此献给了对方。我心在滴血,很疼,很疼。我好像看见初恋在不远处用幽怨的眼神望着我,我摇摇头,再大力的摇摇头,想甩掉一切,想忘掉一切。可惜,越是摇头,初恋那红肿的双眼越是无比清晰地出现在我眼前,晃动着,挥之不去。于是我拼命大口的喝酒,也招呼我的小弟们大口使劲喝酒,我们在觥筹交错之间我突然再也压抑不住自己,任凭眼泪肆意流了下来。小弟们愣住了,以为我是喝醉了的缘故,纷纷说别喝了王哥醉了我们还是去夜总会唱歌找妞醒酒去吧。还可以让王哥排遣一下寂寞,于是我们一大帮喝的醉醺醺的人又打车直奔夜总会。
小弟们把全夜总会的小姐都喊来让我挑选。好多女孩子站成一排在我眼前飘来飘去。我找了一个长的高高瘦瘦的小姐留了下来,她披散着长发的样子很像我的初恋。她告诉我她叫茜茜。我才不管她是前前还是后后呢,一把把她搂在怀里一顿猛亲,把她的口红全吃到了肚子里去了。她没有反抗,趁和我热烈拥吻的时候在我耳边说你今晚可以把我带走。我知道她话的意思,但我身无分文。我让服务生给我点上我最爱的柯受良的歌《大哥》,接着把茜茜往沙发上一推再也不理她,只自顾自的唱起歌来。
说实话我是不会唱歌的。我的歌都是一个声调,跑直腔,有点像机关枪。但我的手下仍起劲地叫好,把巴掌拍的震天响。我受酒精的麻醉,特来灵感,唱的忘我的投入,只是心里老有一个身影徘徊着不肯离去。那夜我醉的一塌糊涂。但临走还不忘问小弟要了几百元钱把茜茜也一起带走了。
半年后,我的初恋闪电结婚。紧接着,我也从那个城市彻底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