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晚饭的时候,蒲哲说:“我们公司从总部新调来一个老总。”
唐多令从饭碗前抬起头,“新官上任三把火,那你可以好好表现一下了。你不是说原来那个老总是个瞎子,根本看不到你的努力嘛。”
蒲哲是个直肠子的人,也不理会唐多令的挖苦,又说:“他来了快一周了,一直住在酒店。昨天我去跟他汇报工作,他还托我帮他找房子呢!”
见老婆似听非听,蒲哲继续说:“我们不是有间空房子要出租吗?不如叫我们老总过来住!”
唐多令微微笑了,不管多么大的压力,多么冷的现实,蒲哲还是能保持这么天真,不能不说也算一种能力。他们刚刚搬进这个两室一厅半年,有了家的喜悦很快就被沉重的债务压力取代了。一直打算找个学生来租暂时用不着的婴儿房,来的人不是嫌租金高了就是他们觉得不合适。男孩子,蒲哲觉得不合适,女孩子,唐多令觉得不合适。
上个月去银行还贷,填了单子,蒲哲心痛地说:我们不许再挑拣了,有人来租就赶快租了。唐多令笑道:还是要租个男孩子。因为我是心如磐石的,你是心如磨盘的。蒲哲被老婆逗笑,倒也承认。
他们一直锁定学生,不过是想着学生单纯,合住起来也少些麻烦。如今蒲哲倒要叫一个老总来租他们的房子!唐多令笑道:“你觉得你们老总会来住下属家的婴儿房吗?”
蒲哲僵了一下,“我们可以请他来家里吃饭,不一定要提租房子的事。如果觉得他喜欢,我们再说嘛。”扒了两口饭,见唐多令不搭理,又说:“以前那个老总倒不是瞎子,只是我也凑不到他跟前去。现在新来了一个,正是我的机会。他刚来这几天都从底层了解情况呢,找我们一个个去谈话。下了班就回酒店,可能是这边没有朋友,也不熟悉,找不到玩的地方。你想,这种时候,我要是主动带他熟悉熟悉这里的环境,请他到我们家吃吃饭,关系不就近多了吗?就是他不租我们的房子,我们交上这么一个朋友,也没有损失嘛。”
唐多令看着他,抿住嘴角那点笑,怎么都三十岁的男人了,还想着跟上司做朋友?
蒲哲见老婆笑得有点意思,双手拱向前,“老婆!一直都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你做饭好吃,其实对你,是不公平的!”
唐多令被逗笑起来,“你倒会说!客已经请了才想起请厨子!”
蒲哲见老婆答应,喜得在椅子上歪来歪去,“你这个大厨不答应,我哪敢张口请客?”
唐多令说:“星期三吧,那天我早班,可以早点准备。”
晚上策划着如何开口请老总来吃饭的事,蒲哲翻来覆去一两点还不睡。唐多令背过身去,“你当年请我吃饭的时候,可有这样辗转反侧?”蒲哲见她还没有睡着,就攀着她肩膀,“老婆!我们老总一直在上海,口味偏甜。你做菜时不要太辣了。”
唐多令肩膀一拐甩开他的手,“把人请到了再说吧!”
其实,唐多令也睡不着。她有时看着蒲哲整天还像个小孩子一样,也难免叹口气,觉得家庭所有的担子都在自己身上。可是真的要他费尽心机去讨好上司的时候,又觉得他可怜。
星期三下午,唐多令把所有食材都准备好了,站到厨房窗子前望了几回。厨房的窗子正对着底下的甬道,她一向算准时间做饭,往往切着菜一抬头就看见蒲哲从那底下巷口进来了。就是晚来一会儿,把他加班、堵车的时间也算进去,反正是不必着急的。
但今天请了重要的客人,不知道对方是随口答应临时又不来了还是别的情况,反正就有点放不下心。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动动这个动动那个,一会儿又走到厨房窗子前去望。
终于,她再次抬头的时候,蒲哲和一个西装革履的人从那垂了许多蔷薇花藤,铁门生锈剥落的窄窄巷口走进来。看到老公那熟悉的寸头,唐多令便放了心,把目光往旁边分一点,看见那穿西装的低着头,头发乌黑丰盈,身形比蒲哲高出半头,倒很年轻,不是先前想象的那种秃顶或凸肚的老总形象。
因为他高,又没注意,走进来被花藤挂了一下脑袋,一朵紫色的蔷薇花沾在他头发上,便停住了脚,抬手摸着,唐多令看得笑起来。
蒲哲忙忙地替上司摘头上的花,因为他较矮一点,踮起脚扬起脸,唐多令就看着他那副殷勤的笑容,心上霎时飘来一片乌云把脸上那笑容遮去了。然后也不看他们了,把锅预热。
一道金黄的光线溜到锅里来,使那油越发澄亮。唐多令又抬起头,望着纵横交错的电线和龇牙咧嘴的楼角割出的一小块碎碎的晚霞叹了口气。
底下潮湿的甬道里,蒲哲又站住了,侧着身子贴着青苔斑斑的围墙,要穿西装的注意地下的水坑。往常蒲哲靠墙走,唐多令总是说:你是猪!专靠着墙擦来擦去!好的不是你洗衣服!她教训孩子一般,蒲哲往往也嬉皮笑脸地凑到她跟前,说:我擦你吧!但今天她是不打算说什么的,他的衣服擦得再脏,那也是为了让那个穿西装的人物好安全地走过那道水坑。
过了一会儿,响起开门声。照例女主人应该迎出去见客,可是唐多令把头往客厅侧了侧,却不愿出去。她现在有点怕见生人。听着蒲哲招呼客人,然后脚步声就进来了。唐多令转过头去炒菜,做出全没发现他回来的样子。蒲哲看看一灶台色彩鲜艳的菜品,走到她身后,搂着她。唐多令说:“把门关上吧,别让油烟飘进客厅去了。”
蒲哲依言去关了门,又走到她身边来搂着。他这么孩子似的不管事,既使唐多令感到有点无奈,又觉得好笑,“你去陪客吧。”蒲哲转身的时候,她又说:“你们老总喝酒吗?”
蒲哲连忙说:“呃,我问问。”
“问什么问!你去楼下超市直接买就是了!”蒲哲答应着去了,唐多令又道:“真是小孩!要请客又无一点准备!”说到此处,想要追出来对蒲哲叮嘱一句,又不合适。手机也在外面,现在出去对着那老总说什么话摆什么表情,想一想就拘束得很。因此一边炒菜一边盯着窗子外面,看见蒲哲的头冒出来了,就朝下喊一句:别买太便宜的!
她声音既很小,蒲哲也没听,一直地往外走去。唐多令也只得算了。
过了十多分钟,蒲哲想来是觉得楼下小店卖的酒不行,跑远处去买了。唐多令看了窗子外面几回,蒸锅里已经飘出鱼的香味,菜也炒好了几个,狭窄的灶台上摆布不开。而且想着丢客人一个人在外面,女主人也不出去见面,有点不像话。因此就从蒸锅里端出那道淮扬味的清蒸鱼来,准备以此做个见面的道具。
她最拿手的其实是水煮鱼。因为蒲哲交待了老总是上海过来的,才特意做了这么一道主菜。待转身,唐多令又对着铮亮的锅盖照了照脸,捋了捋头发,确定自己不会丢老公的脸,像一个贤妻良母的样子,才小心翼翼端起盘子走出来。
为了不让汤汁溢出来,唐多令用脚勾开厨房门,朝客厅茶几走过来。
他们厨房外边那块名义上的餐厅太狭小,也一直没有物色到合适的餐桌,唐多令又不肯马虎。甚至为这事跟蒲哲急起来!这一点,蒲哲是有点怕她的,像有点神经质。这使他常常不能明白他这老婆。看起来是那么能容忍的,可有时候却爱钻牛角尖。
他们一直便是把客厅中间的茶几当餐桌的。这也是蒲哲说了要请客后唐多令感到最缺憾的事,但是时间临近,也难以去买一个那么刚好的餐桌。
坐在沙发上的老总一时没想到茶几就是餐桌,见女主人到跟前,连忙站起来伸手去接盘子。唐多令也有点局促,倒像是自己不该把菜端到这里来。抱歉地抬起头来,那热气腾腾的盘子就那么捧在手里,那点早就挂好的周到笑容就凝在嘴角。老总那点客气的笑容也僵在脸上,手还伸着。四只眼睛就那么对着,仿佛梦中相会!
她见过许多次他的幻影,每次跑过去他都不见。后来再见到,她便不许自己走过去,站在原地,告诉自己一会儿他就会消失的。可是现在他竟然出现在她家客厅!唐多令把眼睛瞪了半天,无法说服自己那是幻影!
而林江仙,分明过于惊吓了,一瞬间以为她要把那盘热腾腾的鱼盖在他脸上,已做出要逃跑的神气,然而脚却生生地定住了,便把脸躲开的弧度摆好。
既然盘子没有盖到他脸上,没有阻碍视线,四个瞳仁里霎时刮起一阵漩涡,刻意封印的往事一瞬间排山倒海——
七年前,从足球场下来的林江仙把一双汗脚踩在校报上,低头时看到脚趾缝里唐多令的名字,就卷起报纸满校园找名叫唐多令的女生。在食堂门口找到她时,故作潇洒地说了一句:嗨!唐多令!我是林江仙!
她旁边的女孩子全都笑起来,只有她不笑,白净小小的脸面无表情地对着他。林江仙尴尬不已,只好结结巴巴地又说了一句:你不觉得我们的名字很有缘吗?
唐多令淡淡地说:对不起!我爸给我取名字的时候完全没有风雅的意思!
她不带一个脏字地骂他附庸风雅故作风流,旁边的人都忍不住发笑。林江仙臊得满面通红,看着那小小的女孩子高傲地走了。心恨得直痒痒!
此时此刻,她似乎更瘦更小了,却已然是个成熟的女人。他呢,似乎比以前更高更气派了,但脱去西装,大概私底下还是个大男孩。既然她没有拿盘子盖到他脸上,他那眼里可有空闲渐渐放出火来,她却缓缓低下头去了。
若是以前,他这样看着她,她立刻就把脸扬起来,闭着眼嘟着嘴凑到他面前来了。如今,是多么不同!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一低头的温柔?是谁教会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