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重生一寒门贵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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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番外原来你也在这里(3)

直直闯进那滔天火海中,腥红灼烫的眼瞳中只有一副枯骨残骸的时候,觉得两世今生,也不过就是这个样子,生生死死,缘起缘灭,不过就是这么随意且不堪负累的一件事,有什么意思呢?失去言诗诗的那一刻,我竟觉出活着无趣。

揽着她的唯剩一俱骨头的身体,回忆一段段笑嫣残余,漫天火海退了热度和颜色,仿有泠泠日光铺天盖地洒下,像那日与她相遇的街头,我觉得很安详,真正心甘情愿,死心塌地的想要瞌紧双目睡一觉。哪怕再醒不来,倒也真的无撼了。

火沿着我的手臂烧上来,上等的西装料子发子簌簌的响动,燃得如些热切。我揽着她,眼角有泪不可遏制的淌下来,陪着她死我是愿意的。只是痛恨自己,同样的疼却要让她经受两次,我算什么男人?

在无数个人觉得她跟某某相同的时候,在无数个日夜我亦思及对比的时候。我知道言诗诗知道我的身家来历,她那样的性情不会不反复思索介怀,自己是否只是一个替代品。这感觉就像我忌惮任何同她靠近的男人,狠狠的忌惮。只是我还没说出,言诗诗,我爱你,是与他人无关的。这样的话,便再没有机会说。我揽得更紧些,薄唇凑到她耳畔,黑黑的一个头骨,我贴上去,心疼成一片,笑着缓缓说:“言诗诗,我爱你,终是与他人无关的。”安心否?

真是与他人无关了,是谁说过,男人淌过几条河就要长大的?而我就是那个,并且再不会回头。这爱究其根源是与曾经不同的,曾几何时我生不如死过,苦苦折磨自己,爱惜生命竟还不如一根草芥,也无数次觉得这样一瞌眼再不会醒来。但终究没有一次心甘情愿觉得死了了事,挣扎着还是醒来。

而这一次,却觉得就这样死了,也是万般锦绣花开的一件事,我竟……没有一丝留恋!为一个女人,死了也罢。再醒来,手臂就已经废了,医生拆开上药时我见过,已然惨不忍睹。我倒没觉出难过,甚至没有一丝该有的感觉,哀莫大于心死大抵就是这个样子,我的心死了,再多的疼和痛,还能奈我何?

觉着不能这样匆忙放弃生命是在宋谨报告景风的事件之后,知道他即将为曾经的仇恨开始展开复仇行动了。那是一个不得了的男人,真若处心积虑,运筹帷幄起来,宋谨只怕不是他的对手。当年那事纵然不是我所为,苍海桑田后宋谨甘愿化干戈来辅佐我,我就得护着他,肝胆相照。

消沉是演给景风看的一出戏码,事情只有我跟宋谨知道。他处置了刘家人,打着回军团避风头的口号实则是转到暗中设一个请君入瓮的局。我这样半死不活的蹉跎生命,正是景风所认为的出手的最佳时期。

只是旁人不知,这痛不欲生的感受呈于我的身上,不是伪装,而是真的切肤灼体,我真的……那么疼!

华夏跟苏小语,两个阔别已久的女子,若是四年前我会怎样?大步走过去,揽过两人肩头不咸不淡的说些不羁玩味的话……岂会这般,冷眼相向,好像我们真的不曾相识过。那些一起逃课,面壁,连带考试给她们发送答案的年代真的好像已经走太远,远到……我头脑中的影象已经这般恍惚不清。我只知我的女人死了,此刻我心疼不止,无心回忆一段过往,无心思及其他。原来,我真的再不是什么林宿,彻彻底底的秦夜。

华夏,那多么年的执念,“死”过一次果然还是忘记了,你安好如斯,足矣。

我选择不去“记”起这些人,便是想真的抛却过去。送走这些过往,就只守着那短暂的四年时光,一个搞怪调皮的奶奶,及一个叫做言诗诗的女人,她是我的老婆,我愿让她心安,用心埋葬一段过往。如果她灵魂有知,定然知我一片苦心。

我是秦夜,不是林宿,再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看,我都是你的。

那一夜她从身后揽上我,体温是真实的,气息轻薄喷到我的耳后,我太了然不过,这真的是她。却再不敢醒来,睁着眼定定的确认真假,如果这还是一场梦,我将如何?

如今这个女人失而复得,世态再怎么变迁,都死死将她攥到掌中,宝贝一样小心疼爱。

又岂容她带着我的孩子离开,脱离我世界的撑控,对此视若无睹?她“消失”那一年,没有哪一天我不伴随左右,她存在的一分一秒,无一不落进我的眼瞳。我思念这个女人,只这样远远的看着,还是觉出相思入骨。

她喜欢面朝大海的院落,我便高价买下来写入她的名下。贴身佣人都安排妥当,不只那一对慈祥的夫妇,一年来我就住在那隔壁,守着我的妻儿!

她为我生下孩子那一日,病房里晕晕睡着不曾醒来。我坐在床边执着她的手轻轻在嘴边啃噬,说不出的感动。良久勾画她越发清丽的眉眼,直想收紧怀里狠狠抱着。她为我经受过的这些疼,以后慢长的岁月里都是要加倍给她的,这个女人,我终是要用生命去疼爱的。

只是,还不到将她带回的时候,她心里的结一日打不开,就会像宿疾一样时而发作,与其反复让她思及折磨,莫不如一朝治愈。她这样聪明的人,在这么葱郁的时间下有什么是她想不明白的?

我知道那一日我弃她的生死,让她心里很不是滋味,况且还搭上了楚信风的一条命。又有何人知道楚信风死在她怀里的那一刻我是什么感受?这个男人与我交好已久,他死了,跟割我的心脏有什么两样?他死得何其华丽,却给活着的人留下一地的伤疼。

我没有骗过她什么,那只手臂是真的伤残了,同华夏频繁见面那几日,不过就是为了这只手臂。即便她不嫌弃,会陪着我,照顾我一生一世。可是,我仍旧想做她心里最完美不过的男人。

言诗诗,我的爱,你可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