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重生一寒门贵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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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比老太太还没品性

秦夜缓缓将车停靠到路边,等她下车前又问:“报的什么?”

“各种各样的科目都报了,多学点儿总是好的,虽然之前也自学了不少东西,不过到了城里肯定是不够用的。”言诗诗煞有介事的瞎掰,现在金子于她而言是何等的重要,报一科挡挡世人眼已经很下血本了。

她这叫什么?再教育?

还不如直接拖去劳教所省钱呢!

“谢谢你送我,开车小心。”

进去之后简单寻问了一会儿,力求找一个最便宜,用时最少的科目。全方位比对之后胡乱选了一科交完订金出来。前脚刚一踏出,立刻怔到当处。秦夜斜靠车门静静的望着她,额前碎发染了细软的光,晶晶闪烁。

秦夜抬腕看了下时间,神色清清淡淡:“傻站着干什么,还不走?”转身上车。

言诗诗慢半拍的跟上去,车子就已经开出了。

“都选定了?”

言诗诗僵硬的点点头:“是。”没想到他会等她,责任心很强的一个人么。

此时秦夜的电话响起来,见他带上耳机接起来,再见他温润的叫出庄桐的名字,然后又说:“你在那里等,我马上就到。”

言诗诗转过脸去看窗外,方觉一腔热血空交付,刹时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鼓足的气球被哪个顽皮的孩子突如其来的扎了一针,“嘶嘶”的慢刹气声从心底里传出来。

眼见就要到达酒店门口,言诗诗才转过脸看他:“如果这次能引得奶奶欢心,我就跟她说搬出去住的事,没准她就能答应。”

车内静寂两秒,方听秦夜悠悠道:“一门心思要帮她扳回一局就是为了这个目地?”

言诗诗掐着包包不否认,实则之前不是这样想的。女人果然比较转轴,转眼这样的想法就已根深蒂固了。车速放慢下来,到达庄桐的时间像一下被拉长。透过挡风玻璃能看到庄桐一身粉色雪纺衫站在酒店的大玻璃前,经风一吹,似雾摇曳,真真是人间尤物。

言诗诗眯了眯眼,秦夜那厢又开始说话:“你确定自己能赢?”

言诗诗挎上包准备下车,车速却又放慢一些。她耐着性子回答:“我跟奶奶可不一样,我喜欢赢了就玩下去,输了就闪人!”是不是比秦老太太那个更赚便宜。

秦夜风轻云淡的做总结性发言:“你的确比老太太还没品性。”嘴角钩动了一下不知是不是笑了,声音很慢:“不过跟她一样有风格。”

庄桐见到言诗诗下来跟她友好的打招呼,有意无意间提到秦老太太约她晚上去打牌的事。言诗诗顶着日光的颜面盈盈一笑,看得庄桐尤是一愣。接着和绚说:“是嘛,那晚上见了。”

这段日子楚信风似乎很忙啊,之前说是出差了,一连很多日没见到人。那晚一起折腾一通之后又人间蒸发了,只听说楚家二小姐新婚大喜的日子到了,当大哥的免不了要忙前跑后的,风风光光把妹妹嫁出去。

见不到更好,最好忙死。言诗诗在心里侥幸的想。

之前日日担心楚信风不定哪一时鬼魅一般跳出来,捏着她的肩膀仿将牙齿都磨利了就为拷问她到底从何学到的那些东西,要知道她的钢琴水准纯是天赋,十二岁就达到颠峰水平了。英文是弱了些,四级刚过生命线,六级打死也没想过要沾边。可是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也是极难得了,真说自己是天才么。

没有楚总的日子工作也都是闲的,几乎一天时间都要在反复的瞌睡中渡过,之前本就很少有高管出现突发状况。现在即便真有状况也不敢再叫楚信风亲自献唱过的人过来善后了,言诗诗有种失业的悲摧感。去洗手间的时候见到楚信风近来颇为喜爱的秘书,脸上虽然画了精致的妆,却掩不住的颓奄相。真想象不到,楚信风还是维他命。

是夜,包间暗沉的光影下男子正装散坐。薄烟将半段风华笼罩其中,越发绝世出尘起来。秦夜倾身按灭手上的烟,整个人也从雾气中退出身来。转首看向楚信风,最后一次确定:“肖凌的宴请你真的不去?肖凡和可心一准会去。”

楚信风面色沉淀,狠狠抽了两口烟,将本就敞得大开的领口更加拉开一些,沉下眼眸吐音:“不出,我今晚要去找张明签合同。”

秦夜闻言拿起外套出去。

楚可心知道秦夜不能喝酒,在肖凌和肖凡两兄弟表示性的敬过两杯之后甚识大体的劝:“也都不是外人,就别喝太多酒了,秦夜的胃不是很好。”

肖凡一杯酒本来又要端过去,一听楚可心这样说,当即便不再动。只说:“既然这样,这酒我就不敬了,谢谢秦律师帮我哥哥打嬴这场官司。”

肖凌则有些激动得说不出话来,铁定是要判死刑的,做梦也想不到会被无罪释放。这条命就像是捡回来的一样,而功劳自然非素有冷面天尊的秦夜莫属。满满一杯酒昂首灌下去,肯诚的看向秦夜,说些感谢的话。

秦夜落坐在包间内的那片暗影中,面上至始维持一个浅淡的笑痕,悠悠转动杯脚的手停下:“客气的话就不用说了,这也是我的职责所在。”冲着楚可心微抬了下巴:“我跟楚少是无话不谈的朋友,拿可心也当妹妹待,日后她是你们肖家的人了,我哪有不出手的道理。”

这话倒不假,平日楚可心同他的关系不错,倚仗着楚信风这层关系,要得到许多女人可望不及的殊遇。

这次秦夜肯为肖凌辩护,明显也是看了某人的面子,或本就受人之托也说不定。谁不知他最常打经济案子,不喜触及这种刑事案件。并非因公诉案件收入太少,据说他家的钞票能堆积成山,多少会看在眼里?只觉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事,有什么好争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