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依依则是跟在易凌枫的身旁,像个傻子似的不管认不识都冲人点头傻笑,如果现在把她放在大厅门口,肯定是个合格的迎宾服务员。
这样的庆功会也就是一场带着家属的聚餐活动,看看他们的衣着打扮也是有些档次的,男的都身着名牌西装,人靠衣妆,佛靠金装一点也不假,长相不怎么靠谱的人一打扮也是一表人才,逸表非凡。女的都是礼服上身,百花争艳的裙装齐头并进,就为了争着会场上的眼前一亮。更多的是希望听到三三两两的女同志们聚在起夸今晚某某人的裙子有多漂亮,某某人配戴的珠宝手饰有多名贵,某某人挎的手袋值几位数诸如此类的话题。如果那个某某人中有自己的名字那感觉自然是不一样的,那面子问题就升值了,走起路来也会趾高气扬,笑起来也格外阳光明媚。也许这就是都市人的通病,面子重于一切,只要能在镁光灯下炫耀一回,成为众星捧月的对象,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落座后,简易搭起的舞台上有助兴为乐的歌舞表演,走音的,跑调的,比比皆是。不过大家都不会在意这些,毕竟不是专业的,只是为了助兴而已,迎来更多的是掌声雷动和起哄嬉笑。
郝依依略显的有些生疏,都是陌生的面孔,认识的也就只有易凌枫,而他又是个大忙人,想认识他的,与他喝酒攀谈的人看来是排着队的,都等着他去应付。像现在能做在她身边已实属不易了,帮她倒饮料,夹菜,照顾的倒是细细入微,看她脸上没什么喜色,他低头在她耳边俏俏问道:“是觉得很无聊吗?还是不喜欢这样的聚餐?”
郝依依笑着回了句“还好啦!”她也只能这么回答,如果她真实的答说不喜欢岂不是有些扫兴了。
同桌的队友见他们俩关系如此密切,都拿他开玩笑,说他咋就这么幸运能找到这么温柔漂亮的女朋友,也不给大伙介绍介绍,一人起了头,大伙都开始跟着起哄。
郝依依听着他们起哄取笑差点没羞怯的钻到桌子低下去。想要解释时,易凌枫拦在她前面贴耳说道:“你现在解释没用的,他们是不会相信的,你就让他们说好了。”这样的姿势更暧昧,她真是百口莫辩了。
用餐过程中她也慢慢的与大伙儿熟络了起来,都是易凌枫的队友,在篮球场上叱咤风云的人物。以前也只能在电视上看见他们,现在却能与他们坐在一起吃饭聊天,际遇真是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其实她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别人怎样待她,她便怎样待别人。一会儿功夫,哥们儿,姐妹儿她就认了一大片,大伙儿要求合影拍照时,她的心就拔凉拔凉的,她就像是从小人国里出逃的公主闯进了巨人国,那身高让她有种撞墙的冲动,也不知道他们都是吃什么长成这样的。自卑归自卑,拍照时她还是笑的最灿烂的一个。
一时兴起,大伙儿起哄非要她登台献唱,本来她想求助易凌枫,可他也跟着他们一起起哄,说唱的好坏都没有关系,大家又不会笑话她,硬是把她给推上一舞台。看来是想躲是躲不了了,既然站上来了就不能驳了大家的兴致,要说唱歌她还真不悚,不说能拿个金像奖但也不会跑调走音。想当年她参加过歌唱比赛呢,一等奖是三千块的现金,而她就是奔着三千块去的,结果是凯旋归来,三千块被她收入馕中。而让他一举夺魁的就是她最拿手的那首《遇见》,音乐再次响起,她鼓足勇气接过麦克风
听见冬天的离开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原本闹哄哄的会场顿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向了台上。深情而洒脱的嗓音在耳边回荡,易凌枫脑海里竟浮现出他与她一起在海滩上漫舞,他牵着她的手,拦着她的腰,她随着他舞动,她的裙摆在风中飘摇,海风吹乱了她的长发,时而的滑过她的脸颊,时而从他的嘴角略过,她的笑靥在眼前晃动,她笑的那样灿烂,那样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