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更送上!)
“美女,你还记得你上一次跟我吃饭是什么时候吗?”
看着正一丝不苟地整理文件的清荷,贺家燕隔着屏风,不满地嚷嚷着。
“呃……好像有些久了,对不起啊家燕,要不,今天晚上跟我走?”
清荷停下手中的动作,仔细地回忆了一阵,结果一点也想不起上次跟贺家燕吃饭是什么时候了。
“一个月又二十六天了啊,要不是我够耐心,还有见缝插针的本事,估计还要久呢,你现在完全是有了异性就没有了人性啊。”贺家燕幽幽说道,语调十足怨妇。
“我……我不是叫你下班跟我一起走,晚上一起吃的吗?是你自己不肯来的。”
真的很久没有跟家燕一起吃饭了,半年之前,她们还是形影不离的“双胞胎”,可是这半年来,据清荷自己计算,她们一起吃饭的次数应该不会超过十次,不过这也不能怪她,她一直都有叫贺家燕一起吃饭的,不过都被她拒绝了。
“算了吧,你们愿意做发电厂,可是我却不愿意做电灯泡,跟你走,我不止要担心吃不饱,还要担心连带昨天吃的也一起吐出来呢。”
贺家燕没好气地白了清荷一眼,继续低头收拾自己的东西,看来她想摆脱这种孤单,要么就去做电灯泡,要么就去找个男朋友,否则真是别无出路了。
半年前,清荷发高烧住了医院,结果出院的时候,体温降了,心的温度却迅速飚升,曾宁,就是她燃烧的燃料。
早餐事件之后,清荷终于对曾宁敞开了心门,正式和曾宁确立了恋爱关系,自从曾宁插了进来,贺家燕就被挤得连插针地位置都没有了。
好在贺家燕不是清荷,她性格足够开朗,人缘又好,很快就适应了这种被抛弃的生活,不过叫她一点怨言都没有,那又怎么可能呢?所以每天下班她都忍不住挖苦清荷一番。
“我真想不明白,其实他人那么好,为什么你会那么讨厌他呢?”清荷一边收拾,一边问贺家燕。
“我记得我好像没有跟你说过我讨厌他吧?”贺家燕的确没有跟清荷说过他讨厌曾宁,不过她的确也不怎么喜欢曾宁。
她不喜欢曾宁,这是她的事,但是清荷喜欢,而且他的确对清荷很好,清荷好不容易才从那个噩梦中摆脱,她自然不会再愿意看到清荷再次陷回去。
“那你……”
叮铃铃……
清荷还想继续说什么,她的电话响了起来。
“马上就好了,正在收拾文件呢,锁好就可以下来了。”清荷看到来电,接通之后极其甜蜜地对着电话说道。
“唉!”贺家燕隔着桌子叹了一口气。
“家燕……”
“什么都别说,赶紧收拾东西,别让他久等了。”贺家燕低着头收拾自己的东西,头也不抬地对清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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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荷!”清荷刚刚行出电梯,曾宁就迎了上来,很自然地过来拉她的手,然后将她的手提包接了过去。
“等很久了吗?”清荷也很自然地握住曾宁伸过来的手。
“嗯,很久很久了……”曾宁夸张地叹道。
“没个正经,你5点半下班,现在才6点10分,再加上买菜时间,能等多久?”清荷翘着小嘴娇咄道。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没听说过吗?我们已经有一年半没见了。”曾宁边拉着清荷的手朝外面走,边无限忧伤地说道。
曾宁在三个月前上班了,是他父亲帮他找关系安排的一个政府单位,上班时间比清荷晚半小时,下班时间比清荷早半小时,所以他每天他都先接了清荷并将她送到公司之后再去上班,下班后又会来接她下班。
初时,他接了清荷之后就会带清荷去外面吃饭,可是没几天清荷就不愿意了,在外面吃饭不止贵,还不见得比自己煮得好吃,所以清荷提议以后买菜自己煮。
开始曾宁极力反对,因为,在他的家里,家务事都有保姆去做,他妈妈每天要忙活的事情就是打扮、逛街、打牌。
所以他也不愿意让清荷那么辛苦,不过最后还是拗不过她,只好无奈地同意了她的提议,不过自从喝过清荷煲的老火汤之后,曾宁就改变了想法,甚至还做起了清荷的随从。
刚开始的时候自己做饭那会,曾宁下班后就来接清荷,然后两个人一起去市场,到了市场门口,由清荷自己进去买菜,曾宁在车上等她,再后来,他就陪着清荷一起进去,到了最后就是他下班后先去市场,把菜买了,然后再来接清荷。
曾宁第一次提着菜来接清荷的时候,把清荷吓了一跳,这个十指不沾水的大少爷居然自己一个人去逛菜市场,于是极力劝阻他,不过无效。
自此之后,每天接她下班的,除了曾宁之外,还有一袋菜。
不过虽然两个人的生活和一般的新婚小夫妻差不多,但是他们除了牵手之外,仍然没有更深层次的接触,甚至连拥抱都没有。
对此,曾宁虽然提出过抗议,但是清荷在这一点上面是寸步不让,所以曾宁虽有微言,却没有强迫她,依然一如既往地对她好。
对于曾宁的理解和尊重,清荷心里很感动,所以除了不与曾宁产生更深层次的肢体接触之外,她也为他改变了不少。
比如,四个月前,曾宁要带她去整形医院把脸上的疤痕除掉时,她放弃了保留这个伤透灵魂的印记的坚持,既然曾宁令她重生,那么她就愿意为了曾宁,抹去一切不愉快的记忆。
又比如,身高1米65的她,原先习惯了穿带跟的鞋,可是为了迁就只有1米7的他,为了不让别人觉得她比他高,她的鞋子全部换成了平跟,所以有时逛街,即使见到很喜欢的鞋子,但是一看鞋跟,她就会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去。
接近半年的相处,她越来越依赖他,而他也对她越来越好,两人年纪虽然只相差两岁,他却将她当成小女孩一样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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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半年里,他们要么是手拉手到体育馆不远的江边散步,要么是去中心广场看露天表演,而去的最多的地方却是黑蚁吧。
用曾宁的话说,黑蚁吧是他们正式相识的地方,是他们的订情之地,所以一定不能忘记。
酒吧去多了,自然不可能总是吃炒饭和喝果汁了,所以清荷也渐渐开始喝酒,只是这一喝,却让曾宁的眼镜跌了一地。
原来清荷竟然是个天生的酒桶,虽然第一次和小鱼喝酒的时候醉了,但是现在和曾宁一起,她竟然可以自己一个人喝一瓶葡萄酒而不醉。
这让曾宁大开了眼界,甚至开始怀疑清荷不会喝酒的事实,不过他曾经暗地里观察了清荷半年有多,现在又相处了那么长的时间,再加上他的调查,种种迹象表明,她的确不会喝酒,所以他不得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天生会喝酒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