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霄从山上回来之前,他家里不说一贫如洗,但也绝对是属于贫困级别,不止是他们家,就是整个宁乡村的财富加起来也许还不如颜如玉一个人多。
李霄从来没有想过家里会有金银珠宝什么的,没想到今天老爸老妈却弄出来两大盒子,每个盒子都装得满满的,这拿出去卖,再怎么也得值几万。
这些东西都是哪来的?
“这还不是你妈当年嫁给我时候的……”李霄话音刚落,李道正就下意识的要说什么,不过江秀荣瞪了他一眼,他便戛然而止。
“这些啊,都是你爸当年娶我的时候,从外面千辛万苦挣回来的。”江秀荣有些心虚的解释道。
“我爸挣回来的?”一听这话,李霄看向李道正的眼神顿时变得尊敬崇拜起来,“老爸,想不到你以前这么厉害,还能弄到这么多东西,啧啧……这可都是宝贝啊……”
“那可不,也不看看俺是谁。”
李霄随手拿起一根项链,项链制作非常的惊喜,上面还有一些小字,看样子已经有些年头了。
“不错不错,老爸,您可真是深藏不……”李霄话刚落,恍惚间忽然见到一道金光顺着他的手指冲进身体。
“咦?这是怎么回事?”李霄奇怪的拿起项链细细打量,却再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
有意思!
李霄仿佛猜到了什么,又拿起一个手镯放在手里,回想起刚才的动作,用手指轻轻的在手指上摸了两下。
就在他手移开的刹那,一缕金光再次出现冲进他的身体。
李霄连忙开启透视眼观察那缕金光,金光像是小蝌蚪在他体内游荡,顺着筋脉最终融入他的头部。
接下来李霄就看不到了,不过眼眸当中却传来一种极为舒服的感觉,像是吃饱东西的婴儿,让李霄觉得欢欣雀跃。
这下,他终于知道怎么回事了!
当初在山上采摘木耳时就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当时吸收木耳内的灵气之后,李霄有过同样的感觉。
直到后来,他获得新的能力,木耳里面的那些灵气才彻底失去作用。
时隔多日,,李霄终于再次体验到那种久违的舒爽,吸收掉金色光芒之后,他身上多日来积累下的疲惫立刻消失无踪,精气神也在瞬间提升。
这种变化非常的明显,在一旁的胖子不由得轻轻的咦了一声,感觉李霄仿佛忽然如同换了一个人,特别是他的眼睛,竟给胖子一种勾魂的感觉,让他看了一眼竟有些舍不得挪开。
“卧槽……我该不会性取向变了吧?!”胖子惊异无比,轻飘飘的扇了自己一耳光,强制移开双眼。
李霄没注意到胖子的异样,他感受到金色光芒后,立刻开始研究其余的金银首饰。
只可惜,老天像是在和他做对,他把盒子里的东西翻完,也没得到一缕金色灵气。
“怎么回事……”李霄嘴里嘀咕,“难道刚才的项链和手镯有什么特殊的?”
“当然。”江秀荣听到李霄的嘀咕,下意识的就说道,“两个盒子里的金银首饰,就那项链和手镯最值钱,是我当年陪……呃,陪你爸从淘宝市场淘回来的,那可是明朝留下来的古董呢!”
“古董?”
隐约间,李霄似乎明白了怎么回事,如果没猜错的话。那种金色的灵气极有可能只有古董才拥有!
“妈,除了这俩,还有其他古董吗?”
“古董还想要多少?咱家的尿壶也是古董,难不成也给赵甜甜她爸送去?”
“夜壶?!”李霄有心想去看看,但一想到那玩意儿是用来小便的,立刻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虽然那金色灵气对他大有帮助,不过他还没饥渴到要去把夜壶抱起来吸收的地步。
况且,在李霄的印象中,宁乡村还有一处古墓。
记得上次帮助暗剑特种部队追杀外国那些混蛋的时候,李霄曾在山中意外发现一处疑似古墓的地方,那里面摆着十几个箱子,箱子里全都是整齐的金条。
除了金条之外,李霄还发现古墓内有一些其它的物品,不过那些东西给了李霄一种危险的感觉,再加上当时情况特殊,所以他一直没有动手去挖掘那座古墓,想等到真的缺钱的时候再去弄它们。
现在看来,是时候去挖掘那个古墓了!
李霄非常的期待当金色灵气足够多的时候,他的眼睛会不会又多出某种令人兴奋的能力。
等李霄心里计划得差不多的时候,李道正和江秀荣已经把提亲要用的东西擦拭得干干净净,下午三点差不多到的时候,江秀荣就找来一些村里的人,和李霄一起热热闹闹的往赵甜甜家的方向赶去。
等一家子到赵甜甜家门口,发现赵甜甜和她老爸已经在门口乐呵呵的等着了。
按照宁乡村的习俗,李霄给江秀荣找来的村民们发过红包之后,他们就各自回家去了。
等他们走后,两家人坐在赵甜甜的堂屋内聊天,从李霄和赵甜甜小时候的事情开始聊,足足聊了仨小时。
下午五点,一家子人才开始吃饭。
吃过饭,李道正和江秀荣纷纷告辞,喜滋滋的离开了赵甜甜的家。
至于李霄,按照宁乡村的习俗,他必须在赵甜甜家里住上一个星期,而且七天之内必须和赵甜甜睡同一张床,不过非常坑的是俩人只能睡在一起,不准发生关系。
这,也是习俗。
就算发生关系,也必须是七天之后才行。
李霄不知道是哪个家伙定下这让人郁闷的习俗,让他有火无处泄。
晚上两人一起睡觉,赵甜甜洗过澡,身上穿着白色的睡衣就从厕所里面出来。
她的睡衣虽然很宽大,但还是被赵甜甜的身姿高高托起,两条羊脂般的大腿闪烁着动人的光泽。
赵甜甜第一次这样出现在男人面前,她红着脸,垂着头,娇羞无限。
如此美景,不由得让李霄看得痴了:“甜甜,你真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