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茗轩,饭点儿。
“书瑜,这么惦记我?这才几天耶。”黄绍江进门,远远就开着玩笑。
“去你的,是我老板惦记你。SVM是不是刚刚有个状子上交法院了?”
“啊,是啊,你们消息蛮灵通哦,小老大就是为应付此事来的。”
“哦,你们是被告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嘛。”
“你怎么肯定是坏事呢?至少对你们律师来说是好事哟。”
“经济案中,嘉信可是最厉害的律师事务所,没有之一。我可以给你举出十几例我们赢了的大案,开庭之前咨询一下总没有坏处。”
“这次是小老大作主,我问问他先。”
“别敷衍我,请他过来。”
“现在?”
“对呀,他难道不吃饭吗?”
“他有约在先呢。酱紫吧,我打个电话问问他之后能不能过来喝酒。”
“好,你打吧。我等着。”
“看不出你是这种人,很强势。”
“工作上我不马虎。”
“这是个比较棘手的案子,你真想搅入?”
“律师嚒,可不就是哪儿乱去哪儿?甘当搅屎棍,乐此不疲。”
“哈哈哈,搅屎棍,不错。”黄绍江眯着眼看着书瑜,“我不是给你看过那篇文章吗?有关芯片的,”
“真是那盆屎,”
“嘘,咱们在餐厅耶。别说的那么恶心。是酱紫,这个芯片,嗯,要不等小老大过来一起聊?”
“别卖关子,先给我科普一下。”
“我跟你说过,我不懂什么芯片,我们俩人差不多的科盲。那篇文章,芯片的文章,多多少少跟我们这个案子有点关系。SVM,我们家这个公司,其实也不是我们家的,我们黄家几个兄弟姐妹侄子侄女们占了大部分股票,噢,我跟你说过我们是家上市公司吗?”
“没有。在美国上市?”
“是的,纳斯达克,符号是SVMI。打官司的对方呢,也在纳斯达克,是SVMC。他们是做芯片的。”
“哦,名字很像,所以是你们利用这个空子干了什么,让人家抓住了。”
“别瞎猜。SVMC的创始人魏宗昌和黄锦江是朋友,也是台湾人,他们二人都是同样专业的博士,都在硅谷,曾经还在同一公司效力。”
“同行相轻。那么谁更成功些呢?”
“没有可比性,干的不一样的东西。”
“不是半导体吗?再具体点儿。”
“黄家做原料,供应魏家做成品。”
“噢,有点懂了。既然你们都是美国公司,跑北京来打什么官司?还不嫌这儿不够热闹吗?”
“SVMI和SVMC在中国都有投资,都有工厂,也因为事件发生在这边,投控两方都是中国法人,而且,而且执法不像美国。所以。”
“所以,你们干了什么坏事?老魏会来告你们?”
“何以认定是坏事,你有这种偏见,我也没法雇你呀。”
“那就别慎着,跟你的律师讲实话。我还是你的律师,对不对?无关这个案子。”
“当然你是。我个人认为是管理上的疏忽造成的,双方都有责任,可是老魏损失惨重,因为他们做芯片,正好赶上这些负面新闻。你看你看。”
黄绍江把手机推到书瑜面前,“看看SVMC的股票,这几天随着大盘狂跌,这个月整个一个腰斩都不止。”
书瑜瞥见SVMI,“你们也好不到哪里去。”
“是啊。其实这个案子对两个公司都是打击,SVMC的几个大客户持观望态度,等这个案子的结果来决定是否继续签单。”
“SVMI呢?”
“你是问我们输了的话?呃,不会比现在更差。”
“所以老魏是输不起的。他是你们的客户,他惨了对你有什么好处?”
“没有哇。我是主张和为贵,可是公司里我不做主,老三锦江说了算。唉,人老了,变得越来越固执,老魏也是,打什么打,私了多好。”
“你倒是推得一干二净,你不是这边的总经理吗?”
“在通州的工厂是我们直属,其他的有合资,有合作,真不是我的管辖内,再说,我这人,嘻嘻,不怎么管事,老三清楚的很,所以小老大才亲临指导。”
“小老大,他没个名字吗?你好像挺怕他?”
“我怕他干吗?他姓黄,”
“废话,不姓黄姓什么!”
“噢,是了,黄振捷。”
“小黄同学也是物理博士?”
“他是MBA,在华尔街混了多年,做风投的。”
“将来是他接班咯?”
“嗯,应该是吧。”
“他懂专业?”
“振捷也不懂,可他会管理,会融资,形象好,对公司的发展有利。”
“我怎么听着这里面的味道变了呢?”
“什么味道?是不是你这个搅屎棍带来的?哈哈哈。”
“呵呵,你说说明白。”
“也不是啦。专业上我什么都不懂,唯一懂的是往前看。将来是年轻一代的天下,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毫不犹豫跟定振捷?”
“你什么意思?你现在跟着谁?不是黄锦江吗?怎么?父子在争斗?你肯定你站对队伍了?”
“所以哪,我才用得到你呀,帮我分析分析。”
“你先把案子交给嘉信,我再考虑是不是和你狼狈为奸。”
“嗨,别说的这么不堪耶。如果结果是输了,你面子上不好看吧。”
“有时候接案子不一定是要赢。”
“是为出名?你知道就好。”
“这里有猫腻儿,你不想赢?”
“我希望的结局是双方和解,振捷也同意。嘿,说曹操,曹操到。”
书瑜也向门口看,“哎呀,那不是那谁吗?”
“不是,长的很像,对不对?ABC啦,都是吃着美国奶粉长大的,我相信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啦。”
“给你介绍一下,”黄绍江向在门口张望的一个年轻人招招手,“这是我侄儿,黄振捷。振捷,这是我的健身伙伴,葛律师。”
“你好,”黄振捷握着书瑜的手,“Eric,Eric K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