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到的时候,洋房里已经有人等着他们了。
看到三人回来,一个青年男子从洋房里走了出来,看着宁明烈笑着打起了招呼,喊道:“叶叔,你回来了!”
“绍洋,你没去上班啊?”宁明烈看到男子,也笑了起来。看得出来,他很喜欢眼前的男子。
“叶叔,听说你今天回来,所以我就请了一天的假。原本,我是要去接你们的,不想林助理却先去了。我只好在这里等着你回来了。”
古绍洋说完,看到和宁明烈一起回来的叶清歌以及盛风华,目光闪了闪,然后问道:“叶叔,这两位是?”
“这是我的妻子,清歌。这是我女儿,风华。”宁明烈听到古绍洋问起叶清歌和盛风华,笑着介绍了起来。
介绍完两人,他又把古绍洋介绍给了两人,说道:“清歌,风华,这是我救命恩人的儿子,古绍洋。”
“你们好!”
“你好!”
盛风华淡淡的扫了古绍洋一眼,没有错过他在听到宁明烈介绍母亲和自己时,对方脸上那一闪而过的震惊与惊讶,还有那眼中一闪而过一道暗芒。
为此,盛风华微微的眯起了眼,暗道:看来,这个古绍洋对宁明烈有所图啊。
看着双方打招呼,宁明烈再次笑了起来,说道:“都别站在这里了,进屋进屋。”
盛风华笑了笑,挽着叶清歌的手一起进屋去了。
古绍洋跟在两人的身后,悄悄的打量着两人,心思几转。叶叔一直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所以他一直以来都把自己当成了叶叔的孩子,并极尽可能的照顾着他。
想着,等他老了,年纪大了,他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接下他的公司。为此,他更是尽心尽力的在公司里忙前忙后,当牛做马。
不想,这半路上竟然杀出了一个程咬金。叶叔这出去养病的这一年多,竟然带回了一个妻子,还有一个女儿。
古绍洋内心很不平静,可脸上却是一点都不显,进屋之后直接把自己当成了主人,招呼起叶清歌和盛风华来。
看着他这样,盛风华明白,对方肯定常来这里。
不过,盛风华倒也能理解。以前,自己的父亲失忆了,根本不知道自己曾经有妻子,甚至还有孩子。所以,把古绍洋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也无可厚非。
“绍洋,别忙活了。坐下来陪叶叔说说话。”看着古绍洋忙前忙后的又是给叶清歌和盛风华倒茶,又是拿水果什么,宁明烈开口了。
以前,他把古绍洋当成了自己的儿子,所以这也就是他的第二个家。有时候,古绍洋也会在这里住一两个晚上,陪他说说话,聊聊天。
说真的,对于古绍洋的用心,他是看在眼中,记在心里。也因此,古绍洋成了他最信任的人。
所以,在他去古家村之前,把公司交给了他打理。不得不说,古绍洋对经商还是很有天赋的。听林锋说,在他离开的这一年多,公司的业绩提升了不少。
唯有一点不好的是,他的性子太急了些。在他离开的一年多时间里,中高层被他换了很多。
原本跟着他的那些人,现在几乎已经不见了,换成了古绍洋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