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鸽子,我在担心你。”秦风坦然对上她的视线,没有什么好隐瞒闪躲的,他就是想到知道这七年间在她身上所发生的一切。
果然,没有明显的怒意,没有过激的情绪,莫长歌似乎早料到他会这样,只是不高兴是必然的,“种完就可以走了,今天晚饭没你的份。”
“乔妈刚才都邀请我吃饭的!”
刚才种树时,乔妈明明提醒过两人吃饭,怎么可能没煮他秦风的,要知道现在他和乔妈可是同一战壕里并肩作战的队友!
“我说没有就没有,慢走,不送。”说完莫长歌就径自走上台阶进了屋,砰的一下关了门。
秦风本来就拔凉的心,被门这么一拍,彻底碎了。
没管秦风的玻璃心,莫长歌在乔妈的注视下,心安理得地吃了两人份的饭,然后才心满意足地上了楼。
回到房间,没有开灯,她直接将自己扔到了床上,双手张开,摊成了一个大字。
她说呢,怪不得陆明绅破天荒地没有跑上门来对她进行二次评估,怪不得不问她为何发病,甚至连一通电话都没有,对她明显见过成晞一事只字不提,原来并不是因为生气打算放弃她。
也是,陆明绅那个强迫症患者,怎么可能丢下自己这个病案半途而废,敢情都在这儿等着她。
知晓自己刻意隐瞒了见过成晞的事实,他就知道自己很有可能在其他方面也对他有所欺瞒,以至于得不到真实有效的信息,于是,将目标对准了疯子,自己最容易心软也最感到愧疚的人。
疯子呵,都叫疯子了,能讲道理么?
只怕接下来,不得安宁。
有些烦躁,她抓了抓自己的头发,然后弹起来,起身朝临窗的书桌前走去。
打开台灯,暖色的灯光照亮周围一小圈,打开笔记本,然后迅速浏览起热度尚未完全褪去的娱乐消息来。
莫长歌这个名字,频繁的和成晞出现在一起,赚足了点击,而他们之间关系的挖掘,在某些力量的作用下,止步于青梅竹马这一点,至于校园情侣,传得有鼻子有眼,却始终没有实证。
倒是安千黛在他们高中参加活动和成晞的合影,还有成晞曾是歌手时两人亲密合作的各种互动被刊登了出来,甚至连当年那一支最火热的MV、销量最高的单曲也上了热搜。
鼠标一动,忍不住点击当年火遍大江南北的那首《sayhi》
现实无奈
打碎saygood—bye
告别沉默年代
让我们一起嗨
不要发呆
拿出最好状态
哪怕瞎掰
世界任我精彩
不惧失败
哪怕淘汰
规则由我修改
做个怪胎
还是乖小孩
要怎么才明白
没有完美的未来
只有不羁的现在
Sayhisayhi
……
清寂的声线、不羁的帅气,明明散漫得要命的唱腔却充斥着霸道的热情,如火似冰,伴随着快节奏扣人心的曲调起伏,莫名地撩动心弦,好听到让人耳朵怀孕!
明明是那么张扬热烈的歌,莫长歌却仿佛回到了大二时,那孤寂难熬的夜。
所有人都知道成晞,然而曾经同他那么近、那么亲密的自己,却仿佛隔他最远。
莫长歌忘不了,大学时的成晞从小有名气一直唱到名扬天下,他一次次巡演,光芒越来越烈,而她的小说一次又一次扑街,依旧籍籍无名。
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远得每次听见他要回来,她总是翘首以盼,却被粉丝挤开,最后一个人失落地走散在人海。
远得她在听到他消息的时候,总有种陌生的感觉袭上心头,曾最亲密的人,竟然要从别人口中听说。
在邻市重逢成晞的那一日,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她忘了带伞,从公交车站下了车,用手挡着头一路从站台快速向出租屋的方向跑去,却不想撞到了人。
抬头,愕然。
完全没有想到,就那样狼狈的重逢了。
他穿着白衬衫、黑西裤,撑着一把很大的黑色的伞,一米八的个子立在那儿,神色沉稳淡然,恍若一川烟雨不过尔尔。
而她,头发打湿黏在脸颊上,睫毛、鼻尖、额头都沾了水,身上的衣服有些儿黏,牛仔裤脚和白色帆布鞋也因为先前跑得太急不小心踩到水坑而被打脏,匆忙的神色就在抬头的那一瞬彻底定住。
那一瞬,仿佛回到当年他巡演归来,在重重粉丝包围下,在无数目光注视下,她狼狈地摔倒在地上,而他,如神祗一般突然降临在她身畔,向她伸出手。
粉丝们都觉得她无比幸运,而她却只觉得难堪、委屈、羞愧、难过……
没有人会知道,曾经骄傲无比的莫长歌,曾那么卑微地爱过一个人。
不曾想到,几年以后,再次以这种狼狈的姿态面对他。
可另一方面,她又觉得是梦。
如果不是梦,为何会在这千里之外得偿所愿?
冰凉的手指抚上她的脸,摩挲着,轻轻触到她的如蝶翅般的睫羽。
“成晞?”
恍若梦中,然而那触感如此真实。
直到那一声轻叹落入耳畔,她才恍然惊觉,那不是梦。
挣脱、躲闪。
紧随、耍赖。
自我催眠。
趁机而入。
那半月的相处,像两个别扭闹气的孩子,默契地对过往保持缄默,如高中时期、大学时代,一起吃火锅、压马路。
只是……
终究是偷来的时光,是梦,终究会醒的。
莫长歌睁开眼,这一夜断断续续,似做了好多梦,她已经分不清哪些是过往,哪些是幻象。
只是一声“鸽子,起床了!”立即将所有沉闷的郁气一扫而空。
一掀被子,她赤脚下床走向了窗边,果不其然又看到了秦风那张欠揍的脸。尽管没有开窗,秦风却似看到了她,大白牙一亮,莫长歌只觉得自己的眼都快被那笑容闪瞎。
晨练继续。
连着接下来几日,秦风都雷打不动地前来约莫长歌晨练,不过路线却不确定,有时候会经过两人曾经最喜欢的早餐店,有时又会来到当年莫长歌写生的公园,但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地方都记载着他们年少时无忧的美好时光。
在接连轰走秦风好几次后,这一日莫长歌终于善心大发,下班回家就打电话邀请秦风这个孤家寡人共进晚餐。
闻着熟悉的红烧肉的味道,秦风差点儿没泪流满面,“鸽子,你总算是良心发现了。”一边说一边将红烧肉的瘦的剔出来,夹到了莫长歌的碗里。
看着碗里被精心挑选出来的色泽浓郁的瘦肉,莫长歌敛了眸子,夹了一粒放入口中,咀嚼,吞咽,然后头也不抬,似在回味那美妙的味道。
“是吗?我还以为是你良心发现了,带我吃了那么多个地方的早餐,又是故地重游,又是重温旧事的,说说吧,你的意图。”
她抬起眸来,眼里犀利,不给他撒谎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