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的书房里弥漫着书籍的香气,老式的台灯发出昏暗的光芒。此时云乾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手里端着一杯红酒,那是奢侈品红酒销量排名第五的拉菲,它产自法国波尔多,每年只能产出二十万瓶,由于需求量巨大,所以往往供不应求。对红酒来说,找一个有品位的人来享用绝对是一桩美事,不会品酒的人只会喝出酸涩味,但对红酒有一定了解的就会品出单宁酸的浓郁与柔和,味道十分浓烈。
而坐在对面那个人相貌平平,但是一身正气,看起来是个刚正不阿的人,笔挺的军装着于身上,戴着军帽,明亮的国徽安在正中间,为他增添了不少精神。他的肩膀很宽,肩上挂着两杠一星,那是当今军队的少校军衔,相当于营长官级,看来已经是个大人物了。此时他腰板挺直,目光冷漠又迷离,一直望着云乾头顶,似乎有什么东西悬浮在他身后一样。
云乾嘬了一口红酒,浓郁的酒香弥漫在书房里,只是闻一下都知道这是高档红酒中的极品,现在的极品红酒没有一些人脉是无法搞到的。
“82年的拉菲,好东西。”
男子终于开口说话了,他的声音浑厚,听起来很有威慑力,一些心理防线脆弱的人可能会在他面前瑟瑟发抖。
“你喝过?”云乾看着男子,然后起身从旁边的酒柜里拿出一瓶红葡萄酒,他的瓶子呈棕红色,上面刻着精致的花纹,瓶身贴着一张标签,上面画着很多图案,中间写着1982的字样,看来就是那瓶82年的拉菲了。
说起拉菲1982,它并不是真的产自1982年,而是82年收获的葡萄经过一系列工艺酿造的葡萄酒,因为1982年夏季是当时绝佳的季节,这对葡萄来说是个相当完美的气候,而用82年的葡萄酿造的葡萄酒味道纯正浓郁,口感极佳,所以深受消费者的好评。
82年的拉菲品质最好,所以一上市就被收藏家收藏,经过这些年的持续发酵,价格也是不断提升,最贵的已经卖到五十万一瓶,上次龙露露喝的罗曼尼·康帝跟它简直没有可比性。
要是让龙露露知道云乾在这里偷喝82年拉菲,她可能连杀了云乾的心都有了。
“有幸在首长那喝过一次。”
云乾拿出一支高脚杯,给男子倒了一杯红酒,放在他面前。
“尝尝。”
男子端起杯子,看了看颜色,又将鼻子凑过去闻了闻,眼睛一亮,然后小喝了一口,闭上眼睛,啧啧嘴。
“味道甘甜,韵意悠长,确实是好酒。”
“既然喝了酒,那就说说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吧。”
男子愣了一下,随即苦笑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但一直有个愿望,我想见见她。”
云乾沉默了一阵,然后看着他,“你应该早就死了。”
死,一个很反感的字眼,但是在云乾嘴里说出来反而那么平常。
“是。”男子没有否认。
“靠着脖子上的玉佩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活着。”
“是。”
“这块玉佩也支撑不了多久了,你很快就会灰飞烟灭。”
“是,可我想见她,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她了,将近八十年……”
云乾点点头,看着已经激动得站起来的军人,“一个本不应该再存活于世上的灵魂,却想要与另一个完好的灵魂相遇,听起来是个不错的笑话,不过让你存在世间多年,想必也是天意,只要你有钱,我可以帮你做任何事。”
“只要你能让我在消失之前见到她,我这些年所有的钱都可以给你。”
“好啊,但你得告诉我这块玉佩是从哪来的。”云乾点头,男子目不转睛的看着他,随即叹了一口气,缓缓坐下。
“让你帮忙,就要让你知道一些事情,再给我倒一杯酒,我慢慢跟你说。”
……
“我叫雷子鸣,家在哪里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记得曾经出现的很多人,发生的很多事,我知道我为何而生,为何而死,我也记得她,那个愿意花一生时间守候我的傻瓜。”
“她叫刘梓烨,我们住在一个村子里,可能是因为我们的名字里都有一个子发音,所以从小我们就走的比较近,说是青梅竹马也不为过。
我们都喜欢捉迷藏,一般都是她藏,我找,虽然我嘴上抱怨,但心里是很愿意的,每次我都会故意找不到她或者花很长时间找她,因为我喜欢看她开心的笑,那会让我有一种满足感,我也会每天都与她见面,那样就能减少对她的想念。
她平时最喜欢的事就是捏我的脸,她说我的脸很软,有弹性,摸起来像海绵,我说那你可以摸一辈子!她同意了,于是在那天,我们私定终身。
两边的家长对我们的小孩子行径见怪不怪,而且双方父母也隐隐有撮合我俩的意思,但当时的我们不明白父母的心思,只想着与对方在一起就好,所以好几年这件事也没定下来,可能也是我们都比较害羞吧。
很快,我们两个都成年了,那个时候男方成年也是18岁,女方则是16岁,按照我们那里的习俗,男女方在十八岁之前必须找到合适的人家,否则后半生的日子就不好过,我对这种传统思想是嗤之以鼻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怎么可能因为不提前结婚日子就不好过了呢。但是我与刘梓烨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所以在我成年那天就跟双方父母把日子定了下来,我们都很开心,想着以后可以一直在一起了,虽然我们两家都不是特别富裕,但一年的收成解决温饱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当时华夏正处于抗战时期,倭寇已经大肆入侵华夏,占领了我国领土,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给国家百姓带来了不可磨灭的灾难。为了将倭寇赶出华夏,心中有报国梦想的我便义无反顾的选择去参军。”
雷子鸣喝了一口拉菲,眼神迷离。
“其实如果天下太平,没有人愿意背井离乡,舍命于战场,每天在家种地,喝酒,陪老婆,虽然日子平淡,但活的快乐。
我还记得我走那天,梓烨一直拉着我的手,眼里充满了不舍,我笑着跟她说‘等我回来,我们就结婚。’她挣扎了很长时间,最终还是松开了手。
为了缓和气氛,我又跟她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这次我来藏,你找,如果找到我,就算你赢!’她梨花带雨的点头说好,就这么一直看着我跟随军队离开村子,直到我消失在她的视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