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碧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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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嫌疑人叶之韬――2

用石头丢小鹿,当然该罚,但我相信叶之韬绝对不是会这样对待小动物的人。

我们是邻居。

小时候的叶之韬非常喜欢动物,这是我们那栋楼的人都公认的。

他曾经像遛狗一样,每天感觉小鸡们下楼“散步”,在哄着它们上楼,要知道,他家可是住在五楼啊!

路过每一层,都会有热心的邻居跟他打招呼:“小韬,又放鸡啊!”

我很喜欢看他放鸡时快乐而满足的样子,还常常和他一起去。

直到那些被他悉心养大的鸡被他妈妈作为偿还人情债的礼物,送给了别人――自此,他便再没养过动物。

还记得,不久前,参加完班会之后,我和他一起回家。

街心花园里,几个高年级的男生正在蹂躏一只白色小夜猫。

我俩想都没想,冲上去指责他们,他们被激怒,反而对小猫更凶恶。

有个大块头,抬起脚欲踩上小猫的背脊,叶之韬一点儿没犹豫地倒地前扑,抓住大块头的脚,大块头一抬脚就把他甩到地上,疼得他蜷起身子。

大块头正仰头大笑,叶之韬又冲向前,弓起身子,牢牢互助小猫。

我眼见着那几个男生的拳头像密集的雨点落下来,却只会哭。

叶之韬始终不让他们碰到小猫,趁乱,他把小猫轻轻往树丛里一推,它刺溜一下跑走了。

后来,我用掉两包纸巾,手忙脚乱的为他清洁沾满灰尘的伤口。

他忽然问:“范妮儿,这世界上喜欢小动物的人,是不是很少?”

爷爷也知道叶之韬很喜欢动物,如今生病了,误把他当做不爱动物的陌生人,叶之韬应该也会因此而伤心吧!

无论如何,我要安慰他。

放学后,我故意拖延时间等到他,只为跟他说一句:“叶之韬,我相信你没有做过。还有,我爷爷糊涂了,希望你不要怪他。”

他有些恼火,边快走,边愤愤地冲我嚷:“范妮儿,我告诉你:你爷爷没看错,是我用石子扔小鹿的!以后我的事,你不要管!”

“你不要因为被批评了不开心,就故意说假话气我。”我追上他。

“你烦不烦?跟你说了,就是我干的!”他说完,转身小跑走开,只留给我一团乌糟糟的背影,充满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