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大龙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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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最有难度的任务

《多重箭》,没有关于斗气修炼的内容,不属于斗气秘籍,但属于斗气招式。任何属性斗气的骑士,都可以修炼。

分为双重箭、三重箭和多重箭三个层次,以及一招究极奥义——多重幻影箭。

马库斯骑着黄灰马,在马场上将自己所修炼的《多重箭》仔仔细细施展一遍,然后配合每一箭进行讲解。

“双重箭有五种方式,我最常用的是双箭齐发,就是简单射出两支箭,射中一个目标。其次是双箭交击,这是利用两支并列发射并利用魔力引导撞击,从而空中变相。剩下的双箭螺旋、双箭连环、双箭急缓都不怎么实用。”

骑在马上,要控马,要控双箭,确实很难。

所以马库斯的意思是,只要精通双箭齐发和双箭交击,就已经可以称之为神箭手,在战场上无往不利。

其它几种箭法,站在地上细细琢磨时,才能发挥效果。

他继续说道:“三重箭基本上属于双重箭的一种进阶,三箭齐发、三箭螺旋、三箭连环、三箭急缓、三箭乱射,道理是相通的,但控制上要求较高。多重箭也是这样,多箭齐发、螺旋影箭、多箭连环、多重乱射、多箭交击,要求的控制力更强。”

停下马来,马库斯才能一一将三重箭、多重箭施展出来。

射空箭壶中箭矢后,他摇摇头,对自己的箭术不满意:“三重箭可以静止时精通,多重箭就不行,难度太大。还有最后一招究极奥义,多重幻影箭,这一招我至少得酝酿一刻钟,才敢出手。”

人的一只手。

夹一支箭很稳;夹两支箭不算差;夹三支箭也是可以的,正好是三个手指缝,一个夹一支。

但是更多箭矢就不行了,得一个手指缝夹两支,这难度超大,更何况还要分配魔力来引导每一支箭矢。

大地骑士对斗气的掌握里,还不能如此细微。

扈从将箭靶上的箭矢一一拔下来,递还给马库斯。

马库斯长长吐出一口浊气,舒缓自己的紧绷的情绪:“大人,三支以上的多重箭,我就不太好掌握,现在究极奥义,更难掌握。所以我将它分解为两次射击,一次三支箭,勉强可以达到《多重箭》中记载的效果。”

他从箭壶中拔出三支箭矢:“前三支箭用柔缓的力道,使得箭矢能低速抛射,后三支箭用迅猛力道,让箭矢高速平射,撞击前三支箭,从而六支箭的速度达到统一,并错乱轨迹,形同幻影。”

说罢。

张嘴咬住三支箭矢,再拔出三支箭张弓就射,松开手的瞬间,三支箭矢斜向上飞射。

他以极快的速度将嘴巴中三支箭放入手中,再度张弓就射,这一次弓弦几乎被拉成满月,箭矢射出瞬间,有剧烈的呼啸破空声。

“咻!”

“咻!”

“咻!”

半空中,三支快箭以平平的轨迹,恰好撞上前面抛射下坠的箭矢,刹那间,六支箭在空中旋转起来。

肉眼看过去,仿佛一下子多出来几十支箭,对准三个箭靶乱射。

说时迟那时快,李斯特还没来得及眨眼,幻影一下子散开,只剩下六支箭,撞在当中的箭靶上。五支直直插在箭靶上,但有一支却擦着箭靶飞出去。

“还是没法完全掌握好六支箭的轨迹。”马库斯有些失望的说道。

但李斯特却鼓起掌:“马库斯老师,你的箭术已经很惊人了,我们快点儿开始练习吧,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施展多重幻影箭了。”事实上他的心里是有点儿苦涩的,马库斯的箭术简直玄乎。

他本以为只是两三支箭的套路,随便学学,不求精通,学会即可。

可现在才发现,没有前面双重箭、三重箭的精通,恐怕根本学不会多重箭,更遑论究极奥义多重幻影箭了。

“这恐怕是我遭遇的最难一次烟雾任务……”

现在已经7月过半,他真心没把握,在8月来到时,可以学会《多重箭》。尽管觉得很艰难,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他决定放下思想包袱,专心学箭。总有一天会学会这繁芜的《多重箭》。

正如出海节上伯爵说过的一句话:“不要心急,时间是站在你们这边的。”

他才不过十六岁。

还有几十年的漫长人生。

鲜花镇发展蒸蒸日上,没有对付不了的危机,完全可以轻松愉悦的过生活。骑龙这种梦想,急切间是完成不了的。

……

转眼。

8月已经到来。

这大半个月时间里,李斯特都在疯狂学箭,已经成功掌握三重箭,开始向多重箭进发。马场上的母马,基本上都已经怀孕,骊龙马整个瘦了一大圈,日夜不停的操劳,任是龙之血脉,也扛不住。

“老爷,马场的苜蓿草已经达到供养极限了。目前小镇一共拥有十五匹马,都在马场放牧,五匹公马和十匹母马。除了三匹丧失生育能力的老年母马,其它七匹,包括火龙马,已经受孕。”

独眼巴顿说道:“孕马太多,骊龙马也快要伤身,所以它们需要大量的营养,光靠马场的牧草,肯定不行。”

“只要养好马,需要什么尽管说。”李斯特很关心马匹问题。

“为了它们的健康和营养,需要更好的精饲料,最好是燕麦、大麦和小麦麸皮,如果能有花生和豌豆的话,也是很不错的。”

这些食物,比平民吃得都不差,甚至还有超过——至少在量上,一匹马一天口粮顶三个成年人。

李斯特没有任何拒绝,直接答应独眼巴顿:“可以。”

他也有底气去答应,因为荆棘岭道路打通后,鲜花镇的商队,已经可以畅行无阻的外出经商。

目前还是以售卖海鲜为主,市场初步打开,郁金香堡是主要采购商,三天去一次,一次大概会采购半枚金币的海鲜。珊瑚城的市民,也开始享受海鲜美味,同样是三天去一次,一次能卖出半枚金币。

此外就是珊瑚城居住的众多小贵族,以及最靠近鲜花镇的北谷城贵族和市民,加起来三天一枚金币的量。

也就是说,鲜花镇商队每三天可以赚两枚金币。

平均一天67枚银币,海鲜的成本和赶路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这都是净收入。当然,金币、银币李斯特还没看到,每次商队赚了一点,他就会下令去采购城堡需要的物品——食盐、糖块、布料、调料、香皂、啤酒,等等。

还有特意嘱咐的猪胰脏。

甚至于,他直接让商队去购买了十只小猪仔,交给大麦屯的农奴饲养,将来杀年猪!鸡苗、鸭苗暂时不是好季节,买不到;小马驹、小牛犊、小羊羔太贵,买不起;畜牧业暂时得依靠小镇自产了。

“这一次商队带回来……”与老葛朗台交接完货款的卡特,回城堡向李斯特汇报。

“卡特先生,我有一个疑惑。”李斯特对这种繁琐的账务,没什么兴趣,他端着奶茶杯子,眉头紧锁,陷入思考中,“莫森太太为什么每一天都能带给我——奶茶比昨天更好喝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