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总是让人难以忘怀的,因为他真的承载了太多东西,懵懂的童年,萌动的初恋,不休的蝉鸣,以及夜里提着钢枪浴血奋斗在第一线的蚊子。
所以,总有一个记忆在盛夏里绽放,这辈子都忘不掉。
三金就这样,就好比他前几天还在出租屋里要死要活,悲伤逆流成河不能自己,醒来一看穿越千里直接到家了,这种奇妙之旅大概一辈子都难以忘怀了。
厨房里,三金拿着铁丝网,搓着手里的土豆,一下接着一下。被搓下皮的土豆特别的粘滑,他一个不留神,土豆从他手里蹦出来,像一个拳头一样,朝他眼睛来了一下。
“你个憨批!”
阿龙将土豆从地上捡起来,拿到水龙头上冲洗干净,放到案板上,土豆滚了两下,阿龙怕他掉下来,又伸手送了一下。甩甩手,拿起菜刀。
三金只看到阿龙白嫩的手掂着刀,不停地颤抖着,案板上发出刷刷刷的声音,他再看的时候,那个土豆已经被阿龙削成片,而后切成丝,根根晶莹剔透,向三金展示着阿龙精湛的刀工。
阿龙手一摆,一根根土豆丝拱到了刀上,被阿龙抄进了清水里。然后阿龙看都没看三金一眼,拿出一根洗好的青椒,拧了把儿,放案板上拿刀一拍,倒了籽,刷刷刷切成丝,又给扔到了清水里。
起锅烧油切葱花,行云流水,赏心悦目。
三金目瞪口呆,就差没蹦上去揪揪头发翻翻眼皮看看这到底是不是阿龙了。在他的记忆力,阿龙从来都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集万千宠爱与一身的公主男孩,什么时候这么能干了?
他看着阿龙,一丝不苟的样子就像是标准的家庭主男,修长的手指握住菜刀,端着铁锅,那感觉就像是一场盛大的钢琴演奏会,弹奏者提着杀猪刀上台卖猪肉一样具有冲击力。
虽然三金从来没有去看过钢琴演奏会。
他想着要不要上去帮忙,但左看右看阿龙都不像是需要人手的样子,于是他就像是一根柱子一样杵在那,纠结老半晌,憋出来四个字:“我想回去。”
“回去干嘛?”
阿龙不看三金,他把青椒土豆捞出来,然后一把将葱姜蒜甩进锅里。热油欢快的跳跃着,阿龙趁这个空挡把水里没捞上来的土豆抓了几抓,整个厨房弥漫着一股香味。
三金沉默,说:“不知道。”
阿龙一边忙着手上的活,一边说:“咋了,想人家?正常,人家多漂亮啊。人家不要你,也正常,你就一屌丝。”
“要我啊,我也不要。”
阿龙说着:“可是你回去有什么用呢?难不成跟人家说,求你让我待在她身边吧,咱们可以两男共侍一女?相信我,你要是真这样,活不到明天的。”
“唉唉唉,给我递个盘子。”
土豆的香味出来了,勾引着馋虫,三金把盘子递过去,泪流满面,觉得这王八蛋说的好有道理。
是啊,他回不去,可是这个地方也没有他的位置。他认识这个地方的每个人,上到五六十岁还奋斗在十字街口的广场舞大妈,下到还穿着开裆裤遛鸟的小屁孩,他都认识,可这里不属于他。
三金家很穷,厨房连着卧室,一到夏天,做饭的时候热气充斥着整个房间,热得不行,别说睡觉了,凉席都跟铁板烧一样。
他躺在床上,双眼看着破旧不堪的房顶,老式的青瓦房顶是大梁跟一根根木棍撑起来的,上面糊的不是水泥,而是麦秸秆跟土和(huo)的泥,房子年岁太老了,总是掉灰。
三金抹了抹眼角,不知道是热的还是灰落眼里了,他抿着眼角说:“我想大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