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着一口一口涩咸的海水灌入口鼻,让她无法呼吸,一下一下的浪潮渐渐地带走了她为数不多的生命力,陶夭笑了,笑得格外的苦涩。
她爱的人不爱她,她还是输了。
输得那么的彻底。
她爱了这个男人十多年啊。
在学校的时候,因为苏诚之喜欢看漫画杂志,所以,陶夭天天往他常去的书店看漫画,为的只是能与他偶然相遇,让他知道自己也喜欢漫画。
但,其实,苏诚之根本就不喜欢看漫画。
因为苏诚之喜欢一个外国重金属乐队,所以,陶夭跟着听他们的歌,甚至还努力跟着学着唱,只想能够得到苏诚之一个眼神,让他们有共同话题。
然而,那个乐队也不是苏诚之真正喜欢的。
因为苏诚之喜欢打篮球,所以,陶夭每天都会故意晚一点回家,或者装作无意地靠近操场,只为能多看他几眼,即使他不会看到她,陶夭也觉得很幸福了。
放学回家的时候,陶夭都会绕远路,因为苏诚之放学的时候都会走过那条街,陶夭总觉得能和他走过同一条街道,这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啊,就连那条街的一砖一瓦都会让人觉得无比的可爱。
然而,在很多年后,她才知道,原来苏诚之也在绕远路。
一切的一切,都不过是她的自以为是罢了。
后来,苏诚之大学的时候,去了国外,会给陶夭写信,每天看邮箱,便成了她人生最大的期盼,如果苏诚之没有写信过来,她就一遍一遍地看着他之前的邮件,不知厌倦。甚至她都能将他发来的每一封信都背得一字不落,在心中反复的咀嚼。
苏诚之在信上也曾说过关心她的话语,也曾对她有过亲昵,每回想一次,她都觉得是如此的甜蜜,就算是再怎么沮丧,再怎么难过的日子,都会变得风和日丽。
现在想来,那些个关心的话语不过是他的随口敷衍吧。
十多年里,苏诚之跟她说过的话不多于1000句,最多的便是敷衍似的“嗯”或“哦”。
十多年里,他们拉过手,接过吻,上过床,而苏诚之只是将她当做一个替代品。
十多年里,她也曾为他怀过孕,得到的却是苏诚之厌恶的目光,最后,她只能含泪打掉,她知道这样不好,知道这样会伤害自己,可是只要苏诚之高兴,只要苏诚之满意,她什么都可以。
所以,她即便觉得可惜,也无怨无悔。
十多年里,她也曾想过放弃,也曾想过再也不和苏诚之相见,可是只要苏诚之一个眼神,她就会犯贱地回到他身边去,将之前所有的决定销毁得一干二净,只剩下继续爱着他的执念。
可是……
她付出了十多年的时光与爱恋,最终,换来的竟是这样的一个结局。
她不甘心啊!
她好不甘心啊!
可是不甘心又怎么样呢?
不论她怎么做,苏诚之满心满眼装的也不可能会是自己。
况且,苏诚之很早很早就曾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诉过她,别爱上他。
是啊。
别爱上他。
若是有来生,她一定不会再爱上苏诚之,因为他那是她的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