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货币论(全两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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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定义

在明确表达我们的基本方程式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些定义的使用。

1.收入、利润、储蓄和投资

1.收入——我们打算用下列三种表达方式来指称同一个事物:[1]整个社会的货币收入;[2]生产要素的收益;[3]生产成本;我们定义利润为当前产出的生产成本与实际销售收入之间的差额,因此利润就不是我们定义的社会收入的一部分。

更具体地说,我们的收入定义中还包含了以下项目:

a)支付给员工的薪水与工资,包括支付给失业人员、部分就业人员以及退休员工的所有费用——这些费用从长远来看,正如其他用于补偿生产要素的各种支出一样,都是行业要支付的一种费用;

b)企业家的正常报酬;

c)资本利息(包括对外投资的利息);

d)经常性的垄断收益、租金等等。

企业家本身也属于生产要素,他们的正常报酬——在该讨论中的企业家正常报酬定义属于下列第二种——包含在收入当中,因此,也包含在(b)中的生产成本中。但是该正常报酬不包含上述定义中的生产要素收益与实际销售收入之间的差额(正数或者负数)所代表的企业家的超额收益或者额外损失。普通股票持有者的收入通常包含(b)(c)(d)中的要素,并且他们也是超额利润和额外损失的领受人。

2.利润——我们定义为企业家的实际报酬(从销售收入中减去上述(a)(c)(d)的支付获得)以及他们的正常报酬(b)之间的差额,不论正负。

因此,不管企业家的实际收入超过还是少于他们的正常报酬,我们都应该把后者看作是执行了企业家职责的个人所应得的收入,而利润不能看作是整个社会的收益的一部分(正如同现有的资本价值的任何增长额也不能看作是现有收入的一部分一样),而应该看作是企业家不断积累的财富价值的增加(或者,如果是负数的话,就是减少)。如果企业家将其部分利润用于当前的消费,这就相当于负储蓄;另一方面,如果企业家由于遭受额外损失而限制其正常消费的话,这就相当于他的正储蓄。

但是为了准确起见,我们需要为企业家的“正常”报酬下一个定义,以便使我们能够把他们的总收入(正的或者负的)在收入和利润(正的或者负的)之间划分开来。对此如何进行一个最准确最便捷的定义,部分取决于我们研究的性质。为本文的目的,我认为企业家的“正常”报酬任何时候都应该是:如果按照现今通常的报酬率和所有生产要素进行重新议价而没有使企业家想要扩大或者缩小其营业规模的动力的报酬。

因此,如果企业家的实际报酬超过了(或者低于)其正常报酬,利润就是正的(或者负的),企业家就会——在其不受和现有生产要素签订的、一时不可改变的议价限制的范围内——试图以现有的生产成本来扩大他们的营业规模。但是,如果企业家的合同保证无法立即更改——比如说,将其拥有支配权的部分资本用于固定资本投资——那么,在某些显而易见的情况下,即使企业家的利润是负的,他也不值得在期满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减少产出。这个预定期限的长短取决于他所签订的合同保证的性质;因此在利润变为负值和这一现象对产出发生充分作用之间,可能是有一个时间间隔的。

有人曾将向我提议,由于经济学家和商业人士对“利润”一词的用法很多,我们最好使用“额外之财”来代替我在这里所称的“利润”。这样的替代也许有助于某些读者;但对我而言,我更愿意使用“利润”,因为总的来说该词具有最有价值的建议性。

企业家通常都与生产要素签订长期合同,尤其是固定资本,这一事实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它解释了——考虑到关闭生产所耗费的成本和再次开工生产所涉及的成本,一段时间内的结果通常要进行平均——怎么会出现亏损,也就是解释了为什么企业家即使亏损也要继续生产。同样地,某一专门的生产要素供应的增加需要一段时间,而企业间必须签订长期合同(部分取决于这一专门生产要素的寿命)以便增加该生产要素,也解释了为什么利润在一段时间内能够存在。

3.储蓄——我们定义储蓄为个人货币收入与其当前的消费所需的货币支出之间的差额。

因此,利润既不是整个社会的收入的一部分,也不是储蓄的一部分——即使利润不是用于当前的消费中。利润不仅是国民产出(或者国民总收入)和生产成本之间的差额,并且正如我们了解到的一样,也是某一时期内国民财富增加的价值和个人储备总额之间的差额。

也就是说,整个社会的财富增加的价值就是储蓄加上利润。

4.投资——我们定义投资率为整个社会(正如我们在本章的下一部分中定义的一样)的资本在一个时期内的净增长额,投资价值并不是总资本价值的增长额,而是在该时期内资本的增长的价值。因此,我们会发现当前投资的价值等于储蓄和利润的总和。

2.可用产出和不可用产出

一个与其货币收入相区别的社会当前产出1,指的是商品和服务的流量,包括两个部分——(a)流动商品和服务的流量,其形式是可以直接进行消费;(b)资本商品和借贷资本(我们将在下一部分中进行定义)增加的净流量(扣除耗损后的),其存在形式不能用于消费。我们称前者为“流动产出”或者“可用产出”,而后者为“不可用”产出,二者的总和构成总产出。我们会发现,根据不可用产出是正数还是负数,可用产出可能超过总产出,也可能低于总产出。

流动或者可用产出由两种流量构成,即(a)固定消费资本或最终资本产生的效用流量和(b)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流动形式2的消费商品或最终商品。

不可用产出是由(a)生产过程中的未完成品增加的流量超过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制成品(固定的或者流动的)流量的部分,和(b)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资本商品超过原有固定资本的当前损耗的部分,以及债务资本的净增量三者构成的。

因此当前的消费必然等同于可用产出加上(减去)我们称为“囤积”的流动消费品储存减少(增加)的量;并且当前的投资必然等同于不可用产品加上(减去)囤积增加(减少)的量。因此,消费是受可用产出量的支配(加上从囤积中取出的量),而不是受总产出的支配;但是只要生产要素的货币报酬率没有改变,整个社会的货币收入就会随着总产出量的变化而变化。

3.资本的分类

任何时期内存有的真实资本或者物质财富的总量都是以以下三种形式的任意一种表现出来的:

1.使用中的商品,这类商品的全部效用或者对其的全部享用只能逐渐提供;

2.加工过程中的商品,即,通过开采或者制造等准备过程才能使用或者消费,或者处于运输过程中,在商人、经销商和零售商之间易手的商品,以及等待季节性交替的商品;

3.储存的商品,这种商品不能产出任何效用,但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使用或者消费。

我们称使用中的商品为固定资本,加工过程中的商品为营运资本,储存的商品为流动资本。

营运资本的必要性在于有些商品需要时间进行生产;而固定资本的必要性在于有些商品需要耗费一段时间才能被使用或者消费;而流动资本只有在商品被“保存”的情况下才能存在。

当然,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我们可以将服务、食品、衣服、船舶、家具、房子等等排列成一个连续的序列,每一种事物使用或消费的持续时期都比其前者更长。但是大体的区别是非常清楚的。

任何时期中存在的商品还可以被分为制成品和未完成品两大类。制成品包括最终消费者可以享用的最终商品,还有在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工具类商品。

在未完成品中,人们通常在“把原料看作流动产品还是加工过程中的产品”这一问题上有些疑惑。在第二卷第28章中我们会完善我们的定义,把为高效营业为目的而持有的正常产品存货看作是营运资本的一部分,因此也属于加工过程中的一部分,但是剩余库存应该看作是流动资本。因此任何时期内存在的未完成品包括了营运资本,也包含了流动资本。

为方便起见,我们把“囤积”看作是流动的最终产品总量,“库存”看作是其他形式的流动资本。

因此,制成品=最终商品加上工具类产品=固定资本加上囤积。未完成品=营运资本加上库存。流动资本=库存加上囤积。制成品加上未完成品=固定资本加上营运资本加上流动资本=真实资本总额。

如果我们考虑的是个人或者某一社会的财富,而不是整个社会的财富的话,我们还必须包含——除了我们上述定义的真实资本的所有权之外——对货币的要求权(一经要求立即支付或者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进行支付),并以此为正方,和与此相对应的债务或者负债(此为负方)。如果我们是处在一个封闭的系统内的话,这些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它们可以相互抵消。但是如果我们面对的是作为国际体系一部分的一个单独的国家的话,情况就不同了。这时候会存在一个该国对他国的以货币要求权形式存在的财富顺差,或者他国对该国的以货币债务形式存在的财富逆差。因此,当我们讨论的是整个体系的一部分的财富的时候,不管这一部分是独立的个人还是一个国家,我们都会有第四个范畴,即货币要求权的净差额,我们称为借贷资本。

真实资本和借贷资本的总和我们称为投资额——对封闭体系来说,投资额与真实资本总额是相同的,并且真实资本和借贷资本总额的价值就是投资价值。任何时期内投资的增加都是属于构成真实资本和借贷资本总额的各个范畴的净增加额;投资增加额的价值就是额外项目的价值的总和(当然,扣除在任何形式下库存减少的项目的价值)3。

但是,此外还有一种区别,即资本商品的生产和消费商品的生产之间的区别。我们定义任何时期的资本商品的产出或者生产为固定资本的增加额加上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作为固定资本的营运资本的增加额;而消费商品的产出或者生产则定义为可用产出的流量加上产生的作为可用产出的营运资本的增加额。最后,投资商品的产出或者生产就等同于不可用产出加上囤积的增加额。

4.对外贷款和对外贸易差额

如果我们要谈论的不是一个封闭体系,而是一个国际体系的话,首先我们必须调整我们对国民产出的定义。我们从国民产出中扣除属于外国人的那部分当前产出(这是因为他们对已经投入当前产品的生产中的生产要素具有要求权);同样地,我们也必须加上属于我们本国国民的在国外生产的产出。并且,本国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的产出在和外国所有的商品和服务进行交换的时候,如果我们谈论的是它们的实际产出而不是它们的价值的时候,我们必须在国民产出总额中用所获得的国外项目来代替为交换国外项目而生产的国内项目。

其次,我们准备用定义来区别一国的“对外贷款”和“对外贸易差额”,这样可以部分对应我们上述区别的“储蓄”和“投资”。收入项目中的贸易差额指的是,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生产的、由外国人使用或者支配的、国内所有商品和服务的产出的价值超过了外国所有的由我们使用和支配的商品和服务的产出的价值的那部分,我们称之为一国的“对外贸易差额”,该差额既可以为正也可为负。

另一方面,我们认为对外贷款可以被称作是在资本项目中的交易逆差,即通过我国国民对处于国外的投资的净购买,而由外国人支配的我国货币,超过外国人在购买处于我国国内的投资时,由我国国民支配的外国货币的那部分4。

读者会发现,在国际资产负债表上还有另外一个项目,那就是黄金的流动(我们将其从对外贸易超额中扣除了)。由于国际资产负债表必须永远平衡,该项目就必然要抵消当前对外贷款和对外贸易差额之间的差额;也就是说,前者等于后者加上黄金的当前输出量5。

因此我们用“对外贷款”来指将本国货币或者其要求权置于外国人的支配之下,从而换取某种债券或者对某一不动产、未来收益的要求权。与此相对应的就是“对外借款”了。另一方面,“对外贸易差额”是由于某一社会的当前产出中有一部分不是在国内消费,而是转移到外国人手中的实物交易而产生的。

对于“国内投资”一词,我们指的是处于国内的所有资本的增加额(扣除黄金外);“对外贷款”指的是处于国外的由国内所有的资本,当然也排除了黄金;“总投资额”指的是国内投资、对外贷款和黄金输入量的总和。由于外对贸易差额等于对外贷款加黄金输入量的总和,我们为方便起见所称的“对外投资”指的是对外贸易差额而不是对外贷款差额。由于运用了这一定义,总投资额就等于国内投资和国外投资的总和,并且事实也应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