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南北朝原来是这样
9062800000052

第52章 说说南北朝官场的“临时工”

南北朝官制大体沿用魏晋旧制。和大的政治环境动荡混乱一样,南北朝的官场也怎是一个“乱”字了得。

一个朝代的官制贵在稳定不变,机构清楚、职权明晰,让政务能够畅通执行,让官吏对自己的行为和前途有明确的预期。同时,一个稳定的官制能够适应政治现实、平衡权力结构。所以,每个朝代莫不将官制视为首要之务,王朝建立之初就搭建政府架构、任官治事。南北朝的各个政权自然也想这么做,无奈苦于政局动荡、矛盾丛生,对明晰官制心有余而力不足。“临时”、“随意”就成了这个时期官制最大的特点,官场中出现了不少“临时工”。

南北朝政权都是通过实权人物通过军事斗争建立的。由于军事斗争的需要,正常的官制遭到了破坏。这些强权人物往往有自己的一帮人马,组成自己的一套班底,自成体系,绕开了正常的官制和机构,自由行使职权。又由于局势动荡,军、民、财等不再自成系统,往往为了作战或者揽权方便就打破制度和常规。因事设制,因人设官,都很常见。所以,整个南北朝时期,“临时处置”就成了官制的一大特色。

南北朝官制的另一大特色是“临时起意”,任意增加官额、虚立官名来安置功臣、贵戚和豪门。官爵成了缓解矛盾的工具,比如一些人为了聚拢人才、积累名声而大肆征辟僚属。各朝中普遍衙门多官员多,人浮于事。官员多了,事情却办不好,衙门和官员相互扯皮,热衷名位,反而造成统治不稳。

当时的实权人物、领兵大将,都建有自己的幕僚和政权组织,甚至拥有私家军队。他们的政权被称为“霸府”。霸府帮助主人夺取政权,就扩充为正式的政权,其中的幕僚和将领就转化为朝廷的文武百官。私家军队也“漂白”为政府军。南北朝时期,政权更迭频繁,霸府和正式政府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南北朝时期,一些人投靠某个实权人物,进入他的幕府,等幕主建立藩镇或者夺取政权后,这些人自然就成了当权官员。今日他们还是某人的幕僚,明天就成了朝廷的三公九卿了。宗室王爷继承皇位、登基为新皇帝后,除了大肆封赏有功的幕僚和私将外,还总要将封国内的所有官员都加官晋爵。这就是南北朝官制的随意之处。

说完南北朝官制的大概情况,下面分北朝和南朝、中央和地方,具体说说官场之乱。

拓跋鲜卑在建立政权初期,保留了大量游牧民族的色彩,政权简单而粗糙。虽然吸收了汉族士大夫做长史、司马,但底子还是少数民族的。一直到道武帝拓跋珪取得并州后,拓跋鲜卑才开始建立正规的政权机构。不用说,他们采纳的是汉族的政治制度,魏晋时期的官制几乎被他们全盘采纳。自刺史、太守、尚书郎以下文官,拓跋珪一般都用汉族读书人。汉族士大夫来军门求见,不论老少,一概引入谈话,量才录用。北魏早期正是依靠这些汉族文官的支持,才建立起稳固的统治。对于北方的汉族老百姓来说,虽然统治者换成了异族,但统治的架构还是熟悉的旧时模样,多少能减轻些抵触情绪。

然而,北魏前期对汉族政治制度的吸收还不深入。比如他们保留少数民族的劫掠色彩,不给官吏工资,客观上逼得当官的人去贪污腐化。另外,鲜卑贵族和汉族官吏之间存在深刻的矛盾,汉族的制度受到了鲜卑保守势力的阻挠和破坏。直到孝文帝元宏时期,这个矛盾才得到根本解决。比如元宏施行俸禄制,官吏在俸禄之外受贿一匹,就处以死刑。更重要的是,元宏雷厉风行地推行彻底的汉化改革,大力镇压保守的鲜卑贵族,解决了落后民族和先进制度之间的矛盾。元宏之后的北魏王朝,起码从外表上已经和汉族人的政权没有大的区别了。

孝文帝死后,北魏进入内乱时期。此后贪污腐化之风日盛,贵族豪强求官的人太多,吏部不敢得罪,选拔官吏只好以求官之人的年龄和资历为标准,按顺序补官,而不顾候选人的能力、品德等。北魏官吏大增,朝廷不堪重负,只好削减百官俸禄,这就在客观上推动了贪污之风。北魏晚期,朝廷干脆卖官鬻爵,考核提拔也以贿赂的多少为准。不仅是州郡长官,就是县里的小吏也要出钱购买。这就使得只有贪污的人才能平步青云,逼得官吏们去搜刮民脂民膏、贪赃枉法。自然,百姓不堪剥削压榨,人心浮动。

偏安的南朝一直是“华夏正朔”,继承了秦汉、魏晋的政治遗风。它们面临的问题,不是创建制度,也不是汉化改革,而是如何在混乱中巩固政权。具体来说,就是如何在中央实力衰落的情况下,压制住强大的地方藩镇。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就成了南朝官制考虑的重要问题。鉴于时局困难、战争频仍,南朝不可能采取“强干弱枝”的手段,客观上必须保证地方有相当的军事和财政实力来保卫中央。所以,从刘宋王朝开始,朝廷一般任用宗室近亲镇守地方。尤其是荆州、江州等强藩的历任刺史,几乎都是皇帝的兄弟子侄。问题是,亲兄弟也靠不住!刘宋、南齐两代内乱不断,哪一次没有担任地方藩镇的宗室亲王的影子?萧道成灭亡刘宋,告诫子孙:若不是刘家骨肉相残,天下哪会落入我们萧家之手!同样的话,萧衍灭亡南齐后,又和子孙重复了一遍。

梁武帝萧衍鉴于前两代皇室骨肉相残的教训,为政宽纵。他大力推行佛法,同时宽待宗室王公,希望以此来消弭内部矛盾,解决中央和地方的问题。结果宽纵导致中央权威丧尽,有实力的宗室亲王蠢蠢欲动。等到侯景之乱起,皇室内部矛盾、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和南北方矛盾搅和在一起,将江南富庶之地摧残得白骨累累。

南北朝中央官制的最大特点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制逐步确立,代替原来的三公九卿制。“三公九卿”变得徒有虚名,基本变成闲散职位。

东汉以来,丞相之名变动了多次,或称丞相,或称司徒。南朝继承了丞相多变的名称,且废置不一,没有定员。中枢政务的实权从东汉开始就早已默默转移到各个尚书手中,经过三国、魏晋,到南北朝的时候已经成为定势。尚书省掌握了中枢实权,真正总揽朝政大权的丞相必须加有“录尚书事”的头衔才行。“录尚书事”的意思是负责尚书省的事务,实际上是一个“加官”或者说是“差事”。录尚书事的人有权审阅一切公文。即便是威望极重的权臣,如果没有“录尚书事”的名号,也不能保证权力的集中。所以,判断一个南北朝官员是不是真正的丞相,不看他的官衔,而看他有没有“录尚书事”。

南朝中央朝廷的最尊贵的官衔,继承了西晋时期的“八公”,即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这八个官衔都是一等一的好名字、好官职,但徒有其名,虽然有官署,却没有实际负责的事务,只是用来尊崇士族或者望重之人的荣衔、虚衔而已。“八公”之下,南北朝还发明了“开府仪同三司”的官衔,也是虚衔。所谓“开府”,指开设府第,设官置吏;之前只有“三公”才有开府的待遇。仪同三司,指的是可以摆设和太尉、司徒、司空“三公”相同的仪仗。北朝的最高荣衔和南朝略有不同,北齐的中枢最高官是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二大(大司马、大将军),下面才是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北周则是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名称虽然不同,实质都是相同的。那就是它们都是虚衔,真正的实权在尚书省。

南朝时,朝廷改尚书台为尚书省。尚书省最高长官是尚书令,副手是左右尚书仆射。在既没有丞相,也没有“录尚书事”的时候,尚书令就是事实上的丞相。

不过为了限制尚书省的权力,防止出现权臣,南北朝的皇帝只将行政权力赋予尚书省,而让身边的中书省参与决策。中书省的最高长官是中书监,副手是中书令。中书监、中书令负责草拟诏令、策划国政,分了尚书省的权力。中书省日渐位高权重,成了皇帝的新威胁。于是,原本只是皇帝侍从衙门的侍中寺被扩大至门下省,其最高长官侍中随从皇帝左右,参与朝政,随时作为皇帝的顾问。这样一来,中书省分了尚书省的权力,门下省又限制中书省的权力。朝廷中枢分为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三足鼎立,分享行政、决策和顾问权力。尚书令与中书监、侍中等同参与朝政。这隐隐中有了唐宋时期三省长官“参知政事”、“参政平章事”的雏形(南朝也有个例外,南陈的国家政务就归中书省,尚书省反而唯命是从)。

三省权力扩大,“九卿”的职权就被侵夺了。和“三公”一样,南北朝的“九卿”也只徒具虚名。有的完全成了可有可无的虚衙门,有的则“沦落”为后勤服务机构。比如光禄卿在秦汉时是皇帝的侍卫长,负责禁卫军,到西晋时就只有虚名,都被排挤到皇宫之外,只在文武官员大规模朝会的时候才来点个卯而已。北齐时,光禄卿所在的光禄寺成了安排宫廷筵席的衙门。

西魏和北周的中央官制最为特殊。名臣苏绰等人依《周礼》六官制度改革官制,在北周开始实行。北周以天官冢宰总领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五官,形成五府总于天官的格局。这样的结构简化了机构,有利于皇帝集权。六官只处理日常政务,朝廷大政的决策、审核等都由皇帝授意亲信官员另行处理。不过这个制度存续时间很短,隋朝建立后就被舍弃了。

在中央官制中,御史台是极少数在大乱世中保持不变的机构之一。南北朝时,御史台的长官叫做御史中丞,负责监察百官。不管什么时候,皇帝都很重视对官员的监察,便于自己集权。局势越乱,矛盾越激化,皇帝越需要监察机构。所以,任凭其他衙门沉浮变换,御史台都稳坐钓鱼台。

说完中央官制,再说说地方官制和军制。

无论南北,地方官制都是州、郡、县三级制。州是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划,行政长官为刺史,下设别驾、诸曹从事等。首都所在的州,刺史称牧。郡的最高长官为太守,下面有郡丞、主簿等。首都所在郡的长官一般称为尹,比如南朝建康所在的丹杨尹、北周长安所在的京兆尹。郡下为县,大县最高长官称县令、小县称县长,下面有县丞、县尉等。县下还有乡和里。

南北朝的行政区划和官制一样混乱。行政区划总的趋势是:辖境日益缩小,数量大为增加。增加州县,就能多安插人员。比如为了笼络聚民自守的坞堡主,就地任命他们为当地的县令、太守。有的时候则是为了防止强藩出现,朝廷将州县越划越小。比如南朝分荆州南部为湘州,拆交州为广州、交州、宁州等。南朝还侨置州县,产生了许多侨州、侨县。北方则虚分州县。北魏孝明帝以后,豪强、权贵、大族纷纷自立州郡,甚至连只有一百户人家的小城,也称为一州;三四个村子的地盘,也立为一郡。刺史、太守、县令等为数众多。北齐文宣帝的时候,下令缩减行政区划,省去三个州、一百五十三个郡、五百八十九个县。南朝也有类似的合并州县的举动,但成效不大。

南北朝官制混乱的另一个“重灾区”是军制。乱世重兵,军队规模扩大,军官群体也日益壮大。军衔自然“水涨船高”,总趋势是越定越高、越任命越多。

秦汉时期,“将军”名号是极宝贵、极罕见的,一般授予重要方面的主将、功勋卓著的宿将或者掌管大军的权臣。绝大多数将领也就是“中郎将”、“校尉”等。从东汉乱世开始,“将军”名号开始贬值,获封将军或者自封将军的越来越多。到了南朝,将军就泛滥成灾了。刘宋因为战争频繁,设置了许多将军号,且突破了文武之分,高官要职纷纷兼带将军号。一些压根不统兵的官职,也带上了将军号,只为提高地位而已。至于地方军政首长,大多封将称号。如果刺史或者太守,没有得到将军封号,就是“单车刺史”、“白板太守”,意思是没有实权。这个现象,在南北朝各个政权中都存在。

刘宋将军的尊卑高低,以“四征”(征东将军、征西将军、征南将军、征北将军)、“四镇”(镇东、镇西、镇南、镇北)、“四安”、“四平”为序,最贵重者为征东将军。特别尊贵的,则加“大”字,如某某大将军,又在一般将军之上。而最大最贵的则是没有具体名号的“大将军”,不是授予元勋名臣,就是授予把持朝政的权臣。除此之外的其他将军,比如汉朝、三国时期相当贵重的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左右前后四将军等,又比如新出现的镇国将军、安国将军、荡寇将军、鹰扬将军、抚军将军等,都被称为“杂号将军”,不是授予一般的将领,就是作为官员的兼职。

南齐时期,“领军将军”、“中领军”、“护军将军”、“中护军”四个名号异军突起,重于其他将军。其中的原因就是他们统率京畿地区的中央军,包括各支皇家卫队和驻屯首都附近的正规军。他们控制了皇宫和首都,且部队装备好、待遇好,优于其他军队,颇为其他将军侧目。南梁时期,军衔更趋混乱。据统计,南梁的将军号竟然有三百六十五个之多。

南北朝还有“以军代政”的趋势。大变乱时代,常常只有统兵的实权人物才能镇抚地方。所以,各个政权也就任命将领们为地方藩镇。这在战时和战后尤其明显,往往是谁攻占了某地,就任命谁为太守、刺史。平时,各朝也以军将为都督,督一郡数郡,或一州数州,同时兼任所在地的刺史或太守,治军又领民。比如刘宋时沈攸之就曾担任荆州刺史,都督荆、襄、雍、益、梁、宁、南北秦等八州诸军事;陈霸先曾为扬南徐二州刺史,都督中外诸军事。同时,有的将军还加了“持节”的名号,像使节一样拥有节杖,被称为“持节将军”。其中又有什么奥妙呢?

名称不同,权力不同。拿都督来说,“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为次,“督诸军”为下。持节将军以“使持节”为上,“持节”为次,“假节”为下。“持节”意味着有先斩后奏的权力,但使持节有权杀二千石以下的官员,持节有权杀平民,假节只能诛杀触犯军令的人。都督诸军也好,持节也好,本质上也是临时处置,不是正式官职,而是差遣,是“临时工”。但因为有了差遣后位高权重,人人都争着做这样的“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