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藏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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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唐珠:惊黄瓜资格证

生活很快进入常规。我每天到“长安”上班,早出晚归。金泽仍然在忙着找工作,却也一直没有结果。这倒成了我的福利。常常的,我晚上回去,一开门就闻到了饭菜的香气。虽然样数不多,但每顿都会有属于他的那点儿风格和想法,让我百吃不厌。

怎么能这么一直吃下去呢?尽管不担心把自己养成肥猪,可是这么下去,也是不好的。不过再一想,老天肯定不会允许我这么一直舒舒服服吃下去,好日子通常都不会太久。那就别想那么多了,能吃就吃吧。

虽非耳鬓厮磨,也算朝夕相处,总免不了要说些话。一般来说聊天需要棋逢对手,你一句我一节,你一段我一章,互相生发碰撞,才能聊得欢快尽兴,但我和他不是。他话本来就不多,我说了千年的话早已说够。就话语的量而言,我们两个都够弱,而话茬之间的接榫就更是困难。好在我们有一个最好的共同话题,那就是吃。有一天轮休在家,我做饭。做了一道红烧鲤鱼,自己觉得还可以,他却说还差得远。说这鲤鱼一定不是正宗的黄河鲤鱼,火候也没把握好,所以把鱼烧破了相。地道的做法应该是把生鱼处理好,码上基本佐料,拍粉,下到六成热宽油里,炸至外金黄定型,然后辅以高汤,大火滚开撇沫,中火有序调味,小火煨制酥透,如此出来的红烧鲤鱼才会鲜味十足且骨香柔嫩,酥烂脱骨而不失其形。等到消受完鱼肉,再把残料劈刺滚汤甩入蛋花,这一碗酸辣利口汤又是一道解酒开胃的美味。

餐桌上还有一道拍黄瓜,也被他批评,说我拍过了头:你肯定回刀了。

回刀又怎的?

所谓拍黄瓜,讲究的就是要干脆利落一次搞定,绝不能回刀,要手执刀柄,刀背着力,啪,啪,啪,拍成三截,然后再横切。

要是黄瓜太短,不够拍三截呢?

别打岔,这事很严肃。他比划着:对了,黄瓜在案板上摆放的位置要和肚脐眼平行。为什么?因为肚脐眼是人体黄金分割点,和肚脐眼平行的位置拍的时候可以气沉丹田,运力最为得宜,这样拍出来的黄瓜刚刚被榨出水分,水分却还被黄瓜噙着,没有流失出来,口感最好。

真够矫情的。

有时候,矫情就是水平。

真有水平才不这么矫情。

真有水平,肯定矫情,只是不说罢了。不说你就看不出人家矫情。说到底,还是你没水平。

我瞪着他。

内行人从不说拍黄瓜的,你知道他们怎么说么?

怎么说?

他们会说,把这根黄瓜惊一下。我从小听的就是这个。

惊一下?我仿佛看到了黄瓜的表情,暗暗叹服着,嘴角却撇了撇。

无知了吧?告诉你,这道菜,我是有证的。

什么证?

惊黄瓜资格证。现在,每个行业都细分得厉害。

哦。我有些狐疑地表示了惊讶。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证呢。

他大笑起来。我方才明白。一脚踢过去:滚!

可是这么被他忽悠了一下,真让我开心。太开心了。活了这么多年,我早已懒得忽悠人,谁想忽悠我也是难于上青天,所以现在我最经常的状态就是冷眼旁观忽悠和被忽悠,已经基本不参与忽悠本身。现在突然被他带了进来,简直笑得想要失禁。

他的笑容渐渐收拢:真的,我有证。

确切地说,是一张画。厚厚的图画纸上画着一个穿红色衣服的小男孩,他拿着一把刀,站在桌子前,桌子上是一根翠绿的黄瓜。左下角落款处是几排朴拙的小楷:惊黄瓜资格证。持有人:金泽。颁发人:金旺。

我轻轻地摸了一下证上的字。这是金旺的字啊。

你真的很适合当厨师。我说:你一定是个好厨师。最好的那种。

他把画收起,放进塑料文件袋里密封好,做这一切的时候,他不看我:你知道吗?泡妞和结婚是两码事。我可以随便泡妞,但不能随便结婚。对我来说,抽空就琢磨琢磨做菜,这是泡妞,去当厨师,就是结婚。

难道不能和你泡的妞结婚么?

别说这个了。他笑笑。

那就说点儿别的。我们聊唐朝时的清酒和浊酒,聊宋朝的麦饭,聊冰壶珍,蟠桃饭,黄金鸡,百合饭,傍林鲜,聊着聊着,拐弯抹角的,他就拐到了爷爷那里去——

爷爷学历不高,可是只要跟烹饪有关的书,他都会想办法找来看,也让我看。有一段时间,我迷上了《山家清供》,爷爷就带我进山去认识山野菜,我们走得有点儿远,回去的时候,天都黑了。天黑了,可是山里的小路是月白色的,我们就在路上那么走着,我突然一抬头,看见了满天的星星,大大小小的星星都亮晶晶的,就在我的头顶闪耀,好像搬一把梯子就能摘下来。我对爷爷说:星星真好看呀。爷爷说,那就看吧。我就在一块大石头上躺下来,枕着爷爷的腿,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眼帘也低垂着。我转过头,朝窗外看去。

我们上天台吧。我说。

他怔了一下,用“你又犯病了”的眼神看着我:今天没雨。

我知道。就是想上去坐坐。今天没有雾霾,一定能看见星星。

动不动就看什么星星,女生就是女生。他鄙夷。

我知道他不会很快应答,或者根本就不会应答。和他同屋了这么多天,每到半夜我都能听到他的响动:在客厅踱步,看电视,去厨房,去卫生间……他睡不着。这是他家的老房子,是他父亲自杀的老房子,他怎么可能那么没心没肺地香甜入睡?

可是,这么煎熬着也不是办法。所以得让他上天台,越快越好。

我就想看,不行么?绅士一点,陪我吧。我边说边起身拉他。

他像被钉住了一样,僵在那里。微微尴尬中,我有些后悔强迫他。是不是该缓一缓?毕竟我已老朽,他还娇嫩。转念却又想,已然如此,正因为此,反正如此,那就继续强迫吧。这紫陌红尘,容不得人一直娇嫩。

走啊。我催促。

你一个人不成么?

人家人生地不熟的,你不陪着谁陪着呀。很久没有这么嗲地跟人说话了,还真是酸得牙倒。

他推开我,走向卧室,把我晾在那里。撒娇失败。我正犹豫着是自己也回卧室呢还是硬着头皮再去试试,他拎着一件衣服又走了出来:

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