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藏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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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唐珠:聊天

恋爱的标志之一,是否就是至少有一个人会变成话唠?

以前都做过什么工作?

我沉吟,做思考状。从哪儿说起呢?计划经济时代,我在乡村到处赶集,混吃混喝。后来干脆跑到地广人稀的甘肃和新疆,那里没人问东问西,过日子最简便容易。大串联对我来说是段难得的好时光,拿着假介绍信,随便找个地方,吃住都有人管。再然后,八十年代当小倒爷,九十年代去南方打工,因太过想念面食又回来北方,这些年在郑州的网吧、饭店、歌厅……只要把自己当成一棵草,就哪儿都能活下来。

说吧,坦白从宽。

好吧,编造90后的履历难度实在不大:酒店保洁工,小饭店服务员,站马路边为小公司发传单,速冻食品厂包饺子……官方所说的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我皆跻身此列。低端工作流动性大,作为流动人口的我才好从中宽进宽出。工作的地方都有点儿偏,这也是我求职成功的关键。每到一个城市,每次从办假证的人那里拿到新的身份证和文凭,我找工作的目的地都是相对偏僻的城市边缘。如今身份证和文凭都全国联网,很多单位都审查得很严格,要找碗饭吃,还是这种地方宽松些——不由得有些怀念很久很久以前当青楼艺妓的时光。在没有身份证和文凭的年代,脂香粉浓的教坊司院是我最好呆的地方,虽然不免会被客人调戏,但只要能弹一手上佳的琵琶月琴,能自如地混在花红柳绿的队伍里筝排雁柱歌按新腔,那就相当于有了硕士博士学位,足够安身立命。

你在郑州呆多久了?

两三年。

喜欢这个城市么?

还好。

怎么好?

人多。

这话听起来像玩笑,却是真的。居然能够经历一千多年的沧海桑田,平平安安活到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如果梳理规避风险的经验,无非两条最重要:战乱时绝不住在繁华都市,时疫时绝不混迹于密集人群。而现在这个和平盛世,人口第一大省的河南自然最宜居。除了深更半夜,大郑州的街上永远是密密麻麻,拥拥挤挤,摩肩接踵,车水马龙。人最多的地方最好藏人,也最安全。相顾不识,满城陌路。繁华且荒凉,热闹且苍茫。我在这人世,仿佛初生,又仿佛末日。

什么星座?

处女。——都处女了一千年,还当不起个处女座?

生日哪天?

8月28。

怎么不问问我?

好吧,你是什么星座?

1月18。摩羯。

谁给你起的名字?

爷爷。我们家都是单字。父亲名讳是光。

我暗叹。这个名字起的,活到最后还真是够光的。

姑姑呢?

姑姑名顺。

她……今年多大了?

五十多了。

她……身体好吗?

挺好的。对了,她过两天又要来,见见吧,嗯?

算了吧。我这么……丑。

不想见姑姑,一点儿都不想。人生如戏,全在演技。按说我已经是个老戏骨了,但是我不想在这个时刻——好不容易准备开始谈一次恋爱的时刻——再见到半个世纪前的故人。因在这故人面前,把眼睛洗得彻底干净,假装自己从不认识她,一脸无辜地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新人,这真的很难。当然,短暂的掩饰肯定没问题,我有把握不露破绽。可这很辛苦。我不想面对这种辛苦。因为演得太多,我早已经任性得懒得演戏也不想再演戏。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作为金泽最重要的长辈,她既然出了马就一定会表态。她不满意我,那自然很悲催。满意我呢?也很难以为继。我既见了金家长辈,金泽若要求见我的家人,又该如何应对?我有什么人来让他去见呢?在我的虚构里,我父母双亲俱在,兄弟姐妹共为珍珠宝贝四人,那珍那宝那贝呢?

只有我这个珠。孤零零的一颗珠。

我要拖延,能拖延多久就多久。

胡说,我相中的人怎么可能丑?

呵呵。

见见吧,嗯?

他肩膀斜过来,头靠过来,眼神蜜汁一样粘过来,撒娇。

真受不了这大男人撒娇。

好吧。

你要好好表现哦。

不会好好表现,只会正常表现。

你正常表现就很好。只要不裸体淋雨什么的就成。

去!

你……到底是有什么病?

禁忌话题。

开一下禁呗。

这个话题太复杂,不能开。

好吧,以后再说。那就换一个简单的,该你回答了。为什么喜欢我?

因为,你很会做饭。

说正经的。

这就是正经的。

要具体的,不能少于三点。

好吧,那就来具体的。我一直认为,一个好厨师,总不会太坏。一是他会很本能。民以食为天,食是最基本的。和最基本的生活层面打交道的人,就很本能。二是他会很单纯。食物最不会骗人,最让人有安全感和信任感,有安全感和信任感的人就会比较单纯。三是他总是充满希望:下一顿会更好吃。再赠送两点:他很充实,每天至少有三个时间段都是他的重要节点,而为了这三个重要节点他一整天都有事干。也因为这个,他不太有精力去嫖啊赌啊。最后一点最重要,我是一个好吃货。

这么说来,所有的好厨师你都喜欢了?

对。

换个人你也一样?

对。

成心气我是吧?想饿肚子是吧?

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请大人恕罪。

其实,最重要的原因你自己都没发现。

你比我自己都知道?

对。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哦?说说看。

你之所以喜欢我,是觉得我和你一样,也不势利,也简单,也干净,这就是我的魅力。所以咱们两个在一起,还是挺般配的。

我瞠目结舌。还真不是一般的厚脸皮呢。

可是,我和他,怎么能一样呢?我的不势利,简单,还有干净,是有前提的。人生不易,难免势利。不易上一年两年自然会势利,不易上十年二十年也难免势利,不易到五十年半辈子当然更有理由势利。可是我,经历了千年浊世的浸泡,眼看着东风压西风,西风又压东风,今天是雕梁画栋,明天是陋室空堂……在一边冷冷瞧着,再去势利,就白活了这么长。大时间的概念里,势利无意义,尤其无意义。皇亲国戚又怎样?将来被除掉的时候让人下手更狠。春风得意又怎样?秋雨萧瑟的时候更为寒凉。

漫长的岁月如水,让我得以把自己的不堪清洗了一遍,又一遍。如今我已经被涤荡得无法势利。势利免疫。既不势利,就显得简单,既简单,就显得干净。我这干净,是杂质沉淀后艰难的干净。而他的干净,却是原生态的干净,是性情里的干净。最是难得。

当然,无论如何,干净就好。

其实,还有一条理由是我最想说的。说了又怕你生气。我说。

不生气,说吧。

因为,你傻。

就这个?

对。

我哪里傻?

我没有回答,只是笑。他这么问,更印证着他的傻。哪里傻?哪里都傻。傻在他这里,就是一种气质,一种风格。在这个充斥着聪明人的世界上,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像他这么傻的人了。可是,他傻得多么好啊,傻得多么年轻。——活得越久就越知道,老人是不喜欢老人的,越老就越喜欢年轻。我见过无数被滚炸多回的老油条,身体臃肿,大脑枯瘦。相比于他们,不曾被世事腌制过的金泽,简直就是一个大婴儿,却又是生活能够自理的大婴儿,可爱至极。

——忽然想,他那天之所以对我按耐不住的表白,是不是因为赵耀的刺激?事实他很可能对我没有多喜欢?而这种事实连他自己也在蒙昧之中?如若如此,他真还就是个大婴儿。当然如此就更好,因为以后更容易了断。

和一个大婴儿谈恋爱,想想就有乱伦之感。好在,也只是谈谈恋爱。

那一天,下班时分,下雨了。是丝绸般的微雨,我们没有打伞,牵手在雨中漫步。

这样也能治病吧?

能。

也好,省了药钱。

很久不曾这样淋雨,淋得神清气爽。幸亏这是下了晚班。如果是白天,还真不能这么故意淋雨,必须衣冠楚楚。做人有多难?

身旁不断有自行车轮慢慢地碾过雨洼,那润润的声响听着都觉得悦耳。我微微闭上眼睛,突然想起一首歌,歌名忘了,只记得歌词:

小雨一缕一缕打在我脸上

像你在身边轻声唱

自由自在每一天都是天堂

什么让人不一样

小雨一缕一缕打在我脸上

无忧无虑的歌唱

你的双眼藏着蔚蓝的海洋

爱情让人发了狂

小雨小雨打在我脸上

你有什么话还没有讲

……

“你有什么话还没有讲”,这句词写得最好。嗯,我还有太多话没有讲,也不打算讲。

在想什么?

下雨,真是最可爱的事情之一。

还有什么事情最可爱?

下雪的时候不打伞,鞋子在雪地上踩得咯吱咯吱响。

还有呢?

我没有回答。

——如果下雨下雪的时候,他都这样和我在一起,那便是最最可爱的事情。没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