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藏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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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唐珠:回忆也是福利一种

死,又是这个字。

我马上就要死了,几十年之后,他也会死。我死得清清楚楚,而依着他的一根筋性情,却真有可能会把我的秘密纠缠终老。我的秘密将会成为他困扰一生的死结。

那么,这次终极解密,或许倒是可以当成是给他的最后礼物。还有——一瞬间,我突然起了疯狂之念,说吧说吧说吧,就说实话,说最实的实话,不管不顾地把最底的底牌晾给他看,不再给自己留下任何余地,也正好以此逼迫自己离开。

好吧,反正是要死了。

从哪里开始呢?

或者,就从那个病波斯开始吧。眼前浮现出当年长安城的情形,黄土路面宽阔结实,路两边的榆槐粗健秀壮。崇仁坊是当年的旅店集中地,母亲天不明就起床,开始里里外外张罗,坊门口的小吃店很早就开始忙碌,柴禾在灶膛中明亮温暖地跳跃着,刚出炉的芝麻胡饼金灿灿的,像一枚枚香喷喷的小太阳。

或者,就从名字开始吧。我用过的名字,太多了。婉儿,太平,清照,薛涛,这些真切存在过的实名我都用过。湘云,琼英,玉楼,蕙贞,古典名著里的这些虚称我也不时借来。青楼艺妓的芳号当然该是风情万种:含嫣、若柳、怀云、映岚。到了乡村则因地制宜叫秀兰,翠花,雪梅,秋菊,革命时期是向阳,继红,东风,爱民。更多的则是没有逻辑仅凭心情,觉得复姓不错,就取慕容冰冰,欧阳娜娜,皇甫如意,想到自己的荒唐身世就唤童天山——觉得自己像是天山童姥一样,只是没有武功。或者是石云烟,觉得自己看透了这世上的云烟。而唐珠还真是我最初的姓名,来自于我千年之前的父母。

也许正因为此,不由自主的,自然而然的,那些名字里总是有“珠”的音节:朱丹,朱槿,朱砂,茱萸,苗株……当然最爽快地还是直接让“珠”出场,宝珠,灵珠,米珠,如珠,珠光——珠字真是怎么看怎么顺,怎么用怎么好,连泪珠汗珠血珠都有了一种特别的美感,甚至于“暗结珠胎”这样的词因为了珠字的存在,都显得优雅了起来。

呵,说到底,最适合我的名字也许只有一个:遗珠。因为身体里的珠子,我被时间遗弃,被岁月遗弃,被热辣辣闹腾腾的人间烟火遗弃,可不就是一颗遗珠?这颗遗珠被包浆得太厚,看起来就是土疙瘩和石头块。本来么,被遗弃的珠子,也就是死鱼的眼睛罢了。

对了,第一次读到苏格兰童话《彼得·潘》时,我还暗暗为自己取了个英文名字:彼得·珠。彼得·潘和彼得·珠,听起来是不是像姐弟?我觉得自己和这个小男孩在本质上就是姐弟。这个在故事里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有着永恒的童年和永不衰老的身体,永远天真可爱,永远淘气活泼,永远无拘无束,永远自由自在,永远在梦幻岛。而彼得·珠呢,永远情窦禁开,永远警惕男人,永远排斥阳具,永远拒绝性交,永远战战兢兢地维持着自己的贞操,企图从一个千岁老妖,熬炖成一个万寿老妖。这样两个人,隔空做个姐弟,岂不是很相宜?

……

一千多年的光阴,在我的口中变成了若干简洁至极的音节,终于一个一个迸了出来。我从不曾如此对任何一个人梳理过自己的一生。这漫长而又短暂的一生。这一生,以最省力的整数来计算,一千四百年乘以三百六十五天,那就是五十一万一千天。这么多的日子,度过时是如此漫长,回忆起来又是如此短暂。度过时是如此细节,回忆起来又是如此粗暴。我穿过的衣服,走过的道路,住过的房子,看过的风景……都开始模糊起来,混沌起来。我曾以为它们会如石头般坚硬,但此刻,在脑海里,它们都正被一种奇异的溶液熔化成粥,成汁。我每说一部分,它们就流失一部分。我就觉得自己的身体空了一部分,轻了一部分。

死,就是最后的轻吧。

从我的诉说开始,到我的诉说停止,他都一直呆呆地看着我,一脸不相信或者说不想相信的神情。我在他眼里,像是个胡言乱语的妄想症患者吧?

重又缩进被子里。良久,听见他悄悄地走了出去,进了自己的房间。

我坐起来,听着窗外的雨声。这个老房子,现在比窗外还冷。我应该到雨里去,去那里取暖。

挣扎着下楼,走出小区,越走越远。一边慢慢地走着,我一边不时回头看看那栋老房子。渐渐的,老房子看不到了,我就看那附近的高楼。渐渐的,楼越来越矮,越来越低……以那老房子为原点,我不知走了多久,就是那么慢慢地走。一边走,一边回头。一边回头,一边走。

此时的雨应有料峭之寒吧,我却不知。还总觉得后背有隐隐的暖意,是从老房子那里辐射来的。

——我还是贪恋着金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还是这么无耻地贪恋着他。

所以,也真是该死了。且必须死在外面。这样的退场,多少还算是有一点儿体面。没有指摘我荒唐,没有斥骂我无耻,没有谴责我疯狂……他就那么一言不发地走开了。真是好孩子。

楼群渐无,我走到了城市边缘。雨还在下,天色渐青,黎明已至。我在公交站的塑胶椅子上坐下来,上面都是斜落的雨水。但是,没关系。有什么关系呢?我的黑夜正无限来临。公交车已经开始运营,一辆又一辆。车上的人很少,他们坐在车里,有的人在打盹补觉,有的人在戴着耳机听歌,有的人在目不转睛地刷屏,有的人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看见湿淋淋的我,投去讶异的一瞥,却也很快就过去了。

我对他们有什么意义呢?没意义。

全都是虚妄。

我终于虚妄至死。

可是,多么不想死,多么想活着。

一个老头慢慢地走了过来,他一米八左右的个头,肥壮的身胚,步子却很碎,走得像一个小脚的女人,真难看。可他却是那么认真地走着,走着,一步,一步。他身板儿僵直,仿佛有病。不,他就是有病。他的脸一看就面瘫过,眼神呆滞,似乎被一只无形的手卡住了,脖子根本不能灵活地扭转。

如果活成这样,我是一定不会这么走在街上的。每当看到这样的人,我都会这么想。可是,突然,此刻,我是那么羡慕他。他一定还有很多日子可活,我却没有。

我想活着。活得再难堪也想活着。活得再羞耻也想活着。活得再卑微也想活着。因为,难堪、羞耻和卑微都是别人的界定,和我无关。我活着的真正滋味,只有我自己知道。只有我的心知道。

活着就是活着。只要活着,血就是热的,心就是跳的。只要活着,就能闻到花香,听到鸟鸣。只要活着,就能抚摸你的脸,亲吻你的笑容。即使你的脸你的笑容离我千山万水,距我障碍重重,最起码,我还能回忆它们,我还能在回忆里抚摸和亲吻它们。

只要活着,回忆也是福利一种。

喂。一个人在我身边坐下,打了声招呼。

是金泽。

我转脸看他,他的脸色憔悴苍白,朝我微微地笑。这个家伙,还想对我说什么呢?

我也笑。

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一直在跟着你。

怪不得后背会有隐隐的暖意。可是,他跟着我做什么呢?

他的眼神沉着,淡定,似乎一夜之间已经人到中年。

我想了一路。他也定定地看着我:刚刚想明白了。

我盯着眼前的雨。又一辆公交车来了。随便他说什么吧。

对我坦白,你做得很好。

这是几个意思?我看着他。是不是该回他一声“谢谢表扬”?

无论你新版本的故事是不是真的,对我来说都无所谓。我还是那句话,反正我认准了一个人,认准了就是认准了,就是往死里认。无论你过去经历了什么,那都过去了。我还是决定不介意。只要你爱我,我也爱你。他说,声音决绝,却也有一种特别的羞怯:跟我回去吧。哪怕你死,我也要你在我这里。

他抱住我。身体滚热。

好么?

……

说话。

好。

这个早晨如此虚幻,却也如此真实。真实得不能再真实。我知道最大的幸福已经来临,从此,我死有葬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