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澄弟·凡事皆当谨慎俭朴
[同治二年十月十四日]
澄弟左右:
接弟九月中旬信,俱悉一切。
此间近事,自石埭、太平、旌德三城投诚后,又有高淳县投诚,于十月初二收复,东坝于初七克复,宁国、建平于初六、初九日收复,广德亦有投诚之信,皖南即可一律肃清。淮上苗逆虽甚猖獗,而附苗诸圩因其派粮派人诛求无厌,纷纷叛苗而助官兵,苗亦必不能成大气候矣。
近与儿女辈道述家中琐事,知吾弟辛苦异常,凡关孝友根本之事,弟无不竭力经营。惟各家规模总嫌过于奢华。即如四轿一事,家中坐者太多,闻纪泽亦坐四轿,此断不可。弟曷不严加教责?即弟亦只可偶一坐之,常坐则不可。篾结轿而远行,四抬则不可;呢轿而四抬则不可入县城、衡城,省城则尤不可。湖南现有总督四人,皆有子弟在家,皆与省城各署来往,未闻有坐四轿。余昔在省办团,亦未四抬也。以此一事推之,凡事皆当存一谨慎俭朴之见。
八侄女发嫁,兹寄去奁仪百两、套料裙料各一件。科三盖新屋移居,闻费钱颇多。兹寄去银百两,略为佽助。吾恐家中奢靡太惯,享受太过,故不肯多寄钱物回家,弟必久亮之矣。即问近好。
国藩手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