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猛地回头,看到了司文站在门口,抱着胸口拿着雪茄,带着一脸虚伪的笑容看着他。
“我这也算耍花样吗?”叶枫冷然开口,“这只是我的习惯而已。
如果你看不惯,可以忍着。”
“我可以忍,不知道你的两个小丫头忍不忍得了。”司文依旧是那一脸虚伪的笑。
“我说过,你威胁我是最大的错误。
我知道你或许是个替身,现在那个媚骨护士也在某个地方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
但是你真的把我惹怒,在十倍光速的情况下,我依旧可以按照我的计划进行。
你伤不到那两个小丫头。”
“十倍光速,还真是强悍。”司文拍着自己的手,“但是十倍光速你能坚持多长时间?
一秒?
两秒?
亦或者,十秒?
我发誓,哪怕你在十秒之内,你十倍光速行进的跨越了半个太阳系,也决计不会在这个小小的滨海市成功营救出那两个小丫头。
更何况,你根本不知道她们在哪。”
“那三十秒呢?”叶枫冷冷的开口,“三十秒,我可以将滨海市每个角落都搜寻完毕。”
司文愣了愣,“你想和我玩命吗?
三十秒十倍光速,你一定会解体。”
“所以我说,你最好不要习惯威胁我。
你怕死,我可不怕。”
叶枫的目光凛然,两人相对之后,司文感觉从脚底向上升起一股凉气。
从来没有一个人让他能够感受到如此大的压迫力,哪怕是西王母,都没有让他感受到如此大的压迫。
倒不是因为叶枫的修为高出了西王母,而是因为西王母是来找他合作的,而叶枫是真的有勇气和他鱼死网破的。
面对不怕死的人,是个人都会害怕的。
还是一个能力十分强的不怕死的人。
“你不就是想知道当初的故事么?
我讲给你听不就完了。
我说过,我是个商人,讲究和气生财,不要总说这种同归于尽的话。
双输,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
司文说着,吸了一口雪茄,“这个故事有些长,而且叶天师也可以选择自行分辨真伪。
但是我给你个保证,那就是将我所知道的一切,全都告诉你。
你当时见面时候猜的没错,我的确不是一个完全的魔,而在曾经,我是一名锦衣卫。
锦衣卫的前身是洪武大帝朱元璋的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的仪仗和侍卫。
不得不说,朱洪武真是个人物,为了铲除功臣异己,锦衣卫就成了他手中最强大的武器,与后世德国的秘密警察一样,他们无孔不入,权势滔天。
洪武年间震动朝野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背后都是锦衣卫在为皇帝搜罗证据、监视侦查、严刑拷打,永远做着见不得人的事情。
大明朝,锦衣卫起起落落,但对草芥小民而言,这三个字永远与恐惧相连。
只要街上出现身着锦衣华服、操着京师口音的人,所有人都会退避三舍,好似避让着瘟神,就算你是贵为一品的当朝首辅,也要对只有正三品的锦衣卫指挥使毕恭毕敬。
因为我们是鹰犬,皇帝的鹰犬。
何为鹰犬?
猎鹰走狗,为主人追逐猎物,然后把它们的尸体乖乖衔回交到主人的手里,去乞求那一点点残羹冷炙。
有些人是为了那点恩舍自愿做一名鹰犬,而有些人是生来就要做鹰犬的,比如我。
当时朝廷把全国百姓划成了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
其中户籍又分民籍、军籍、匠籍,这三种户口分别被户、兵、工三部统辖,此外还有最低贱的乐户,也就是当时的花魁、歌女等等。
我就是军籍,而且是锦衣卫军户。
所谓军籍,就是说这家里世世代代的男丁,都是要去当兵的。
从我记事起就知道,我爹是一名锦衣卫校尉,以后我也会是一名锦衣卫。
校尉算是锦衣卫里最底层的官职了,上面还有小旗、总旗、试百户、百户、副千户、千户、镇抚使、指挥佥事、指挥同知,位于最顶端的才是指挥使。
只可惜我爹到死那天,也只是个小小的校尉。
我的话好像有点多了,面对博古通今的叶天师,这种解释好像过于冗杂。”
司文说着,笑着看向叶枫。
但是叶枫并未答话,只是依旧用着那凛冽的眼神看着他。
司文自讨了个没趣,便是继续说道:
“我到现在依然还记得那个冬天的清晨。
那年我才九岁,住在朝阳门内的一条小胡同里。前一晚下了整夜的雪,都快把破旧的屋顶压塌了。
早晨起来,我娘带着我去门前扫雪,刚刚推开街门,娘手里的扫帚啪地就掉在了地上。
我看她傻愣愣地望着胡同口,也跟着看。
日头还没完全升起来,雪映在眼里都是淡蓝色的光。
一辆马车停在胡同口,这里太窄,车进不来。
三个和我爹穿着一样官服的人下了车,他们的脸仿佛被冻僵般麻木生硬。
其中两个从车厢里抬出一张门板,上面躺着我爹硬邦邦的尸体。
他们把他抬到了门口的雪地里放下,领头的那个面无表情地甩下了两吊铜钱,然后就离开了。
他们的官靴踩在雪地上,却连行脚印都没有留下。
那个早晨我娘一直在号啕大哭,整条胡同里没有一户开门,可我知道他们都在门后听着。
一个朝廷的走狗鹰犬死了,他们在背后乐还来不及呢。
但我却一声都没有哭出来,只是坐在我爹的尸体旁边,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风很冷,雪很冷,我爹的手比我身上还要冷。
他其实算不上什么好人,更不是个好父亲。
他爱喝酒,喝醉了会用藤条打我和我娘;爱赌钱,赌到家徒四壁,死了都没有一副好棺材容身。
可我一直在想,就算他有百般的不是,也不应该死得这么不明不白,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像条冻死在街上的野狗。
后来我明白了,鹰犬的性命,在主人眼里根本一文钱都不值。
可我当时却没有任何悲伤,我只是很怕。
我并不怕眼前这个死人,而是怕有一天我会弄得跟他一样的下场。
这身官服迟早是我的命运,我不想就这么被命运吞没。
可我又能靠什么?
想来想去,心里那个单子上只有一个名字,就是我自己。
从那天起,我这一生再也没有掉过眼泪。
没过几年,我娘也死了。
我一个人靠着一点点抚恤金活了下来,撑到了成年,终于继承了我死鬼老爹的官职,成了一名锦衣卫北镇抚司衙门里的校尉。
和所有的衙门一样,这里照样有党争派系,有贪腐贿赂,鹰犬和鹰犬之间是一定会互相倾轧的,因为这里所有人都是一身脏水,一旦你的主子认为你毫无用处,或是怀有二心,那你连退出的机会都没有,只有一死。
想要在这个地狱里活下去,只能一步步向上爬。
我此时依然和几年前那个雪地里的孩子一样,整个世界只有自己能帮自己。
我没有钱去读书,也没有钱去投名师习武,更没有钱去巴结上司。
我能做的只有比别人更努力,领了饷银就去请先生教我识字;替别人做最没有油水的差事,为的就是能让同僚们随便教我几招硬手的功夫;我给上司做那些最低贱的活计,只是为了让他记住我的名字,对我有所青睐。
“给大人洗脚的奴才”,人们在背后都这么称呼我。
我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不能像我爹那样过一辈子!
功夫不负有心人,短短几年中,我已经被提拔成了一名小旗,那是一个我爹一生都没能得到的职位。
那天我很得意,认为自己从此注定平步青云。
可我的上司宣布完任命之后,依然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好了,我现在要洗脚了。”
我愕然了一瞬间,便从他的眼中看到了杀意。这种眼神我曾经见过,他在面对诏狱中的囚犯时也是同样的眼神,那一刻我认为自己就要死了……
在他眼里,你就算升官了,也还是一条供他驱使的走狗。
当一条狗被赏赐了骨头之后,它兴高采烈地摇着尾巴,却依然要面对主人的大棒,因为它需要明白,谁是主人,谁是走狗。
我恭顺地端来了铜盆,跪在他脚边,解开他的鞋袜……
此时那个让我胆寒的眼神终于消失了,他倚在宽大的圈椅里,眯起眼睛,舒服地哼起了小曲。
趁现在抓紧时间得意吧!
我在心中默念,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后悔得生不如死!
但我的职位在这之后很久都没有升迁。
和我一起被提拔成小旗的同僚们都早早升成了总旗,而我依然是那个给大人洗脚的奴才。
我加倍努力地伺候他,也加倍地把银子送进他房里,可依旧无济于事。
直到偶尔有一次,我听到了同僚们酒后的议论。
而到了那个时候,我才明白我的职位为什么没有得到升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