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美国“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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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对股市“春江鸭”的大棒

第六十六章 对股市“春江鸭”的大棒

背后故事

2008年初,四位港商原指望靠内幕交易大发一笔,但最终,却成为美国证交会调查的对象,他们最终不得不交纳不菲的罚款,而且,更重要的,他们身败名裂。

美国对内幕交易“春江鸭”的高压,应该对我国有借鉴意义。出于这个考虑,在这四名港商被罚消息公布后,我立即写了这篇文章,算是献给中国监管部门的“他山之石”吧!

正文

是股市就免不了有投机,有投机就少不了从事内幕交易而先知先觉的“春江鸭”。但并不是每一只“春江鸭”都能感受春天的温暖,迎头一棒打得鸭毛乱飞、人心大快的情况也不少。

最近,四名港商就遭遇了这一棒。话得从2007年年中的道琼斯并购案说起。在默多克新闻集团提出并购道琼斯前夕,道琼斯股票出现异动。香港居民梁家安和王勤竞夫妇购入道琼斯股票41.5万股,并在并购消息公布后牟利约810万美元。

对于内幕交易,美证券交易委员会一直是严打不怠。随后进行的调查显示,梁家安夫妇并购前共投入约1500万美元,很多钱还是从梁家安父亲梁启雄账户中汇入。而并购消息的来源,很可能就是梁启雄的朋友、身为道琼斯董事的香港东亚银行主席李国宝。

美证交会日前开出最终罚单:梁启雄交付810万美元罚款和810万美元赔偿,李国宝缴纳810万美元罚款,而王勤竞则交付4万美元罚款和4万美元赔偿。

一场内幕交易案下来,“春江鸭”血本无归,810万美元的暂时收益,换回的是2400万多美元的巨额罚款。此外,尽管美证交会同意撤销对四人的刑事诉讼,但四人聪明反被聪明误,颜面扫地。

美证交会重拳出击固然很有看点,但依我看来,最有看点的,则是美国相对严格的监管体制,这成为“春江鸭”们不敢轻举妄动的重要保证。

比如,按照规定,证券交易商有对可疑交易进行举报的责任。在道琼斯内幕交易案中,就是美林公司发现梁家安夫妇香港账户出现异常情况,并上报证交会展开调查的。按照相关程序,证交会一旦查实内幕交易,即会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涉案的道琼斯和新闻集团配合调查。由此,梁家安夫妇账户随即被冻结,其他涉案人也成为法庭诉讼的当事人。

内幕交易自然都非常隐蔽,但所谓“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见不得光的交易也总有露出马脚的时候。掌握了确凿证据的证交会,一般情况下,其诉讼都会以胜利告终。为免除最后鸡飞蛋打、入狱的命运,被起诉人也往往会在最终裁决前,选择和证交会达成和解,并接受巨额处罚。而为了避免没完没了的法庭诉讼,证交会也乐于接受私下和解——巨额罚款已经到手,惩罚目的也已达到,谅“春江鸭”短期内也不敢有再犯的勇气!

当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真正厉害的内幕交易者,肯定是永远不会为外界和证交会所查获的交易者,这样的交易者在美国肯定不会少。但即便如此,美国证交会的工作成绩,仍值得大书特书。过去数年中,美国证交会每年都会对约50起内幕交易提起诉讼,基本上涉案方最终都会罚款认输。高效、公正的监管,以及有案必查的铁腕,正是美国股市得以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春江鸭”不仅仅存在于美国,也伴随中国股市成长的全过程。在对股市“春江鸭”的处理上,我其实也更欣赏美国证交会的“中庸”方式:可以提出刑事起诉,但也可同意庭下和解,但前提是:被起诉者必须被课以数倍罚款。反观国内,虽然也偶有内幕交易者被判处徒刑,但总体来看,这种看似更为严厉的处罚方式,其实效果有限:一则法庭诉讼耗时太长,并需要严格确凿的证据,这有时很难定案,也很难迅速对内幕者作出处理;二则,比起可能终身享受不尽的高收益,短短几个月或者一两年的徒刑,违法成本实在太低了,远不及让其倾家荡产的罚款有杀伤力。

中国股市正经历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要能顺利发展,光有“股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这一句提醒是不够的,还必须吸收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大市场的经验教训,取其所长,补己所短。尤其在“春江鸭”的问题上,必须保持高压态势。须知道,不管在任何一个市场,“春江鸭”的泛滥,不仅意味着股市失序,也标志着法制不彰。

本文发表于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