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利弗抵达挡畜栏,小路到头了;他再次踏上大路。现在是八点钟。他已经走出市镇差不多五英里,但他仍然时而跑步,时而躲在树篱后面,担心后面有人追上来。到了中午,他在一块里程碑旁边坐下来歇息,第一次开始考虑到哪里去谋生。
他身边的里程碑上写着几个大字,标明从这里去伦敦恰好七十英里。这个地名在那孩子的脑海里唤起了一系列新的联想。伦敦!——那是个大得不得了的地方!谁也休想在那里找着他,连邦布尔先生也不例外!他经常听教养所里的老人们说,哪个有出息的孩子在伦敦也不会饿肚皮;在那个大都市里,有各种各样的谋生手段,乡下长大的人简直无法想象。这正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没有帮助便得死于街头的孩子该去的地方。想到这里,他一跃而起,继续往前走去。
他又把自己与伦敦之间的距离缩短了整整四英里,这时候忽然想起要忍受多少困难才有希望到达目的地。当他不得不考虑这问题的时候,便稍稍放慢脚步,估算自己具备什么实力去那里。他包裹里有一块面包、一件粗布衬衫和两双长袜子。他口袋里还有一个便士——那是一次葬礼以后索尔贝里给他的赏钱,因为他在那次葬礼上表现得特别出色。“一件干净衬衫,”奥利弗心里转念,“倒也派得上用场,两双补过的袜子也是,一个便士也是;可是,要在冬日里走六十六英里路,这几样东西毕竟帮不了大忙。”奥利弗跟许多人一样,思想极其敏捷而又活跃,很快明白自己的艰难处境,而要找出任何可行的解决办法,却又一筹莫展了;所以,在考虑了半天也没有考虑出个名堂之后,他把小包裹换了个肩,继续艰难地往前走。
那天,奥利弗走了二十英里;他一路上只吃了点干面包,在路边的农舍门前讨了几口水喝。当黑夜来临的时候,他拐进一片草地,钻到一垛干草底下,决定在那里躺到天明。他起初觉得很害怕,因为风儿在空旷的田野上发出凄凉的呜咽声;他又冷又饿,感到从没有像现在这么孤独过。然而,他走得很累,所以很快睡着了,忘记了自己的烦恼。
次日早晨醒来,他感到身体冻得发僵,肚子饿得咕咕直叫,不得不在路过第一个村庄时用那个便士换来一块面包。他走了不到十二英里,夜幕又落下了。他两脚酸痛,双腿发软,抖得站立不住。他在阴冷潮湿的野地里又过了一夜,更觉得浑身无力;当次日早晨踏上旅途的时候,他几乎走不动了。
他停在一个陡峭的山坡下,等着一辆公共马车驶过来,然后向外座的旅客讨钱;但是,很少有人理会他;连那几个人也叫他跟着马车跑到山顶再给钱,让他们看看他为了半个便士能够跑多远。可怜的奥利弗试图跟着马车跑一段路,可是他精疲力竭,两脚酸痛,怎么也跑不动。外座的乘客见到这种情景又把半个便士放回口袋里,还骂他是一条小懒狗,什么也不配得到;马车辘辘驶去,只留下一团尘雾。
有些村庄里竖着很大的油漆布告牌,上面警告说,谁在这里求乞,就把谁送进大牢。奥利弗见后吓得要命,恨不得插翅离开那些地方。在另一些村庄里,他时常站在客栈的院子附近,以乞求的目光望着每个过路人,其结果往往是:老板娘断定他是来偷东西的,叫来哪个闲着无事的马车夫,命令他撵走这个野孩子。如果他去哪户农夫家求乞,他们十之八九会威胁要放狗出来咬他;当他把头探进哪家商店里的时候,只听到他们在谈论教区干事的事儿——吓得他心都跳到嘴巴里——一连几小时,这往往是他唯一能弄到嘴里的东西。
事实上,要不是遇上一位好心的公路收税员和一位善良的老太太,奥利弗早已落到他妈妈的下场,提前摆脱那些烦恼事;换言之,他肯定会倒毙在公路上。但是,公路收税员招待他吃了一顿面包加奶酪;老太太有个孙子遭了海难,赤脚流落在天涯海角,因此很同情这可怜的孤儿,给了他一点她给得起的衣物——外加一番亲切、体贴的话语,一通同情、怜悯的眼泪,这一切比之奥利弗经历过的任何苦难都更加深深地铭刻在他的心坎上。
奥利弗别离故乡已经进入第七天。那天清晨,他一瘸一拐地走进巴尼特小镇。店铺的窗板都还关着,街上空荡荡的,还没有一个人起来做生意。太阳正在升起,射出灿烂、绚丽的光芒;但是,出现在阳光里的却是这孤独、凄苦的孩子。他坐在人家门口冰冷的台阶上,两脚在流血,浑身是尘土。
渐渐地,窗板开了,窗帘也拉开了,街上开始有人来往。有的人停下脚步,朝奥利弗凝视片刻;有的人匆匆走过,又回过头来看他一眼。但是,谁也没有朝他伸出救助之手,谁也没有问他怎么会来这个地方。他没有勇气求乞。他就坐在那里。
他在台阶上蜷缩片刻,以惊异的目光望着数不清的酒店(在巴尼特,每隔一栋房子就有一家或大或小的酒店),无精打采地望着街上来来往往的马车。他心里不禁想,他以跟他年龄不相称的勇气和决心,花了整整一个星期才办到的事,那些马车只要花几小时就轻而易举地办得到,这真是不可思议啊。这时候,有一件事打断了他的思路。他注意到,有个孩子几分钟以前漫不经心地从他身边走过去,然后又折回来,此刻正从马路对面凝眸打量着他。他起先没有理会这件事,可是那孩子目不转睛地望了他很长时间,奥利弗这才抬起头,也目不转睛地望着他,那孩子穿过马路,走到奥利弗跟前,说:
“喂,我的朋友!你怎么啦?”
向这年轻的过路人提问题的,是一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孩子,也是奥利弗见到过的样子最古怪的孩子。他扁扁的鼻子,平平的额头,凡庸的脸庞,身上要多脏有多脏,但是气度和举止很像大人。论他的年纪,他个儿偏矮,还长着两条弓形腿,一双敏锐而又丑陋的小眼睛。他的帽子随随便便地顶在头上,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他时而熟练地把头突然一扭,让帽子恢复原位,要不然它真说不定会经常掉在地上。他穿一件大人的外套,几乎拖到脚后跟,袖子往上卷起,一直卷到肘窝,便于把手从袖子里伸出来,而最终显然是为了插进灯芯绒裤子口袋里;他这时候两只手就插在那里面。他蹬一双半筒靴,身高四英尺六英寸,或者还差点儿,俨然是一位煞有介事、神气活现的小绅士。
“喂,我的朋友!你怎么啦?”古怪的小绅士对奥利弗说。
“我很饿,很累。”奥利弗说着,眼泪快要落下来,“我走了很远的路。这七天来我一直在走路。”
“走了七天!”小绅士说,“哦,我明白了。是奉喙头之命,对吗?可是,”他注意到奥利弗脸上露出莫名其妙的神色,接着说,“我想,你不懂喙头是什么意思,我漂亮的同——路——人。”
奥利弗温和地回答说,他经常听人说,鸟的嘴巴叫喙头。
“我的老天,你可是个新手呀!”小绅士喊着说,“哎呀,喙头就是地方法官;倘若奉喙头之命走路,你不是笔直往前走,而是老是往上去,再也下不来[16]。你踩过风车[17]吗?”
“什么风车?”奥利弗问。
“什么风车!哎呀,风车嘛——就是占地很少、在‘石瓮’[18]里也能干活的那种风车;风小的时候转起来比风大的时候还顺当,风一大就人手少[19]。可是,快,”小绅士说,“你需要吃点东西,这不成问题。眼下我自己也处于低水位[20]——只有一吊零一鹊儿[21]。不过,还是由我来掏腰包。站起来。快!走吧!莫里斯酒店!”
小绅士扶起奥利弗,带着他来到附近一家杂货店,在那里买了一大块熟火腿和一块两磅重的面包,或者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一块四便士的麸子儿!”他采用一种巧妙的措施让火腿保持干净,不沾尘土,那就是,挖去少许面包心,在面包上打一个洞,然后把火腿塞在里面。小绅士将面包夹在胳膊底下,拐进一家小酒店,领着路来到后面的酒吧间。神秘的小绅士要了一杯啤酒;奥利弗应那位新朋友之请,饱饱地、尽情地吃了一顿。在此过程中,古怪的小绅士不时全神贯注地打量着他。
“要去伦敦?”古怪的小绅士见奥利弗终于吃完,就问。
“是的。”
“有地方住吗?”
“没有。”
“身上有钱吗?”
“没有。”
古怪的小绅士吹起口哨,把两条胳膊伸进口袋,一直伸到外套袖子所允许的最大限度。
“你住在伦敦吗?”奥利弗问。
“是的,我不出国[22]就住在伦敦,”小绅士说,“我想,你今天晚上需要一个睡觉的地方,对吗?”
“没错儿,”奥利弗回答,“我离开乡下以后,还没有在屋子里睡过觉呢。”
“这事儿你用不着担心。”小绅士说,“我今天晚上非得去伦敦;我认识一位可敬的老绅士,他就住在那儿。他会让你白白住下来,绝不要你一个子儿——当然啰,你得有哪位他所认识的先生介绍你。那么,他认识我吗?哎呀,不认识!根本不认识!完全不认识。当然不认识!”
小绅士微微一笑,好像在说,后面这几句是反话,是开开玩笑的话。他一边笑,一边喝干了啤酒。
奥利弗没有料到会有人给他提供住的地方;这诱惑力太大了,他难以拒绝。而且,小绅士紧接着还向他保证,那位老绅士肯定会马上给他一份合意的差事。于是,他们越说越亲密,越说越投机。奥利弗从谈话中得知,他的朋友名叫杰克·道金斯,是那位老绅士的得意门生。
那位保护人对他的门徒关照得是不是很周全,这从道金斯先生的外表看不大出来。但是,小绅士说话油腔滑调,没有节制,还毫不隐瞒地说,他在亲密朋友当中更以“机灵鬼”知名;奥利弗断定,从他放荡不羁的性格看来,他恩主对他的谆谆教诲迄今都已付诸东流。在这种印象之下,他暗暗下定决心,他要尽快博得那位老绅士的好感;他要是发现机灵鬼是个不可改悔的人,而且看来多半是那样,那么他就不再跟他深交下去。
杰克·道金斯先生反对在天黑之前进入伦敦;因此,他们抵达伊斯林顿公路收税卡的时候,已经将近十一点钟。他们从安琪儿酒店那里拐进圣约翰路,顺着那条小街一直走到萨德勒斯韦尔斯剧院,经由埃克斯茅斯街和科比斯街来到贫民教养所旁边的小巷子,穿过一度名叫“洞中霍克利”的古代斗兽场,又从那里进入小红花山和随后的大红花山。机灵鬼顺着大红花山飞步往前走,嘱咐奥利弗紧紧跟着他。
奥利弗不得不集中注意力,盯住他的领路人,但仍然忍不住朝沿途两侧飞快地瞥几眼。他从没有见过比这更肮脏,更破烂的地方。街道又狭窄,又泥泞,空气里散发着一股臭味。这里有许多小店铺,但买卖的货物好像只有一堆堆的小孩子;他们这么深更半夜仍在门口爬出爬进,在屋里乱哭乱喊。在这满目凋敝的地方,唯有几家酒店还呈现出生意兴隆的景象,最下层的爱尔兰人在里面吵得不可开交。带遮棚的小巷以及庭院不时从街道两侧岔开,露出一小簇一小簇房子;喝得酩酊大醉的男男女女真的在污泥里打滚;面目狰狞的大汉从几处门洞里鬼鬼祟祟地走出来,显然不是去干光明正大或者无害于人的事儿。
奥利弗正在考虑是不是干脆溜之大吉,这时候他们已经走到大红花山脚下。他们停在菲尔德巷附近一栋房子跟前;领路人一手抓住他的胳膊,一手推开门,把他拖进过道里,随手关上了门。机灵鬼吹起一声口哨。
“来啦,来啦!”底下有人喊着答话。
“呱呱叫,满贯!”机灵鬼答道。
这好像是某种口令或者暗号,表示平安无事,因为过道里端的墙上马上亮起微弱的烛光。厨房的楼梯栏杆年久失修,破破烂烂,有人从窟窿里探出脸瞟了一眼。
“来了两个人。”那人说着,把蜡烛往外伸一点,用手遮起眼睛挡一挡光,“那个人是谁?”
“一位新朋友。”杰克·道金斯把奥利弗推到前面。
“哪儿来的?”
“格陵兰[23]。费金在上面吗?”
“在呀,他在清理手帕。你们上去吧!”蜡烛缩了回去,那张脸不见了。
奥利弗一手摸着路,一手被他的伙伴紧紧抓在手里,好不容易才登上黑漆漆的破楼梯,而他的领路人却毫不费劲地飞步上了楼,表明他对这座楼梯很熟悉。他推开一间后屋的门,拉着奥利弗走进去。
这间屋子年代久远,墙壁和天花板已经脏得发黑。炉边有一张松木桌子,上面放着一支插在姜汁啤酒瓶里的蜡烛、两三个白铁杯子、一块黄油、一个面包和一只盘子。火上的煎锅用铁丝固定在壁炉架上;锅里煎着几根香肠。一个年迈干瘪的犹太人手里拿着一把烤叉,俯身站在炉子跟前。他那一头乱蓬蓬的红发,盖住了可憎可厌的脸庞。他穿一件油腻腻的法兰绒长袍,敞着领子;他好像既在照管锅里的香肠,又在留神一个挂满绸手帕的晾衣架。地板上一溜儿排着几张用旧麻袋拼凑而成的简陋床铺。四五个孩子围坐在桌子周围,年纪都没有机灵鬼大;他们抽着陶制的长烟斗,喝着烈酒,露出一副中年人的神气。这几个人挤到机灵鬼身边,听着他在跟犹太老头儿说几句悄悄话,然后回过身来朝奥利弗咧嘴笑笑。拿烤叉的犹太老头儿也笑了。
“这位就是我的朋友奥利弗·特威斯特,费金。”杰克·道金斯说。
犹太老头咧咧嘴一笑,朝奥利弗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拉起他的手,表示希望有幸与他交个好朋友。几位抽烟斗的小绅士听到这句话,马上围住奥利弗,紧紧地握住他的两只手——尤其握住他那只拿着小包裹的手。有一位小绅士迫不及待地帮他挂好帽子;另一位知道他已经很累,显得分外热心周到,把手伸到他的口袋里,把它掏得空空如也,省得他在睡觉的时候亲自动手。要不是犹太老头儿拿起烤叉在这几位助人为乐的小绅士的头上、肩膀上乱敲一阵,这种文明礼节很可能还要继续下去。
“见到你大家都很高兴,奥利弗,很高兴,”犹太老头儿说,“机灵鬼,把香肠拿走,搬一只木盆让奥利弗坐在火边。啊,你在看那些手帕!呃,亲爱的!这儿有好多好多手帕,对吗?我们刚刚理出来,准备洗一洗;就这么回事儿,奥利弗;就这么回事儿。哈!哈!哈!”
几个大有希望的徒弟听见这快活的老先生的最后几句话,发出一阵欢呼声。他们在欢声笑语中开始吃晚饭。
奥利弗吃了自己的一份。接着,犹太老头儿给他调了一杯热腾腾的加水杜松子酒,让他马上喝下去,因为另一位先生还在等着用杯子。奥利弗照他的吩咐办了。不一会儿,他觉得有人把他轻轻地抬到一张麻袋铺位上,接着就呼呼地睡着了。